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方案-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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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明确职责,协同推进。
3.保险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六、监督与评估
1.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评估机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保险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理赔服务
1.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理赔制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2.理赔资料包括:保险单、损失清单、损失证明等。
3.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五、组织保障
1.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1.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2.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不超过总保费的20%,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品种和地区差异进行调整。
3.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险条款与费率
1.制定统一、规范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确保保险责任明确、费率合理。
2.保险条款应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内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险种确定。

2024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方案

2024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方案

2024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方案1. 背景介绍农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一种风险保障机制,能够有效减少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和提高其保障水平,制定本管理方案,对2024年的农业保险试点进行管理和指导。

2. 目标与任务2.1 目标- 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户参保率;- 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险保障能力,全面覆盖农业生产风险;- 创新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2.2 任务- 完善农业保险试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保险风险评估和理赔效率;- 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参保意愿;- 推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升农业保险的金融支撑能力。

3. 实施方案3.1 政策方面- 完善农业保险试点政策,明确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和试点期限;-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提高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 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农业保险试点;-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整合资源,共同推动农业保险试点的顺利进行。

3.2 信息化建设- 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数据平台,实现各级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加强与气象、农业等部门的数据互通,提高保险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推动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理赔效率。

3.3 宣传推广- 制定精准的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农业保险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传播农业保险知识和案例,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了解和认知;- 设立农业保险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农民咨询和保险购买指导。

3.4 金融支撑- 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提供更多金融服务,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建立健全的风险补偿机制,为农业保险提供资金保障;- 鼓励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4. 组织与实施4.1 组织机构设立农业保险试点管理办公室,牵头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试点工作。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地减轻农民的风险和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农业发展需求,制定并实施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 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减轻农民的风险和损失;- 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农业保险的市场化程度;- 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原则- 依法合规: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突出重点:重点保护粮食、棉花、油料、饲料等重要农产品,重点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 风险分散:通过多元化农险产品和覆盖面广的保险公司参与,有效分散农业保险业务的风险;- 创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机制,探索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现代农业技术等的结合。

三、保险产品和服务1. 农业重要品种保险根据不同地区和农产品特点,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重要农产品保险产品,重点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饲料等。

产品设计应覆盖农作物种植全过程中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农业技术失误等风险,以减轻农民的损失。

2. 特色农产品保险针对不同地区和特色农产品的特点,制定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重点保护果树、蔬菜、畜禽等特色农产品。

产品设计应覆盖生产全过程中的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生产的风险管理能力。

3. 农户综合保险为农户提供综合性保障,覆盖农产物保险、农业设施保险、农业收入保险等多个方面的风险,提高农户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4. 农技服务保险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培训和服务的保险产品,覆盖农艺技术、种子、化肥、农药等风险,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5. 风险评估和监测服务加强对农业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服务,利用遥感、气象和其他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准确的灾害风险预警和农业保险索赔服务,提高农民对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补贴的农业保险,旨在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

为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以下方案。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分为三个方面:政府、农业保险机构和农民。

1.政府: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出资或补贴农业保险机构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监管和引导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2.农业保险机构:农业保险机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主体,负责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和理赔。

3.农民:农民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终受益者,需要购买农业保险产品,享受保险赔付。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包括农业种植保险、农业养殖保险和农村综合保险。

1.农业种植保险:针对农业生产中因自然灾害、疫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的种植损失,提供保险赔付。

2.农业养殖保险:针对农业养殖中因疫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养殖损失,提供保险赔付。

3.农村综合保险:综合考虑农村其他生产经营风险,如农业机械损坏、农产品市场波动等,提供保险赔付。

四、政府的角色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政策: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等。

2.出资或补贴:政府出资或补贴农业保险机构,以降低农民的保险费用,提高保险购买的积极性。

3.监管和引导:政府监管和引导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确保农业保险机构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

五、农业保险机构的角色农业保险机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产品设计: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农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设计适合的农业保险产品,包括保费计算、保险责任和保险赔付等。

2.销售和服务:农业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推广和销售农业保险产品,提供咨询和理赔等服务。

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宗旨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部门协调积极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防止或减轻农业不可抗拒的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1、研究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工作措施,确定投保主体及投保险种,制定风险补偿计划,建立识别赔付标准,组织实施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研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和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流程、费用标准等,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有关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管理。

3、组织各地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济完备的实施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宣传教育,加强保险投保和理赔服务,健全保险投保管理制度,有效地投保,减少风险,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实施。

三、绩效考核对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执行绩效考核,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考核制度,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评估,及时总结改进。

四、宣传普及大力推广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多种业务宣传形式,加强保险服务,加快农业保险的普及步伐,调动投保者共同保障的积极性,提高人们和社会各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引导人们合理运用政策性农业保险,为有效预防农业灾害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

五、组织实施省(区、市)政府负责研究、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自治区、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细则,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实施资金,开展有关培训,组织考核,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实施。

六、监督管理对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落实资金等工作,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按时完成,有效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024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操作方案

2024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操作方案

2024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操作方案2024年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操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农业保险在中国的发展日益重要,对保障农户利益、稳定农业生产、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高保险服务效能,根据中国农业发展和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农业保险试点管理操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农业保险试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试点效果和农户参保率,确保农业保险制度稳定运行,为农民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险保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试点区域选择与范围确定1. 在选择试点区域时,要从重点农业产区、农业风险严重地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实施区域间交叉比对和适度扩大区域范围的原则。

2. 试点范围包括农作物生产、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子行业,重点考虑关系到农民生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农产品。

三、试点保险产品与经营模式确定1. 根据试点区域的农业特点与需求,选取适合的农业保险产品供农民选择,包括农作物、养殖、渔业等保险产品,确保覆盖面广、风险分散。

2. 可以采取合作社、互助保险、商业保险等经营模式,推动试点区域的农业保险市场发展。

四、试点服务与宣传推广1.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机制,确保农户能够及时、便捷地享受到保险服务。

2. 加强农业保险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意义、作用和登记参保的方式。

五、试点资金保障与风险分担1. 确定试点资金来源,包括农户自缴保费、政府财政拨款、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等途径,实现农业保险资金多元化融资。

2. 在试点过程中,要实施风险分担机制,明确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的责任分工,合理分担农业灾害风险。

六、试点数据收集与分析评估1. 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与管理机制,及时获取试点区域的农业生产数据、保险数据和损失评估数据。

2. 对试点过程进行定期分析与评估,包括保险保障水平、触及面、投保率、赔付率等关键指标的评估,为制定农业保险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方案【最新版】

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方案【最新版】

精选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保护农民灾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可能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

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引导广大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不断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健康开展。

2、市场运作。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优势,建立风险预警监控机制,由保险公司代办,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

3、自主自愿。

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农业保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

4、协调推进。

县财政、农业、宣传、水务、气象、民政等部门,应合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对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各项支农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投保对象、目标任务和承办机构(一)投保对象。

本县内从事种植水稻、小麦、油菜、棉花和养殖能繁母猪、奶牛的农户、龙头企业以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

(二)指导性任务。

水稻、油菜、小麦、棉花、能繁母猪、奶牛。

按XX年实际种植、养殖要求应保尽保。

具体指导性任务由县农委单独发文。

(三)承办机构。

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承办;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承办。

三、主要内容(一)保险品种XX年我县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有水稻、油菜、小麦、玉米、棉花、能繁母猪和奶牛,实行应保尽保。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补贴险种按“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

确定种养殖业品种保险金额及费率分别为:1、种植业:水稻330元/亩,费率6%,保费19.8元/亩;小麦270元/亩,费率4.5%,保费12.15元/亩;油菜270元/亩,费率4.5%,保费12.15元/亩;棉花340元/亩,费率6%,保费20.4元/亩。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范文(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范文(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范文第一章绪论1.1 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频繁,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要全面建设,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制度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农业保险的实施。

因此,本方案拟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以保护农户的利益,稳定农业生产秩序。

1.2 研究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减轻农民的风险压力,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和基本原理2.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定义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导或扶持的农业保险制度,重要目标是为农户提供全面、更加平价的农业保险服务,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原理(1)科学定价原则:确定农业保险的保费和赔偿标准,应该以科学的方法根据农产品的特性和市场行情确定。

(2)风险补偿原则: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是为农民提供风险补偿,对农业生产的损失进行赔偿。

(3)风险分散原则: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该通过合理的保险精算和风险管理手段,将风险分散到更多的农户中,减轻农户个体的风险压力。

第三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3.1 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的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该建立专门的保险服务机构,负责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和赔偿工作。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保险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支持。

3.2 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该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市场需求,设计出适应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

政府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产品的研发和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3.3 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至关重要。

政府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农民推广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好处。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其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4 农业保险的运行管理政府要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防范和解决保险领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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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方案/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保护农民灾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可能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

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引导广大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不断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健康开展。

2、市场运作。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优势,建立风险预警监控机制,由保险公司代办,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

3、自主自愿。

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农业保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

4、协调推进。

县财政、农业、宣传、水务、气象、民政等部门,应合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对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各项支农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投保对象、目标任务和承办机构
(一)投保对象。

本县内从事种植水稻、小麦、油菜、棉花和养殖能繁母猪、奶牛的农户、龙头企业以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

(二)指导性任务。

水稻、油菜、小麦、棉花、能繁母猪、奶牛。

按20**年实际种植、养殖要求应保尽保。

具体指导性任务由县农委单独发文。

(三)承办机构。

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承办;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承办。

三、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
20**年我县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有水稻、油菜、小麦、玉米、棉花、能繁母猪和奶牛,实行应保尽保。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补贴险种按“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

确定种养殖业品种保险金额及费率分别为:
1、种植业:
水稻330元亩,费率6%,保费
19.8元亩;小麦270元亩,费率4.5%,保费115元亩;油菜270元亩,费率4.5%,保费115元亩;棉花340元亩,费率6%,保费20.4元亩。

2、养殖业:
能繁母猪1000元头,费率6%,保费60元头;奶牛6000元头,费率6%,保费360元头。

承保户要求提高保险金额水平而增加的保费,由承保户自行负担。

(三)保费补贴
根据市财政局《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和省财政各补贴35%,县财政补贴10%,种植户承担20%。

养殖业保险费,能繁母猪:
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养殖户承担20%;奶牛:
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15%,养殖户承担30%。

各镇自行增加品种和险种,保费补贴由镇财政承担。

各镇可适当出台保费补贴政策,相应减轻农户承担的保费,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

县财政补贴资金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保险责任
按照省政府政〔〕42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执行。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引蓄洪除外)、内涝、雪灾、雹灾、冻灾、旱灾、病旱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对投保饲养品种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造成的死亡。

(五)保险模式
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

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负担。

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保险公司在政府补贴保费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投保方式
种植业由各镇督促村委会牵头组织,协助保险经办机构上门逐户收缴,分品种认真填报投保分户清单和分户投保卡,分户清单应有投
保农户的签字盖章,分户投保卡当场留给投保农户,作为缴纳保费的依据,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将投保明细表报送镇农险办,镇农险办汇总后,将投保分户清单及汇总表经镇农险办、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县农业保险服务部,并以镇为单位向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也可单独向国元农保县农业保险服务部投保。

养殖业由县畜牧兽医局、镇畜牧站牵头协助保险机构做好养殖户的投保工作。

(七)保险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

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国元保险公司县服务部(种植业)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养殖业)报案。

国元保险公司客户热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客户热线。

2、查勘定损。

接到报案后,保险机构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并与所在镇政府、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组共同查勘定损,鉴定损失原因和损失程度。

3、理赔材料。

据实填制出险通知书、现场勘查记录、估损清单、现场查勘照片(至少五张)、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必要时县、镇两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组出具出险原因鉴定报告、初步定损清单等。

4、理赔发放。

由出险镇农险办以村为单位将保险赔付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理赔款发放根据省农险办〔〕8号文件要求,由保险经办机构将理赔款直接通过镇农险办按照惠民直达工程
操作流程传输给镇财政所,镇财政所审核后传输给县农险办确认后通过惠民直达工程平台,直接支付到赔付对象手中。

四、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及保险承办机构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以及开辟专栏、张贴标语、上门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确保农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县政府将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镇和相关部门年度民生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协同推进
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注重协作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把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财政部门:
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清算,负责将受灾农户的保险理赔款通过惠民直达工程平台发放到农户手中。

宣传部门: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并负责指导和帮助保险承办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县农险办:
负责研究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工作,督促各镇农险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进度,收集汇总并上报全县工作情况,组织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

农业部门:
负责配合保险机构做好投保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组”负责协助保险机构做好灾害的鉴定,技术指导和查勘定损工作。

气象、水务部门:
负责及时收集提供试点品种的相关数据和水文及天气形势等专业资料,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实情,及时予以防范,同时协助做好灾害的界定工作。

民政部门:
协助做好灾害查勘工作,及时收集受灾情况,搞好统计上报。

保险机构:
负责向上级保险机构及时汇报农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主动与农险办和各镇联系,组织做好农业保险的承包、查勘、定损工作,并负责及时理赔。

严格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坚持诚实守信,为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三)时间进度安排
各镇要根据县农委下达的指导性任务,水稻、油菜、小麦、棉花、能繁母猪、奶牛等农牧产品,做到应保尽保。

镇村干部要协助保险经办机构进村入户,逐户宣传、落实,分品种填写、分户投保清单和投保卡、收取保费,并以村为单位汇总投保清单报镇农险办,镇农险办以镇为单位汇总投保清单报县农险办。

承保品种、播种及收获时间分别为:
早稻播种时间是当年的3月下旬,最迟收获是8月上旬;单季水稻播种时间是当年的4月下旬,最迟收获是10月下旬;双季晚稻播种时间是当年的6月中旬,最迟收获是11月底;油菜播种时间是上年的9月中旬,最迟收获是来年的5月底;小麦播种时间是上年的10月中旬,最迟收获是来年6月中旬;棉花播种时间是当年的3月下旬,最迟收获是12月中旬。

五、工作要求
保险经办机构要增强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要充分发挥网络、人才、管理、服务等专业优势,以服务质量取信于民,为参保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是要不断加强业务宣传和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深入镇村开展宣传,使参保人了解保费补贴政策、保险条款等内容。

三是要按照“预防为主、防赔结合”的方针,帮助农户防灾防损。

四是要合理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迅速及时地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六、考核奖励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

为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补缺补差。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农业保险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成绩显著的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指导性任务完成未达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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