株洲市“12·16”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合集下载

株洲电厂事故分析报告

株洲电厂事故分析报告

株洲电厂事故分析报告1.引言株洲电厂是一家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的重点能源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发电和热力发电。

然而,在最近发生的一起事故中,该电厂发生了一次爆炸事故,导致多人死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本报告将对此次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2.事故过程描述据相关报道,事故发生于X年X月X日早上6点左右。

当时,株洲电厂的1号锅炉在高负荷条件下运行,然而,由于一系列设备故障,导致锅炉的温度和压力异常升高。

在高温和高压的作用下,锅炉发生了爆炸,造成爆炸冲击波扩散,引发了附近区域的大火。

事故发生后,电厂紧急疏散了员工,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展开灭火和救援工作。

3.事故原因分析3.1设备故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故障。

在事故发生前,锅炉已经出现了多次故障,且没有及时排除。

这些故障可能导致了燃烧不稳定,导致温度和压力异常上升。

此外,在高负荷条件下运行锅炉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3.2工作人员培训不足据相关报道,株洲电厂的一些员工在面对火灾和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没有正确的反应。

这可能是由于员工缺乏应急培训和实践经验所导致的。

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准确报告和处置事故。

4.解决方案4.1设备维护和检修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株洲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此外,对于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措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事故。

4.2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株洲电厂应加强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和爆炸等紧急情况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实际演练。

通过这些措施,员工将能够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安全意识和监管除了电厂内部的培训和教育,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株洲电厂的安全监管。

确保电厂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进行运营,并及时发现和整顿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外,加强对煤炭发电等高风险行业的监管,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

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

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近日,湖南某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此次事故,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发布了火灾事故问责报告。

本文将就该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旨在探讨事故原因、责任追究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一、背景介绍在首先了解具体问责情况之前,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火灾事故的背景信息。

据调查报告显示,该起火灾发生在某商业区域内的仓库建筑物中。

由于无法及时得到有效控制,火势蔓延迅速并波及附近建筑物,最终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这次火灾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巨大困扰与痛苦,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二、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问责报告披露的信息,在这次火灾事故中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问题。

经过专家组调查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主要原因:1.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据调查发现,事发现场的仓库建筑物在消防设施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首先,消防设备过于陈旧,并未进行有效维护和更新;其次,火警报警系统并未正常运行,导致事故发生时无法进行及时报警和应急处理;此外,逃生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导致被困人员难以疏散等。

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加剧了火灾事故造成的后果。

2.监管责任不到位火灾事故中还暴露出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存在失职情况。

根据调查显示,在事发前,在该商业区域内进行过多次检查,但对仓库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隐患却没有予以有效纠正和整改。

这一失职行为使得火灾隐患长时间存在但未得到解决,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与问责结果鉴于上述原因分析中涉及的问题,问责报告中明确提到了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并采取了相应的问责措施。

根据事实调查和责任分析,主要责任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管理方作为仓库建筑物的所有人和运营者,企业管理方是这次火灾事故中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之一。

问责报告明确指出,该企业在消防安全制度、设备维护等方面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对其进行了相应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部门官员由于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隐患,问责报告还点名批评了该商业区域所属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官员。

湖南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湖南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湖南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概述:湖南省近期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对该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建筑结构问题首先,该火灾事故与建筑结构问题密切相关。

据调查显示,该建筑物存在着违反建筑工程安全规范的情况。

例如,在消防设备安装方面存在缺陷,没有按照标准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适当数量的灭火器。

此外,建筑内部通风系统也未得到有效设计,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其次,在建筑材料选择和使用上存在问题。

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建筑采用了劣质材料,并未经过合格检验。

这些劣质材料在火灾中易燃且产生有毒气体,并加剧了火势扩大和蔓延的速度。

二、电气设施问题除了建筑结构问题外,电气设施问题也是此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火灾发生时有电线和电缆老化、短路等情况。

这些问题表明,该建筑物的电气设施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和检修,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人员管理不善另外,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还与人员管理不善相关。

根据目击者证词和调查结果显示,建筑物内部的职工并未经过适当培训和知识普及,没有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和应急撤离流程。

在火灾发生后,许多职工出现了恐慌和混乱状态,导致躲避措施不当或无法及时逃离危险区域。

四、监管不严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此次火灾事故与监管不严密相关联。

根据媒体报道指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并未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这种缺失使得违规行为存在存活空间,并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结论:通过对湖南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建筑结构问题、电气设施问题、人员管理不善以及监管不严密是造成该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为了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建筑结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

确保建筑物符合相关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二、加强电气设备使用和维护指导。

对电气设施进行定期检修,更新老化设备,并提供员工必要的培训。

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最新消息

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最新消息

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最新消息近日,湖南省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这起事故,有关部门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发布了最新的问责报告。

本文将就湖南火灾事故问责报告最新消息展开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一、背景介绍湖南省火灾事故发生于X月X日,在某建筑工地附近一座化学仓库内发生大规模爆炸,随后引发大面积火灾。

截至目前已确认造成XX人死亡、XXX人受伤等重大人员伤亡,并导致周边建筑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

二、调查结果经过对火灾现场进行周密调查和分析,相关部门得出以下结论:1.原因分析根据初步分析和现场勘察结果显示,该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仓库内储存的危险品违规操作和管理措施不力导致。

仓库违反相关规定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区域隔离,致使不同危险品之间相互交叉存放。

同时,仓库内防火设施维护不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和应急预案缺乏有效实施等问题也存在。

2.责任追究调查结果表明,该次火灾事故的责任主要在于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

首先是该仓库的经营者未能充分认识到储存危险品操作中潜在风险,并未按照规定进行科学有序储存。

其次是管理人员对仓库内消防设备、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监管不严格,导致了此次事故发生。

此外,对于事故后相关部门的反应和处置不力等方面也存在一定责任。

三、问责报告为了彻底揭示真相,以保障公众和群众利益,湖南省政府成立专门问责组展开详尽调查,并发布最新的问责报告。

1.直接负责人问责根据调查结果,直接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将被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他们作为仓库经营者或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品储存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并未能履行职责。

2.相关部门问责涉及到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处理不力,湖南省政府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启动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提升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

同时,对于监管岗位上疏漏导致的失职行为,有关人员将受到停职、调离、降级等严厉处罚。

3.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湖南省政府还明确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湖南特大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湖南特大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湖南特大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近日,湖南省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这一事件,本报将结合现场情况和相关调查报告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概述该火灾事故发生在位于湖南省某地的一家化工厂。

据初步调查,起火位置为厂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火势迅速蔓延并导致爆炸,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民安全。

下面将就此次火灾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二、原因分析1. 安全管理不到位该化工厂存在着严重的安全管理问题。

首先是缺乏有效的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无法迅速控制火势扩散和帮助人员撤离。

其次是缺乏专业的安全培训与指导,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对于灭火方法和自救技能掌握不足,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火灾。

此外,监督管理不力也是原因之一,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危险化学品储存存在问题这次火灾中的核心原因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不规范。

首先,在仓库内未进行准确的分类、分区和标识,导致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混存在一起,增加了事故风险。

其次,储存条件欠佳,湿度高、温度波动大等条件为火灾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

此外,缺乏定期检查与维护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 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该厂区在面临突发火灾时,没有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

无明确指挥节点、失去时间上的优势后使得各个环节不能配合紧密或者错误配合;此外由于缺乏预案演练,在实践中可能效果达不到设计理论的水平。

三、解决措施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化工企业需要制定更加完善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灭火自救能力。

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合格项。

2. 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标准。

各企业要做好化学品分类分区、明确标识,并保持良好通风环境与稳定温湿度条件。

此外,建立起定期检查机制与维护保养制度也是关键。

消防案例

消防案例

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宾馆、饭店、旅馆、学校、幼儿园、医院、公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是最容易发生火灾并导致群死群伤的危险地带。

据公安部统计,1991年至2000年10年间,全国共发生公众聚集场所特大火灾264起,造成1750人死亡,起数占同期全国特大火灾总数的27.2%,死亡人数占全国特大火灾总数的50.9%。

让我们把悲伤的眼光投入到这些曾经烟熏火燎的人间地狱,吸取血的教训。

一.东都商厦特大火灾事故黑色记录:2000年12月25日21时35分,河南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309条鲜活的生命顷刻间灰飞烟灭,洛阳“12·25”大火再次给世人敲响了注意消防安全的警钟。

2000年12月25日晚,20世纪最后一个圣诞节,东都商厦灯火通明,在该商厦地下室,丹尼斯量贩正在抓紧装修,准备赶在元旦前开张,而在该商厦四楼歌舞厅里则人头攒动,300余人在歌舞厅里尽情狂欢,人们全然不知死神正悄悄地向他们逼来。

晚上9时许,丹尼斯量贩的王成太等4名均属无证上岗的电焊工正在东都商厦地下一层焊接该层与地下二层的分隔铁板,突然,一串电焊火渣溅落到了下层的家具(沙发)上。

火渣很快便将沙发引燃。

王成太等人见状,赶紧用水扑救,但扑救无效,火势越来越猛。

王成太等人只得慌张逃离现场……大约9时20分左右,浓烟夹带着火苗终于窜上了地面一层。

浓烟沿着地面楼层惟一的通道急速向楼顶层扩散,全封闭的商厦内浓烟无法排出,顷刻间在整个大厦弥漫开来。

当人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时,浓烟和热浪已封住了大厦里所有人的逃生出口。

当第一批消防人员进入歌舞厅和在旁边的放映厅时,发现有的人坐在沙发上、有的趴在地上,以为他们还活着,上前一看,这些人眼睛、口鼻流血,已经因为吸入过量有毒烟气中毒窒息而死。

其中放映厅有死者30余人。

幸存者的痛苦回忆:丹尼斯服务员范高丽:我突然闻到烧皮的味道。

邓处长也站起来,把门一开,外面涌进一股浓烟,外面的灯也熄了,办公室的灯也突然熄了,觉得大事不妙,大声喊邓处长回到房间来,但她没听见,仍然出去了。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7.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通报〔2022〕7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现将2022 年以来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第二季度事故情况全省2022年第二季度接报涉及工贸行业事故8起,死亡6人。

其中纳入工贸八大行业统计的事故6起,死亡5人。

第二季度工贸八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市州排名依次是:湘潭市2起共亡2人、岳阳市1起共亡1人、益阳市1起共亡1人、邵阳市1起共亡1人、长沙市1起(无人员伤亡)。

接报的8起涉及工贸行业事故(含应调整纳入工商贸其他类型的)具体如下:4月11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经开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4月13日,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棒材厂(湘潭市岳塘区)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4月16日,湖南中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长沙县)仓库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5日,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慈利县,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5月8日,汨罗市特种工业制泵厂内(岳阳汨罗市)发生铁水喷爆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6月1日,长沙县星沙邹兰餐饮店(长沙市长沙县)发生火灾。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店内发生燃爆,导致人员伤亡。

6月6日,武冈市双牌镇米山环保页岩砖厂(邵阳武冈市)发生烟囱坍塌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6月8日,益阳大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益阳高新区)发生吊装作业事故,死亡1人。

二、2022年以来工贸行业事故情况2022年以来全省纳入工贸八大行业进行统计的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2人,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湖南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报告总结

湖南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报告总结

湖南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报告总结概述:本文主要对发生在湖南地区的一起火灾事故进行细致的案例分析和总结。

通过对该事件的深入研究,旨在探讨事故原因、管理不善以及应急处理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以期能引起更多人对这类安全事件的重视。

一、事故背景介绍该次火灾发生于湖南某化工公司仓库中,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现场勘测和调查显示,火势迅速蔓延,并失去了有效控制,导致扑灭难度加大。

接下来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评估1. 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初步调查显示,化工公司的存储设备并未按照标准安装和布置。

例如,仓库内部使用较为老旧且年久失修的保温材料作为隔离层,而没有采取可靠且耐高温的保温材料。

此外,在防火门设计方面也存在漏洞等。

2. 安全管理不善本案例中,事故发生前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正确的应急演练,并未对员工进行足够的职业安全培训。

而且在消防设备维护和保养方面也存在缺失。

3. 应急响应不及时火灾爆发后,公司应急救援措施的反应时间远超过行业规定时间。

这导致了事态的迅速扩大,同时也使得后续处置工作更加困难。

三、经验汇总与借鉴教训1. 加强安全管理重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并执行科学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对各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

此外,对设施设备必须要定期检查,并确保其工作正常。

2. 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完善健全的安全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定期演练与考核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

在火灾开始之初争取尽可能短的反应时间,并为员工提供充足而系统化的应急反应培训。

3. 加强政府监管政府在安全管理方面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也应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和通报的机制,使得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

四、风险控制与预防措施建议1. 定期检查并更新设施设备化工公司应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并采取预防性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特别是那些老旧的设备需要更加关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株洲市“12·16”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997年12月16日晚11时30分,我省株洲市芦凇区锦云摩托车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这次火灾共烧毁摊位和门面57个、各种摩托车488辆及一批摩托车配件,致使95户200多名居民受灾,一男子在脱离险区时跳楼身亡,一居民烟熏中毒,9名消防官兵在扑火过程中负伤,火灾直接经济损失765.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和指导灭火工作,株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

在省、市的共同努力下,经过3个多小时的奋力抢救将大火扑灭。

为了认真调查处理这次事故,省政府组成了由副省长唐之享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程咏斌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劳动厅、省消防总队、省检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12·16”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在监察部、公安部、劳动部的指导下,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伯华和副省长唐之享的直接领导下,在株洲市有关部门调查的基础上,前后经过4个多月周密细致地调查,并经国家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目前已经查清这场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已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

现将有关调查处理的情况报告如下:一、火灾发生单位及其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株洲市锦云摩托车城由株洲锦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云房产公司)开发建设,株洲市云田建筑总公司所属云田建设公司承建。

锦云房产公司和云田建筑总公司均由湖南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原锦云集团公司,1997年5月经省体改委批准改制组建)控股,黄根深任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及锦云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1997年5月后,锦云房产公司由其原法定代表人周再明承包经营。

开发建设锦云摩托车城是原郊区10个重点扶持的建设项目之一,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三产业的唐宇林副区长牵头,锦云集团公司总经理黄根深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周再明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开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1997年8月1日,株洲市城市区划调整后,郊区撤销,锦云摩托车城划归芦凇区。

锦云摩托车城于1995年12月动工兴建,1997年1月竣工,该大楼属二级钢混结构,共8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7层,高23.4米,总建筑面积16300余平方米,总投资927万余元,负1楼为农贸市场,1楼为摩托车配件经营门面,2楼为摩托车整车市场,3至7楼为商住楼。

1997年4月28日正式开业营运。

1996年10月1日,锦云房产公司将摩托车城承包给凌海武,由凌负责摩托车城物业管理及招商售楼,合同期至1997年12月30日。

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和承建单位未按市消防部门1996年7月下发的审核意见进行施工,擅自取消、减少或变更配套消防设施:一是取消了消防水池、室内消火栓水泵、屋顶消防水箱、临街室外消火栓(1具)及4至7层每单元室内消火栓及室内消火栓管网的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二是负1楼、2楼共减少室内消火栓10具,1、2楼中间敞开楼梯间未设置防火卷帘,所有楼梯间入口无防火门;三是公共出口处未设计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每层楼配电盘以及每单元的总连线未设置漏电动作报警器。

仅剩的1具北侧天桥下室外消火栓,水压水量也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摩托车城主体工程竣工后,在未经市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未申请室内装修设计审查的情况下,擅自装修营业,出售商住房。

市消防支队在得知摩托车城正式营运后,未采取措施督促其进行消防验收和隐患整改;原郊区政府明知有关部门在开业庆典筹备会上提出摩托车城未经过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没有督促进行消防验收,就匆匆同意开业。

锦云摩托车城正式投入使用后,安全管理混乱,既无消防安全责任人,又无消防安全制度。

1997年9月底大楼取消夜间值班,将室内消火栓箱里的水枪和水带收至仓库,并在负1楼农贸市场的室外消火栓前加装闸阀,部分门面内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等电器,未经批准经营瓶装喷漆、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等,大楼到处存在火灾隐患。

二、“12·16”事故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1997年12月16日,摩托车城1楼59#—2门面店主梁红玉与其聘请的帮工苏月秋用自购的l台功率1200W三管石英增湿卤素电暖器在店内取暖,下午5时40分左右,两人未切断取暖器电源同时离店。

当晚23时40分左右,建宁信用社工地的材料值班员游克勤等人相继发现摩托车城59#—2门面起火。

23时46分,株洲市消防支队接到过路行人的报警,4分钟后第一批消防车赶到现场,并先后调动3个公安消防队、9个企业消防队的18台消防车、180余名指战员组织灭火救人,市公安局还调集了255名干警赶赴现场,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有关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组织指导灭火工作。

经过近4个小时的激烈战斗,大火基本得到控制,5时许大火基本扑灭。

在灭火的同时,利用举高车和疏散楼梯救出90余名围困人员。

95套住宅内的群众被安全转移,抢救摩托车87台,转移楼内液化气瓶15瓶,保住了2楼整车市场西侧内整车256台,阻止了火势向2楼以上和向西向北蔓延,保护价值达3000多万元。

三、“12·16”事故的原因分析l、经现场勘查、调查和有关技术鉴定及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专家认定,摩托车城59#—2门面梁红玉、苏月秋离店时未切断店内电暖器电源。

电暖器长时间通电,致使电暖器石英玻璃管内电阻丝在带电状态下,因故障过热引起易燃塑料底座及周围的可燃物质,蔓延成灾,是导致“12·16”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2、摩托车城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取消夜间值班,关闭室内消火栓水源,将消防水带、水枪等存入仓库,将负1楼菜市场内消火栓加装控制阀并减小出水管径及个体经营户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喷漆等是导致此次事故损失扩大的直接原因。

3、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锦云房产开发公司在兴建摩托车城时,严重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擅自变更经审核批准的图纸,未在楼梯间设置防火门及未在敞开楼梯四周设置防火卷帘,擅自改变设计要求,取消了大楼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水泵接合器、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减少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数量和减小消防进水管的管径,投入使用前不申请消防部门验收,是导致此次特大火灾的主要原因。

4、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制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虽然在工程建设初期多次督促补办报建手续并下发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但在该城擅自开业后,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执法措施督促其整改隐患;株洲市城市区划调整前后,摩托车城所在地郊区消防大队和芦凇区消防大队没有对其进行消防列管及监督检查,以致养患成灾。

原郊区政府对列入全区10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摩托车城在该工程建设、竣工及营业过程中,忽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导致工程建设中擅自取消、变更和减少消防设施,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投入营业及正式营业后消防安全管理失控;城市区划调整后,芦凇区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仍不到位,1997年11月4日全市冬防工作会议之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力,未通知摩托车城参加全区的冬防会议,在区划调整后近4个月的时间内无人过问摩托车城的消防安全问题,使该城消防安全工作处于失控状态。

此外,锦云摩托车城处于城郊结合部,株洲市城市消防设施相对滞后,全市公共消火栓布点达不到国家规范的要求,株洲市应安装消火栓538个,而实际上只安装了195个,尚欠343个。

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也存在死角,摩托车城临街无消火栓,东头120米处的市政消火栓已损坏无法供水,西头350米处的消火栓距离太远,致使消防供水不足,影响了灭火效率。

四、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调查取证的事实表明,“12·16”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行政监察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消防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的有关规定,对“12·16”特大火灾事故责任划分及所涉及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梁红玉(59#—2门面店主)、苏月秋(59#—2门面店员)离店时未切断石英取暖器电源,因电暖器故障过热引起特大火灾,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2、凌海武,锦云摩托车城法人代表。

自市场开业以后,决定撤销市场保安夜间值班,对负1楼消火栓前加控制阀,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和水带被收存,以及对市场内违章使用电暖器、违章经营易燃易爆商品负有直接责任,这些均是“12·16”火灾的起火、扩大火灾和妨碍救火的直接原因,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周再明,企业国家干部(副科级),株洲市郊区政府锦云大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湖南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株洲锦云房产公司经理。

对工程消防报建、施工各一套图纸和邓茂洪自行设计给排水图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摩托车城管理中消防违章、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投入使用和消防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2·16”火灾事故发生后,周再明能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救灾,作了大量善后工作,给予撤销其副科级职务处分。

4、肖才胜,株洲锦云摩托车城建设期间任锦云房产公司经理,主管全面工作,现任房产公司副经理。

交待邓茂洪自行设计锦云摩托车工程给排水施工图;对工程消防报建一套图纸和施工另一套图纸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湖南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聘其株洲锦云房产公司副经理职务。

5、黄根深,中共党员,国家干部(正科级),株洲市郊区政府锦云大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湖南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株洲锦云房产公司法人代表。

对锦云摩托车城建设、管理中的消防违章问题和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投入使用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留党察看1年和行政撤销正科级职务的处分。

6、帅卫红,中共党员,株洲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建审参谋。

在锦云摩托车城建审后,消防督促检查工作不到位;对该城变更1、2楼摊位布置图纸和室内装修提出了报审意见,但在建设方未报审的情况下,未采取措施督促报审;在知道锦云摩托车城未经验收开业后,既未向领导汇报,也未采取处置措施,对未督促摩托车城消防验收和消防监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帅卫红平时一贯表现和建审任务繁重等因素,建议湖南省消防总队从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7、雷少华,中共党员,原任株洲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现任株洲市消防支队政委。

在知道锦云摩托车城工程存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审核要求的问题后,没有主动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对锦云摩托车城未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失察;作为分管防火监督的副支队长,对消防执法文书中存在管理和使用上违背程序的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致使消防监督不到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