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办事项目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办理机构

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申办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1、企业需在济南市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有关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2、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

30% (超过100 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记录良好,有还款能力,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质押、担保等防控风险措施。

贷款金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贷款贴息期限

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贴息比例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 给予贴息。

申请材料

1、企业需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

(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申报日前一个月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6)与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申报日前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企业需提交的贴息申请材料

(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拨付表》;

(2)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贴息期间的利息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结息当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程序

1、小微企业认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