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借鉴作用
论亚当斯密经济上的利己性和伦理上的利他性关联及对我国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借鉴意义

论亚当斯密经济上的利己性和伦理上的利他性关联及对我国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借鉴意义论亚当·斯密经济伦理思想对我国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借鉴意义摘要:亚当·斯密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也是西方最早对经济活动与道德伦理的内在关联作过深入思考的思想家.。
他对经济与伦理以及经济学与伦理学关系的讨论,对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伦理道德建设是一种很好的借鉴。
关键词:亚当·斯密;经济伦理思想;关联;市场经济伦理一、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的核心反映1、《道德情操论》中利他主义的伦理观2、《国富论》中利己主义的经济观3、经济利他主义与伦理利己主义的辩证统一哲学观二、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1、传统的“义利观2、消极的竞争观3、官本位思想的存在三、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对当前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借鉴1、经济伦理观念的重塑(1)互利原则(2)平等精神(3)重视理性节俭(4)锐意竞争(5)诚实守信2、经济伦理学理论建设的不断完善3、道德教育与舆论监督的不断强化论亚当·斯密经济伦理思想对我国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借鉴意义会计A0923 周舒雅11号摘要:亚当·斯密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也是西方最早对经济活动与道德伦理的内在关联作过深入思考的思想家.。
他对经济与伦理以及经济学与伦理学关系的讨论,对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伦理道德建设是一种很好的借鉴。
关键词:亚当·斯密;经济伦理思想;关联;市场经济伦理一、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的核心反映1、《道德情操论》中利他主义的伦理观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是西方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发展史上不朽的经典之作,获得学术界极高评价。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遵从人性本善的假设,从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
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既有自私的一面,总是在自爱心的引导下追求自利及其最大化;同时也有利他的一面。
他说:“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
2021年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很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
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考察和发掘传统义利文化的内涵,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总结出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无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还是促进经济社會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现代意义以重义轻利、义利并重为代表的传统义利观,追求道德完善和理想人格,追求“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价值取向,并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重,必要时放弃个人利益,这些内涵都是我们现代所需要的。
同时,传统的义利观的思想对于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潮流中,正确处理道德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要梳理并反思中国传统义利观,挖掘其现代价值,并弘扬其中的优秀精神。
意义一“义“作为立人之本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需要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
首先是做人,然后才是做事。
义就是做人的规范,表明人的尊严和崇高精神。
“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1]。
当然,“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有其独特的含义和内容。
当今所说的义已不再是儒家规定的符合纲常名教的行为,而是指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
我们强调义对利的优先性,坚持义为上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导向,把强烈的道德理想主义追求融入现实生活中。
首先,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容许有破坏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存在。
今天,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对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有着更高的要求。
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义”,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社会主义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
当然,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我们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就是鼓励人们在为社会多做贡献的前提下,使个人利益得到较大的满足。
传统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 的义利 观。 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 , 尤其是义利观的形成
在世 界处 于领 先地 位 ,早在 春秋 战 国 时期就 形 成 了
作出价值方面的评判,这样便形成了各个学派互有 联系又互有区别 的义利观 ,其 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 儒家 和道 家 。
要 求人 们不 取不 义之 财 的同时 ,对利 的重 要性 也 不
集先秦儒学之大成的苟子提倡的是义利并举 的 义利 观 。其在 利欲 问题上 更 为现实 , 他认 为 , 人 们最 不 能去 回避 的一 个 现实 问题 就是 日常 的衣 食 住行 , 因而追求富贵和利益是人的天然本性 。追求正当的
2 0 1 4 年l 0 月
中共 山西省委 党校 学报
Ac a d e mi c J o u r n  ̄o f S h a n x i P r o v i n c i  ̄C o mmi t t e e P a r t y S c h o o l o f C . P . C
一
、
“ 生, 亦我所欲也 , 义, 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 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 生亦我所欲 , 所欲有甚于生者 , 故 不 为苟得 也 。死 亦我所 恶 , 所恶 有甚 于 生者 , 故 患 有所 不避 也 。” [ 1 ] 1 从 字 面上来 讲 , “ 义” 是 指正 当 、
儒家的始祖孑 L 子把怎样看待“ 利” 当作衡量一个 人高尚和卑鄙的分水岭 ,他始终认为高尚的人 以义 为重 , 道义价值高于物质利益。 他主张人们在利益面 前, 要 以义 作为标 杆 , 做到 “ 见利 思义 ” 、 “ 见 得思 义 ” 。
先秦儒家义利观对现代企业经营的启示

义务 。 时 , 可 以 使企 业 借 此 宣 传 自 己 , 同 又 赢 得 美 名 , 义 ” 动 “ ”更 加 理 直 气 以“ 带 利 , 壮地 赚 钱 。 利 人 , 既 又利 己 , 一 举 两 得 的 是
些道 德 ,是 为 了不 属于 道 德 的其 他 考 虑 ,
即便 他 所 做 的 客 观 上符 合 道 德 的要 求 . 也 依 然 是不 义 。先 秦 儒 家 所 一 贯 主 张 的 利 .
2、企 业 在 行 为 准 则 上 : 见 利 思 义 ” “
“ 义 制利 ” 以
乾 文 言 》 :利 者 , 之 和 也 。 利 , 指能 说 “ 义 ” 是
满 足 人 类 生 活需 要 的利 益 和 功 利 , 概念 这 出现 得很 早 。 有 公私 之分 。 而私 利 又分 利 为正 当私 利 与 不正 当私 利 , 凡能 满 足 个 人 之生 活 需 要 , 有 益 于 至 少 是 不 损 害 他 人 且 和大 众 之 生 活 者 , 之 正 当 私 利 , 之 , 谓 反 谓
追求产生物质利益的思想。
之公 利 。从 这个 意 义 上 说 义 也 是 一 种 利 , 只不 过 不 是 一 人之 私 利 . 是 ~ 种 整 体 的 而 利 , 公 利 , 秦 儒 家 所 反 对 的 是 损 人 利 即 先
己 之私 利 。而 “ ” , 家 主 要 解 释 为 道 义 字 儒
报 。 资 助 的博 士 生 们 纷 纷 利 用 寒 暑 假 到 受 椒 江 市 东 港企 业 公 司考 察 , 助 企业 解决 帮 技 术 难 题 。 发 新 产 品 , 企 业 的 利 润 成 开 使 几倍 、 几十 倍 的速 度 增 长 。 见 , 可 带 来 可 义
孔子“义”“利”观及其启示和意义-精选文档

孔子“义”“利”观及其启示和意义-精选文档孔子“义”“利”观及其启示和意义200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居民居某乘坐一辆公交车上班,在乘车途中皮包被小偷扒窃,许多乘客为了配合工作也都同意协助调查,结果耽误了工作,最后有七名乘客和司机向他索要一天的工作损失费。
有的人认为七名乘客和司机协助调查既是义务又是出于道义,而有的人认为索要赔偿是应该的因为个人的利益是要受到尊重的。
更后者观点相比,我更赞成前者的观点。
案例中体现的是人们在行为选择过程中对义与利关系的处理。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究竟怎样处理“义”与“利”,是否应该借鉴孔子“义”与“利”观?一、孔子“义”“利”观以及其关系(一)孔子“义”“利”观义利问题是中国传统道德理论的核心问题,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
先秦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以既超道义又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
孔子第一次集中论述”义利”,同时“义利”是孔子伦理学说的重要范畴,要理解孔子对义利关系的阐述,首先要对”义”和”利”两个范畴各自的内涵有一个清晰的把握。
在《古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义”原指”宜”,即行为符合于“礼”。
在《论语》中,“义”有三层内涵。
第一,孔子把“义”作为评判人们的思想、行为的道德原则。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第二,孔子把”义”作为人们道德行为的最高目标。
第三,“义”从内容上讲,代表着以宗法等级为基础的人伦道德秩序、家族利益和国家利益。
(二)对孔子“义”与“利”关系的认识在对孔子义利思想认识中,人们一般认为孔子在对待在义利问题上的基本态度是重义轻利。
其实,孔子并不是只要义而否定利,孔子认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有其合理性。
正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也就是说孔子提倡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以义制利。
二、孔子“义”“利”观对现代义利观的启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现代市场经济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义利观

现代市场经济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义利观[摘要]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可以分为两大流派:重义轻利的德性主义和义利并重的功利主义,到底哪一种思想更适合现代市场社会,还有待于具体分析。
重义轻利论的核心是公利重于私利,义利并重论的本义是无利不成义,一个是注重国家社会的公利,一个是注重利益本身的正当性,二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看待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实际上并无根本的冲突。
市场经济不等于利己主义,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多元价值系统中,“正其谊不谋其利”与“正其谊以谋其利”各有其针对性,不可偏废。
[关键词]市场经济传统道德重义轻利义利并重一、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市场经济最早出现在欧洲,随着资本主义向世界的扩张而逐渐成为现代世界经济的主导形态。
当代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一定意义上就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
尽管中西方的市场经济模式有别,但市场经济所体现的竞争、信用、互利等基本价值原则却不会两样。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虽然不乏商业活动和商品交换,但简单的商业活动和商品交换并不能构成市场经济。
那么,在小农经济、专制政治和宗法社会中形成的传统道德观念在多大程度上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要求?这确实是值得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首先是逐利的。
一方面,每个商品生产经营者都希望赚钱,实现商品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每个商品消费者都希望省钱,实现商品效用的最大化。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真正的“经济人”,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不能不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于是便出现双方的利益博弈:每一位卖者都争取“贵卖”,每一位买者都争取“贱买”,双方都不肯在交换中“吃亏”。
从理论上讲,在纯粹的市场经济下,主体行为的目标都是为了利己而非利他,“经济人”也就是完全利己的人。
换言之,市场经济是以“利己”为动力的,利己也就成为市场经济伦理行为的基本性质。
孔孟荀义利观的历史影响与借鉴意义

孔孟荀义利观的历史影响与借鉴意义
《孟子》和《荀子》中的理论或著作,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思想杰作,其精湛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以及世界上其他文化社会。
“孔孟荀义利观”作为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一个主题,对于作为主体的孔孟荀三家来说,其历史影响和借鉴意义都是十分显著的。
首先,孔孟荀三家的学说对于社会治理和私人品德等诸多领域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表现在它们认为社会的安定和发展要依赖于统治者的忠诚和改革,社会治理只有通过以道德解决问题,而不是立法而处理问题,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此外,他们也着重强调了谦逊、宽容、仁慈等仁爱精神,从而有利于增加人们的道德健康,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助于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共同发展。
加之,孔孟荀三家的思想不仅受到中国学者的广泛肯定,而且其精神也受到了国际上范围更广的赞赏。
例如,孔子教育思想,从提倡以礼法来统治和治理社会,到以“亲”为本,以“孝”、“恕”为核心理念来实现和谐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追捧。
同样,荀子以“仁义”为核心理念活社会,强调言行之一致性以及立法者和法律之间的衔接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研究。
因此,孔孟荀义利观的历史影响深远,被广泛引用和推崇。
当今社会,还可从“孔孟荀义利观”中汲取有益的借鉴意义。
它说明了以人性和仁慈的理念活社会的重要性,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科学而精确地施行文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人文素养教育,将和谐文化理念融入训练学生,最终实现文化传承和学问发展。
总之,“孔孟荀义利观”的历史影响与借鉴意义,可以说是千古流传、万古留存,值得我们学习和仿效。
浅析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浅析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重要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社会的转型期,深入挖掘孔孟儒学处理道德与功利关系的文化资源并对其进行现代诠释与转换,古为今用,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解决现今社会中的各种道德困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当代价值“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争论的一个核心议题。
自孔子区别了义与利,提出义利两者关系问题之后,“义利之辩”在中国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争论从未间断。
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
它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
[1]正确处理利义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一、古代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辩”“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义原指人义、情义;而义,则原指利益、人利。
“义”重在群体利益,“利”重在个体利益。
义利问题各家均有不同的诠释,而儒家对其尤为看重。
儒家学派以重义轻利为先见,孔子强调:“不义而且富贵,于我浮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荀子则以为:“荣辱之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2]《孟子》开篇即讲“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到了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云:“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者,利败之也。
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
由此可以见得,人的义和利虽是密不可分的,但却有孰先孰后、孰主孰辅之分。
有人认为“舍义取利”造成很多人谈“利”色变,以为“利”就是利欲熏心、唯利是图,以至于以“义”为荣,以“利”为耻。
这实际上是对“舍利取义”主张的片面理解。
事实上,儒家所言“轻利”,并非不重视利,而是反对“见利忘义”、“因利害义”、“保利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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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 NO.1,2013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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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借鉴作用 林嘉华 (闽江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摘 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传统的义利观思想仍然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值得我们企业学习与借鉴。 关键词:义利观;市场经济;借鉴 作者简介:林嘉华(1977.02- ),男,福建福州人,讲师,闽江学院思政部教师,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3)01-0300-2
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也正是发生在那个时间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解放了思想,引发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文化伦理、文化价值观的重新反思,才极大地释放了生产力,取得了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伦理和文化价值观开始慢慢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的精神动因也逐渐衰退,从而导致了某些市场混乱现象,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如何塑造新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文化伦理,建立新时代的文化价值观体系,是我们务必重视与发展的。 一、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内涵 中国传统义利观思想是以孔子为代表兼具诸子百家义利观思想的精髓,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中国传统义利观思想相对于外来文化,更容易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因此,构建新时代的文化价值观体系,我们必须汲取我国优秀的传统义利观思想,弘扬传统文化。 (一)“义以建利”,孔子追求“义”。但不反对“利”,他主张在服从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去追求物质利益,只要符合道德规范,人们追求物质利益就是正当的,无可厚非的。同时,孔子还认为“义以生利”,只要做到义,就能带来利。这是当时儒家对“义、利”的普遍看法,他们强调“义”,却不片面追求“义”,反而认为不能带来“利”的“义”就部分失去了它们存在的意义,无“利”之“义”不可取,舍“利”逐“义”更是舍本逐末。 (二)“以义制利”,孔子认为追求私利是造成社会动荡的根源,他主张人们“见利思义”,主张面对私利的诱惑,并不采取简单的压制,而是主张以自身的修养来克制与抵御。并将能否抵御私利的诱惑作为君子与小人区分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因此,“以义制利”所推崇的并非是一种强制的行为规范,而是一种自内而外的道德完善机制。 “义以建利”和“以义制利”是传统义利观思想的两个核心的组成部分,之后对于“义利之辩”往往都围绕着这两个方面而展开,体现着“义”与“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的。在符合道德规范的条件下追求合理的个人利益属于合义之利,反之为不义之利。“利”始终是“义”的基础,无“利”即无“义”,“利”服务于“义”,以“义”为本。儒家认为在“义”“利”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将“义”放在第一位,求义而利在其中,“义以建利”;如果将“利”放在第一位,就会求利反而无利。 二、当代市场经济中的义与利 (一)市场经济是受义利约束的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视野下,义利有着新的诠释。“义”慢慢含有了公平、公正、公开,遵守道德与法律,追求长远之利、全局之利的意义;而“利”则体现了市场主体对正当合法的
利益、效率的追求。 各个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在统一的道德与法律的规范下,受自利动机的驱动去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其中,自利与反自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并集中体现传统义利观“义以建利”和“以义制利”的精神。逐利但又必须守义,自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源泉,没有自利的动机,没有逐利的行为,市场经济就会萎缩,就无法健康发展;但若没有道德、法律的约束,没有反自利的限制,自利的欲望就会无限膨胀,违法规则的自利行为不仅会伤害到其他遵守规则的经济主体的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会导致市场混乱和萎缩,最终还会害人害己。反之,守“义”的同时依然可以生“利”,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就可以追求长远之利,实现自利与他利的共赢与完美结合。 因此,一个健康发展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自利动机与反自利的约束机制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平衡,即“义利合一”。 (二)市场经济是法律约束下的市场经济 传统义利观中的“义”一般指的是道德,是发自内心的,自内而外的自我约束,强调的是自我的修行。但在市场经济视野下,“义”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那就是除了道德的约束以外,“义”还包括着法律的强制规范。道德和法律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补充缺一不可。道德是一种软约束,强调的是自我约束与管理,强调的是对规则的自觉遵守;而法律是一种强制实施的社会规范,强调的是外部约束与惩罚,强调的是用强制的方式对可能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危害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规范。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证追求正当之利经济主体利益的重要武器。 (三)市场经济只有在义利约束和法律规范下才是有效率的 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为了自利,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这一切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人的私欲的无限膨胀,法律规范的不
网络出版时间:2013-04-10 14:16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53.1133.D.20130410.1416.200.html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 NO.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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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在超出法律、道德约束能够得到的利益的驱动之下,部分经济主体就会铤而走险,做出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情,例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冒名顶替等等。一旦这种极端追求私利的行为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市场上充斥着假冒伪劣的商品,各社会主体之间充满着欺诈的行为,市场经济环境将会混乱不堪,违法乱纪的企业得到生存,奉公守法的企业却无法生存。于是,为了稳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政府就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市场整顿,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样必将增加经济主体和社会的负担,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因此,市场经济必须追寻“义”的约束,强调各经济主体自觉遵循市场规范,不破坏市场秩序,不违反市场规则和法律,大力塑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环境,才能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效地运行。 三、中国传统义利观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借鉴作用 (一)“义利合一”,“先义后利”是企业行为的准则。“义利合一”,是中国传统义利观的基本层次,其内涵是企业的经营发展以获取利润为目标,但应以不损害社会的利益、顾客的利益为前提;深层次的含义是不自私,自觉做符合自己与他人利益的事情。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义利合一”的准则,为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满意的服务,展示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一方面获得顾客的信赖与满意;另一方面给企业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利”与“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即在面对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顾客利益相矛盾、相冲突时,传统义利观思想告诉我们,如果做不到“义利合一”就要“先义后利”,甚至舍利取义。企业遵循“先义后利”的准则,即倡导“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改变了企业仅仅将顾客视为其盈利手段的短视想法,正确处理和修复了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同时,“先义后利”的企业行为准则强调的并非是规则的制约,而更多的是道德的内化,强调自内而外树立起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从而树立起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 (二)“义以建利”,是企业的经营之道。中国传统义利观认为“义”“利”之间并非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而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认为“利”从来不是刻意追求得到的,而是在追求“义”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得到的;对一己私利的恰当抑制,反而能使企业与社会、员工各方的利益同时得到满足。这其中的“义”指的是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对外来说,包括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企业外部关系;对内来说,包括企业管理者与员工、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的企业内部关系。只有正确处理好了企业内外的各种关系,社会才能稳定,企业才能在一个平稳健康的环境中经营发展,获取“利”才成为可能。 (三)“言而有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中国传统义利观认为讲求诚信就是对他人的“义”。而诚信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就是一种企业的信誉。企业信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一个人没有了信誉就无法再者世上立身处世;同样一个企业没有了信誉,也无法发展。“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好的信誉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前提。信誉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的信誉竞争说到底是企业文化的竞争,它要争夺和占据的是顾客的人心。只有占据了顾客的人心,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信誉,才能树立企业形象,赢得顾客的信赖,才能巩固和发展企业市场。得人心者,得市场;失人心者,失市场。如今的市场经济在越来越成熟的同时,逐渐在由商品经济向信用经济转变,企业的信誉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命力的体现,成为企业赢得竞争的核心因素。 (四)“知者利仁”,是企业的价值观。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任何主体都应当以“仁”为本,而具体的道德实践就是“义”。人人都追求富贵,但如果用不仁的方法去求富贵,那是为君子所不取的;人人都不希望贫贱,但如果用不仁的方法去脱离贫贱,那也是为君子所不取的。而作为企业,也应该有企业的安身之道,也应该有其赖以生存发展的价值追求。而一个企业的价值追求取决于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的“仁”,对于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有利于企业员工形成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强大的凝聚力。 (五)“利天下,富万民”,是企业社会价值的体现。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最高层次是兴天下之利,即企业发展到最后除了赚取利润之外,还应具备一种社会价值观,即一个企业的成功决不仅仅是这个企业单独的努力所造成的,而是社会各界所给予的帮助才带来的。所以,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要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最大的“义”,要时时为社会大众的利益着想,要坚持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相统一,此时的企业是全社会的企业,是人民的企业,它取之于民,又必须反哺于民,它从社会赚取利润,也要通过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各种方式将企业获取利润的一部分回报社会,这样不仅能为企业的形象和品牌增光添彩,也更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发展。我们已经看到当今不少成功的现代企业和企业家,他们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在发展企业的过程中,同时关注着国家兴旺、社会和谐、民众幸福的大局,观念和行动上不忘为国效力、为民造福。正因为他们胸怀大义,企业在社会上、市场上、人民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而社会也给予企业以更大更多的回报。这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永续发展、基业长青的法宝。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无论是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要长久发展,都要正确处理“义”与“利”之间的关系,而传统义利观的“义利”精神,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所以,弘扬传统文化,汲取我国优秀的义利观思想,是建设与我国经济秩序相适应的文化伦理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