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Ocean
中国海洋大学复试内容

024旅游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目录一、初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 (1)二、复试考试大纲 (1)思想政治理论 (1)旅游学理论与实践 (3)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5)旅游管理概论 (5)管理学 (6)一、初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二、复试考试大纲思想政治理论一、考试性质根据旅游管理硕士(MTA)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思想政治理论重点考察考生在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对思想政治理论的掌握与运用程度,培养学生有目的、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考察目标要求学生重点着重掌握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方法,能够树立科学发展观,把握时代脉搏。
三、考试形式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试卷结构:选择20%、简答30%、论述(或材料)50%四、考试内容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和历史进程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大理论成果形成与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科学体系、主要内容、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有一个基本的把握;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发挥指导作用必须实现其中国化。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与党的思想路线之间的关系。
系统把握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重新确立以及丰富发展的过程。
认识到党的思想路线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
3、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了解和把握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历史经验,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及其重大意义。
认识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必然性。
4、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理解邓小平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认识到发展问题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把握科学技术在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认识到过去我们遇到的一些挫折和产生的困惑都是源于没有认识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
南开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

南开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选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制定复试实施意见。
一、复试基本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学校总差额率不低于20%。
在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上调分数线的学院差额率一般要求不低于30%。
5、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原则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和心理素质考察基础上,着重对专业素质的考核;注重科学选拔,采取多种方式,考察内容全面;进行客观评价,成绩量化;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信息通畅,程序清晰,结果公开;以考生为本,热情为考生服务。
三、复试组织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和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初试成绩,按照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分数线),检查复试工作,审批调剂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初审。
接受考生质疑。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原则、复试组织管理规定,并将研究生复试原则、管理规定张榜公布。
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进行研究生的复试,对学院的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有解释和处理权。
按照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明确教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2006年浙江大学硕士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一、备注:1、统考考生中(不包括MBA、单独考试)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若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即单科每低1分,总分在20分基础上相应提高1个 5分;可视同上线;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且仅限1门单科。
2、MBA考生若研究生毕业并工龄在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龄在8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工龄在10年以上,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110 分,总分不低于185 分,可给予复试机会。
3、单独考试考生(不包括强军考生)外语、政治、业务2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1成绩不低于89分,总分不低于290分,可参加复试。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二、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重复进行)。
1.实行差额复试,学校原则上按学科门类控制在1:1.2左右。
当某学科差额比例高于1.3时,学院可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按公平竞争的原则再行划线。
2.复试的基本要求:(1)符合2006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在3月23日-31日,考生在复试前请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详见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若干问题重要提示)。
(2)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见上表)和学院的相关条件;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定在3月23日,请各位同等学力上线考生(含成人应届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4、在复试时,请随带大学在校成绩单,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得奖情况交复试小组。
三、录取的原则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招生要求。
中国海洋大学调剂要求

5.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 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 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即数学一、二、三,英语一、二不可逆向 调剂。
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工学照顾专业及工 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 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 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中国海洋大学 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复试小组成员均需签订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4. 审核、确认复试考生资格 学校统一组织审核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复试前,各单 位应组织人员进一步审核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信息、学位及学 历证书等,以确定其复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5. 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 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发挥和规范 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 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 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 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会计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自行 命题并组织考试。各单位要注意加强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 照学校要求的考试程序完成考试。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 作技能,文科可侧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同一学科(专业)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 一。面试全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同时,要派专人对每位考生的作 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工作细则一、复试安排1、笔试安排:管理科学与工程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402教室企业管理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404教室技术经济及管理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405教室会计学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406教室财务管理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408教室旅游管理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409教室农业经济管理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504 教室农村与区域发展时间:3月27日15:0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5505 教室笔试请提前30分钟入场进行思想政治测试。
2、面试安排:管理科学与工程时间:3月28日9:0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北3-4企业管理时间:3月29日8:0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306技术经济及管理时间:3月29日15:0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306会计学时间:3月29日8:3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202财务管理时间:3月29日15:0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202旅游管理时间:3月29日8:3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316农业经济管理时间:3月28日8:3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235农村与区域发展时间:3月28日10:30-17:00,3月 29日8:30-12:00, 地点: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管理学院235(该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请于3月28日10:30到复试现场查看面试顺序)注:1.考生的面试顺序由复试专业决定,请考生在本专业面试开始前到复试专业查看面试顺序。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复试录取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复试录取细则一、组织领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院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表1环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一志愿拟录取调剂拟录取081401岩土工程11083001环境科学246083002环境工程650830Z1环境地质工程40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462419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联合培养)015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备注: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本表不包含单独考试计划。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1、复试方式:包括专业科目笔试(闭卷答题方式)、专业综合面试(含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面试。
另外,心理素质测试、思想品德考核笔试、体检等事项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2、专业科目笔试: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招生专业所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的内容要求,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相应的复试科目,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闭卷考试。
3、专业综合面试:学院按照专业成立每组不少于5人的专业综合面试小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口头提出,考生回答。
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小组考虑是否加入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内容。
面试小组成员以百分制现场独立给出考生成绩,此环节评定成绩取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
专业综合面试中,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社会实践能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
中国海洋大学调剂要求

中国海洋大学调剂要求中国海洋大学调剂要求中国海洋大学(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OUC),简称中国海大、海大,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海洋大学调剂要求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接受调剂专业学校将在部分生源不足及设置了调剂专项计划的专业招收调剂生。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和我校拟调剂专业(方向)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即数学一、二、三,英语一、二不可逆向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领域,下同)的考生若调出原报考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8、各类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初试总分需达到我校普通考生拟调剂专业(方向)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9、各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学校及学科要求1、接收全日制学术学位调剂考生要求:考生除满足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学校及学科原则上应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接收调剂的高校及学科名单》(附件2)的要求。
09工程-复试 中国海洋大学 工程学院复试考试大纲 机械专业 1

机械项目综合测试性质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入学测试专业理论课程笔试。
作为选拔性测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查目标重点考核学生对《项目图学》、《机械制造项目》、《互换性与测量技术》、《项目测试与信息处理》、《机电控制技术》、《液压与气压传动》等本科主干课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有关图表、计算公式的综合运用,以及对典型问题的计算和分析能力。
测试内容一、项目图学(一)理论测试部分1.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的基本规定。
2.组合体的画图、读图及尺寸标注。
3.表示机件的图样画法,如视图,剖视,断面图,简化画法和其他规定画法。
4.零件图的阅读和绘制方法、机械零部件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基本理论、测量误差和测量数据处理方法、零件表面粗糙度、常用计量器具的工作原理。
5.装配图的绘制、读图及拆绘零件图。
(二)技能测试部分1.常用测绘仪器的基本操作能力。
2.机械零部件的几何参数测绘方法。
3.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选择和标注方法。
4.表面粗糙度的选择和标注方法。
5.根据测绘数据,徒手绘制零件草图。
6.根据测绘数据,徒手绘制机械部件的装配示意图。
7.常用计算机绘图软件的操作能力:二维图纸的计算机绘制(AUTOCAD绘图软件)、使用三维建模软件(UG),完成指定零部件的零件建模和装配体建模。
二、机械制造项目(一)理论测试部分1.金属切削过程、切削用量选择2.六点位原理、工件在机床夹具中的定位3.机械加工精度基本概念4.影响机械加工精度的因素及其分析5.机械加工表面质量及其分析6.工艺规程设计基本概念、生产类型及其工艺特点7.粗、精基准选择原则8.加工余量及其计算、工艺尺寸链分析计算9.先进制造技术概述(二)技能测试部分1.机械加工方法、金属切削机床、刀具选择2.零件加工工艺分析3.工件定位及其定位误差分析、定位方案分析4.加工误差综合分析5.工艺规程设计三、互换性与测量技术(一)理论测试部分1.互换性的基本概念,标准和标准化;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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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
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
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
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
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
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
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
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
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
编号等信息,考生将条形码在试卷上取下后粘贴至答题卡指定位置。凡漏贴条
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
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
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
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
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
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
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
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
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
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
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
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
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监考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考试工作,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
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保证考试
正常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
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的作弊工具,不得携带规定以外
的物品进入工作场地,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内容。进入工作场所
时,接受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
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注意事项。
按规定核验试卷密封情况,完成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卡)
等工作。
三、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按照《考场考生信
息核对表》检查、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
名、考生编号、粘贴条形码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当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作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等规定以外的
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六、遵守监考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和影响考生答卷的事
情(如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聊天,抄题、做题、念题等)。不暗示考生答
题。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七、负责重要考试时间节点(开考、终考时间信号发出后)的时间复核工
作。
八、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
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
偶 发 事 件 监 考 员
1.考生重号 稳定两考生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2.考生忘记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无居
民身份证的军人部队报考证明)。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
3.考生忘记携带准考证。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确系忘带,让考生采取补救措施,现场打印准考证或联系有关人员将准考证送达考点。可先核
实准考证存根,安排考生进场应试。
4.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座位贴签及存根
照片不符、身份证件失效或对其身份有
怀疑。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
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5.考生迟到。
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由入口考务人员把
握)
6.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或密封有异
常迹象。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暂停拆封。
7.统考试卷启封时,发现内装试卷与所
考科目不符,或启封后,发现部分试卷
混装、错装。
立即装入试卷袋内。通过场外联络员向考点主考报告,
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8.统考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
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9.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准考证上所填姓名、准考证号不符;替考;伪造考生证件。 将当事人证件(准考证、身份证)送考点办公室核实,
向主考说明情况。在《考场记录表》上做详细记录,考试结
束时,将当事人带至考点办公室。
10.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
问。
如少数人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
并当众答复(声音稍大些);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
几处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请示考点主考。
11.开考后,发现自命题试卷混装、错
装,与所考科目不符。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让考生继续答题。
12.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
表。
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13.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提醒考生将物品放入指定位置,经指出仍不改正者,立
即报告考点主考。
14.在开考后发现夹带文字资料的,接
传答案,交换试卷、答题纸(卡)或草
稿纸,发现考生抄袭、偷看、传递、夹
带等舞弊行为。
在《违规说明》上详细记录考生违规事实,暂扣作弊证
据,并填写《作弊工具、材料暂扣单》,同时在证据上写明
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并签字。报告主考。如发生较大面
积的舞弊事件,则应全力制止并通过场外联络员立即报告考
点主考。
15.发现考生拖答。 立即制止,经制止仍继续作答者,立即报告主考。
偶 发 事 件 监 考 员
16.考生忘记带2B铅笔、圆珠笔、塑料
橡皮,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数学科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 使用备用文具用品。
17.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
离岗等失职现象。
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报告考点主考。
18.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记录情况,报告考点主考。
19.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
的,同意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同意其退场治疗。
20.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
21.考场内发生喧哗。 予以制止,经制止仍不改正者,报考主考。
22.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23.考试中途考生要求上厕所。 速与场外联络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考。
24.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水。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
25.考生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予以制止。
26.因考生个人原因弄脏或损坏试卷、
答题卡,答错位置等,要求更换。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
27.“一题多卷”科目缺少试卷条形码。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
28.“一题多卷”科目条形码破损。
考生本人把破损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继续答
题,并在答题卡袋上予以注明。将情况报告主考。
29.考生带走试卷、答卷或答题卡。
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已离考场,必须追回带走的
材料,记录在案,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30.监考员收回、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
卷意外撕破、污染。
报告考点主考,通知被撕破污染的学生等候。
31. 发现与《刑法修正案(九)》所列条
款相同的违法作弊行为。
制止违法作弊行为,如实记录,报告考点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