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意向书doc
保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范本

保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保险公司乙方:__________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保险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1 甲方同意将其保险产品通过乙方银行渠道进行销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产品销售服务。
1.2 甲方同意为乙方银行客户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
1.3 甲方同意在乙方银行开设保险业务专柜或专区,乙方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施。
二、合作内容2.1 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保险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2.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办理保险业务的承保、理赔等事项。
2.4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险产品销售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合作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 有效期届满,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争议解决5.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保险公司乙方:__________银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与保险合作协议书模板

银行与保险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为了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作内容:甲方同意向其客户推广乙方的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的销售支持。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适合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并协助甲方进行产品培训和销售支持。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甲方代理销售乙方的保险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通过代收、代扣、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代理收取保险费及相关费用。
费用及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乙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代理销售乙方的保险产品,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险产品的相关资料和培训,并协助甲方进行销售支持。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争议解决: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变更或终止。
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不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自动展期一年,展期以一次为限,展期条件同上。
农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

农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发展,农业生产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有效分散这些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保险(简称农险)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在农村地区的服务拓展也日益重要。
因此,农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变得尤为关键。
下面是一个农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的范本,旨在为双方提供一个合作的框架。
农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甲方:XX农业保险公司乙方:XX银行鉴于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优势及资源,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和银行服务的农村地区拓展,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农业保险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乙方负责在其网点为甲方的农业保险产品提供销售平台。
2. 乙方利用其网络和客户资源优势,协助甲方推广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3.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农业保险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接受度。
4. 双方定期举行业务交流会,分享市场信息和经验,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和机会。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确保乙方能够顺利销售。
2. 乙方有义务积极推广甲方的农业保险产品,并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和服务。
3. 双方应互相提供合作所需的信息和支持,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
4. 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及客户信息,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可另行签订续约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保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范本

保险与银行合作协议书范本在金融领域,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日益紧密,双方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和推广金融产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合作背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决定开展全面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1. 产品合作:甲乙双方将共同研发、推广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
双方将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2. 渠道合作:甲乙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甲方将利用银行的网点、客户资源等优势,为乙方提供销售渠道支持;乙方将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 技术支持:甲乙双方将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金融科技水平。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乙方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保险科技支持,助力甲方实现数字化转型。
4. 培训合作:甲乙双方将定期举办联合培训活动,提升双方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银行业务培训,帮助乙方员工了解银行业务流程;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保险业务培训,帮助甲方员工掌握保险业务知识。
5. 品牌合作:甲乙双方将共同打造金融品牌,提升市场知名度。
双方将在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提前一个月签订续约协议。
四、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保险公司银行战略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营销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扩大双方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客户资源共享
甲乙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享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4.技术创新与合作
甲乙双方在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动业务创新与发展。
5.培训与交流
甲乙双方定期举办培训、座谈等活动,分享业务经验、管理心得和市场动态,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提高双方经济效益。
三、合作内容
1.业务合作
(1)保险业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乙方优先推荐甲方产品给客户;
(2)银行业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投资银行等业务,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金融服务提供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签。
五、合作保障
1.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合作事项的顺利推进;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甲方:XX银行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XX保险公司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保险业务等;乙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各类保险产品。
2. 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保险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办理相关业务,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3. 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
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保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
2. 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
3. 甲方应积极向乙方投保各类保险产品,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 甲方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双方的协议。
三、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不能正常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双方应共同努力,积极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因误解、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合作关系恶化。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地址: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与保险的业务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双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开展全面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甲方积极支持乙方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为乙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
在乙方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甲方下属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乙方分支机构协商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
2、乙方积极支持甲方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为甲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保险服务。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3、双方在《全面合作协议》的框架之下,共同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
甲方授权其二级分行,乙方授权其市级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
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内容洽谈。
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协议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年度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及相关专项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推进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建立兼业代理关系,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支付满期保险金及保险理赔金;合作开发信息系统;银行存款业务;融资业务;现金管理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商务;基金业务;企业年金业务;资产托管业务;银证通业务;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代理保险业务甲方为乙方省内保险业务的主要代理人,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支付保险金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代理保险业务服务;同时通过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协助乙方进行甲方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
(一)建立兼业代理关系,代理销售保险产品1、甲乙双方根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
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协议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宗旨1.1 合作范围1.2 合作目标第二条合作内容2.1 保险产品销售2.2 保险理赔服务2.3 客户信息共享第三条保险产品销售3.1 保险产品种类3.2 销售渠道与方式3.3 销售业绩考核第四条保险理赔服务4.1 理赔流程与标准4.2 理赔资料要求4.3 理赔服务承诺第五条客户信息共享5.1 信息共享范围5.2 信息安全与保密5.3 信息更新与维护第六条合作期限6.1 合作起始日期6.2 合作终止条件6.3 合作续约事宜第七条合作费用与分成7.1 保险产品销售分成7.2 保险理赔服务费用7.3 费用结算与支付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界定8.2 违约责任承担8.3 违约纠纷解决方式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范围9.2 协商解决9.3 法律途径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程序10.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1.1 履行原则11.2 履行期限11.3 履行监督第十二条协助与沟通12.1 协助事项12.2 沟通渠道12.3 定期会议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保密条款14.2 知识产权保护14.3 合同修改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1.1 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开展保险产品销售、保险理赔服务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合作。
1.2 合作目标双方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资源整合、业务互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和理赔服务的优化,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拓宽业务发展空间。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保险产品销售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向乙方提供各类保险产品,乙方通过自身的渠道,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
2.2 保险理赔服务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限内,甲方负责保险理赔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信息和资料,以便甲方更好地进行理赔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意向书篇一: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甲方:负责人:地址:乙方:公司负责人:地址: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确山县范围内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1、资金结算2、银行存款业务3、保费代收代付业务4、代理推销保险产品5、基金业务6、电子商务7、银行卡及其他业务8、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第二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具体洽谈,并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第三条资金网络结算1、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甲方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为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结算服务。
2、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在甲方所属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其保险费收入、相关费用应通过甲方进行结算和管理。
3、甲方根据乙方资金运动特点,利用甲方网点、系统平台、结算产品、网络通信和人才的优势,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第四条银行存款业务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的资金优先存放于甲方,甲方就此提供优质服务。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优先在甲方分支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及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甲方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做好支付结算服务。
第五条保费代收代付业务(一)代理收取保险费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网上银行、代收代付系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代理收取保险费、保险费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实务流程、业务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并做好相应的签收管理工作;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格式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甲方分支机构应按照乙方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将代理收取的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划入乙方开设在甲方的指定账户。
(二)代理支付保险金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柜面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满期保险金、保险理赔金等支出。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付保险金的实务流程、票据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反馈代理支付保险金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六条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一)合作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代理推销乙方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定于企业财产险、个人财产险、抵押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意外险、交强险、短期健康险等产品。
(二)重点合作领域1、个人信贷资产保险。
围绕个人消费信贷客户,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按揭下的住房财产险、汽车消费贷款项下的车险等业务。
2、企业抵押资产保险。
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保险业务时,乙方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及时制定出承保条件和费率,并在保险单中列明甲方为保险金第一受益人。
3、柜面保险业务。
甲方可在其柜面代理销售经乙方确认的理财型财产保险产品、交强险、意外险等适合柜面销售的保险产品。
4、重大信贷项目保险业务。
甲方可就重大信贷项目的保险安排与乙方开展对口合作,有效分散信贷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三)甲方为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存续期内的保险产品,同时是乙方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第七条代理业务收费1、甲方代理乙方收取保险费和支付保险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
支付的标准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协商确定。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的保险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八条基金业务在以甲方为主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时,在确保双方利益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代销的基金品种。
第九条电子商务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银行、保险业务在电子商务方面应用的研究,合作开发有关项目。
2、在条件成熟时,甲方可通过网上银行代理乙方办理网上保险业务,并通过网上银行为乙方宣传保险业务。
3、网上其它合作。
第十条银行卡业务及其他业务1、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乙方客户和代理人员办理甲方相关银行卡产品,并通过信用卡或借记卡开展代收、代付保险费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开发针对双方客户共同需求的银行卡保险合作业务及产品,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3、乙方借助其营销力量,积极向其优质客户和内部员工推荐甲方的银行卡产品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的合作甲乙双方指定有关人员共同成立银保大项目合作小组,共同进行市场拓展。
第十二条业务交流和培训甲乙双方加强业务交流,建立定期的数据交换和信息沟通渠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双向培训。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终止本协议。
协议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协议履行中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同时,为细化合作内容,双方在本协议基础上达成的《保险兼业代理协议》(附件一)和《保险兼业代理产品协议》(附件二),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负责人年月日(或授权代理人)篇二:银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为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甲乙双方相互支持为对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双方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
甲方授权其分行及直属分支机构,乙方授权其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
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双方要强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双方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方银保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长远、健康、稳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一)保险业务合作;(二)银行存款业务;(三)投资理财业务;(四)融资业务;(五)银行卡业务;(六)电子商务;(七)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银行保险合作关系的管理为确保双方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调各自内部相关部门对双方的全方位合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交流相关信息。
xx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xx 中心支公司负责落实,其它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对应分/支公司负责对接落地。
具体的银保合作业务将由甲乙双方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另行专门签署针对具体业务的专项合作协议,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第四条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针对甲方正在推进的农村金融服务、艺术品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服务、创业金融服务等金融创新方面的风控需求,乙方积极推进履约保证保险服务创新,推出适合金融市场拓展和银行避险需求的创新履约保证保险产品。
第五条银保代理业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签订代理保险产品协议,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和代理支付保险金等银保代理业务领域进行合作。
除常规保险产品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市场拓展和发展的差异化需求,研发适合甲方所在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
第六条银行存款业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应优先在甲方分支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账户和支出账户,在资金结算、协议存款等领域对甲方进行倾斜;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中甲乙双方应约定按保险业务量配比的乙方向甲方存放的协议存款额度;甲方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为乙方积极做好各项资金结算服务工作。
第七条投资理财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加强在理财产品联合设计研发等方面的合作。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选择甲方提供及推荐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专项或综合理财计划等本外币投资理财产品,以及由甲方设计、推荐的低风险本外币投资产品。
在确保双方利益和同等条件下,在甲方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时,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代销的基金品种。
第八条融资业务甲方与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融入、融出资金和进行债券交易时,在确保各自利益的前提下优先购买对方发行的债券。
甲方在自身流动性安排框架下,同等条件下优先为乙方提供融资便利。
第九条银行卡业务(一)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公务用卡解决方案,选择甲方公司卡产品作为代发工资专用卡;将甲方的公司卡产品指定为商务活动支出专用卡;甲方为乙方安装财务POS设备或提供网上银行等工具,为乙方提供公司卡对账单,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详细的层级报表,协助乙方提高商务支出管理水平。
(二)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联合开发针对双方客户共篇三: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意向书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甲方:负责人:地址:乙方:公司负责人:地址: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确山县范围内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1、资金结算2、银行存款业务3、保费代收代付业务4、代理推销保险产品5、基金业务6、电子商务7、银行卡及其他业务8、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第二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具体洽谈,并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第三条资金网络结算1、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甲方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为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结算服务。
2、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在甲方所属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其保险费收入、相关费用应通过甲方进行结算和管理。
3、甲方根据乙方资金运动特点,利用甲方网点、系统平台、结算产品、网络通信和人才的优势,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