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要件分析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哪些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
关于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包括什么1、主体适格。
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的书面形式更多的是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而出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
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

合同⽣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现在企业和个⼈的经济活动离不开合同,凡事都需要签订个合同来约定内容,明确责任。
合同也不是双⽅签署了就⽣效的,需要⼀定的条件。
那到底是什么呢?今⽇店铺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合同⽣效的形式要件合同⽣效包括两种情况:⼀是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这是合同⽣效时间的⼀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的约定,合同成⽴的时间就是合同⽣效的时间。
⼆是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批准、登记时⽣效。
三是双⽅当事⼈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合同⽣效的实质要件1、⾏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民事⾏为能⼒是指民事主体以⾃⼰的⾏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为能⼒的⼈才有资格订⽴;不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的⼈所订⽴的合同为效⼒待定的合同。
但不具有相应民事⾏为能⼒的⼈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订⽴合同。
2、意思表⽰真实意思表⽰真实是指表意⼈即意思表⽰的⾏为⼈的表⽰⾏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的效果意思,即当事⼈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的和合同的内容⽽⾔的。
合同的⽬的是当事⼈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种效果。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合同⽣效是指什么意思是指已经依法成⽴的合同在当事⼈之间产⽣⼀定的法律约束⼒,亦即法律效⼒。
合同⽣效意味着双⽅当事⼈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的义务;任何⼀⽅不得擅⾃变更和解除合同;⼀旦当事⼈⼀⽅不履⾏合同规定的义务,另⼀⽅当事⼈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效后,对合同当事⼈之外的第三⼈也具有法律约束⼒,第三⼈(包括单位、个⼈)均不得对合同当事⼈进⾏⾮法⼲涉,合同当事⼈对妨碍合同履⾏的第三⼈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指在合同签订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合同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签订,合同的生效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2. 合同对象的能力,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合同将无效。
3.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否则合同无效。
4. 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合同可能会约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或者在某个特定的条件下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履行,否则合同无效。
5. 其他特殊约定,有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可能会有特殊的生效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否则合同无效。
在合同的生效条件得到满足后,合同即正式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生效条件对于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对待,并确保合同的生效条件得到满足。
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3篇)

第1篇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后,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
以下将详细阐述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才能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在我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2.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独立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合同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愿相一致。
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自愿、真实地达成合意。
1. 自愿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基于自己的意愿,独立地作出意思表示。
在合同关系中,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合同。
2. 真实真实是指合同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愿相一致。
如果合同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合同,该合同无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1.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

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在签订之后想要产生法律效力的,是需要具备一定构成要件的,只有在满足之后才算是合法的合同,因此我们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了解。
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1、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都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那么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呢?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4、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
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行性规定,也不得规避法律。
5、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法律上认可的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地作出民事法律行为。
2. 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都明确地表示愿意订立合同,并且表达的意思必须是一致的。
3.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明确、完整,双方当事人必须清楚地知道合同的各项条款和内容,并且这些条款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 合同形式: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5. 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如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等。
总之,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只有满足这些要件,合同才能够生效并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同意意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基于自愿的意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骗。
2. 定义对象,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标的物、服务内容、数量、质量、价格等。
3. 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共利益。
4. 能力和资格,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 形式要求,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书面形式或公证等。
以上是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并满足这些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事实上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并不一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那么该合同效力是待定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
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二、合同关系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生效五个条件
合同生效五个条件一、合同生效的第一个条件: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咱们就说啊,这就好比你要参加一场超级重要的比赛,你得有参赛资格才行呢。
在合同里,这就是说双方得有能力去做合同里规定的那些事儿。
比如说啊,如果是一个小孩子,他可能就没这个能力去签一个超级复杂的商业合同,因为他还不太懂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从法律上讲,成年人一般都有这个能力,但也有特殊情况,像那些精神有问题的成年人可能就不行啦。
这就像比赛,你得符合参赛的健康标准嘛。
如果一方不具备这个能力,那就像没资格参赛的选手硬要上场,这合同肯定就不能生效啦。
二、合同生效的第二个条件:意思表示真实啥叫意思表示真实呢?简单说就是大家签合同的时候,心里想的和合同上写的得是一回事儿。
就像你去买东西,你说你想买这个红色的包包,结果合同上写的是蓝色的包包,这就不对啦。
有时候可能会存在欺诈、胁迫这些坏情况。
比如说有人拿着刀逼你签一个把房子送给他的合同,这肯定不是你真实的想法啊,这种情况下合同就不能生效。
这就像是你本来想吃苹果,有人非强迫你说你想吃香蕉,这怎么能行呢?所以啊,双方的意愿得是真实的,没有被人骗或者被人强迫。
三、合同生效的第三个条件: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个就很重要啦。
法律就像游戏规则,大家都得遵守。
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那肯定不行。
比如说,合同里写着要去偷东西然后卖钱,这显然是违法的,这样的合同肯定不能生效。
还有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违反,这就像是大家在一个大家庭里生活,有些事情虽然法律没规定,但违背了大家公认的道德和利益。
就像在小区里,你不能签个合同说要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影响大家的生活环境,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
四、合同生效的第四个条件: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这个标的呢,就是合同双方要做的事情或者交易的东西。
得是确定的,不能模模糊糊的。
比如说合同里说要卖一个东西,得明确是什么东西,不能说“一个大概这么大、这么颜色的东西”,这谁知道是什么呀。
而且这个标的还得是可能实现的。
合同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要件及⽣效要件有哪些合同成⽴,是指当事⼈达成协议⽽建⽴了合同关系。
合同⽣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的内容产⽣了法律效⼒。
在⼤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时具备了⽣效的要件,因⽽其成⽴和⽣时间是⼀致的。
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合同成⽴及⽣效要件有哪些⼀般⽽⾔,合同成⽴要件有三:(1)当事⼈意思表⽰须⼀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的根本要件。
凡意思表⽰不⼀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
仅有⼀⽅当事⼈是不可能产⽣合意的,因⽽也就不可能成⽴合同。
(3)当事⼈的意思表⽰须以订⽴合同的为⽬的。
不以订⽴合同为⽬的意思表⽰,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合同。
还有⼀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定⽅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
否则,不能成⽴合同。
⼀般认为,合同⽣效的⼀般要件是:1、当事⼈在订⽴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合同的⾏为能⼒。
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种规定。
主体不合格,所订⽴的合同不能发⽣法律效⼒。
合同主体,⽆⾮是⾃然⼈和⾮⾃然⼈两类。
⾮⾃然⼈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为能⼒。
⾃然⼈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为能⼒的有⽆,应根据其民事⾏为能⼒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的意思表⽰真实。
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个要件。
所谓意思表⽰真实,是指当事⼈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独⽴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在正常情况下,⾏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
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个。
合同⽋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
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的和内容两个⽅⾯,即合同的⽬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法律、法规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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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要件分析【内容摘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人们从事民事交往、商事交易活动的主要工具,各法系间对合同的定义存在巨大的差异,我国法律认为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协议。
本文主要研究分析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因素。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过程。
法律上,把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的意思表示,分别称为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生效,即代表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
【关键词】:合同生效法律效力基本要件一、合同效力的理解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
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
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
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
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
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
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
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
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更多地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
间歇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不具有缔约行为能力。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
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
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
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
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语表示。
另外,合同不违反法律,还指合同的内容,即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
如果合同内容的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
(四)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
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
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有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
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
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三、合同成立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如何认识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问题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具有健全的理智,是作出合乎法律要求的意思表示的基础,所以,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思能力,就是说,他必须能够认识或判断自己订立合同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因此,应从以下三方面认识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资格。
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便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生活,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因此,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参与民事生活特别是参与合同法律关系的前提。
2、缔约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能够独立实施依自己的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的能力。
由于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即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为前提的,所以,就自然人这类主体而言,其行为能力按照其意思能力的状况,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实施纯受利益而不负担义务的行为时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其他所有的行为则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有效;当然,完全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即直接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
关于法人的行为能力,应该说,正是由于法人的意思机关的存在才使法人具有了意思能力,因而法人以其意思机关的意思为其意思,使其具有了行为能力。
3、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代理问题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实际订立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未来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的人,即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
依“契约自由”的原则,当事人自然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而将其法律效果归于自己。
(二)什么是要约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特定的构成条件,其主要构成要件有:1、要约是由特定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就特定的要约而言,总是要约人以订立特定的合同为目的才发出的,发出要约就是为了让对方承诺要,要约在客观上必须能够予以确定,只有这样,相对人才能够对其作出承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我国合同法第14条明确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正是由于要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以要约一经承诺以后,便可以使合同成立。
不言而喻,订约人这种订立合同的意图一定要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现出来,而当某一意思表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时,其也就不具有必须要和承诺人订立合同效力,自然不可能是要约,而只能是要约邀请。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人向其发出要约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非特定的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当然就是希望与之订立合同。
故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时,才可能使要约人作出承诺。
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某些特定的人发出,所以从原则上说,受要约人应当是特定的。
要约的相对人的特定,意味着要约人对究竟谁才有权作出承诺可以进行选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一物数卖,影响交易安全。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依如下几个标准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
我国合同法第15条明文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
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
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
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使承诺人作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
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当事人提出要约,因此,它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
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
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声明,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将给予约定的报酬,即所谓悬偿广告。
悬偿广告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5、其他因素。
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
(四)承诺与要约的关系承诺生效即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从法律上说,承诺必须具备相应条件以后,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要约和承诺都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所以,只有作为要约的相对人的特定人即受要约人才有权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无资格向要约人作出承诺,他所发出的承诺只能是被视为是发出了一项新的要约。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回应,只有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承诺,才能使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从而使合同成立。
果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承诺,只能视为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凡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即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凡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对话要约,承诺人须即时作出承诺;而非对话要约,则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否则,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所以只有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时,才构成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即所谓合意,从而使合同有效成立。
合同法明文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受要约人必须同意要约的实质内容,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更改,否则在法律上只能将其视为又作出了一项新的要约,即所谓的“反要约”。
(五)强制缔约的特点强制缔约的特点如下:1、强制缔约依然得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不过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