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行业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蓄电池的标准

蓄电池的标准蓄电池是一种能够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并在需要时释放电能供电的装置。
它在各种电子设备、汽车、太阳能发电系统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为了确保蓄电池的性能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蓄电池的生产、使用和回收。
本文将介绍蓄电池的标准内容,以便读者了解蓄电池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首先,蓄电池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和性能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是指蓄电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符合的质量要求,包括外观、尺寸、容量、内阻等方面的指标。
安全标准是指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的安全要求,包括防爆、防漏液、防过充、防过放等方面的指标。
环境标准是指蓄电池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应符合的环保要求,包括有害物质限制、循环利用要求等方面的指标。
性能标准是指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的性能要求,包括循环寿命、充放电效率、低温性能等方面的指标。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蓄电池,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例如,铅酸蓄电池的标准主要包括GB/T 19638-2005《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条件》和GB/T 19639-2005《铅酸蓄电池汽车用技术条件》等。
锂离子电池的标准主要包括GB/T 18287-2013《锂离子动力电池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 31485-2015《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安全要求》等。
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等其他类型的蓄电池也有相应的标准来规范其生产和使用。
再次,蓄电池的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安全性能、保护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遵循蓄电池的标准可以有效地规范生产企业的行为,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用户体验,避免产品安全事故,减少环境污染,推动产业技术进步。
因此,生产企业和用户都应该重视蓄电池的标准,遵循标准要求,确保蓄电池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蓄电池的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各国都在加强蓄电池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光伏发电等新兴领域的发展需求。
ups铅酸蓄电池标准要求

ups铅酸蓄电池标准要求UPS铅酸蓄电池是一种常见的应急电源装置,在各个行业和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力设备,UPS铅酸蓄电池具有一定的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池的选择:UPS铅酸蓄电池应选择具有较好品质和稳定性能的产品。
电池的额定电压和容量应满足需求,并能够长时间稳定工作,以保障UPS系统的正常运行。
2.安全性要求:UPS铅酸蓄电池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电池外壳应具有阻燃、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以保证在工作中不会发生泄漏、短路等安全事故。
3.环境适应性:UPS铅酸蓄电池应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能够在不同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同时,电池应具备较长的使用寿命,能够承受频繁的充放电循环。
4.充电和放电特性:UPS铅酸蓄电池充电和放电特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在充电时,电池应具备较高的充电效率和稳定性能,能够快速恢复电能;在放电时,电池应具备较低的自放电率和较高的放电能力,以保证UPS系统的持续供电能力。
5.可靠性要求:UPS铅酸蓄电池应具备良好的可靠性能,能够在长时间、高负载的工作条件下持续可靠供电。
同时,电池应具备较长的寿命,并具备诊断、报警等功能,以及合理的维护和保养要求。
6.环保要求:UPS铅酸蓄电池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不含有汞、铅等有害物质,能够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
同时,电池的生产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7.安装和维护要求:UPS铅酸蓄电池的安装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电池应平稳、可靠地安装在指定位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维护和检修。
同时,需要定期进行充电、放电、检测等工作,以保证电池的正常使用和性能。
总之,UPS铅酸蓄电池的标准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电池的选择、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充电和放电特性、可靠性、环保要求以及安装和维护要求等。
符合这些要求的电池产品能够有效保障UPS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可靠的应急电源供电。
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

INTERPRETA TION区域治理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临海市环境监测站 张雪丽一、铅酸蓄电池项目环评内容(一)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铅酸蓄电池项目的总体概况的描述。
如项目的选址、规划使用面积、拟建生产规模、使用的主要设备,以及项目建设主要工程物料来源,项目中的物料及能源消耗,主要工艺技术的经济指标评价分析等等。
(二)工艺分析重点介绍拟建铅酸蓄电池项目所选用的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详细的生产过程,编制出铅酸蓄电池项目的产排污环节,并在铅酸蓄电池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图中清晰地标注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产污位置和排污环节。
(三)源强核算针对铅酸蓄电池项目的建设特点和行业性质,选用类比法、物料平衡法等方法确定铅酸蓄电池项目的污染源强,统计无组织排放源,并针对铅酸蓄电池项目分析项目存在的排污风险源强,重点要做好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铅的物料平衡和水平衡的核算工作。
(四)清洁生产以《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从生产工艺、污染物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环境管理等若干方面对拟建铅酸蓄电池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针对评价的结果,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五)环保措施从拟建铅酸蓄电池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中拟采用的具体环保措施,重点是要分析铅酸蓄电池项目的环保措施可行性及达标性,进一步阐述项目工艺的具体环保措施的经济参数的合理性、投资占比等情况,考虑项目环保的经济可行性等等。
(六)工程小结通过现场调查、类比分析和资料查阅等方式,筛选出铅酸蓄电池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强,主要污染因子,并根据项目的总体情况,提出主要污染因子的削减及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总结出拟建蓄电池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污染源项目汇总表,以及污染物排放源强和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等。
二、铅酸蓄电池项目工程分析(一)工作原理铅酸蓄电池的工作原理,是指在铅酸蓄电池充电后正负板活性物质分别为PbO2和海绵状铅,其中,电解液为稀硫酸溶液,在铅酸蓄电池充电后正负极放电,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生成为PbO2、海绵状铅及电解液反应而产生的水和硫酸铅:Pb+PbO2+2H2SO4==2PbSO4+2H2O(放电反应)铅酸蓄电池充电时,硫酸铅与水摘要:铅酸蓄电池拥有150多年的生产历史,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每年因生产铅电池而消耗的铅总量就高达20余万吨。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3月起实施

致 其无 论 是 在 环境 污 染 控 制方 面 ,还 是 在 回收管 理 、再生 技术 等方面 ,均与发会发布 了 《 07 铅锌 行业准人条件》,以期进一步提高准入 门槛 ,制止 盲 目投 资和低水 平 的重 复建设 。但 由于执行力 度不 够 ,并没 能达 到预期 的效果 。 20 0 8年 ,国家 环保 部 牵 头 编制 了 铅 酸 蓄 电池收集和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征求意见稿) 》 及 《 废铅 酸 蓄电池铅 回收业 清洁生产标 准 ( 求意 征 见 稿) 》,对于废铅 酸 蓄电池 收集者 、运输者 、再生 产者、综合利用者等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 。 《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适用 于废铅 酸蓄 电池 收集 、贮存 、运输 、处理等 资源再 生 利用全 过程 的污染控 制 ,并 可用于 指导资 源再生 企 业建 厂选址 、工程建设 以及 建成后 的污染 控制管 理 工 作 。该 标 准 规 定 ,废 铅 酸 蓄 电池 属 于危 险 废 物 ,禁止无 经 营许 可证 或者不按 照经 营许可证 规定 从 事废铅 酸蓄 电池 的收集 、贮存 和利用 。
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莎)3月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 规范 , 废铅 酸蓄 电池 收集及 处理过 程 ,防止废铅 酸蓄 电池 铅处 理过程对 环境 的污染 ,保护环 境 ,保 障人体健 康 ,国家环保部制定 了 《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 制 技 术 规 范 ( J59 20) 国 家 标 准 ,并 于 H 1— 09 》
21 0 0年 3月 1E正 式开 始实施 。 t 目前 ,中 国已成 为世界 上最大 的铅酸 蓄 电池 生
2024年铅蓄电池业环境整治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铅蓄电池业环境整治方案范文____年铅蓄电池业环境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铅蓄电池是目前广泛应用于电动车、通信设备、太阳能和风能储能系统等领域的重要能量储存装置。
然而,铅蓄电池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如废旧铅蓄电池的处理不规范、铅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一套全面的铅蓄电池业环境整治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整治目标1.建立健全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实现废旧铅蓄电池100%回收利用率。
2.大幅度削减铅蓄电池制造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将污染物排放降至国家标准以下。
3.加强对铅蓄电池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铅蓄电池企业正常生产运行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4.提高铅蓄电池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绿色生产投入。
三、整治措施1.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1)加强铅蓄电池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减少使用铅和其他有毒重金属的量,提高电池能量密度。
(2)鼓励铅蓄电池企业加大对新能源电池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动铅蓄电池向锂电池等新型电池的转型。
2.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体系(1)加强与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的合作,共同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网络。
(2)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对回收的废旧铅蓄电池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确保回收的废旧铅蓄电池完全无害化处理。
3.加强铅蓄电池制造过程中的环境监管(1)加强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推行绿色生产理念,引导企业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1)加强对铅蓄电池行业的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等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察机制,加强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5.加强铅污染防治(1)加大对铅污染环境的治理力度,优化排污口设置,加装污染防治设施,减少铅污染物的排放。
(2)加强铅污染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铅污染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铅污染的扩散和危害。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包括锌锰电池(糊式电池、纸板电池、叠层电池、碱性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铅蓄电池、镍镉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太阳电池)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池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新设立污染源和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脘分光光度法GB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6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11907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GB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炎焰原子吸收分光光法GB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489 水质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490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HJ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HJ54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暂行)HJ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549 空气和废气氯化氢和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HJ550 水质总钴的测定5-氯-2-(吡咯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3.3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HJ/T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4.3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HJ/T67 固定污染源排气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T75 固定污染源排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 水质决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341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HJ/T344 水质锰的测定甲醛肟分光光度法(试行)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池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电池工业污染排放标准首先是废气排放标准。
电池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有害气体。
为了减少这些有害气体对环境的影响,各国都对电池工业的废气排放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例如,要求电池工业企业必须安装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对废气进行有效的净化处理,确保排放达标。
同时,还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其次是废水排放标准。
电池工业生产过程中,废水的排放也是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
电池生产中使用的化学物质会导致废水中含有重金属、有机物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水体。
因此,各国都对电池工业的废水排放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净化,确保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还要求企业加强对废水排放的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水质稳定达标。
最后是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电池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旧电池、废旧包装材料等。
这些固体废物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各国都对电池工业的固体废物排放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对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还要求企业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电池工业污染排放标准涉及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三个方面,各国都对这些方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要求,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电池工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做好污染排放的监测和治理工作,为建设美丽的地球贡献自己的力量。
铅蓄电池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me a s u r e s ) i n e v e y r p r o c e d u r e , mo s t c o n c e r n e d e n v i r o n me n t a l p r o t e c t i o n p r o b l e m s a n d o t h e r p r o b l e ms i n
y e a r s , a n ly a z e d t h e ma n u f a c t u r e p r o c e s s a n d s e w a g e n o d e i n t h i s l i n e ,p u t f o r w rd a e d t r e a t me n t f a c i l i t i e s
( 3 )分板 、装配工序产生 的铅尘 ( 烟) :采用 滤筒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 +高效过滤器处理 。 ( 4 )内 ( 外)化成工序产生 的硫酸雾 :采用 物理过滤 +湿式酸雾净化塔处理 。 ( 5 )锅炉房产生的燃煤烟尘及冲灰废水 :采
用 除尘脱硫设施 +冲灰水循环利用设 施 ,冲灰 水 不 外排 。 ( 6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安装 生产设备 与废气治理设施联动装置 ,做到治污设施先于生产 设备启动 ,晚于生产设备停运。
0 引言
从2 0 1 0年开始 ,中国陆续发生 了多起儿童铅
此严峻的行业形势 ,作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做好 自 身的环境保护工作 ,以顺利地通过环保核查 、准
人条件审查 。
1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 1 . 1 生产工艺 铅蓄电池生产工艺流程详见图 1 。密封型免维
一
中毒事件 ,从 中毒的原 因来看 ,基本上都是由铅冶 炼 、再生铅及铅蓄电池企业铅污染所致 ,铅蓄电池 作 为 中国第一耗铅大户 自然受 到 了国家的重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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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铅蓄电池行业》国家有关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说明 铅蓄电池行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会重金属污染,如果某一个环节管理不善,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从最近几年来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来看,的确如此。最近环境保护部召开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对重金属行业进行重点整治管理是重点。
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 (一)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9)的要求。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生产能力 (一)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按单班8小时计算,下同)。 (二)现有铅蓄电池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指以电池配件形式对外销售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能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 (三)卷绕式、双极性、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等新型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不受生产能力限制。 三、禁止建设的项目 (一)禁止生产开口式普通铅蓄电池(指采用酸雾未经过滤的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一致的铅蓄电池),现有生产线应予以淘汰。 (二)禁止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生产项目。 (三)禁止新建、改扩建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生产项目。 (四)禁止新建、改扩建干式荷电铅蓄电池(内部不含电解质,极板为干态且处于荷电状态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 (五)禁止新建、改扩建镉含量高于0.002%(电池质量百分比,下同)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六)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线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停止生产。 四、工艺与装备 新建、改扩建企业(项目)及现有企业,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项目应按照生产规模配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及技术规范的工艺装备和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节能环保设施。节能环保设施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记录。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工艺布局设计应由具有国家批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熔铅、铸板及铅零件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熔铅锅、铸板机中产生烟尘的部位,应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熔铅锅应保持封闭,并采用自动温控措施,加料口不加料时应处于关闭状态。禁止采用开放式熔铅锅和手工铸板工艺。新建、改扩建项目如采用重力浇铸板栅工艺,应实现集中供铅(指采用一台熔铅炉为两台以上铸板机供铅),现有项目采用重力浇铸板栅工艺的,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实现集中供铅。 (三)铅粉制造工序应采用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铅粉系统(包括贮粉、输粉)应密封,系统排放口应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使用开口式铅粉机和人工输粉工艺。 (四)和膏工序(包括加料)应使用自动化设备,在密封状态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使用开口式和膏机。 (五)涂板及极板传送工序应配备废液自动收集系统,并与废水管线连通,禁止采用手工涂板工艺。生产管式极板应当使用自动挤膏机或封闭式全自动负压灌粉机,禁止采用手工操作干式灌粉工艺。 (六)分板刷板(耳)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采用机械化分板刷板(耳)设备,做到整体密封,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采用手工操作工艺。现有手工操作工艺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停止使用。 (七)供酸工序应采用自动配酸系统、密闭式酸液输送系统和自动灌酸设备,禁止采用人工配酸和灌酸工艺。 (八)化成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配备硫酸雾收集装置并与相应处理设施连接;采用外化成工艺的,化成槽应封闭,并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禁止采用手工焊接外化成工艺;2012年12月3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禁止采用外化成工艺。 (九)包板、称板、装配焊接等工序,所有工位应配备烟尘收集装置,根据烟、尘特点采用符合设计规范的吸气方式,保持合适的吸气压力,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确保工位在局部负压环境下。 (十)淋酸、洗板、浸渍、灌酸、电池清洗工序应配备废液自动收集系统,通过废水管线送至相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十一)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包板、称板工序必须采用机械化包板、称板设备。 (十二)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焊接工序必须使用自动烧焊机或自动铸焊机等自动化生产设备 (十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电池清洗工序必须使用自动清洗机。 五、环境保护 依法执行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排污缴费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等。 六、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 (一)项目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新建、改扩建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应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三)生产作业环境必须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 13746)的要求。 (四)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应设置专用更衣室、淋浴房、洗衣房等辅助用房,场所建设、生产设备应符合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员工生活区与生产区域应严格分开,加强管理,禁止穿着工作服离开生产区域;员工休息室设在厂区内的,禁止员工家属和儿童等非生产人员居住;员工下班前,应督促其洗手和洗澡。应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员工离开生产区域前,应收回手套、口罩、工作服、帽子等,进行统一处理,不得带出生产区域;应对每班次使用过的工作服等进行统一清洗。 (五)熔铅、铸板及铅零件、铅粉制造、分板刷板(耳)、装配焊接、废极板处理等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应安装集中通风系统,其换气量应满足稀释铅烟、铅尘的需要,通风系统进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洁净处,不得设在车间内;禁止使用工业电风扇代替集中通风系统或进行降温。 (六)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及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普通员工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体检;对工作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员工,应采取预防铅污染措施,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血铅检测,经诊断为血铅超标者,应按照《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 37)进行驱铅治疗。 (七)企业应通过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七、节能与回收利用 (一)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企业不得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统。 八、监督管理 (一)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的要求,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节能评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手续应按照本准入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 (二)各地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并使其符合本地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对现有铅蓄电池企业,在其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不应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环境敏感项目;应引导现有企业主动实施兼并重组,有效整合现有产能,着力提升产业集中度,加大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环境污染状况。 (三)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铅蓄电池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对经核查符合环保规定的企业予以公告。未列入符合环保规定公告名单的企业,不予通过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查。企业如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应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并停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依法责令关闭。 (四)现有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企业应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年第87号)中规定的“清洁生产企业”水平,新建、改扩建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 (五)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