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理赔主要单证(试用)

非车险理赔主要单证(试用)
非车险理赔主要单证(试用)

一、主要单证清单序号单证名称

1 出险通知书

2 非车险赔案(预付)审批表(已废止)

3 理赔联系记录单

4 预付赔款申请书

5 权益转让书

6 重大案件跟踪表Ⅰ-Ⅴ

7 银行转账授权书——理赔支付信息使用

8 理赔案件问询笔录

9 赔案单证粘贴页

10 查勘照片粘贴页

11 结案报告

12 索赔指引(主要险类)

13 赔案封套

14 企业财产保险索赔申请书

15 企业财产保险查勘报告

16 企业财产保险损失清单

17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申请书

18 家庭财产保险查勘报告

19 家庭财产保险损失清单

20 责任保险索赔申请书

21 责任保险查勘报告

22 责任保险损失清单(财产部分)

23 责任保险损失清单(人伤部分)

24 工程保险索赔申请书

25 工程保险查勘报告

26 工程保险损失清单

27 货物运输保险索赔申请书

28 货物运输保险查勘报告

29 货物运输保险损失清单

30 船舶保险索赔申请书

31 船舶保险查勘报告

32 船舶保险损失清单

33 非车险赔案审批表(新)

二、主要单证样本

备注:

1.序号1-13为非车险各险种通用单证;

2.序号14-32为非车险主要险类常用单证,其他险类参照主要

险类单证;

3.索赔指引因较多未列入本单证样本,按公司原通知执行。

4.新的《结案报告》替代原《检验报告》。

5.三大险种通用的单证,如《直接理赔费用列支审批表》等未

列入本单证样本。

出险通知书

保险单号:报案编号:

被保险人保险地址

保险险别附加险别

保险标的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出险时间

出险地点报案时间

报案人联系电话

事故原因及经过:

施救方式及经过、损失情况等:

请您如实填报事故原因及经过和施救方式及经过。报案时的任何虚假、欺诈行为,均可能成为保险人拒绝赔偿的依据。

报案人签字:年月日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就上述保险事故向贵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全部的索赔材料。

本人声明:以上所填写的内容和向贵公司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可靠、没有任何虚假和隐瞒

被保险人签章:

年月日

非车险赔案审批表(已废止)

保险单号立案号

被保险人

保险金额立案金额

赔款金额预付金额

经办机构

意见

审核人:日期:

中心支公

司审核意

审核人:日期:

分公司

客服部

审核意见

审核人:日期:

分公司

总经理室

审核意见

审核人:日期:

非车险赔案预付审批表(已废止)保险单号立案号

被保险人

保险金额立案金额

赔款金额预付金额

经办机构

意见

审核人:日期:

中心支公

司审核意

审核人:日期:

分公司

客服部

审核意见

审核人:日期:

分公司

总经理室

审核意见

审核人:日期:

日期联系处理内容经办人

第页,共页

预付赔款申请书

被保险人名称

保单号保险险别

出险时间出险地点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初步损失金额

预付申请原因

被保险人(签章):

日期:

权益转让书

你公司签发的险号保险单所承保的,保险金额元,于

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根据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损失,立书人已向其提出索赔。立书人已收到贵公司赔偿金额(人民币大写)立书人同意将已取得赔偿部分保险标的一切权益转让给贵公司,并授权贵公司得以立书人名义或贵公司名义向责任方追偿,立书人保证随时为贵公司行使上述权利提供充分协助。

特立本权益转让书为凭。

此致

权益转让人:

日期:

非车险重大案件跟踪表Ⅰ

(案件现场查勘环节适用)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

承保险别保险期限

承保标的保险财产地址

出险时间报案时间

出险地点出险原因

查勘时间查勘标的

索赔金额估损金额

现场查勘人员

事故详细经过

现场查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核对保单及缴费凭证;

()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

()绘制事故发生示意图或现场平面图;

()复印或封存对定责、定损有重要影响且时效性强的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并制作调查笔录;

()立即对损失标的共同清点;

()已进行人伤探视;

()指导被保险人填写出险经过;

( )指导被保险人及时施救。 其他现场查勘

工作完成情况

描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在现场查勘后应立即填写本表,将本表电子版通过邮件报分公司和总公司相

关人员,并及时上传至系统。2.各栏目应仔细填写,其中“现场查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栏目根据完成情况在括号中打“√”确认;“其他现场查勘工作完成情况描述”应填写根据各险种检验报告或现场情况进行的除基本工作外的其他查勘事项。3.本表替代原《非车险重大案件上报表》。

非车险重大案件跟踪表Ⅱ

(案件处理组织安排环节适用)

保单号码 被保险人名称 出险时间

出险原因

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召集时间: 赔案处理小组成员: 案件经办人员

分公司跟踪责任人

立案日期立案金额

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

案件处理总体计划、具体步骤、各步骤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

是否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协助处理案件?若需聘请,说明理由。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对案件处理计划的意见:

总公司案件跟踪责任人对案件处理计划的意见:

填报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本表应在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后立即填写,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立即将该表上传至系统,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总公司运营中心。

非车险重大案件跟踪表Ⅲ

(案件处理进展环节适用)

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

立案号码估损金额

出险时间出险原因

本次案情分析会为第几次召集:

案情分析会召集时间:

案情分析会参加人员:

案件处理进展及案情分析会内容。

对协助处理案件的专业机构(人员)工作的跟踪、指导情况。

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若需聘请,说明理由。

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对案件处理进展的意见:

总公司案件跟踪责任人对案件处理进展的意见:

填报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每次案情分析会后应立即填写本表,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立即将该表上传至系统,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总公司运营中心。

非车险重大案件跟踪表Ⅳ

(案件定责、定损环节适用)

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

立案号码估损金额

出险时间出险原因

保单责任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若存在,向责任方的索赔或追偿情况。

受损财产数量确认方式及结果(结果必须体现分项损失数量、损失程度及损失比例);受损财产价格确定过程及依据。

伤亡人员各种费用的计算过程及标准:

最终损失评估金额,保险双方是否一致认可?

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对案件定责、定损工作的意见:

总公司案件跟踪责任人对案件定责、定损工作的意见:

填报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最终损失金额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本表,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立即将该表上传至系统,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总公司运营中心。

非车险重大案件跟踪表Ⅴ

(案件理算、审核环节适用)

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立案号码定损金额出险时间出险原因投保比例确定过程:

保单免赔情况:

是否存在重复保险或交叉保险?

理算金额计算过程:

中心支公司审批意见

分公司审批意见

总公司审批意见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理赔案件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性别: 年龄: 职业: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依照《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规定,我们就您所报案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询问,希望您能理解和配合,回答情况要属实,因为任何虚假的证词都可能导致保险人依照法律和保险条款的规定行使拒赔权,或诉诸法律。

被询问人签字:日期:

共张第页(可附页)

赔案单证粘贴页

共张原始单证名称张数原始单证名称张数

现场查勘照片粘贴页

立案号: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范文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 总则 为使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高效、规范地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公司非车险业务的理赔工作要求,结合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特修订《非车险业务理赔流 程》。 第一章受理案件 一、报案电话 “95552 ”报案电话为各级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亦为非车险业务报案电话。承保时约定其他报案联系方式的,应保持联系电话24 小时畅通待机。 二、接受报案 “95552 ”接报案坐席接到报案,应详细询问案情,在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报案处理”并将报案信息记录于《报案登记表》(格式见附件赔案处理类单证《报案登记表》)内,具体接报案规程应按照《客户服务热线非车险接报案工作规范》(永总字[2007]423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要求报案人准备《出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损失清单》)、第一现场照片等必要材料。 各分公司财产险部接到“ 95552 ”报案通知后,应于当日按《非车

险常规业务两核规范达标管理办法》(永承字[2009]23 号)相关要求,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登录报案信息(业务申报系统地址http:// 10.1.3.24/vbb/ 理赔审核流程管理)。 三、承保查询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同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如核定该案存在系统查无有效被保险人或承保险种保单、出险日期不在保单有效保险期限内、保单已做注销处理等异常情况,应于3 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不予受理该案。 四、赔案通告 如经初步估计,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上报情形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上报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 五、共保通知 共保项目,按照上述“二、接受报案”、“三、承保查询”操作,同时根据共保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其他共保方。 六、再保通知 在下述情况下,各级公司应将赔案情况通报总公司再保 部并抄报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 1、临时分保项目在接报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赔案通知单》(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赔案通知单》)。

车险理赔服务指标体系101915个指标

车险理赔服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一、基础定义 (一)数量概念 车险理赔数据统计中主要使用三个数量概念: 1、按标的车辆统计,一个标的发生一次提出索赔的交通事故记为1个事故,所有标的发生事故的总和称为事故数。 2、每个事故项下可能生成交强险赔案、商业险赔案,所有事故赔案的总和称赔案数。 3、每个赔案下分为不同的车、财、人伤损失等任务,所有赔案任务的总和称为任务数。 以下相关指标中涉及的数量概念,将上述三种数量概念简称为事故数、赔案数、任务数三个口径进行统计分析。 (二)报案相关数量 1、报案数量 报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通过电话、委托、上门等方式向保险人报案且业务系统已生成报案号的赔案件数。 2、注销报案数量 注销报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已报案但在立案前被注销的报案赔案件数(通常适用于报案后采用人工立案赋值的保险公司数据统计中)。 (三)立案相关数量

1、立案赔案数量 “立案赔案数量”指统计期间内理赔人员按照正常立案流程完成立案处理的赔案件数,包括核损立案、手工立案和系统自动分配未决估计赔款并已立案的赔案,但不包括系统已自动分配未决估计赔款但尚未立案的赔案。 2、注销立案赔案数量 注销立案赔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被注销的立案赔案件数。 3、系统强制立案赔案数量 系统强制立案赔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受理客户报案后在72小时(3日)内没有进行立案的车险赔案,保险公司通过理赔系统进行自动赋值估损并强制立案的赔案件数。 (四)结案、已决定义 1、正常结案 正常结案(赔案级):指在一个赔案中保险公司财务系统发出最后一次支付赔款(不含理赔费用)成功指令,且理赔系统标记结案动作后的状态。 正常结案(事故级):一个标的一个事故下,理赔系统中交强险赔案和商业险赔案均完成付款,且理赔系统进行结案标记动作后的状态。 2、已决赔案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各位司机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注:若出现人员伤亡,请优先拨打120。 若是轻微事故请在现场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快处 快赔中心定损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

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司机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司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司机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司机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司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司机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司机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司机走一些“歪门邪

xx公司保险理赔管理办法

xx公司保险理赔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保险理赔款的有效管理,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减轻企业修理费支出,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如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的投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或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受益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申请,保险公司按合同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过程。保险理赔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享受保险权利的具体体现。保险理赔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恢复生产活动,保障其生活。 第三条依据第一条的规定,凡是公司的财产(包括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房屋、构筑物等)都要参加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保险理赔依据“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保险理赔金全部归公司所有。 第四条凡是参加保险的公司财产,则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按期缴纳保险费。 第五条凡是参加保险的公司财产的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保险赔付等根据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被保险的公司财产出险时,由使用单位(部门)、资产管理

机构负责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勘查,并按照保险公司理赔的规定,如实、及时地提供相关的材料。财务部负责提供财产清单、保险单及保险合同。 第七条发生保险理赔时,保险赔款必须回到公司指定的账户,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保险赔款,保险赔款由公司统一办理,统一支配。 第八条各单位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而未向保险公司报案的,经发现后将按保险费双倍的金额处罚责任单位,对责任人则按保险费金额进行处罚。 第九条各单位在支取保险理赔款时,要凭正式发票,并经单位领导、经办人签字,该修理费由事故单位承担并进入本单位的考核指标内。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公司。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非车险理赔复习题

非车险理赔类题库 一、单选题 1、以下属于财产保险承保得火灾风险就是( C ) A、烘、烤、烫、烙造成保险财产焦糊变质 B、点火烧荒、焚烧被玷污得衣物 C、烘箱烘烤时,变压线圈着火燃烧并延及其她保险财产 D、电机超负荷使用只造成自身损毁 2、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200万元,在一次电路短路引起得火灾中,实际损失95 万元,为抢救保险财产支出必要费用10万元,经查帐属足额投保,为确认保险责任与财产损失得公估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应向该企业赔偿( B ) A、95万元 B、105万元 C、100万元 D、107万元 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得实际成本记账。历史成本得构成包括( D ) A、购货价格、购货费用 B、税金 C、制造费用 D、上述全部 4、家庭财产综合险中,下列( D )损失与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A、发生火灾时,保险标得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破、水渍等损失,以及灾后搬回原地、途中得损 失。 B、发生火灾时隔断火道,将未着火得保险房屋拆毁造成得损失。 C、由于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引起得火灾造成其她财产得损失。 D、以上全部。 5、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责任不包括( C ) A、火灾 B、共同海损费用 C、盗窃 D、隧道、码头坍塌造成得损失 6、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规定,货物运抵目得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得终止期限最多 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得( B )天 A、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7、一批货物10包,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平安险,保险金额10万元。在出口装船时2包不慎落 海,经奋力抢救打捞上1包货物完好,另外一包救出后发现全损,共支出抢救费用3万元,则保险人得赔付金额为( B ) A、3万元 B、4万元 C、1万元 D、2万元 8、某工程保险期限为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其中2002年10月1日-2002年

009 车险业务理赔损余物资管理规定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车险业务理赔损余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险业务理赔损余物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车险业务理赔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损余物资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标的及第三者财产受到损失但尚存一部分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条损余物资的回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可与被保险人充分协商; (二)可首先折归被保险人并冲减损失金额; (三)当折归被保险人并扣减损失金额的处理方式与被保险人协商不成时,可将损余物资全部收回; (四)追偿回来的物品,可返还被保险人,并追回相应赔款;若经协商被保险人仍不愿收回的,可按照本规定进行收回处理。 第四条损余物资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开拍卖、价高者得原则,拍卖所得全部冲减赔款。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六条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损余物资的回收和冲减赔款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流程规范;

(二)负责指导分支机构做好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分支机构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工作效果。 第七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损余物资的保管和处理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流程规范; (二)负责指导分支机构做好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分支机构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工作效果。 第八条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落实本机构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管理相关的制度、政策和流程规范的细则; (二)负责执行损余物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所辖机构做好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工作; (三)负责检查、考核所辖机构损余物资回收和冲减赔款工作结果。 第九条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损余物资具体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相关管理工作制度细则; (二)负责执行各项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管理制度,指导所辖机构做好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工作; (三)负责检查、考核所辖机构损余物资保管和处理工作结果。

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 实务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讨论稿) 保险理赔,就是审核处理赔案。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审核、查勘、赔付和追偿四个基本环节。 一、理赔指导思想 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顺利完成后,树立了全新的经营目标,确定了 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经营宗旨,因而理赔管理工作也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理念,确立我省系统理赔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经营利润最大化和客户满意最大化为目标,科学管理,提高理赔质量,提升理赔技能,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二、理赔原则 保险理赔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保险的经营 方针,提高理赔质量,杜绝错赔、乱赔、滥赔的现象,保险理赔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保险人在处 理各种赔案时,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受理赔案,确定损失。理算赔偿金额时,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拒赔时更应如此。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宗旨在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争取更多客户。保险人 应当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主动、迅速是指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应积极主动,不拖延并及时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及时理算损失,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迅速赔付;准确、合理,是要求保险人在审理赔案时,分清责任,合理定损,准确履行赔偿义务。拒赔案件应及时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不予赔付的理由。 3、授权经营的原则 理赔业务实行授权经营,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予的权限内开展 理赔业务,超出权限范围的理赔业务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得越权。 4、严肃纪律原则 理赔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做到公正廉洁,不

承保理赔流程控制及单证流转.doc

承保理赔流程控制及单证流转 (讲义稿) 我司的两核工作原则是“事前加强调查分析,事中注意程序控制,事后强调服务监督”。内控制度的核心就是程序控制、行为控制,程序控制是贯彻管理思想、实现工作目标的保障。本篇分车险和非车险两大类,承保和理赔两大职能,讲述事中如何控制,以及控制过程中涉及的单证流转,使学员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流程有一清晰的认识,在业务实践中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车险承保控制及单证流转 一、岗位分工控制—谁来控制(见图岗位分工控制) 二、承保流程控制-- 单证示范(投保单、承保业务报批表、保险单、发票、保单、发票借出审批单、手续费批单)

(一)目的 规范承保流程、防范承保风险、确保承保利润 (二)流程控制 1、业务员协助客户准备齐全的投保资料,指导填写投保单,要求要素清楚、完整、真实; (转入核保流程图讲解) 2、核保人按照公司《两核工作政策》审核投保单。按《验车工作指引》决定是否验 车,填写验车单。 3、核保人审核承保条件与费率匹配;投保/批改资料的齐备性和准确性。 4、审核高保额/限额;免赔等设定是否合理,特约条件是否恰当 5、权限内业务核保通过。(远程核保先录单后核保) 6、超出高级核保人核保权限的业务,由机构首席核保人填写《承保业务报批表》,并 按照公司《两核工作政策》的要求将所有承保资料依程序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中心。 7、总公司业务管理中心核保人按照公司《两核工作政策》的规定审核承保资料,在 《承保业务报批表》上签署核保意见,通知下一级投保人并将承保资料退回。 转回承保流程控制流程图 8、出单员录入准确、完整、及时,打印保险单证和发票。 9、核保人对保单内容进行复核,及时纠正出单错误; 10、出单员及时、准确清分单证。 11、业务员填制《保单、发票借出审批单》,明确借出时限。 12、业务员及时将保单、发票及时送达客户,并按保单约定交费期限向客户收取 保险费。 13、出单员按《业务单证管理办法》对业务单证进行及时、完整地装订归档。 14、及时按保单业务联逐单挂应收。 15、以毛保费入帐,并及时登录保费收入台帐;在发票业务、帐务联上盖收讫章, 并将发票业务联及时返还单证管理员。 16、依据核保人核定的手续费比例缮制手续费批单。 17、转帐支付手续费。 第二部分车险理赔控制程序及单证流转 一、岗位分工控制—谁来控制(见图岗位分工控制) 二、理赔流程控制 单证示范:《机动车辆保险报案登记表》、《核赔流转单》〈查勘通知单〉《代查勘委托书》、《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记录》,《出险通知书》、《保险车辆修复定损单》〈人伤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车险也成为老百姓随之而来的附加消费。不过很多车友只知道买车险,而对于在万一出了情况之后怎么办,却是一头雾水。“投保容易、理赔难”是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这里我们结合各大保险公司的规定,整理出这篇简易理赔流程,望车友在出情况时能够心中有数,及时报案,顺利理赔. 只要您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流程逐项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理赔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复杂。不管是自己撞了车、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大致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财产险类理赔所需资料

财产险类理赔所需资料 一、财产险索赔资料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4、损失清单; 5、出险当天资产清单(或会计帐、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受损财产购进发票; 7、受损财产维修发票或收据,维修证明,工程预算表; 8、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或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原因证明; 9、其他的与索赔相关的资料。 二、责任险索赔资料 (一)公众责任险索赔应提供的单证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出险通知单(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3、法院的裁决书或者仲裁书; 4、法医鉴定书及医院证明、医院发票; 5、财产损失清单及发票等; 6、受害人向被保险人进行索赔的函件; 7、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 8、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二)雇主责任险索赔应提供的单证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出险通知单(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3、法医鉴定书及医院证明; 4、雇员月工资标准证明; 5、误工费及医院发票等; 6、受害人向被保险人进行索赔的函件; 7、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 8、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三)产品责任险索赔应提供的单证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出险通知单(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3、财产损失清单; 4、相关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 5、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鉴定书; 6、误工费及医院发票等; 7、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

8、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四)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索赔应提供的单证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3、被保险人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事故责任人名单、有关医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 5、医疗事故鉴定书、损失清单 6、保险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资料(如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护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7、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 8、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五)旅行社责任险索赔应提供的单证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3、被保险人和游客出具的事故经过 4、事故责任人名单、有关导游资格证明 5、医疗鉴定书、损失清单 6、保险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资料; 7、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 8、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六)中小学校责任险索赔应提供的单证 1、保险单、批单等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3、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及损失清单; 4、法院判决书、裁决书或经保险人确认的赔偿协议; 5、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 6、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7、保险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相关理赔证件资料获得的机构: 1、病历、门诊、医疗医药费等在施治医院获得; 2、有关诉讼单证在相关法院获得; 3、盗抢证明资料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获得; 4、死亡证明、户口簿复印件、伤残鉴定书、抚养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在事故调解时向受害人索取; 5、火灾相关的有关损失及责任认定在消防部门获得; 6、有关气候方面资料在气象部门获得; 7、人伤方面资料在相关医院调查获得。 三、国内货物运输险索赔资料 1、保险单、批单等正本原件; 2、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最新车险投保和理赔所需资料

承保所需单证明细 1 2 3 单位车辆 4 5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7 3、行驶证复印件(正本、副本) 8 4、上一年保险单(交强险要求原件) 9 5、新车投保要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书复印件,10 6、车辆信息有变更的,需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11 12 13 个人车辆 14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15 2、行驶证复印件(正本、副本) 16 3、上一年保险单(交强险需要原件) 17 4、新车投保要有购车发票复印件 18 5、车辆信息有变更的,需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19 20 21 22 索赔所需单证明细 23 24 1、出险通知书(含传真件); 25 2、索赔申请书; 26 3、修理清单; 27 4、修理发票原件、有关费用凭证原件; 28 5、保险车辆行驶证及驾驶员有交通部门有效年检印章页面的驾驶证复印件; 6、根据不同的保险事故提供相关部门如公安、气象等证明; 29 30 7、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事故,还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31 责任认定书与事故调解书(按照当地道路交通快速处理有关规定快速处理或自行协32 商处理损害赔偿的除外)和有关费用单据及证明; 33 8、法院民事赔偿判决书(调解书)或发生诉讼时的诉讼材料; 34 9、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的权益转让书及相关追偿文件; 35 10、全车盗抢案件索赔还需提供购车原始发票或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凭证或复36 印件、原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车辆已37 报停手续、机动车辆登记证书(限于2001年10月1日以后办理入户登记的车辆); 38 11、特殊个案,经协商,要被保险人向承保公司提供所需其他有关资料。由于39 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部分索赔单证的,投保人应出具合理的书面证明或说明,保险人予以认可。 40 41 说明: 2

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各机构、各部门: 为完善分公司理赔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责任,提升理赔非量化人员管理能力,顺利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理赔指标,现将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非车险管理岗 1、负责分公司非车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培训及各项监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汇报工作; 2、负责非车险理赔风险管控工作,落实非车险人员考核确认与追责工作; 3、负责非车险效率指标达成方案,对非车险的各项效率指标负责; 4、负责接受非车险案件报案、立案、注销、重开、预付赔款、通融等各环节管理; 5、负责对重大案件查勘、理赔工作指导与跟踪并落实重大案件上报及反馈工作; 6、负责非车险案件的打假、拒赔、诉讼等降赔增效工作,对非车险降赔指标负责; 7、负责非车险案件追偿工作并每月完成数据统计的汇报工作,对追偿案件指标负责; 8、负责公估、检验机构等外部资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与总公司再保部门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工作;

10、负责与分公司非车险部对接,每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给予承保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1、负责统括、招标业务支持; 12、参与非车险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车物赔案岗 1、负责建立查勘、定损、未决管理工作标准并培训推广; 2、负责制定车险效率指标完成方案并落实实施,对车险各项效率指标负责; 3、负责闪赔案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流程,并进行推动; 4、负责公估公司查勘定损案件的时效、质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5、负责延时报案、重开案件管理、指导、审核工作; 负责建立分公司车险立案管理制度,对车险立案管理工作负责; 6、负责与共享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并提出合理修改相关规则建议; 7、负责承修方管理,下达车商送修任务,承担支持车商发展的任务,对车商送修指标负责; 8、负责分公司理赔服务标准的制定,协调客户服务部,统筹处理理赔投诉,每月通报,并承担管理责任; 9、参与职责范围内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品质监察岗 1、负责进行理赔运营风险及案件质量监控、跟踪和统计数据对赔付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修订)资料

附件1: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高效、规范地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公司非车险业务的理赔工作要求,结合最新监管要求,特修订《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 第二章受理案件 第二条报案电话 公司非车险业务全国统一报案电话为“95552”。承保时约定其他报案联系方式的,应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待机。 第三条接受报案 “95552”接报案坐席接到报案,将报案信息记录于接报案平台内。对于因报案信息不完全无法正常报案的,由“95552”坐席将已获知报案信息录入“无资料报案”模块,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在接到无资料报案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查明保单号等必要的补充信息,完成无资料报案补充报案操作。 各分公司财产险部接到“95552”报案通知后,应于当

日按《非车险未决赔案管理规定(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要求,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登录报案信息。 各级机构非车险接报案联络人员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接收“95552”接报案通知,立即开展后续理赔工作。 第四条承保查询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同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如核定该案存在系统查无有效被保险人或承保险种保单、出险日期不在保单有效保险期限内、保单已做注销处理等异常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不予受理该案。 第六条赔案通告 如经初步估计,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上报情形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于不晚于首次现场查勘的次日、最晚不晚于接到客户报案之日起算第三个工作日,将赔案情况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其中我司承保份额内估损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非车险常规业务赔案,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非车险赔案,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报告》,上报总公司风险控制部或业务管理部。 第七条共保通知

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

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车险理赔流程风险控制,强化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能,深入推进车险理赔流程规运作,公司将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集中归纳,并明确如下: 一、车险理赔将下列案件作为特级案件 (一)出险日距起保日7日以案件。 (二)标的已出险三次及以上案件。 (三)单方事故且无交警等公安机关证明的案件。 (四)本车或三者车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 (五)本车或三者车车龄8年以上案件。 (六)修理厂代报案案件。 (七)其它风险等级为H级的案件。 (八)其它分公司自行重点管控类型的案件。 所有案件须在车险所有理赔流程环节中落实工作要点,特别是特级案件。 二、接报案环节工作要点 (一)认真核实报案人身份,包括报案人是否肇事司机,报案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知晓此次案件,是否代报案等。非被保险人报案的询问被保险人联系并记录。 (二)确认是否第一现场报案并记录。 (三)所有报案均需进行录音,报案后续的理赔流程环节须调听录音。 三、调度环节工作要点

对于异地出险事故,当承保地修理费与施救费的合计大于出险地修理费时,应在出险地就近进行维修,避免因车辆回承保地维修产生较高的施救费及车辆转运费用。 四、查勘环节工作要点 (一)核对出险标的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确认是否与承保信息一致,特别是团车和新车更要认真确认,单独拍照或拓印。 (二)查证特别约定中所有涉及保险责任及免赔事宜的所有相关信息,特别是自卸车、特种车等的相关约定,在查勘报告中对特别约定相关容写出初步结论。 (三)查证车险条款中涉及增加免赔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现场及车辆进行调查,并在查勘报告中明确写明调查初步结论。 (四)特级案件必须进行第一现场查勘或与肇事司机一起复勘第一现场(肇事司机因伤亡无法前往的除外),与被保险人确认出险事实,查勘损失状况与成因是否相符,与第三方车辆或物体的高度、痕迹走向、残留等进行比对。 1.出险时间在晚十点至早六点之间的案件,在第一现场查勘时,重点查证肇事司机是否有酒驾、吸毒、顶包等行为。 2.出险时间距起保日7日以的案件,应检查是否有承保验车照片,有承保验车照片的应比对验车照片,有无承保验车照片及验车照片比对结果应写入查勘报告。 3.标的已出险三次及以上的案件,须核对本年度出险情况或核对前一年出险情况(若为其他保险公司承保,有条件的应调阅其他公司赔案卷宗)及以往各次赔案的具体情况。 4.查勘技术要求:查勘时须对车身受损部位痕迹的深度、宽度、

【流程管理)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流程管理)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讨论稿) 保险理赔,就是审核处理赔案。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审核、查勘、赔付和追偿四个基本环节。 一、理赔指导思想 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顺利完成后,树立了全新的运营目标,确定了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运营宗旨,因而理赔管理工作也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总体运营理念,确立我省系统理赔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运营利润最大化和客户满意最大化为目标,科学管理,提高理赔质量,提升理赔技能,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二、理赔原则 保险理赔是壹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保险的运营方针,提高理赔质量,杜绝错赔、乱赔、滥赔的现象,保险理赔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保险人于处理各种赔案时,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受理赔案,确定损失。理算赔偿金额时,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拒赔时更应如此。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这壹原则的宗旨于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争取更多客户。保险人应当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主动、迅速是指保险人于处理赔案时应积极主动,不拖延且及时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及时理算损失,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迅速赔付;准确、合理,是要求保险人于审理赔案时,分清责任,合理定损,准确履行赔偿义务。拒赔案件应及时发出拒赔通知书,且说明不予赔付的理由。

3、授权运营的原则 理赔业务实行授权运营,各级公司于上级公司授予的权限内开展理赔业务,超出权限范围的理赔业务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得越权。 4、严肃纪律原则 理赔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做到公正廉洁,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制作假赔案,严禁于赔款中列支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5、实事求是的原则 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案件形形色色,案发原因也是错综复杂。因此,对于壹些损失原因甚为复杂的索赔,保险人除了按照条款规定处理赔案外,仍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灵活运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三、理赔制度 1、查勘制度。实行“双人查勘、持证上岗;查勘、定损、报价、核赔相互分离,平衡制约”的查勘制度。 2、核赔制度。实行核赔业务垂直领导,各级核赔人员按权限核赔,逐级核赔的核赔制度,非经核赔人员同意,严禁支付赔款。 3、责任人制度。各级核赔人员为处理赔案的第壹责任人,出现问题由核赔人员承担首要责任,有关领导负关联责任。 四、理赔流程 (一)接受报案。 理赔中心接受报案时,应将被保险人名称、险别、保单号码、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等有关资料输入电脑或作文字记录,且要求被保险人保护现场,积极施救,以避免标的损失的进壹步扩大。某些事故发生时,由于条件有限,被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的方式可能是口头的,随后应及时补发书面通知。 报损金额或估损金额超过超分公司理赔权限的赔案,分公司必须于接到报案后壹个工作日以内书面上报省公司理赔管理部/法律部。

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岗位职责

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岗位设置及职责一、岗位设置 查勘定损室主任: 核赔兼内勤管理岗: 大案管理岗: 双代管理岗: 人伤核损岗: 人伤查勘岗: 未决管理岗: 核损核价岗: 法务诉讼岗: 单证理算岗: 核赔岗: 查勘定损岗:

二、岗位职责 查勘定损室主任职责: 1、负责查勘定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经理做好 员工的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执行、落实公司查勘定损 管理制度及实务流程。 2、做好第一现场查勘、复勘的指导、监督工作,确保 第一现场查勘的时效、质量和规范,对于确实因客观原因无 法到达现场的案件予以核实原因,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写出说 明上传系统。 3、负责大额、双代、人伤及诉讼案件的指导、协调; 协助经理做好拆检定损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3000元以上配件的更换审批处理,做好超权限的更换配件上报协调,参与疑难、疑问配件处理,同时联系 有关部门协助鉴定工作。 5、对5000元以上案件进行审核,万元以上案件派工参与定损,三万元以上大案,直接参与现场查勘定损;对重大 疑难、争议案件,参与进行案件调查处理,并将案件进展情 况逐级向领导汇报。 6、加强与分公司相关部门、岗位的沟通,协助经理做 好重大案件、盗抢、报废车辆及损余物资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7、协助经理对理赔流程的整体监督和管控,处理好理 赔各环节的客户投诉,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杜绝有效投诉 案件的发生。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查勘定损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所辖区域内出险案件(包括双代案件)的现场 查勘、车物定损及调查走访工作。 3、负责对存有问题或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现场复勘 和调查,确保事故案件的真实性。 4、负责向客户发放《索赔须知》并指导客户填制相关 单证,积极与客户沟通,引导客户选择管理规范的维修单位。 5、负责收集与理赔相关的客户资料和信息并将案件初 始资料及事故照片等及时上传理赔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估损立案、核损退回等类似的问题案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公司辖区内5000元以上案件的定损以及本公司承保车辆在外地出险的定损监督、调查工作,协助查勘定损 员对超权限和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并参与处理。 3、对超万元以上的案件,做到及时介入,参与现场查 勘(或复勘)定损,及时了解案情,出具处理意见。 4、协助查勘定损室主任做好问题案件的汇总分析,对 超权限更换配件和无现场等特殊案件及时进行上报。

车险理赔流程图

车险理赔流程图 出险 如果您的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出险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不能撤离现场的,应当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摆放反光牌等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在150米以外),防止新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示:发生事故后切忌不可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报案 如果您的车辆发生事故,请及时拨打太平洋保险95500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报案,并根据接报案人的提示进行后续理赔处理。我公司在全国所有机构网点开通了车险全国通赔服务,只要在出险地拨打95500服务电话,您即可享受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全流程服务。 现场处理 接到报案后我们会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协助您进行现场处理。

我们的查勘人员会提示您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保险公司。 确定损失 您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在修理前请及时通知我们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您不要在未经保险公司认定损失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 赔偿调解 进行事故处理时,请您根据我们的提示,收集齐全相应的索赔资料。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若有疑问,您可拨打太平洋保险95500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提交索赔资料 1、事故处理完毕后,请您根据我们的提示尽快提交索赔材料,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支付赔款。 2、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和其他索赔单证,可从太平洋保险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d12390226.html,)下载,也可向当地公司营业网点和理赔人员索要。审核赔案 接到您提交的索赔材料后,我们将按照内部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您。 领取赔款 1、个人客户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应提供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个人客户的赔款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在索赔时只需提供您的银行卡信息,填写授权书即可,我们理赔完成后会及时将赔款划入您指定的银行卡帐户,省却您往返奔波之劳。 3、单位客户的赔款超过现金支付起点的应当以转帐的形式支付。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赔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对单位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车险业务流程

非车险业务流程一、非车险业务承保流程

流程说明: (一)总则 1、遵循“诚信原则”,向投保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2、保证投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投保资料传递的保密性和及时性及投保双方的合意性; 3、工作技能的专业性及处理问题的灵活性、主动性; 4、树立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勇于任事的工作态度; 5、及时、准确出具各类险种的保单、批单、发票等相关单证; 6、保证各类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全面及财统数据的一致性; 7、认真负责的管理业务档案。 (二)流程内容 ①业务人员应指导客户认真如实的填写投保信息,同时收集详细的相关业务资料,提交给非车险内勤人员; ②业务内勤在接到业务员提交的投保资料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在确认资料齐全,投保单填写完整后,再与业务员办理投保资料交接签收登记。登记要素包括:经办业务员、投保人、险种、金额、投保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清单等; 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业务员交单的日期是否为填写好投保单的当天或第二天;如果不是,应查明原因并提示及时交单; (2)投保单的填写应整洁、规范,无遗漏; (3)所有修改的地方是否有责任人的确认,修改过多应予以退回,若投保单为业务员代填,是否有投保人确认; (4)防止不整洁、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承保规则的投保信息流入到核保出单作业中。 ③录单及出单 (1)业务内勤将投保信息及时录入核心业务系统,并记录操作人姓名,对业务员或代理机构、以及部分险种的特别约定做出标注或说明; (2)业务内勤对输入的投保单信息与原始投保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录入错误或遗漏,

则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录入至系统的投保信息准确无误; (3)确认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后,上报分公司核保人; ④承保审核 (1)分/支公司核保人在系统中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错误或遗失,应下发给内勤人员进行修改和补充; (2)对审核无误的,按照非车险核保政策进行业务承保判断,对不予承保的应及时告知出单内勤; (3)对超本级核保权限,应及时填写《超权限业务申报表》,连同相关业务资料上报上级核保人,高风险业务还须上报《风险查勘报告》; ⑤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在接到分公司上报业务后,应及时根据再保合约判断该业务是否在合约之内,如需临分安排,应填写《再保建议书》连同相关业务资料、《查勘报告》一并递交总公司再保部; ⑥总公司再保部根据业务情况进行临分安排,并在临分结束后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 ⑦若业务核保通过,内勤人员应及时出具保单、发票及其他相关单证,并进行核对加盖承保章及财务章;同时,保单后贴付的条款、明细表、附图等附件均需加盖骑缝章;若核保未通过,则及时将核保人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以便修改; ⑧内勤人员将相关单证联分发给各部门相关负责人; ⑨业务承保后,内勤人员应分产品对单证进行整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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