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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清除黑恶势力,还民于理,还社会以安宁。
2. 有效打击犯罪团伙,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组织架构1. 扫黑除恶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2. 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3. 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侦查、打击、防范、宣传四个方面的工作机构。
四、重点工作1.黑恶势力的排查(1)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挖掘黑恶势力的组织结构、领导成员和成员等。
(2)各级政府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情报和配合工作,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犯罪行为(1)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2)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侦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涉黑恶人员的管控(1)对涉黑恶人员要精准识别,建立黑恶人员信息库,确保其受到严密管控。
(2)对涉黑恶人员要加强监管,通过日常巡逻、抓捕等方式,确保其不得脱逃。
4.宣传教育(1)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扫黑除恶意识和法律意识。
(2)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成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五、工作措施1. 建立全面覆盖、多部门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网络,形成合力。
2. 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 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4. 加强对扫黑除恶行动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5.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情况。
六、工作保障1. 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
对软暴力犯罪
对黑恶势力经济利益
依法打击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
依法打击采用暴力、威胁、滋扰、纠缠、哄闹等手段实施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投资经营的经济实体,包括开办企业、投资参股、包揽工程项目等。
02
组织制度
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国家信访局等部门。
有效打击黑恶势力
对黑恶势力进行精准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净化社会环境。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
通过专项斗争,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使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工作范围
依法打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xx年xx月xx日
CATALOGUE
目录
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打击犯罪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总结评估制度
01
工作制度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原则
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
坚持依法办案、保障人权原则
工作原则
1
工作目标
2
3
通过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评估结果运用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反馈问题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方法,改进和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质量和效果。
改进工作
将评估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经公司党委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方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章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
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章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章重点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
第六章工作职责各机构、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本文已经过语法检查)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调度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该办公室还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合帐,研究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对策建议。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督查督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排查收集线索,并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九条:下辖各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负责线索排查收集,并向县级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指中国政府针对黑恶势力展开的一项综合性、人民群众参与的大规模社会治理行动。
该行动旨在打击和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 目标和原则•目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犯罪分子难以生存的环境,使人民群众能够在公平、公正、安全的社会环境下生活。
•原则:–法治原则: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打击黑恶势力要依法行事。
–精准打击原则:通过收集情报、调查取证等手段,针对性地打击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原则: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头目以及关键成员,要采取果断措施打击。
3. 实施步骤步骤一:确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各省份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加强与中央的协调合作。
步骤二: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采取各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向公众普及扫黑除恶的背景和目标,引导群众参与到斗争中来。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步骤三:开展情报收集和研判分析•设立情报研判中心,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黑恶势力相关的情报信息,并进行研判分析,确定打击重点和行动方案。
步骤四:加强侦查打击工作•通过派出专门队伍进行侦查工作,搜集证据,确定嫌疑人身份,打击组织者、头目和关键成员。
步骤五:加大惩治力度•依法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审判,并加大刑罚力度,确保黑恶势力成员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步骤六:整肃行业乱象•针对涉黑恶的行业,如夜店、色情场所等,进行整肃,清除不良影响。
步骤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步骤八:巩固发展成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对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同时制定巩固发展计划,确保取得的胜利不被倒退。
4. 结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行动,通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百姓的生活质量。
扫黑除恶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扫黑除恶的实施步骤有哪些1. 定义扫黑除恶•扫黑除恶是指打击整治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群众安全的一项重要行动。
•扫黑指的是清除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和团伙。
•除恶指的是铲除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
2. 目标与原则•目标:扫黑除恶的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原则:扫黑除恶的原则包括依法依纪、重点突破、精准打击、整体推进等。
3. 实施步骤步骤一:调查研究,明确目标•进行犯罪数据分析,了解黑恶势力组织、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制定扫黑除恶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
步骤二:组织协作,形成合力•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各级扫黑除恶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作,形成合力。
步骤三: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意识•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行动的认识和支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扫黑除恶工作能力。
步骤四:加强侦查打击,严惩犯罪分子•加强扫黑除恶的情报工作,收集犯罪线索;•组织开展大规模抓捕行动,打击犯罪分子;•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严惩不贷。
步骤五:整顿涉黑涉恶场所,清除黑恶势力温床•对存在黑恶势力渗透的行业、单位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社会治安乱点,净化社会环境。
步骤六:加强巡视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巡视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步骤七: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定期组织评估和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4. 效果与展望•扫黑除恶行动的实施,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未来,扫黑除恶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指打击整治黑恶势力和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供参考。
一、组织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建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工作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对象。
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结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线索报告工作制度线索报告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线索报告制度,明确线索的受理、核查和处理程序。
要加强线索的搜集和甄别,确保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报告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隐私和安全。
四、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内容。
制定办案工作制度,明确办案的程序和要求。
要加强案件的侦查和取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办理。
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力度侦破,确保案件的查处结果。
五、资金管理制度六、督查评估制度督查评估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明确督查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要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保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要加强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黑恶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述仅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日常排查整治制度
扫黑除恶日常排查整治制度扫黑除恶日常排查整治制度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特制定日常排查整治制度如下:一、制定排查计划和方案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重点和目标,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排查责任和目标建立健全排查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同时,要确定排查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摸清涉黑涉恶线索、打击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等。
三、确定排查重点和对象针对黑恶势力易滋生的重点领域、行业和群体,确定排查工作的重点和对象,如娱乐场所、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
同时,要对重点地区、场所进行集中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四、采取多种排查方式和手段采取多种排查方式和手段,如明察暗访、群众举报、部门协作等,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
同时,要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排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及时发现和报告问题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同时,要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成果,增强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六、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打击和治理。
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建立问题台账和跟踪督办制度对于每个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和跟踪督办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和落实。
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工作,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宁,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目标任务1.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2. 切实打击黑恶势力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人心,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1. 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设市级、区县级领导为组长,具体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
2.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
四、工作机制1. 健全工作规划: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2. 推进联合惩治: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3. 加强信息共享:成立信息共享平台,各司法、执法、行政等部门共享信息,对犯罪线索进行准确分析研判。
4. 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分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打击行动1. 创新打击手段:结合科技手段,提升打击能力,如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筛选。
2. 加强打防结合:重点打击打腐败、打权钱交易、打保护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3. 严打犯罪分子:加大对黑恶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逮捕、审判和判决。
4. 严惩违法犯罪: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责任,依法追缴非法财产。
六、宣传教育1.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引导社会舆论。
2. 宣传案例典型:宣传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强大的杀伤力。
3. 强化法律意识: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七、监督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各级领导要加强领导责任意识,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
打黑除恶工作制度
打黑除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打黑除恶工作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打黑除恶工作坚持除恶务尽、打早打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专群结合、横向联动、纵向打击的方针。
第四条打黑除恶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五条打黑除恶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条打黑除恶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第七条设立打黑除恶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打黑除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打黑除恶工作领导机构应当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
第九条公安机关是打黑除恶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打黑除恶工作。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打黑除恶工作。
第十一条打黑除恶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协作、联合行动等机制,形成合力。
三、线索举报与核查第十二条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打黑除恶工作领导机构应当设立举报中心,负责接收、登记、核查举报线索。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报告打黑除恶工作领导机构。
第十五条对举报线索,应当及时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打击与整治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毁灭证据。
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审查起诉,确保案件质量。
最新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最新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中国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安定,制定并贯彻一套科学严密、灵活高效的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达到消除黑恶势力、恶势力团伙的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2. 原则:- 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确保行动合法合规。
- 综合斗争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 过程保障原则:注重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和资源保障。
三、工作流程1. 研究部署: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研究和部署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
2. 行动实施:根据研究部署的决策,由执法机关牵头组织社区扫黑除恶行动。
3. 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通过共享信息,形成协同作战,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4. 效果评估:每一次社区扫黑除恶行动结束后,进行有效的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1. 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
2. 资源保障:各级政府要充分保障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所需的警力、司法资源等工作所需的配套资源。
3. 宣传引导:加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反黑恶的观念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 法律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保障的水平和效果。
五、工作效果评估对于每次社区扫黑除恶行动,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效果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对相关人员工作的考核依据。
六、改进措施持续改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培训、完善法规制度、提升技术手段等。
以上为最新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的文档,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促进社会治安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恶势力的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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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制度
一、对于接收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呈报专门领导签批,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对政法各单位在工作中认识不一致的问题或案件,及时召开评查会议,统一执法思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协调、督导各镇、各单位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四、协调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办工作;
五、及时发现解决案件侦办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重大漏罪、漏案、重罪轻处等问题;
六、对公安机关与检、法等部门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刑事政策运用、证据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及时提交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
扫黑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掌握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上级扫黑办到县督导调研的接待工作;
四、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各镇各单位建立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五、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六、牵头组织对全县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七、协调政法各单位和纪委、监委、组织部及时打击处理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
八、协调组织、民政等部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九、建立健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督办会商机制,协调各政法单位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效率。
扫黑办保密制度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在专项斗争中形成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
三、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
四、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档案专管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文档柜内。
五、对接收、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内容、数据等有关内容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严禁向他人泄露任何信息。
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总召集人为政法委书记,召集人为县扫黑办主任、副主任。
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及各镇党委书记组成。
联席会议联络员为县扫黑办各项机关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二、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定期通报全县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方面的进展和动态;研究中央、省、市扫黑办督办、转办群众举报线索办理问题;建立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接机制;对在侦办、起诉、审判过程中存在意见分歧或争议较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请县政法部门扫黑除恶联系会议讨论研究;研究部署全县扫黑除恶执法办案工作;讨论扫黑除恶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加强协调配合的建议。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参加,由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召集,由县扫黑办负责组织召开,原则上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由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提请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月通报月讲评,定期通报讲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新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刘冠瑜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郅书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刘喜红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郝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崔玲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杨慧江县政府副县长
周培斌县公安局局长
毛迎春县法院院长
蔡金良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各成员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指挥调度办公室。
综合
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姬新瑰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综治办主任王进营同志、县公安局政委
任继杰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调度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