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形式要件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哪些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
关于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包括什么1、主体适格。
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的书面形式更多的是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而出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
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

合同⽣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现在企业和个⼈的经济活动离不开合同,凡事都需要签订个合同来约定内容,明确责任。
合同也不是双⽅签署了就⽣效的,需要⼀定的条件。
那到底是什么呢?今⽇店铺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分别是什么⼀、合同⽣效的形式要件合同⽣效包括两种情况:⼀是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这是合同⽣效时间的⼀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的约定,合同成⽴的时间就是合同⽣效的时间。
⼆是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批准、登记时⽣效。
三是双⽅当事⼈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合同⽣效的实质要件1、⾏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民事⾏为能⼒是指民事主体以⾃⼰的⾏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为能⼒的⼈才有资格订⽴;不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的⼈所订⽴的合同为效⼒待定的合同。
但不具有相应民事⾏为能⼒的⼈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订⽴合同。
2、意思表⽰真实意思表⽰真实是指表意⼈即意思表⽰的⾏为⼈的表⽰⾏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的效果意思,即当事⼈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的和合同的内容⽽⾔的。
合同的⽬的是当事⼈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种效果。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合同⽣效是指什么意思是指已经依法成⽴的合同在当事⼈之间产⽣⼀定的法律约束⼒,亦即法律效⼒。
合同⽣效意味着双⽅当事⼈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的义务;任何⼀⽅不得擅⾃变更和解除合同;⼀旦当事⼈⼀⽅不履⾏合同规定的义务,另⼀⽅当事⼈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效后,对合同当事⼈之外的第三⼈也具有法律约束⼒,第三⼈(包括单位、个⼈)均不得对合同当事⼈进⾏⾮法⼲涉,合同当事⼈对妨碍合同履⾏的第三⼈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形式与内容要件分析

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形式与内容要件分析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让人们购物、交流更便利,但相应的合同签订也面临着一些困难。
为了使电子商务合同能够生效,需要对其生效的形式和内容要件作出分析。
本文首先对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进行了介绍,然后从具体的实践角度出发,对其生效的形式进行了分析,包括是否要求双方签名、电子合同的时间戳、电子认证等。
最后,就电子商务合同的内容要件进行了分析,如商品价格、数量、交付方式等。
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同时也为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生效,形式要件,内容要件正文:1.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电子商务合同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与传统合同不同的是,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通过网络等电子方式进行签订、履行的合同。
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购买,商家与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协商、签订合同,最后完成合同的履行。
2.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要求双方签名: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形式,是否需要双方签名才能够有效成立,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一些国家,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欧盟国家、美国等。
我国也规定了电子签名的相关法律,但并不是所有的电子商务合同都要求双方签名才能够生效。
(2)电子合同的时间戳: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也需要考虑时间戳的问题。
时间戳是指记录电子合同签订时间的一种技术手段,可以避免签订过程中的篡改和伪造。
在实践中,时间戳也是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
(3)电子认证:电子认证是指通过一定的认证机构,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认证,以确保合同签署者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一些需要保护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交易中,通常需要进行电子认证,以保证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3.电子商务合同的内容要件除了形式上的要求,电子商务合同的内容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劳动合同生效要件

劳动合同生效要件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产生法律效力的必备条件。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1. 用人单位资格。
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用人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劳动者资格。
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法律、法规规定特殊岗位需要具备特定资格的,劳动者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 合法性。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时起无效。
2. 公平性。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明确性。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含义不明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4. 完备性。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 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达成一致意见。
2. 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的,视为无效。
3. 签字盖章。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1. 订立时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法定条件生效。
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程序生效的,从其规定。
五、劳动合同的无效和撤销1. 无效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时起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 撤销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被撤销。
法律要件分类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其位于某市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中约定,王某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将房产过户至李某名下,并支付相应的税费。
然而,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内,王某未能履行过户义务,李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法律要件分类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案涉及的法律要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完成法律行为的要件(1)主体要件: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
(2)客体要件:房屋买卖合同的客体为房屋所有权,李某与王某均具备相应的权利。
(3)意思表示要件:李某与王某在签订合同时,均真实、自愿地表达了买卖房屋的意愿。
2. 合同成立要件(1)要约:王某向李某发出的出售房屋的意愿构成要约。
(2)承诺:李某接受王某的要约,同意购买房屋,构成承诺。
(3)合同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买卖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期限等。
3. 合同生效要件(1)合同形式:李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内容合法: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3)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李某与王某均具备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履行合同。
4. 合同履行要件(1)履行主体:王某作为卖方,应履行将房产过户至李某名下的义务。
(2)履行期限:合同约定王某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王某未能履行。
(3)履行方式:王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三、案例分析1. 主体要件分析李某与王某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此,在主体要件方面,双方均符合法律规定。
2. 合同成立要件分析王某向李某发出的出售房屋的意愿构成要约,李某接受王某的要约,构成承诺。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形式为书面形式,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

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在签订之后想要产生法律效力的,是需要具备一定构成要件的,只有在满足之后才算是合法的合同,因此我们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了解。
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1、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都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那么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呢?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4、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
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行性规定,也不得规避法律。
5、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要件3.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3.3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履行方式和期限4.3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6.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协商与调解程序7.3 仲裁与诉讼第八章:合同监督管理8.1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8.2 监督检查的程序8.3 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合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9.2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9.3 档案的销毁与备案第十章:特殊合同的监督管理10.1 国际合同的特殊规定10.2 特殊行业合同的监督管理10.3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1.1 违反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1.2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11.3 赔偿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附则12.1 条例的解释权与实施细则12.2 条例的生效时间12.3 其他补充规定第十三章:合同签订的法律文书13.1 法律文书的组成13.2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的规定13.3 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备案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阐述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本条例适用的合同类型和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监督、指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劳动合同怎样才生效

劳动合同怎样才生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份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既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用人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
那么,劳动合同怎样才生效呢?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效要件、生效时间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的过程。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
2. 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本着自愿、真实、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
3. 协商一致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通过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4. 合法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要素。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 主体合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
4. 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体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5. 生效期限:劳动合同的生效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合同视为短期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劳动合同开始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为:1. 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从约定之日起生效。
3. 如果是口头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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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形式要件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两种特殊的合同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解除时生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来的。
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希望立即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时又不希望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一直存续,而是愿意在一定的事实发生时,让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使合同的订立更能满足当事人的意愿,体现合同自由。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
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附条件合同的种类: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当某一条件成就时才生效的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已成立,但其效力并不立即发生,而是处于停止状态,直到条件成就时才生效。
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
如:张某的叔叔与其约定,如果张某考上某名牌大学,叔叔就给他一笔能够周游世界的费用。
再如,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当此房前修好一条道路时,甲将房屋卖给乙。
由此看出,考上某名牌大学和房前修一条马路应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如果没有这一条件限制,就有可能当时发生了赠与或买卖的事实,有了这一条件就延缓了赠与或买卖的事实,使合同关系处于停止状态,一旦条件成就,张某考上该名牌大学,甲的房前修好一条马路,则该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指合同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了法律效力的条件。
在这种合同中,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已发生法律效力,一旦条件成就,则其效力消灭,如所附解除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
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住,约定一旦自己结婚或自己母亲由外地搬来,甲应收回出租的房屋供自用。
这里,甲结婚或其母搬到此地是该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和失效的条件。
此房屋租赁合同即为附条件解除的合同。
对合同约定附条件的限制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这是防止合同当事人滥用条件的规定。
如在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中,为了能够长期租赁甲的房屋,乙多次在甲的恋爱中制造障碍,或谋害其母使其不能与甲同住,就构成了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甲结婚或其母搬来同住“的条件尚未成就,房屋租赁合同形式上看可以继续有效,但法律视此种情况下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此房屋租赁合同失效。
附期限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期限作为合同的附款,必须是将来事实,确定发生的事实和合法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以及不法事实,均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附期限同附条件的要求不完全一样,条件属于不确定状态,而期限则属于确定状态,期限设定的方式,无论是周、月、或年,就是某起点日期后的若干时日,它终究一定会到来。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经一定期限届满时,合同生效的,为附生效
期限的合同;如养老保险合同,在投保人缴纳保费一定数额,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到来时,(50岁,55岁)合同生效,此种合同即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在合同中约定,经一定期限届满时,合同终止的,为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例如,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投保方投保的是一年期财产险合同,约定从某年1月1日零时起到该年12月31日24时止为保险期间,此期间为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一年”即为该财产保险的终止期限,期限届满该财产保险合同失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
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劳动保险经费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费用的总称。
在中国,企业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全部费用由企业和国家负担。
支付的渠道有三个:
①从企业工资基金中支付,其中有病假、伤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等。
②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其中有职工医疗费、职工家属医疗补助费以及职工工伤住院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③从企业营业外支出支付,即从企业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中支付,其中有退休金、退职金、因工伤残护理费、因工残废补助费、长期病假救济费、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等。
以上各项费用的支出,除营业外支出的部分不计入成本外,其他都计入成本。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费用,从本单位的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中开支。
公费医疗费用,由国家专门拨款给公费医疗管理机关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