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历史的演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与趋势

▪ 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历史演变
1.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土地市场主要受到计划经济的限制, 土地流转和交易较少。 2.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逐渐放开,土地流 转和交易逐渐增加。 3.目前,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已经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和 交易的重要平台。
改革趋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 变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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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2. 历史演变:土地承包制的建立与发展 3. 历史演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与调整 4. 历史演变:农村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制化 5. 现状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 6. 改革趋势:土地承包制的优化与拓展 7. 改革趋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8. 改革趋势:农村土地制度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 农村土地权益纠纷多发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征收纠纷等问题频繁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权益不明确、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现状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
▪ 农村土地规划和管控不足
1.当前农村土地规划和管控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土地利 用不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 2.缺乏有效的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机制,影响了农业可持 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历史演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与调整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影响
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 现代化。 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也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加速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和重 组。
▪ 农村集体土地调整的必要性
1.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调整成为必要手段 ,以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 2.农村集体土地调整也有助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和土地权益不平等问题,促进农村 社会公平和稳定。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变化历程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变化历程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要历程:
1. 原始社会时期:在原始社会时期,土地属于整个部落或氏族共有,没有明确的土地私有制。
2. 耕地制度:尧舜时期(公元前2356年-公元前2181年),
出现了耕地制度,将土地分配给人民,并规定了耕作方法和税收制度。
3. 封建社会时期:周朝时期(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256年),封建制度逐渐形成。
国家将土地分封给贵族和官员,而底层农民只能作为农奴依附于土地的拥有者。
4. 秦汉时期:在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和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时期,实行了均田制,即按照人
口的多少分配土地,以实现社会平等。
5. 徭役制度:在东汉时期(公元25年-公元220年),土地逐
渐归于中央政权所有,农民被迫劳作于大规模的徭役制度下,导致了社会的衰败。
6. 分田制度:唐朝时期(公元618年-公元907年),实行了
分田制度,将土地分配给农户,并对土地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和登记,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
7. 均田制复兴:宋朝时期(960年-1279年),均田制重新复兴。
宋神宗时期(公元1067年-1085年)实行了均田制度,土地按照人口分配,以实现公平与稳定。
8. 土地私有化:明清时期(1368年-1912年),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逐渐被私有化,土地的买卖和流转成为常态。
地主阶级逐渐崛起,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以上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主要变化历程,不同朝代和时期有着不同的制度,反映了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演变与变革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演变与变革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演变与变革是指中国古代社会不同历史时期土地制度的变迁和变化。
这个演变过程中,不仅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还反映了政治权力的变迁和社会矛盾的激化。
下面对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演变与变革进行详细分析。
古代奴隶社会时期,土地制度以贵族土地占有为主要特征。
这个时期的土地主要属于奴隶主,在权贵地主家族手中集中占有,奴隶作为劳动力被剥削。
土地制度的不变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矛盾和不稳定,是中国土地制度变革的起点。
进入封建社会后,中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早期封建社会时期,土地制度以分封土地制为主要特征。
各地形成以封建领主为核心的封建土地分配制度,权贵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农民则居于社会底层,受到剥削和压迫。
宋代以后,随着农民起义的爆发和封建制度的瓦解,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南宋时期,苏州盐业、丝织业和江南种植业的发展,成为当时南方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
土地制度随之发生了变革,土地分配逐渐由封建领主向百姓转变,土地私有化成为主导。
明清时期,中国的土地制度进一步演变和变革。
明代初期,明太祖实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废除了荒政,派官府剔除荒地,重新分配土地。
土地分配逐渐向庄户制度转变,土地主要属于佃农,农民的地位得到了提升。
清朝时期,土地制度演变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土地所有权逐渐向宗族与家族集体转变,土地变为集体所有。
这种土地制度的演变对中国农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推动了中国农民的生产力的发展。
20世纪初,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土地成为新中国建立后的重要议题之一,土地被平均分配给农民,大量农民从此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并得到了政府的保护。
总之,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演变与变革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议题,它不仅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也反映了政治权力的变迁和社会矛盾的激化。
通过对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演变与变革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演变的特点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演变的特点1. 土地所有权--------在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是一个核心问题。
从最早的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经历了从集中到分散、从公有到私有的演变过程。
在奴隶制社会,土地主要由贵族所有,而随着封建社会的到来,地主占有土地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然而,无论是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始终与政权关系密切,通常是政权稳固的基础。
2. 土地占有形式--------古代中国的土地占有形式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在奴隶制社会,土地主要由贵族占有,而农民则只有耕种权。
随着封建社会的到来,地主占有的土地越来越集中,而农民则越来越依赖租佃制度来获得土地使用权。
这种趋势在宋代以后尤为明显,土地私有化逐渐成为主流。
3. 土地经营方式--------古代中国的土地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形态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在奴隶制社会,土地主要由贵族直接经营,农民只有耕种权。
随着封建社会的到来,地主占有的土地越来越集中,租佃制度也逐渐成为主要的土地经营方式。
此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也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土地经营方式。
4. 土地使用方式--------古代中国的土地使用方式也随着社会形态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在奴隶制社会,土地主要由贵族使用,农民只有耕种权。
随着封建社会的到来,地主占有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农民则越来越依赖租佃制度来获得土地使用权。
此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也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土地使用方式。
5. 土地制度结构--------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结构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在奴隶制社会,土地主要由贵族占有和使用,农民只有耕种权。
随着封建社会的到来,地主占有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农民则越来越依赖租佃制度来获得土地使用权。
此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也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土地制度结构。
6. 土地法律关系--------古代中国的土地法律关系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土地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贵族或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契约关系。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演变的特点和规律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演变的特点和规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指的是历史上在中国大陆地区实行的统治者土地所有制、使用制、收益分配制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制度。
它反映了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演变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私有制土地的发展。
从上古到春秋时期,中国的土地制度逐步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私有制土地越来越重要,成为中国国度政治、经济中心,从而形成古代社会私有制土地在经济和政治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郡县制度的发展。
公元前7世纪皇室分派管辖权,分配的土地就由郡县制处理,当时,中央王权的增强使郡县在古代中国的土地管理系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推动了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三是土地的承包租赁制度的形成。
随着私有制土地的发展,阶级分化的加剧,财富不均的加深,社会上出现了贫富差距,以官府为中心,形成了一种以官府承包给民间大户,再由民间大户承包给小户的土地租赁制度,形成了有了典型的形式官包租制。
四是地方性土地制度的出现。
随着中国古代地域分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宗法制度的逐渐建立,中国出现了许多地方性的特殊制度,这些制度比较独立,体现了地方性的特征,并且多与中央统治的宗法制度相协调,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地方土地制度,影响着中国历史上大陆地区土地经济的发展。
从以上各种演变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多样,具有社会、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联系,但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主要趋势包括:私有制土地的发展、郡县制度的发展、土地承包租赁制度的形成、地方性土地制度的出现等,这些规律及其特点铸就了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发展史上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共同特征:即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演变,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有着不断演变的特点。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不仅反映了当时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反映了中央统治者传统形式的变革,它深刻影响着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
其结果,在中国古代,一种制度演变很少能够维持太久,他们会不断被改变和更新,根据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
我国历代土地制度演变

我国历代土地制度演变第一篇:我国历代土地制度演变我国古代土地制度主要有三种:1.原始社会的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2.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3.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1)地主土地所有制(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先秦时期土地属于国有。
当时曾实行井田制度。
井田制度在商代已经出现,到西周时期得到全面推广。
因土地被划用“井”字形,故名。
井田在法律上属于王属所有。
周王按爵位高低赐封给诸侯及卿大夫相当差数的土地,受封者对于井田只有使用权而无私有权。
土地不能转让或买卖,“田里不鬻”。
井田的经营方式,是奴隶的集体劳动。
秦国在统一之后,实行爰田制,虽然承认土地私有,但保留了一定数量的休耕地,政府对土地的使用权干预较多,赋税的征收也比较繁琐。
统一之后,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因此,秦始皇在公元前216年“令黔首自实田”,即让老百姓如实上报自己的所有土地。
在此基础上,废除爰田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
两汉时期,土地原则上归国家所有,称作“公田”,由皇帝“假”给农民耕种。
曹魏建国后,实行屯田制。
当时的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形式:民屯是把召募来的流民和收编的黄巾军家属按军事制度编制起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
军屯是由军队进行的屯田,由大司农派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到军屯所在地管理军队屯田。
屯田的实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根据门阀政治的需要,西晋王朝实行了占田制。
国家准许个人占有的土地数量,并不是由国家授田。
北魏孝文帝改革时,实行均田制。
规定: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
为备休耕,露田加倍授给。
露田年满七十还官;桑田可作为私田,不必还官。
露田和桑田均不得买卖,但原有桑田超过二十亩的可以买卖其超出的部分。
地主可按其拥有奴婢和耕牛的情况另外获得土地。
奴婢授田与农民相同,耕牛每只授田30亩,但仅限四牛。
地方官按官职大小授给公田,刺史15顷,县令6顷。
中国土地制度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
中国土地制度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
中国的土地制度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多个朝代的变革和发展。
在古代,土地制度主要是以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为核心,农民缺乏土地所有权,以农民为主体的土地经营方式受到限制。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历史的发展,中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革命,包括辛亥革命、土地革命等,为农民争取土地所有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土地国有化,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中国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获得了更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自主经营权。
此后,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土地制度改革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等,不断完善和发展土地制度。
当前,中国土地制度的发展趋势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同时,还需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和监管,防止土地流
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总体来说,中国土地制度的发展趋势是朝着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和可持续发展
的方向不断前进。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历史沿革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历史沿革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其管理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了规范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我国自古就有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夏代开始,逐一介绍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历史沿革。
一、夏代土地制度夏代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其土地制度比较简单,主要采取了“家族制度”和“田制”两种方式。
在家族制度下,土地归家族之主所有,而其他成员则共同享用,同时也引入了土地祭祀的概念。
在田制下,土地由国家占有,按照官员、士农工商的身份进行平均分配,而不是世袭制,这也为后来的封建土地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封建社会土地管理法规的形成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
首先是《周礼》,它规定了官府土地的管理、土地纪律以及奖罚制度等,对于规范土地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魏征传》中也提到了征召土地、实行赋税等机制。
这些法规,实际上也是封建社会对土地管理的初步尝试和总结。
在后来的唐、宋、元等朝代,出现了一些重要法规,如唐代《大业八年制》,宋代《均税法》、《开元格》等,并且这些法规都对我国后来的土地管理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其中,《均税法》实行了家庭承包制度,正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并且影响到了后来的明清土地制度。
三、民国时期土地管理法规的变迁民国时期,土地改革成为国家政策的一部分,土地管理法规也随之发生变化。
例如,1928年国民政府发布的《土地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只能购买,不得割让、赠予或抵押质押,也规定了土地的分配、流转等规定。
后来,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新中国时期土地管理法规的重要进展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出台了重要的法规和规定。
例如,1950年《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规定了土地所有制彻底改革的目标,实现了土地公有制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建立;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颁布实行,正式确立了土地公有制和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并对整个社会生产关系和土地制度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7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偿使用原则、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重要内容,对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管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政策的历史性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政策的历史性转变【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管理政策经历了历史性转变,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集约利用和保护政策的出台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为农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土地保障。
展望未来,需要加强土地管理政策的精细化和综合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助力实现农村振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改革开放、土地管理政策、历史性转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流转政策、城乡统筹发展、土地集约利用、宅基地制度、推动作用、未来趋势。
1. 引言1.1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土地管理政策经历了一系列的历史性转变,对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土地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土地管理政策的变革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土地管理政策的变革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土地要素的流动性,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也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通过合理规划和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实现了城乡经济的互补性,拉动了农村地区的发展,并减少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性在于为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支撑,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这些历史性转变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土地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有力借鉴和倡导。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古代封建土地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土地制度,也是基于封建制度建立的。
封建社会中土地是贵族阶层的私有财产,农民只能在土地上耕种,但不能拥有土地。
2. 秦汉土地制度:在秦汉时期,开始实行郡县制度,土地变成了国家的所有制。
但是,由于农民地位低下,仍然享有的仅仅是耕种土地的权利,而不能真正拥有土地。
3. 唐宋土地制度:唐宋时期,农民逐渐开始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土地所有权并不完全自由,仍然受到官府和土地贵族的控制。
4. 中国近现代土地制度:19世纪末,中国逐渐进入了近代社会,土地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清朝末年,土地开始被私人占有,但是土地财产权的保护仍然很不完善。
随着民国的建立,土地所有权逐渐向农民转移,但是土地的分配仍然不平均,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
5. 现代土地制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土地被国家所有化,成为了公有制财产。
在这个基础上,中国逐渐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和城镇土地使用制度,使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更加合理和稳定。
总之,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反映了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变迁。
从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中国的土地制度历经磨难,但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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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历史的演变
1、奴隶社会实行的土地国有制;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四
海之滨,莫非王臣”。国王把土地分给诸侯,可以世代使用,但无权转让和买卖,井田制是奴隶
社会经济基础。
2、封建社会实行的土地私有制;标志从秦朝建立,“六王毕,四海一”,形成“家天下”。
3、现行的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后,废除了地主
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82年的宪法第一次提出,城市土地属
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
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
党对中国农民阶级作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认定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是中国
农民革命的主力军,而土地又是农民革命的动力。解决了土地问题,无疑就是解决了政权问题。
因此,不论是在抗战中还是在解放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都在调整着土地政策,朝着对农民最
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政权后,中共进行
了三大改造,土地公有的诞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有利的巩固了新生的政权。历史表
明“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
1、土地革命(国共十年对峙时期)。
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路线: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1931)。
作用: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2、双减政策(抗战时期)
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作用:有利于团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
3、土地改革(解放战争,实际时间是1947—1948年)
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
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作用: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4、土地改革(过渡时期,实际时间是1950—1952年)
政策: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与以往不同:保护富农经
济。
作用: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
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农业合作化(三大改造时期,1953—1956年)
政策:积极发展稳步发展的方针,自愿互利的原则,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作用: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
6、人民公社化(十年建设时期,实际时间1958—1978年)
政策: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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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7、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以来)
政策: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把土地包给各家各户使用,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
没有所有制。农民生产的东西,“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作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朝三化发展)。
三、《土地管理法》的地位。
是迄今为止中国土地立法的基本法。在它的上面是宪法,下面是各种行政法规和规章。自
1986年以来,土地管理法对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地产市场的发育成长及耕地的保护起到
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即使是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后,《土地管理法》的这种土
地基本法地位仍然没有动摇。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土地行政法,而不是土地民事法。尽管这部法律
中规定了各种土地权利,但主要是为了管理的目的。在这部法律中,核心指导思想是“加强土地
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1条),而不是奉行保护私人产权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这个
原则已经和《中国土地法大纲》发生了质的区别。与民法的物权法有联系,也有一定区别。土地
法不是纯粹的民事立法,但也不能脱离民法、无视民法。
3、《土地管理法》受到三个方面的制约:①宪法,特别是宪法关于土地公有制的规定。
②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改革的渐进性,使现阶段任何时候的立法都带有阶段性和滞后性。这一
点在土地立法方面表现十分明显。如:建设用地赔偿。③其他法律。如《合同法》、《担保法》
等。
4、土地法的改革势在必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好的法律,它的历史贡献和现
实作用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土地立法。所以,我们不
能回避存在的问题,更应该积极地推进土地法的改革。我们需要一步更好的土地法。
四、《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共有8章86条,确立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即土地
权利制度、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土地使用权转让制
度、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耕地保护制度、
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土地纠纷处理与预防等。下面我简要的同大家复习一下:
(一)土地权利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最完整的一种权利。可以说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土地政
策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1、土地所有权类型 是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法律同
时规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相互分离,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有偿
或无偿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2、土地所有权的权能: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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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所有权的他项权利 : 地役权(通行权、用水权、相邻权)、抵押权、租赁权
4、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来源 : 继承、没收、土地改革、依宪法规定直接取回、征收(以
前的征用)
5、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 : 国有土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全
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实际上是有地方各级政府主要是由
市、县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实际行使该项权利,并依法律规定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向上级政
府上缴部门土地收益。
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使用权是依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对所占有的土地享有利用和取得收益的权利。
1、特征 是一种用益物权,是以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是土地所
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具有独立性。
2、取得方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通过使用或拨用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出
让、租赁等方式。
存在问题 目前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很多,也是国家下一步改革的
重点,主要有:
1、《土地管理法》虽然规定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所有权,但这种权利是不完
整、不从充分的,表现在所有权的处分和收益方面,《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所有者也不能擅自改
变土地用途。另外在集体土地收益方面也受到极大地限制,作为被征地的对象,对于土地何时被
征用、征地补偿的多,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只能被动的服从。
2、城市市区以外的土地如何界定。《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
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第2条具体规定了属于国有土地的六种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界定,主要原因在于举
证难。特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还没有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