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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报建)网上申报操作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报建)网上申报操作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报建)网上申报操作程序一、申报网址二、具体操作步骤(一)登录网站1、未取得用户名及密码的建设单位首次申报可向市行政审批大厅施工许可窗口电话查询并启用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再次网上申报时(不仅限于工程项目备案)继续使用。

分配用户名原则上为建设单位名称,初始密码原则为“666666”,建设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修改。

2、进入申报网站,点击“网上审批”下的“工程报建”。

(二)填写信息1、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主页面,点击左侧“工程报建”中“报建登记(企业版),点击“增加”键后,出现“企业信息”和“工程情况”两部分。

2、点击左侧“企业信息”,如实填写完毕后,保存信息。

3、点击右侧“工程情况”,出现工程报建信息表,依据立项批文,如实填报建设工程相关信息(建设工程除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除总建筑面积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写;备注栏原则上不填)。

填写完毕后,保存信息。

4、点击“扫描件”出现“工程报建扫描件”界面,点击“增加”录入“扫描件名称”,点击“浏览”在电脑目录中找到扫描文档,分别保存。

扫描件名称为“工程立项批文”。

5、建设单位可根据立项文件,点击“增加”分页扫描并上传保存,扫描件的格式为jpg,bmp,大小不超过300KB。

5、返回“工程情况”信息表,点击“保存”,保存所有信息。

(三)信息上报核实无误后,点击“返回”返回主页面,选定上传工程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至审核部门,此时“申报状态”由“未上报”变为“上报未审核”状态。

(四)打印申报表返回工程信息页面点击下侧“打印”键打印“工程报建表”。

(五)领取备案证电话通知建委窗口进行资料审核。

合格后,持加盖公章的“工程报建表”及立项批文,渣土手续等书面资料原件、复印件至建委窗口,领取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

三、建委窗口电话:865618062011.10.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鄂建办〔2018〕254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鄂建办〔2018〕254号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市住建委(行政审批局):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6号),印发了《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实施告知承诺的决定》(鄂职转办发〔2018〕27号,以下简称《决定》),现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时间与范围自2018年6月7日起,在武汉、襄阳、宜昌市自贸片区及开发区,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市开发区等试点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实施告知承诺审批。

二、强化批后核查与监管各地主管部门在做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实地核查。

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在1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申请人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并将被纳入信用监管。

三、做好衔接协调各地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相应的审批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明确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审批领导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批管分离、政务公开、阳光审批。

独立设置行政审批机关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按城市政府统一安排与其对接,确保告知承诺审批顺利实施。

四、优化审批服务各地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决定》规定的程序、时限及资料要求,编写办事指南,绘制工作流程图,明确审批的内容、标准、时限、责任并在网上公开。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宜府办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涉企经营审批快速通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其中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实行“先证后核”,实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一天办结”目标,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和“准入易、准营难”等难题。

二、重点任务(一)梳理事项清单。

各级审批部门按照《宜昌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0〕37号)要求,结合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530项)和市、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对本部门实施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落实“进四扇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6•【字号】宜府办发〔2021〕66号•【施行日期】202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6日宜昌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以服务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为目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按照稳步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通过事项整合、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打造“一证准营”新模式。

二、主要内容(一)优化申请环节,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1.整合优化办事指南。

统一标准规范,对行业综合许可涉及许可(备案)事项进行标准化集成,整合审批要件,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

2.整合综合许可申请表。

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一业一证”涉及的许可备案申请表单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申请表》,实现多个审批事项一次申请、一次提交。

(二)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推送”。

1.统一设置窗口。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受理、转办、发证,将“一业一证”改革向乡镇(街办)延伸,实现就近办理。

2.一窗综合受理。

湖北建筑施工企业目录

湖北建筑施工企业目录

湖北建筑施工企业目录湖北省作为中国的经济重要省份之一,建筑施工业也一直是该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在湖北省范围内,有着众多实力雄厚的建筑施工企业,这些企业以其专业的技术和优质的工程质量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湖北建筑施工企业目录,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的概况。

湖北建筑施工企业目录包括了湖北省内一些知名的建筑施工企业,这些企业在建筑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领先的技术。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企业:1. 湖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行业中的领军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并且在湖北省内有着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优秀的团队。

主要业务涵盖住宅建设、商业综合体、工业建设等领域。

2. 武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是武汉市一家知名的建筑施工企业。

公司拥有多项施工资质,可以承接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该企业完成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如武汉市政府大楼、武汉天地购物中心等。

3. 宜昌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宜昌市的重点建筑施工企业之一。

公司成立于1988年,拥有多项施工资质和丰富的工程经验。

在宜昌市内,该企业承接了许多重要的工程项目,如宜昌高铁站、宜昌市博物馆等。

4. 襄阳市建筑工程公司:襄阳市建筑工程公司是襄阳市的骨干建筑施工企业之一。

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

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住宅建设、道路建设、桥梁工程等。

5. 十堰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十堰市的重要建筑施工企业。

公司拥有多项国家级施工资质,可以承接各类大型施工项目。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该企业参与了许多重要的工程项目,如十堰市政府大楼、十堰高铁站等。

以上只是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目录的一部分,这些企业都是湖北省建筑领域的佼佼者,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

无论是在住宅建设、商业综合体建设还是工业建设等领域,这些企业都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工程质量和周到的服务。

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本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动态监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各执法单位,是指市住建委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和所属二级单位;各执行科室是指城市建设科、勘察设计科、建筑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第三条征集、披露、使用信用信息及开展相关评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住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的建设、监督与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逐步实现与工商、金融、税务、工程担保等有关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条市住建委利用计算机网络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建设系统信息互联和共享,并通过宜昌建设网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采用网上电子信用档案和《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两种方式。

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由市住建委负责登录。

《信用管理手册》由企业如实填写后上报相关执行科室审核确认。

《信用管理手册》与电子信用档案的记录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信用档案为准。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湖北升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TOP7
宜昌市主城区老旧管道更新改造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 工作方案(2022-2025 年)编制 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95.5 195.0 93.6 59.6 39.6 19.5
2023-03-24 2022-11-15 2022-12-13 2022-11-22 2022-11-24 2023-05-22
宜昌城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 理服务
武汉百步亭花园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第三 方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思数源数据科 技有限公司
3/2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结果公告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宜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武 汉 华 中 科 大 建 筑 (2023-2035 年)编制及省级历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史文化名城申报咨询项目成交结 限公司 果公告
TOP3 TOP4 TOP5
宜昌市中心城区给水、污水专项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 规划修编服务、宜昌国家节水型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城市创建复检验收咨询服务
(3)物业管理(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城 宜昌市佳维物业有 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限公司 (B 包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 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合田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TOP3
关于公布宜昌市 2022 年第三季 度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评价 结果的通知
宜昌市高品质建筑规划建设导则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网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i所需资料及流程

网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i所需资料及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办理流程
2020年4月22日
目录
一、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办理说明 (2)
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3)
三、单位工程信息 (4)
四、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5)
一、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办理说明
建设单位可登录“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网址: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indexhb.jsp),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项下进行线上资料填报。

网上填报所需要上传的扫描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报告
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
8、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环保验收合格证明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商品住宅提供
11、其他材料
(1)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初验意见或档案接收证明
(2)造价站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查备案证
(3)市场站出具的验收证明
(4)正式排水许可证
(5)绿地用地验收证明
(6)节能办备案证明
(7)永久性标牌
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三、单位工程信息
四、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
确认所有信息填写无误且扫描件全部上传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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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备案附件清单宜昌市住建委二〇一二年@@月办理园林企业备案附件目录附件1: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备案(投标)登记表附件2:备案企业(总公司)基本信息验证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4:在宜备案工程注册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5:在宜备案工程技术人员、五大员个人登记表附件6:备案企业社保证明验证表附件7:备案企业办公场所验收表附件8: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入会申请、行业自律公约、办理网银承诺书附件1-1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备案登记表企业名称(盖章).经办人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制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项目经理名单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名单企业在宜承接工程情况一览表备注:工程情况为上一年度承接的工程审核意见填表说明:1、本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并加盖备案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附件1-2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投标备案表企业名称(盖章).经办人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制一、企业基本情况二、企业在宜项目经理名单三、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名单审核意见填表说明:1本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并加盖备案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附件2备案企业(总公司)基本信息验证表填表说明:1、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其中企业公章印模和法人私章印章及签字手迹必须和宜昌建筑行业查询网上一致。

其中企业首次在宜备案,须总公司法人亲自到场签字。

3、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必须携带副本原件核对,所有页面必须完整复印(包括:封面、增项记录、年检延期记录、变更记录等页面)。

4、核查人和提交(复印经办)人共同在复印件上签名。

附件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志现在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传真:填表说明:1、委托书必须采用该附表格式,需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公司盖章,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授权范围权限应该明确,其中办理备案的委托人必须是在宜分公司行政或者技术负责人,办理投标的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交社保证明)。

附件3-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现委托上述授权代理人作为我单位在宜昌市办理企业资质备案等相关事项的全权代表,授权范围如下(工程投标、分包、采购、租赁和人员招聘等)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

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上述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在宜备案注册人员个人登记表编号填表说明(附件4):1、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注册执业证应注明可查询的官方网站名和途径。

工作人员重点核查证书水印防伪标记和编号、公章及钢印等,如有疑问可与相关部门联系。

4、核查人和提交(复印经办)人共同在复印件上签名。

附件5在宜备案技术人员、五大员个人登记表编号填表说明:1、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年度备案的特、一级总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5名(含中、高级);二级总承包企业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4名(不含建造师);五大员不作为备案的必备要求,企业可根据在宜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数量。

3、企业提交人员相关职称证、岗位培训证、身份证及个人社保证(卡)原件一并提交市住建委核查,原件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领回。

4、核查人和提交(复印经办)人共同在复印件上签名。

附件6备案企业社保证明验证表填表说明:1、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提交社保证明原件核对,即企业注册地近三个月出具的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原件,在参保人员名册中用下横线标明在宜备案人员。

同时应附企业的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3、企业必须随社保证明提交个人养老保险的查询途径(网址、电话等),4、核查人和提交(复印经办)人共同在复印件上签名。

附件7备案企业办公场所验收表填表说明:一、可与书面申报一并办理。

企业领取在宜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即可向住建委提出办公场所检查。

凡企业提交“申请核查办公场所报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建委无法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或检查后企业办公场所达不到办公设施配置条件的,需一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企业在宜办公场所需经现场检查(本市企业除外),并符合下列要求:1、办公地址。

指企业在宜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的营业执照(市外企业为宜昌分公司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地址一致。

2、办公场所类型。

指在本市有已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一年的商用综合、办公写字楼(不宜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处办公地点只能注册一家企业。

3、办公场所面积。

要求办公面积总承包企业不少于10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8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80平方米。

4、办公设施配置。

有固定办公电话和挂公司牌,有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办公台、可用电脑、传真机、固定电话等及相关办公设施)。

三、分支机构在改变办公地址的30日内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重新填报此表。

附件8-1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本企业在宜昌市建筑市场之内,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章,自觉维护宜昌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

为体现本企业遵章守法的决心,现特向宜昌市住建委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二、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之间相互串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或营业范围承揽工程;四、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予施工;五、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六、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七、不发生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八、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拖延报告、隐瞒、谎报,不破坏事故现场或阻碍对事故的调查;九、按照规定,对应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有权单位颁发的证书上岗;十、严格履行工程保修义务;十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十二、不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十三、不发生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十四、备案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是真实有效的,不弄虚作假。

若有违诺,自觉接受市住建委的行政处罚,并自动离开宜昌市建筑市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日期:说明:1、附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提交的承诺书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该承诺书需采用本附件格式,需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总公司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8-2入会申请我自愿加入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承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拥护协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倡议,自觉遵守协会的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协会和会员单位的利益,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为协会的建设出谋献策,维护本地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申请单位(章):年月日附件8-3办理网银承诺书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本企业承诺在宜昌市建筑市场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招投标活动,遵守宜昌市网上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在宜昌的分支机构的招投标行为负责,并承诺公司在宜投标活动中只从公司法人注册地的网银帐户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回手续,网银帐户帐户的办理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要求。

承诺人: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年月日说明:1、提交的承诺书需采用本附件格式,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上报市住建委立案查处。

2、该承诺书需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总公司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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