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税法_讲义 第一章
定额税率--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一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一章讲义4定额税率3.定额税率(1)含义:根据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2)目前使用: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资源税中部分应税矿产品、消费税中部分应税消费品。
(3)基本特点:①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
②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征税的税种。
③由于产品价格变动的总趋势是上升的,因此,产品的税负就会呈现累退性。
【考题·多选题】(2010年)在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的税种有()。
A.资源税B.城镇土地使用税C.耕地占用税D.土地增值税E.城市维护建设税[答疑编号6298010403]『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2010年考试当年,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属于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土地增值税采取超率累进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采取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提示】按现在最新的规定,资源税中的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车船税立法之后,车辆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船舶给出了固定的单位税额。
4.税率的其他形式(三组)(1)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熟悉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
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原因:(注意多选题)①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可能不一致;②税率差异;③减免税的使用;④偷漏税;⑤错征税款。
(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熟悉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
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而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1:税法概念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及关系什么是税呢?我们先来个说文解字,将税这个字分拆一下:禾和兑,禾,是禾苗、谷物,兑,是兑换、移交、上缴。
谷物上缴即为税,这是最初的实物税形式。
而现代意义上的货币税,我们一般将其定义为: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税收的概念进行分解,需要大家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分配在形式上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而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如人力、资本、土地进行的分配;3.税收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需要;4.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而一般分配的主体是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5.税收分配的客体即对象是国民收入或剩余产品价值。
进一步理解税收概念,还需要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也称形式特征,统称“税收三性”。
税收的第一性是强制性,即税收是国家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征收,不交税或少交税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强制性是保证。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税收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
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的第二性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税款后,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而是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等方式用于纳税人身上,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无偿性是核心。
税收的第三性是固定性,即税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对谁征税”、“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等都有明确的税法规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固定。
税收三性的关系是:强制性决定无偿性,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和要求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也即“是税不是税看三性”。
什么是法呢?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规范。
什么又是税法呢?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第一章》课件

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款、管理纳 税人和监督税收的合规性。
税收征收的程序和方式
税收征收的程序和方式包括纳税 申报、税款缴纳和税务稽查。
税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税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 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税法的违法行为和处罚
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种 类和后果
纳税人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 税、抗税等行为,后果可能包 括罚款、征收滞纳金等。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是什么?
税法与其他法律相互关联, 与财政法、经济法、行政法 等有密切联系。
税法的分类和体系
税法的分类有哪些?
• 直接税和间接税 • 国际税法和国内税法 • 中央税和地方税
税法的体系结构是什么?
• 总则部分 • 各种税法源性
国际税法的法源性
《税法第一章》PPT课件
这是一份关于《税法第一章》的PPT课件,让我们深入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 分类和体系、法源性、税种、纳税义务、税收征收和管理,以及违法行为和 处罚。
税法基本概念
什么是税法?
税法是指规范纳税人纳税义 务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职责 的法律法规。
税法的目的和作用是什 么?
税法的目的是调节财政收入 和财富分配,保障国家的税 收利益,推动经济发展。
税务机关的监管和制 裁措施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制裁 措施。
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 处理程序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资源税
对采掘、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税费。
税法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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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义务
纳税人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税款,并履行相应的申报和报税义务。
税收饶让--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一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一章讲义7税收饶让4.税收饶让指居住国的政府对居民纳税人在非居民国得到的税收优惠,特准给予饶让。
特点:它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抵免法的附加作用:(1)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2)维护非居住国利益【考题·单选题】(2010年)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B.允许抵免额等同于抵免限额C.税收饶让与抵免法共同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D.抵免限额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答疑编号629801080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选项B,允许抵免额不等同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间数额较小者;选项C,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一)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二)国际避税地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2.利用国际避税地的避税(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三)国际反避税1.措施:3项防止通过主体、客体的国际转移,防止利用避税地2.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税收情报交换(四)转让定价税制1. 转让定价税制:是一国政府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策略从而侵犯本国税收权益所制定的与规范关联方转让定价行为有关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等一系列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总称。
税法一_第一章第5.6节_2010年版

1、税收程序法是指如何具体实施税法的规定。
下列有关税收程序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尽而非法定义务B: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C:提供担保是纳税人纳税前必经的程序D:纳税人只要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即可对其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答案:B2、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
这种税收优惠方法在国际税收中称为( )。
A:分国限额抵免法B:综合限额抵免法C:税收饶让D:免税法答案:C3、税法的特点体现在许多方面,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
A:义务性法规B:授权性法规C:习惯法D:制定法答案:A4、在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史上,首次由对人征税转为对物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的重大赋税改革是:A:两税法B:课税要素法定原则C:初税亩D:一条鞭法答案:D5、税收法律主义的具体原则有()。
A:实质课税原则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C: 依法稽征原则D:课税要素法定原则E:答案:B,C,D6、下列税种中采用了定额税率形式的有()。
A:车辆购置税B:消费税C:营业税D:资源税E: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B,D,E7、在国际税法规范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B: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必须修改国内税法的某些征收管理办法C:各国在谈判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后,双方或多方仍有制定和修改国内税法的自主权D: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E: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不课征消费税或增值税等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答案:A,C。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备考讲义第一章概述部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1.税收的概念: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税收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最高权力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2)税法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税法范围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认可的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即税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法原则(掌握)税法原则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一)税法基本原则――法、公、合、实4个原则,重点掌握前两个。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效力-熟悉1、空间效力―――特定地域内有效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有无溯及力(1)税法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2)税法的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3、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法的解释――掌握1、税法的解释的含义:税法解释是指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条文进行的解释。
2010消费税讲义
一、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㈠.征税项目选择性㈡.征税环节单一性㈢.征收方法多样性㈣.税收调节特殊性㈤.消费税转嫁性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三、其他问题(了解):消费税演变、征税原则、成品油税费改革【例题•多选题】(2009)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B.消费税的税率呈现单一税率形式C.消费品生产企业没有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均不征消费税D.消费税税目列举的消费品都属消费税的征税范围E.消费税实行多环节课征制度『正确答案』AD第二节纳税义务人(9:4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注意:1.委托加工的纳税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是代收代缴纳税人。
2.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
【例题•单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卷烟B.进口服装C.零售化妆品D.零售白酒【答案】A【解析】服装不属于消费税应税商品,化妆品、白酒在生产环节、进口和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E.批发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答案】ABC第三节税目与税率(42:51)一、税目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具体征收范围如下:㈠.烟1.卷烟⑴.甲类卷烟⑵.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㈡.酒及酒精1.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合并而来)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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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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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原则:四基六适
• 四项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
• 六项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则
–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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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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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11个要素
•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
–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 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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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适:税法适用原则
•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 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 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 别比较高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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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概念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 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体现为法律 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 义务性: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 综合性: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 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 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由税收制度所调 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第一章
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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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
税收的形式特征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 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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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性--核心
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
接归还纳税人,不支付任何报酬 税收:无偿 国债:还本付息; 利润:财产所有者; 规费:提供服务
中国税制
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系 2010年
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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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制概述
一 、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二 、税收分类
三、 税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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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制度 1.税收 是国家或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 政治权利按法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 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 国税局系统 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等。 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地方企业所 地税局系统 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地方财政部 契税、耕地占用税 门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 海关系统 消费税
(二)税制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主体
(二)征税对象
(五)纳税期
(六)纳税地点
(三)税率
(四)纳税环节
(七)税收优惠
(八)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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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自然人 机关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法人 社团法人
2010年注册税务师辅导内部讲义第一章
2010年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内部讲义第一章财务与会计前言一、2010年教材基本结构2010年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教材共分十七章,前六章属于财务管理内容,后十一章属财务会计内容,考试的重点在于会计部分,财务管理仅是辅助。
财务管理内容包括财务管理概论、财务分析、财务预测和财务预算、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和股利分配等六个章节,提纲式地介绍了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体系,分值较小,在考试中大约仅占到20%左右的份量,。
财务管理部分的题型主要有单选、多选、计算题,通常不出综合题。
会计部分按基础理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要素的顺序来排列,第七章介绍的是会计基础知识,第八章和第九章阐述了流动资产,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解析了非流动资产,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阐述了负债,第十四章是所有者权益,这三章是财务会计的三个静态会计要素。
本教材用第十五章一章介绍了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动态会计要素,第十六章和第十七章解析的是财务报告及相关调整事项。
财务会计部分在测试中一般涉及分值110分左右,占总分的80%左右,涉及各个题型。
二、2010年的命题规律解析1.单项选择题(1)题目的覆盖面宽,强调基础知识及基础计算。
近两年单项选择题均设计了40个,每个1分,共计40分,涉及全书内容,章节的覆盖面非常宽;在题目的设计上主要测试基础会计处理原则及财务管理的基础计算。
比如:资产减值的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折旧费用的科目归属;固定资产改造后原价的计算;无形资产某时点账面价值的计算;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正误判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计算,这些知识点均属于基础理论及计算。
(2)更为强化实务操作能力近两年的试卷中单项选择题有20个左右的计算、20个理论的辨析,计算类占50%的份额,且此趋势有提高的倾向。
即使是理论测试,大部分是从理论与实务的衔接角度测试。
2.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核理论的理解和实务的具体应用,具体有划分为以下几类(1)界定某个会计核算项目此类题目主要考核内容如下:收入的辨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或非调整事项的确认、管理费用的界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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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一注意事项1.考试要求2.课堂纪律3.教材及参考书目(1)《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马海涛,《中国税制》(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二、走进“税收的世界”1、西方人有句经典名言:“在我们这里,除了享受阳光和空气之外,都要纳税。
”2、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人生只有两件事难以避免,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纳税。
”3.伴随国家的产生出现多种税收恩格斯指出,国家出现以后“为了维护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并讲“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
我国古代为了保证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采取从禾从兑就是税,为了军事需要,采取从武从贝就是赋,税赋通常放在一起使用,此外还有租税、捐税等等属于税收性质的收入方式。
例如我国汉朝的人头税就设有算赋、口赋、更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汉惠帝时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口赋是对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更赋是对农民征收的力役税,包括农民每年在地方服一个月劳役(更卒)、男子一生中要到边疆屯戍一年(戍卒)。
古代有的税种甚至滑稽可笑。
如法国曾征收过“磨牙税”。
沙俄皇帝征收过“胡须税”4.税收不断发展,从单纯筹集收入发展到筹集收入与调节经济并重。
当前我国有流转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涉及到企业经营、公民生活各个方面。
作为一个合格的经济类大学生,应掌握税收的基本知识。
三、《税法》章节难度和考试重要性列示:四、听课和复习注意问题(一)保证听课——在听课中体会重点、难点,流转税、所得税(二)全面复习——在理解基础上记忆。
(三)多做习题——通过练习发现盲点,加深理解和掌握。
(四)观察考题——训练解题思路(五)面对涉税业务要学会跨章节思考问题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了解,能力等级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对税收概念的四个方面的把握:(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二)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四)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对税收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B.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征税依据是财产权力C.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D.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答案】B二、税法的概念(熟悉,能力等级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就是税收制度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C.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决定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答案】C三、税法的作用(了解,能力等级1)(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四、税法的地位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了解,能力等级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2009年)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答案】A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
【特别提示】2009年2月28日起,刑法修正案中用“逃避缴纳税款”替代了“偷税”的概念表述,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也进行了修改,但税收征管法尚未作出相应修改。
【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答案】C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原则(熟悉,能力等级1)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二)税法适用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要注意掌握下表的内容和对应关系。
【例题·判断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2002年)【答案】×(注:2009年起,CPA税法考试取消判断题型,但是因以往判断题中蕴含易考知识点,保留以往年度考过的有价值的判断题。
)【例题·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
( )(1995年)【答案】×【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B.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不平等的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答案】ACD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熟悉,能力等级1)11个要素: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
2.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3.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
5.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应掌握各税种的税率形式,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两个所得税的具体税率规定。
【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1998年)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答案】BC【例题·计算题】假定下面这个累进税率表是全额累进税率表:501元、丙3000元,则按照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的方法计算税额为:甲应纳税=500×5%=25(元)乙应纳税=501×10%=50.1(元)丙应纳税=3000×15%=450(元)我们可以发现,乙比甲征税对象数额增加1元,税额却增加50.1-25=25.1元,税负变化极不合理。
假定本例题中的累进税率表是超额累进税率表,甲、乙、丙三人收入不变,则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的方法计算税额为:甲应纳税=500×5%=25(元)乙应纳税=500×5%+1×10%=25.1(元)丙应纳税=500×5%+(2000-500)×10%+(3000-2000)×15%=325(元)【特别提示】为了简化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需要将“速算扣除数”设计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
所谓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与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相减而得的差数,事先计算出来附在税率表中,随税率表一同颁布。
结合上述例题,我们可知上述税率表的速算扣除数第一级为0,第二级为50.1-25.1=25(元),第三级为450-325=125(元)。
有了速算扣除数,再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时,可以简化计算,本例丙应纳税=3000×15%-125=325(元)【例题·计算题】李某2009年3月取得薪金34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的税率5%;超过500元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答案】首先计算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薪金34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400-2000=1400(元);然后可以用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种方法是按照上表中超额累进税率定义的分解计算法:500×5%+(1400-500)×10%=25+90=115(元)。
第二种方法,简易计算法:1400×10%-25(速算扣除数)=115(元)。
6.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各税种纳税期限、结算缴款期限与滞纳金计算的关系。
8.纳税地点。
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
10.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11.附则。
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