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介机构核查审计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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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介机构核查审计的有关问题

供稿单位: 管理员|时间:2011-09-21 12:16:22 |被点击:d occounter

关于中介机构核查审计的有关问题

一、中介机构的委托及审计要求

清理自查基础信息资料完成后,各部门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计核实,逐户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两份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中介机构审计内容

中介机构应以《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房产、股权等情况登记情况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登记清理报表》填报要求为依据,对单位填报的《登记清理报表》和撰写的清理工作报告进行业务指导和审计核实。

三、中介机构审计方式

中介机构按照审计规范程序,采取检查、核对、监盘、询问等方式,对单位自查清理结果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做法如下: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产权及使用情况统计表》(表一),主要通过核对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卡片、台账和会计账簿,房屋调配及无偿占有面积情况说明,有偿租用房屋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情况资料等,对《表一》中的六类房屋产权情形及使用情况进行逐项核实。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表二),主要通过核对出租(出借)合同,会计账簿及有关凭证,抵充使用合同等资料,对房屋出租出借明细情况和租金收入及管理情况进行逐项核实。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租用房屋情况登记表》(表三),主要通过核对房产租用合同,租金支出凭证等资料,对房屋租赁使用情况及租金费用进行逐项核实。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持有股权及所属企业情况登记表》(表四),主要通过检查核对财务会计账簿,股权凭证,所属企业营业执照等情况及财务报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说明等资料,进行逐项核实确认。所属企业情况及财务报表由企业提供,有关财务信息经所属企业财务部门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全资或控股企业财务信息,中介机构还应根据企业会计账簿和相关凭证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社会团体情况登记表》(表五),主要通过核对社团法人登记证,社团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用借用合同,2010度社团收支报表(未结转前)等资料,对所属社团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其中,社团法人登记证,社团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用借用合同, 2010度社团收支报表等社团资料,由社团提供(加盖社团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说明由单位提供。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社会团体持有股权及投资企业情况登记表》(表六),主要通过核对由社团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及反映社团投资及经营的有关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核实(有关资料加盖社团章)。

7、单位撰写的《(单位名称)房屋、股权等情况登记清理工作报告》,应依照《实施意见》(宁纪发…2011?42号)明确的报告规范进行核实、指导。

登记清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登记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各类清理内容的清理结果、须专项说明解释的情况、清理工作的成效、还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规范管理的办法措施、公示意见反馈情况、重要事项的说明等。须在报告中专项说明解释的情况包括:房屋产权不清或未及时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因情况、房屋使用为“自用、出租、出借”外的“其它”使用方向的具体情况、租金抵充使用及租金自留使用管理的情况、收取租金使用的票据情况(税务发票或票据)、以投资类型中“其它投资”形式投资的情况、被投资企业经营现状中,除“在经营”外的各类经营状况的成因及过程、党政机关经济实体应脱钩未脱钩原因及依据情况、投资收益管理及使用情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社团经济往来情况、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经济往来情况等。

8、就检查中的相关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

四、审计报告

中介机构按照本次核查审计要求,对单位房产、股权及企业清理自查结果情况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两份,由部门单位连同清理报告、报表、出租合同等资料,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报告内容应涵盖如下几个方面:单位性质及单位自查情况;清理审计的内容及基准日;核查审计的依据;核查审计过程及方法;审计核实结果情况,包括对各张报表和工作报告的核实情况,对主要数据结果要进行概述,具体申报情况和核查意见不一致的应具体说明;须专项说明解释的事项;对单位自查的总体评价和判断;对单位加强和改进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重要事项的专项说明;清理核查审计结果报表(可套用登记清理报表格式,数据为审计核实结果)等等。

审计报告名称统一规范为《XXX单位及其所属社会团体房产、股权等情况登记清理专项核查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中介机构入围备选库招标文件

精品文档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公开招标项目

精品文档 目录 第一篇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篇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 第三篇投标须知 (5) 第四篇商务条款 (8) 第五篇招标方法、招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 (14)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一篇公开招标公告 为解决国家审计力量不足,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事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0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围**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类备选库、3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围**社会中介机构会计类备选库。 二、参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特置条件 1、参选会计类备选库的企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2人,参选工程类备选库注册造价师不少于8人; 2、参选工程类备选库需持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参选会计类备选库需持有甘肃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 3、参选工程类备选库的企业近3年(2011年至2013年,下同)平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不小于600万元,参选会计类备选库的企业近3年平均审计业务收入不小于100万元; 4、参选对象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所)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

最新 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实施方案-精品

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科学决策,服务“三大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和《市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以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性融资资金、国债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依法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区发统局、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区审计局对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立项和方式 第四条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的各建设单位,每年年底前应将下年度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项目概算100万元以上的)计划报区审计局备案。区发统局将下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情况及时抄送区审计局,区审计局对报送的项目予以计划立项。 第五条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委托审计制,招标选择协审单位,建立协审单位项目库。对零星工程,区审计局可聘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直接审计。区审计局对相关协审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并对审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协审单位进行定期考评,协审单位项目库每两年更新一次,不断加强协审队伍建设。 第七条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复核机制。全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安排复核审计,区审计局负责组织第三方协审单位或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复核,拟定具体复核审计工作要求,明确各协审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细化协审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三章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第八条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指政府性投资综合概算1000万元以下或单体工程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此类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跟踪审计(区委、区政府另有要求的除外),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规范投资行为。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一、市国资委审计查证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2 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5 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7 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9 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厦门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厦门南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 厦门银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16 厦门利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19 厦门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21 厦门和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 厦门泓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厦门德艺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厦门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5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二、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 1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2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3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 4 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 5 福建建昌律师事务所 6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7 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 8 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 9 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10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11 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 12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13 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定背景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法 律法规,我国修正后的审计法仅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现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等六部委1996年印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计署2001年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实际上多数内容已过时或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而审计署2006年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又仅是旨在规范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无论其形式、内容还是法律效力都无法有效地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审计署2011年重新修订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14日在全国审计机关执行。 近几年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投入大,耗用资源多,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决定着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这些投资是否合规、高效使用,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

反腐倡廉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整合审计资源,确保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审计管理,提高投资审计成效,江西审计厅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三大亮点 《办法》的出台,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了投资行为,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化,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跟踪”、“移交”、“明确”六个字是《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三大亮点。 1.强调跟踪审计。《办法》第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审计机关除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十一项重点审计内容作了规定外,还将注重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重庆市审计局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投标文件(定稿)

. 公开比选文件 比选编号:CQSJ14001 项目名称:重庆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公开比选项目 重庆市审计局 2014年7月

. 目录 第一篇公开比选公告 (2) 第二篇公开比选项目内容及要求 (4) 第三篇投标须知 (5) 第四篇商务条款 (8) 第五篇比选方法、比选标准和废标条款 (9)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 (14)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一篇公开比选公告 为解决国家审计力量不足,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根据《重庆市审计局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国家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市审计局决定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重庆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比选事项 通过公开比选确定30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围重庆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类备选库、3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重庆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会计类备选库。 二、参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特置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参选工程类备选库需持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参选会计类备选库需持有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 3、参选工程类备选库的企业近3年(2011年至2013年,下同)平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不小于600万元,参选会计类备选库的企业近3年平均审计业务收入不小于300万元; 4、参选对象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

20060120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废止)

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

行审计监督,依法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或调查。 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包括检查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真实和合规,评价投资效益情况,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将拟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入本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加强计划协调,避免重复监督。 第六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七条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补发审计通知书,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中介机构入围备选库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公开招标项目

甘肃市审计局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篇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篇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 第三篇投标须知 (5) 第四篇商务条款 (8) 第五篇招标方法、招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 (14)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一篇公开招标公告 为解决国家审计力量不足,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事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0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入围**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类备选库、3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围**社会中介机构会计类备选库。 二、参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特置条件 1、参选会计类备选库的企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2人,参选工程类备选库注册造价师不少于8人; 2、参选工程类备选库需持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参选会计类备选库需持有甘肃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 3、参选工程类备选库的企业近3年(2011年至2013年,下同)平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不小于600万元,参选会计类备选库的企业近3年平均审计业务收入不小于100万元; 4、参选对象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所)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投资、债券、由区政府承诺还款的贷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审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应对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不 足3000万元,但属于区政府指定或社会特别关注的政府重

点投 -2- 资项目,区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第六条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取暂行办法.doc

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取暂行办 法 为规范公司选取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腐败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公司选取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类别 (一)土地规划类:主要包括林地可研、土地规划设计、土地勘测规划等。(二)项目投资概算审查类。 (三)工程实施类:工程前期(包括可研编制、地质勘查、环保编制、地灾编制、水保编制等);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和审核;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 (四)审核审计类: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二、选取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之外,公司经营活动中需选择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从新区已设立的四大类九个专业备选库中选取,公司不再建备选库。 三、选取程序 公司经营活动中需选取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业务承办部门、子公司向公司提交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取审批表(详见附件),填写内容包括中介服务的事项,中介机构的资质、信誉、相关经验、

服务质量、时间等要求以及服务费用参考价格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经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选取。 四、因应急情况需选取不常用的特殊中介机构或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相关中介事项或第三方服务时,采用一事一议的决策程序确定服务机构。 五、公司从备选库中选取中介机构完成后资料存档备查。六、中介机构服务工作完成后,公司承办业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报新区备选库管理部门。 七、承办按备选库抽取的或按一事一议另行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结果,按公司规定程序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并监督中介机构严格履行合同。对于中介机构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应依约追究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 八、发现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审计、清产核资、评估等活动中有过错行为的,公司可以根据对中介机构过错赔偿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公司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选取工作中违反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十、公司选取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取审批表 事项 选取类别 相关服务要求

审计局会计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娄底市审计局会计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娄底市审计局 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审计局会计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娄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鸿利招字【】-湘K()号 采购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八月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定义 .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 “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成都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成都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2009-3-31 来源:政策法规处 成都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2009年3月31日)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委依据《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中介机构服务工作表现,对原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公布如下(2008 年9月9日公布的名单废止): 一、会计审计机构(52户) 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智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恒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建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协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利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臵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的行为,加强项目结算审计流程内部控制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协审单位接受项目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报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审计中心负责人一份。(表一)第二条项目联系人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与项目的现场踏勘,对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材料(附现场记录签证单)报送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一份给分管局长。(表二) 第三条送审资料中如存在变更情况,建设单位需在送审时填写变更事项的理由和原因,协审单位在项目《审计事项说明》中填写已查明的工程变更理由和原因。(表三、四、五) 第四条协审机构对项目初步审计完成后,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复核无误后,将初审报告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并在审批表情况说明中提出拟定的工程对账时间和待定的工程量造价核减内容。 第五条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根据初审报告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工程造价对账事宜。 第六条协审机构在具体的项目对账过程中,认真做好

项目对账记录,项目对账结果经过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对账结果(附项目对账记录)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将项目对账结果(附件项目对账记录)向审计中心负责人抄送一份,并对协审机构下达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通知。(表六)第七条在工程造价对账过程中,遇到需要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项目联系人应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提交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申请,申请获得通过后,由分管局长或审计中心负责人委派审计员负责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协调完毕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整理会议纪要,并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各抄送一份。(表七) 第八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资料不齐全且影响审计报告结果的情况,协审机构应先向审计中心提出补充资料的申请,申请由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其补全项目资料。(表八) 第九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漏报工程量且需核增工程造价的情况,应及时向审计中心提交工程量核增申请,申请经项目联系人复核确认后,报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分管局长审批。(表九)第十条协审机构提交的《审计情况说明》必须通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再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如果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发现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在《审计情况说明》中详细阐述,应予以退回。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

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政府公共工程 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17年2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4) 一.总则 (5) 二.招标文件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无效标、废标条款、串通投标认定 (10) 六.开标、评标程序 (12) 七. 中标确认 (14) 八.验收及付款 (15) 九.质疑与投诉 (15) 十.评分标准 (17) 第三部分服务响应 (19) 第四部分附件 (23)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受委托,就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比选国有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拟入库名单5家,备选库有效期3年。详细服务清单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6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所有成员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同此要求;(投标文件中上传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投标人及其单位正式员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五)投标人无行贿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信息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南京-南京市国资委

南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 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宽进严管”:对提出申请并符合入库标准的中介机构不作数量限制,对入库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把关。 2、“综合评价”:建立库内中介机构执业考核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关注执业态度、业务水平和报告质量等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中介机构库调整的重要依据。 3、“动态调整”:根据对库内中介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和接受中介机构新增入库申请的情况,动态调整备选库入库机构。 二、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且执业2年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2、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质量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规处罚记录,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3、在已承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 4、愿意从事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相关评估审计工作,遵循国资部门规范管理要求。 三、管理内容 1、中介机构备选库包括评估机构备选库和审计机构备选库,并根据资产评估项目要求的不同进行分类设置:从事核准或账面资产亿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机构须拥有12名及以上执业注册评估师,审计机构须拥有12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涉及证券、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的,中介机构须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2、凡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按自愿原则,向市国资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国资委审核后纳入中介机构备选库并予以公布。市国资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微调,增加新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入库;每年度进行一次资格审核,根据机构变动情况和执业综合评价结果,更新调整备选库。入库机构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提交经年检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件及《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e13894985.html,)电子件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同放弃继续列入中介机构备选库。 3、入库机构发生以下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市国

xx市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xx市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2010〕5 6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中介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二)执业三年(含三年)以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条市审计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选择5至10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协审单位,签订协审合同,聘期一般为两年。 第五条当审计任务重、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无法满足具体项目审计需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市审计局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另行确定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第六条市审计局每年根据审计任务,从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社会中介机构,由市审计局与其签订项目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审计目标、内容和职责范围; (二)工作时限和要求; (三)权利和义务; (四)廉洁、回避和保密承诺;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七条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并对出具的项目协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八条社会中介机构在接受审计任务时,应按要求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将参审人员名单报送市审计局。未经市审计局同意,社会中介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参审人员。如发现社会中介机构所派人员不符合审计要求的,市审计局有权要求社会中介机构及时调换。 第九条社会中介机构须直接从市审计局接收审计资料。在项目审计过程中,若确需建设单位增补其他资料的,由市审计局向建设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后,转交给社会中介机构。社会中介机构自接到市审计局项目协审资料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实施方案报送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审计中心)备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起止时间,审计组织措施与人员分工,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现场实地踏勘、工程量测量、工程价款核对及有关事项协调时,由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十一条社会中介机构在协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 线索和问题,3日内向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过程中,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单独与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接触。 第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审 计任务。若需延长审计期限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审计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审计局研究后给予书面答复。否则,每迟延1天,扣应付审计费的1%;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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