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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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 补偿标准

竞业协议 补偿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
1.先协商确定,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都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的金额。

2.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补偿费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竞业限制补偿金,也被称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由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竞业限制业务,用人单位依据一定的标准、支付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补偿性质的款项。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公司为了保证员⼯不泄露商业秘密,管住员⼯的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有针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旦违反了竞业限制内容就需要⽀付违约⾦或得到补偿等。

那么,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店铺⼩编为你仔细讲解。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1、劳动合同当事⼈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其中,给付的⾦额为竞业禁⽌补偿⾦。

2、⽬前,法律上没有统⼀的竞业禁⽌补偿⾦标准,⾦额和⽀付⽅式都是由双⽅协商⽽定。

只有解除合同补偿⾦的计算标准,解除合同补偿⾦的标准为⼯作每满⼀年发⼀⽉⼯资,考虑到竞业禁⽌限制了离职⼈员的再次就业的机会,因此,竞业禁⽌补偿⾦的标准应⽐解除合同补偿⾦⾼,有些企业按离职⼈员原报酬的2/3⽀付竞业禁⽌补偿⾦。

3、若权益受损,你可以通过仲裁维护⾃⼰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数额,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般尊重双⽅的约定。

但是,如果双⽅没有约定,⽽劳动者⼜履⾏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经济补偿怎么计算?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平均⼯资的30%按⽉⽀付经济补偿的,⼈民法院应予⽀持。

”同时,⼜根据《北京市⾼级⼈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效,双⽅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致的,可按照双⽅劳动关系终⽌前最后⼀个年度劳动者⼯资的20%-60%⽀付补偿费。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竞业协议是一种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法律文书,约束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能在同行业从事同类工作。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指员工在签署竞业协议后,若违反协议离职后的经济赔偿金额。

本文将介绍竞业协议的法律性质、补偿金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竞业协议的法律性质竞业协议是一种可以约束离职员工依法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法律文书。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义务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会从事同行业的类似工作。

竞业协议的签署保护了企业的商业利益和知识产权,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确定方法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企业商业机密的重要程度确定,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1. 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离职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越长,对企业商业机密的掌握程度越深,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2. 离职员工原薪资水平:离职员工原薪资水平越高,其在同行业的市场引导力越大,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3. 离职员工是否存在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企业可以评估离职员工可能存在的商业机密泄露风险,据此决定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

4. 离职员工是否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如果离职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以上仅是衡量标准的参考,具体的补偿金标准还应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对竞业限制的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和员工在签署竞业协议时应当遵守以下法律规定:1. 员工签署竞业协议应当自愿,不得强制要求员工签署。

2. 竞业协议的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3. 竞业协议的时间限制应当合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4. 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

总之,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企业商业机密的重要程度。

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及发放时间

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及发放时间

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及发放时间本合同目录一览1. 竞业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竞业协议的定义1.2 竞业协议的适用范围2. 补偿金的计算标准2.1 补偿金的计算公式2.2 补偿金的计算基数2.3 补偿金的计算周期3. 补偿金的发放条件3.1 员工离职后满足的条件3.2 员工在职期间满足的条件4. 补偿金的发放时间4.1 补偿金的首笔发放时间4.2 补偿金的后续发放时间4.3 补偿金发放的截止时间5. 补偿金的发放方式5.1 补偿金的支付方式5.2 补偿金的支付主体6. 补偿金的相关税款6.1 补偿金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2 补偿金所需缴纳的其他税款7. 补偿金的调整机制7.1 补偿金调整的条件7.2 补偿金调整的幅度8. 补偿金的停止发放情况8.1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8.2 员工获得其他补偿金的情况9. 补偿金发放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0. 补偿金发放的违约责任10.1 未按约定时间发放补偿金的违约责任10.2 未按约定标准发放补偿金的违约责任11. 补偿金发放的合同解除11.1 合同解除的条件11.2 合同解除后的补偿金处理12. 补偿金发放的双方义务12.1 雇主的义务12.2 员工的义务13. 补偿金发放的其他约定13.1 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条款13.2 双方约定的其他优惠政策14.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2 合同的变更条件14.3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竞业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竞业协议的定义本协议是指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定期限内,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合法权益,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工作的协议。

1.2 竞业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敏感信息的员工。

劳动法竞业协议补偿标准

劳动法竞业协议补偿标准

劳动法竞业协议补偿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劳动法竞业协议补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后,离职或就业受到限制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经济补偿。

竞业协议是指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能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工作的协议,其目的是防止劳动者离职后利用原来的工作经验和客户资源对原雇主进行不正当竞争。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平衡的重要保障措施。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制定是合法的,并且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约束和保护。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过程中,往往会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等资源,劳动者通过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技能,这些都是用人单位的重要资产。

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后立即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工作,将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设立,就是为了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竞业协议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劳动者受到限制的时间、地域和范围等因素,以及劳动者在离职后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计算。

一般来说,竞业协议补偿标准是以月薪的倍数来计算的,具体的倍数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的特点以及劳动者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而不同。

一般来说,竞业协议补偿标准为月薪的1-3倍,具体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劳动法》的规定下,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支付方式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竞业协议补偿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后的15天内向劳动者支付竞业协议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机会的一种合理方式。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时应当合理设定竞业协议补偿标准,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竞业协议补偿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签订竞业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了解竞业协议补偿标准及相关规定,以免因违约而损害自己的利益。

2024年度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2024年度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竞业协议":指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解除后一定期间内,乙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竞争性业务,并不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兼职或提供咨询、服务等行为所达成的协议。

1.1.2"补偿金":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作为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收入减少的补偿。

1.1.3"劳动合同":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二章竞业限制范围2.1竞业限制2.1.1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后____个月内,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竞争性业务。

2.1.2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后____个月内,不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兼职或提供咨询、服务等。

2.1.3上述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三章补偿金标准3.1补偿金支付3.1.1甲方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给乙方补偿金,补偿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一个月工资的____%。

3.1.2补偿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每月的____日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补偿金支付期限4.1补偿金支付期限4.1.1补偿金的支付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共计____个月。

第五章保密义务5.1保密义务5.1.1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后____个月内,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竞业限制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5.1.2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6.1违约责任6.1.1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一个月工资的____倍。

6.1.2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6.1.3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协议是指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行业或者在一定范围内从事竞争行为的协议。

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补偿金标准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补偿金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员工在离职后的生计和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

下面将就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合理。

合理的补偿金标准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利益,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过高的补偿金标准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过低则无法有效约束员工的行为。

因此,合理的补偿金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员工的薪酬水平、离职原因、竞争行为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效果。

其次,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制定补偿金标准时,企业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竞业限制法的规定。

补偿金标准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再次,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与员工的实际贡献相匹配。

员工在离职后所能从事的竞争行为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员工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和贡献。

因此,补偿金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贡献和竞争行为的影响程度进行合理确定,以保证补偿金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最后,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补偿金标准的制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在制定补偿金标准时,应当考虑到实际操作的难易程度,避免出现过于理想化而不切实际的情况。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合理性、合法性、匹配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

只有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补偿金标准,既能保障企业的利益,也能保障员工的权益,达到双赢的效果。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精选)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精选)一、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竞业限制协议作为一种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手段,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然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往往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补偿金问题。

本文将从竞业限制协议的概述、补偿金的标准、支付与调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企业在制定竞业限制协议时提供参考。

二、竞业限制协议概述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在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从事与原工作相同或者相近的岗位工作,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金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关于补偿金的标准,我国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实践中,补偿金的标准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应不低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补偿金的标准还应根据劳动者所在地区、行业、岗位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四、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支付与调整1.补偿金的支付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将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分期支付是指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

2.补偿金的调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生活费用增加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补偿金进行调整。

五、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与终止1.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公司竞业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竞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保护公司的核⼼机密,公司是可以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

如果劳动者离开公司的话,在⼀定期限内,是不能再在该⾏业从事活动的。

那么,公司竞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公司竞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平均⼯资的30%按⽉⽀付经济补偿。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平均⼯资的30%按⽉⽀付经济补偿的,⼈民法院应予⽀持。

前款规定的⽉平均⼯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地最低⼯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地最低⼯资标准⽀付。

第七条当事⼈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单位要求劳动者履⾏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单位⽀付经济补偿的,⼈民法院应予⽀持。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的地⽅,不妨向我们店铺的律师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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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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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广州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广州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在员工离职后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从事与原雇佣企业竞争的行为,并向员工支付的一定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下面将重点介绍广州地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相关标准。

首先,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竞业限制补偿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州市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的第一个年度内,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其最近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第二个年度内,支付标准为其最近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个年度内,支付标准为其最近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五。

在此之后,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其次,广州市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做出了规定。

计算基数是指员工在离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在离职前一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不包括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各种福利和补贴。

再次,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广州市也有明确规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由员工离职后的首个月起,按月支付,直至竞业限制期满。

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但应当保留相关支付凭证,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最后,广州市还对违约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如果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将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在离职前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同时,雇佣企业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员工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损失。

总的来说,广州市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和相关规定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员工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生纠纷和违约行为。

希望本文能够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有所了解,并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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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他保密要求以及竞业禁止等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范围:主要为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信息、情报和资料。

具体如:
1.1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计划、重大经营决策、尚未实施完毕的业务或者项目计划以及进度、公司招投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等;
1.2 甲方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来源方式、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资料等)、原材料供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来源方式、供应商档案资料等)、合作伙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名单、合作伙伴来源方式、合作伙伴档案资料等)、专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尚未申请专利或者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任何专利性技术)等;
1.3 甲方具体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流、银行存款等);
1.4 甲方拥有或者使用的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研发计划、研发进度、研发工作人员名单、研发资金、研发成果等;
1.5 甲方人员结构(特别是技术人员结构、业务人员名单、项目团队名单、部门主管或者公司工程师以上人员)能力、背景以及参数、联系方式等;
1.6 对外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
1.7 甲方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具体进程、流程、参与人员等;
1.8 甲方与客户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
1.9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或者公司注明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以及信息,无论合作是否成功;
1.10 甲方产品成本、产品报价、内部价等;
1.11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最终报价或者合作价格;
1.12 甲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供应流程等;
1.13 甲方工资分配政策以及个人薪酬、奖惩制度;
1.14 员工手册等甲方规章管理制度;
1.15 所有标记了“机密”字样的文件及其信息;
1.16 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以往诉讼或者仲裁历史;
1.17 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

注:甲、乙双方在此完全清楚某些信息虽然单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是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情况下将构成商业秘密,例如业务员名单,在竞争对手挖掘人员时即构成商业秘密,又
如已经完结的诉讼或仲裁对于竞争对手将构成商业秘密。

这些秘密的泄露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泄露给任何人也不得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擅自将所知晓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公司其他员工的,也构成泄露商业秘密,这一点乙方完全清楚。

第二条保密形式
2.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在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除非对方是司法部门为追究刑事犯罪需要而要求予以协助(在该情况下应当依法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2.2 乙方无论是因工作岗位得知还是因同事泄露而得知上述甲方商业秘密,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传真、E-mail、光盘、U 盘、硬盘等)拷贝甲方商业秘密,不得使用个人电脑,也不得将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带离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合,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

第三条、保密费及支付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数额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十。

甲、乙双方在此均清楚,甲方是否支付保密费并不影响乙方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竞业禁止以及兼职规定
(一)、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下列单位任专、兼职。

2.1、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单位;
2.2、经营与甲方相类似业务单位;
2.3、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必须在兼职前书面报告甲方,并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违反书面报告义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甲方认为其兼职已经或者将要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任何其他单位任专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己或者以自己亲友(配偶、自己和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自己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等)的名义设立或参股或者直接或间接地经营上述三种类型的单位。

若在任职以前,自己或者亲友曾经设立、参股或者已经设立、参股上述三种类型单位的应当书面报告甲方。

违反该书面告知义务的,视为欺诈,双方劳动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或者给予其亲友与甲方交易的机会,不得将属于公司的机会交由其自己或者其亲友另行设立、参股的公司。

乙方违反该义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五)、乙方在其他单位工作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并且乙方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以及工作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1)、过失泄密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一千元人民币以上为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扣罚月工资百分之二十工资作为赔偿金;
(2)、违反竞业禁止或兼职条款的,或故意泄密或过失泄密并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一千元或一千元以上为重大损失)或者影响较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
聘用合同,并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其年工资、奖金总额两倍的违约金,返还全部保密费,直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应退还在任职期间甲方发放的所有保密费外,还应赔偿相当于其两年工资奖金总收入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情形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可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不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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