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的教学投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范围及计算原则

1、本科教学工作量范围

(1)课程教学工作主要包含: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登录成绩等。

(2)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主要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等。

(3)其他类型教学工作主要包含:承担本科生导师、对大学生开展的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指导。

2、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原则

(1)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尽力简化,方便操作。

(2)根据不同课程或教学环节的教学特点、劳动付出等,以“大系数”的形式折算为教师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的计算

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教学工作主要包含:教材选用、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答疑、习题辅导、考核、成绩评定上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

(1)计算公式:S=P×K

1×K

2

×K

3

S——教学工作量;

P——理论讲课计划学时数;

K1——课程类型系数;

K2——班级规模系数;

K3——班级重复系数;

(2)各类系数的确定

●K1——课程类型系数的确定

●K2——班级规模系数

●K3——班级重复系数

(3)注意事项

同一门课程若配备专职辅导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照《贵州大学助教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践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

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1)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实验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考核、成绩评定上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

①计算公式:S=H×J×C

1×C

2

×C

3

×C

4

S——实验教学工作量;

H——实验项目计划学时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

J——实验标准班数,J=总人数/40;总人数以实验计划安排和记录为依据,不足40人按40人计;

C

1

——实验批次调整系数;

C

2

——开放系数;

C

3

——课程类型系数

C

4

——实验类型系数

②各类系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 C

1

——实验批次调整系数的确定

注:不分批次时C

1

=1,由于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必须分批次实验时,按下表取值。每台套设备最多安排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超过5人时实验工作量减半。

● C

2

——开放系数的确定

注:根据预约记录和实验安排确定。

● C

3

——课程类型系数的确定

注:以专业培养计划中对课程类型的划分确定。上机指导是指以学生练习为主,教师现场指导,在机房完成的教学环节。

● C

4

——实验类型系数的确定

注:以实验大纲为判别依据,其他非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工作量,按相关规定核算。

(2)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工作量计算

实习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联系实习地点、制定实习计划、带队(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撰写实习总结等环节。

①计算公式:S=Z×10×P

1×P

2

×P

3

×P

4

/T

S——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工作量;Z——计划实习周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P

1

——学生规模系数;

P 2——实习分组数,P

2

=总人数/实习标准学生人数,总人数以实习计划安排

为依据;

P

3

——实习类别系数;

P

4

——指导类别系数;

T——教师人数。

②各类系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 P

1

——学生规模系数的确定

注:大于实习标准学生人数,P

1

=1+N×0.05,N为增加人数,封顶系数为1.5。

● P

3

——实习类别系数的确定

● P

4

——指导类别系数的确定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学工作量计算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拟题、指导、审阅、答辩、成绩评定及登录等环节。

①计算公式:S=6×N×H

1×H

2

S——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

H

1

——学科专业类别系数;

H

2

——指导学生规模系数

N——学生人数

②各类系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 H

1

——学科专业类别系数的确定

● H

2

——指导学生规模系数的确定

3、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核算

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研究等。

①计算公式:S=50×L

1×L

2

L

1

——项目级别系数;

L

2

——验收合格系数。

②各类系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 L

1

——项目级别系数的确定

● L

2

——验收合格系数

注:①教改项目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当年计算;②一个项目只给予一次工作量认定。

4、其他类型教学工作量核算

其他类型教学工作量包含对大学生“第二课堂”教学进行的相关指导、担任本科生导师等。

(1)科学研究:20-30学时/项,其中文、经、管、法等学科以20学时核定,理、工、农、艺术、体育等学科以30学时核定。

(2)学科竞赛:10-20学时/队,其中文、经、管、法等学科以10学时核定,理、工、农、艺术、体育等学科以20学时核定。

对于集体指导的参赛队按照“核定学时×认定参赛队÷指导教师数”进行核算。

(3)担任本科生导师:2学时/人.年。

三、其它

1、本办法仅作为相关单位计算课酬的参考,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另行实施细则。

2、临时性的教学工作任务以及未尽事宜,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协商解决。

3、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负责解释。

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与实施方案

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与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实施“长治学院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 的客观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强化特色,注重内涵,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教学是高校中心工作、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的教育理念,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发展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科学办学理念,按照“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强化重点与特色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促进我校本科教育规模、质量、特色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地方特 色鲜明的综合性教学型院校。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质量工程,使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重点突破,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办学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形成重视教学工作、重视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通过3-5年的努力,使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九江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九江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地理类专业 教育综合改革实践 申报学院: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负责人: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 教务处制 二○一三年六月

填写说明 1.任务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 2.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任务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xxx 性别男出生年月1968.02 学位博士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人文地理学 毕业院校中山大学职称教授职务院长 电话 办公:手机: 电子信箱 主要教学成果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现有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等四个地理类本科专业,有地理类本科在校生500余人。地理类专业具有综合性强、实践性强、创新空间大的学科特点,通过几年来的专业建设实践,我们探索出了一条“依托地方、 注重实践,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的办学之路。 1.培养目标创新 以地理类专业的学科特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为目标,以服务于地方经济与江西生态强省战略为主线设计教学体系、制定培养方案,通过调查问卷、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社会需求,从而实现了服务于地方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有机结合。 2.教学计划创新 在基础理论教学中以“夯实基础”为目的,以“理论指导实践”为 度,优化课程体系,注重了专业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为目标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创新性地在各专业设置了八周的集中实践,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实现了以“以做促学”的培养模式在本专业的创新发展。 3.实验实训保障充分 专业实验室不断完善,校外实践基地基本满足专业及发展方向需 要,为学生进行校内外专业实训、毕业实习、假期实践等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专业实践性教学基地基本稳定,类型较为丰富,地域跨度控制在学生可承受范围内,以方便学生加以灵活选择。 通过以上途径,逐步提高了办学水平和质量,毕业生因理论基础深厚、动手能力扎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本专业毕业生的一次就 业率位于同类院校前列。

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进行的教学工作量计算,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状况,为教师的职称评聘提供依据。教师岗位津贴的分配办法,学院将另文规定。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构成 1.主讲教师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答疑及作业批改、考核(包含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统计)等环节。 2.辅导教师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答疑及作业批改、考核(含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统计)等环节。 3.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备课(含实验准备)、讲解、指导、批阅实验报告、实验考核等环节。 4.实践教学工作量: (1)实习类:包括备课、预先考察、指导、批阅实习报告、评定成绩、实习总结等。 (2)设计类:包括选题、备课、指导、评阅、答辩、成绩统计、设计总结等。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 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我院在籍的各类普通学历教育(含电大、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予以计算,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研究决定。 3.教学工作量按照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三部分计算合成,全部教学工作量折算为标准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实验教学工作量由实验设备处审核,最后由教务处汇总。若工作量构成中的任一环节未完成,则不予计算该项教学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1)标准班人数的界定

高等院校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规范标准

高等学校本科环境工程专业规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专业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 专业名称:环境工程 专业代码:081001 所属门类:工学环境与安全类 1.专业发展历史与现状 随着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和环保事业的发展,为环境保护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成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1973年开始,我国个别学校在给水排水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等本科专业中开设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课程或设置了废水、废气治理专业方向。 1977年恢复高考时,我国有数所高校开始按工学环境类本科专业招生,专业名称包括“环境工程”、“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从1978年开始,更多高校采用了“环境工程”这一本科专业名称。1979年教育部修订颁发的工科专业目录中列入了“环境工程”专业,隶属于土木类。 1984年,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进行了规,在工学中设置了“环境工程”(专业代码1401,相近专业: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专业代码1402,相近专业:环境工程、工业分析)两个本科专业,并试办“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代码:试22)本科专业。在1987年、1993年原国家教委对本科专业目录进行的修订中,仍保持了环境类工科专业设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和“环境规划与管理”三个专业的体系,其中“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可兼授理学、工学学位。 1997年4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以教高[1997]13号文发出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开始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建国以来的第四次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于1998年颁布,其中工学的环境类本科只设一个专业,专业名称“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1001,相近专业:环境科学、给水排水工程),隶属环境与安全类。新的“环境工程”专业得到加强与拓宽,涵盖了原来的“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部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部分)”、“农业环境保护(部分)”等原有专业。 目前,我国环境工程专业的招生及专业设置仍以1998年修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基础。 在国家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大发展和对环境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的大背景下,近年来我国的环境工程专业教育高速发展,设有环境工程本科专业的学科点持续增加,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至2004年,全国设有环境工程本科专业的学校达到247所,年招生人数已达到2万人左右。

海南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和计算办法.

海南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和计算办法 为准确考核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确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按本办法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体计算办法参见附件。 二、教师(含实验教师)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标准为:自然科学204标准学时/学年(每周6课时)、人文社科238标准学时/学年(每周7课时)、大学英语和公共体育306标准学时/学年(每周9课时)、艺术类单独或小组授课396标准学时/学年(每周11课时)。 三、实行坐班制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在计算超工作量时按其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加上100,然后减去相应学科类别的标准工作量进行。 四、专任教师中的教授、副教授人员每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54标准学时。 五、各类人员减免工作量标准及超工作量补贴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凡原有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处、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 第一部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 1、任务含量:理论课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补考等;实验课包括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查等。 2、计算公式:标准学时(B)=计划学时数(J)×K×R×N K :研究生课程系数理论课K1=1.2 实验课K2=1.1 R:学生人数系数按下表取值 学生人数40人以下40-80人81-100 人101-120人121人以上 1.0 1.1 1.2 1.3 1.4 N:课程类型系数公共课0.9 专业基础、专业课为1.0,双语课程1.2 3、实验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每指导一名研究生,记1学时教学工作量。实验课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计划学时数。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1、任务含量: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学习、辅导答疑,指导科研训练、指导 论文、审阅论文、答辩、研究生思想工作等 2、计算方法 每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为75学时/生,具体计算时平均分配到各学年(25学时/学年)。每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自然科学最多不超过9人,人文社会科学最多不超过12人。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期毕业,需要延长学制者,在延期内不再计算指导工作量。 3、合作指导研究生(含兼职指导),导师合作指导的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独立指导的工作量。兼职导师的指导工作量按一学年计算。 三、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或教学实践,教师要提交相应的指导报告或总结。按照培养计划,每指导一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记3学时教学工作量;指导一名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记1学时教学工作量。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包括在此范围内,具体另定。

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准确和公正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

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教师工作量是学院对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学年度统计,也是对二级学院(部)进行学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和定编设岗的主要依据。 三、教师工作量的内容 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业务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由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考核以及其它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和实践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准备、指导、批改报告等工作)两部分组成。 3.业务作量由科研工作量(包括编写教材、撰写论文、开展教科研等学术活动)、辅助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基本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和其他业务工作量三部分组成。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因教师职称不同而有不同要求(见表1)。 表1:教师(教学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理论课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包括备课、授课、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新疆大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科研、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完成,在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我校几年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 教师应履行所任教师职务的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师资培养工作量,教材建设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及校、系委派的其它工作量。 2. 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法(以理论课授课学时为标准计算,标准学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反映,也是奖励的依据)。 3. 教学工作量指课堂讲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等)、课堂讨论、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指导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劳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直接面向学生的工作量。 4. 凡本校教师承担本校国家计划内学历教育任务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的教学工作,均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承担计划内成教生教学工作的也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5. 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院系来确定。 6.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至少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院、系(部)教研室应首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对教学任务少或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安排其它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或私自外出搞创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应按照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理。 7. 凡私下承担的教学任务,一律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 本专科生理论课程讲授(以实际授课时数计)包括备课、上课、实验等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见《新疆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课时=1标准学时 新开课 1课时=1.1标准学时 2

(完整word)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巩固拓展“质量工程”和“创新工程”建设成果,提升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项目建设以促进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突破创新;丰富内涵,共享资源;分类发展,彰显特色;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基本原则,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发展为中心,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中的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优化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项目包括专业建设、本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高职学生培养、国际交流合作、教师教学促进、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发展等八个方面建设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项目资金由市财政专项安排。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 第六条专业建设项目指支持高校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动专业综合改革,提

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群建设项目:支持高校间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之间的合作,建立合作建设机制,深化专业建设内涵,形成专业集群合力; 2.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支持高校强化优势特色专业,促进与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相关紧缺专业及新能源、信息网络、新材料、农业和医药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 3.新专业建设项目:支持高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办学目标加强新设置专业的建设; 4.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遴选部分专业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七条本科生培养项目指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等方面对本科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积极作用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科课程改革项目: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本科生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考核评价方式,改善教学效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项目: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继续支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高校开展多院系联合或全校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3.实践教学改革项目:支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内创新基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等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开展实践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4.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大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开展科研活动,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高职)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 5.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资助北京大学生通过学科竞赛培养大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 征求意见稿(计算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学校新学分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原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执行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本规定 1.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各类教学实践指导等工作量。 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的各教学环节(含校际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和本办法所规定的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工作量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以课时为计算单位。 3. 教学工作量分两类,第一类用作计算课时费和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第二类只用作计算课时费。 4.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每学期由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同时结合实际课表审核为准。

5.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标准教学班人数,各学院应按照此规定安排教学任务。如实际授课教学班学生数少于标准班人数,按标准班人数计算;如实际授课教学班学生数多于标准班人数,按超过标准班人数予以折算。 6.教学工作量计算分学期统计,一般计算到开课单位,非开课单位人员兼课的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进行核算后再发给本人。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和课程的难易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次核算。 二、第一类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4.开新课指我校第一次开设的课程,开3数开非新课只计算一个教学班。 =1.5 K新 课K5.公共体育课按实际上课人数折算成标3开新课B类:准班数乘以一个标准班的实际上课时数 =1.8 K3计算。3开非6.部分特殊课程的系数按原规定执行。 =1.2 K新课7.外聘人员教学工作量不计系数。3其它课程:新开=1.6 课K3开非 =1.0

关于公布“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 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3?56号 关于公布“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 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分省(区、市)名额,经研究,现批准北京工业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550个专业点为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名单见附件)。 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 1

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等建设工作。我司将在项目执行中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批滚动实施的依据。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承担学校应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对外公布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 附件: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3年6月3日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T 1) 课堂教学工作量 ∑==n i i P T 1 1 式中:n ——某系(部、室)开设的课程门数 i P ——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i P ——计划学时×K 1(K 1为课程系数) 1、一般课程的课程系数 2 说明:⑴一般课程是指除制图、外语、体育以外的所有课程。 ⑵一个自然班一般为35人左右。 ⑶公共课、基础课按三个小班组织教学,非机类制图、公共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按二个小班组织教学,外语专业的外语类课程按一个小班组织教学。艺术类专业的艺术类课程按一个班组织教学且一个小班一般不超过25人。 ⑷体育课按一个小班组织教学,学院按计划讲课学时×0.8计算体育教学工作量(包括男、女生课内、课外等全部工作量)。 ⑸凡超过4个班合班的按4个班计算。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T 2) 1、实验 ⑴ 课程实验 每班教学工作量=

实验批数=班级人数/每批实验人数,实验批数≥6时,按6批计算。实验批数由实验科提供。计算机上机实验,要求一人一机,计算机基础课上机实验系数为0.8专业课上机实验系数为 1.0。 ⑵综合实验 教学工作量=换算系数×指导学生数×指导周数 换算系数为0.7 ⑶单独设课的实验 讲实验课工作量,按课程性质不同,以计划学时的1/4~1/3作为讲课学时,换算系数与课堂教学相同。 指导实验工作量,按计划学时的3/4~2/3为实验学时,换算系数与课程实验相同。 2、实习 3、课程设计 含准备、讲解、指导、评阅等全过程。 教学工作量= 4、毕业设计 教学工作量 校选课: 24×{1+(80-35)×0.01 G理化换算系数1.5,两个班是1.4*1.5=2.1 卓越班1个班1.3 ,2个班1.8,三个班2.0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2 2.2 2.5

数学 2 2 2 英语 0.9 1 美术 0.2 0.2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1 1.1 1.3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2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图书管理员计2--10课时工作量;校园布置与宣传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学生就餐管理:每天0.5课时工作量;报到缴费1--4课时工作量;早、中跟班每次1课时工作量;值楼一次1课时工作量; 报到缴费。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0.5~2课时工作量计算。 (3)代课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办公费中支付。 (4)教研课与公开课 教研课与公开课的课时量是普通上课的10——20倍课时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及奖惩计算办法(10.9版)

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讨论稿) 为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保证系部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于《二级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和对近年系部教师工作量数据的分析,结合学院二级管理各项工作改革的要求,在确保教学质量、兼顾效益与公平的原则下,制定人员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第一部分:教师工作量经费分配方案 一、原则与分类 (一)基本原则 本部分方案适用于系部承担日常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在常规教学及延续教学工作量方面的计算及考核,主体是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全部教学任务和教学环节均需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结果需报送人事处备案。 (二)分类构成 1、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常规教学工作量+延续教学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根据学院要求,结合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的年工作量上限为880课时,下限为280课时。 (1)常规教学工作量: 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等。 (2)延续教学工作量: 非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规定的,主旨在于辅助教学或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非授课)而产生的工作量,统一按照延续教学工作量计算,具体包括: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加班、辅导、试卷出题及批改、顶岗实习等。 (3)其他工作量: 非常规阶段性或非经常性发生的工作量,如临时性任务各种确实对系部发展有巨大影响的事件等。 2、分类构成表 日常教学及其他工作量分类构成表如图所示: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工作量计算方法

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其作用是为学院内部工作量计算提供参考依据,为二级学院间工作量结算提供计算依据。 一、教师教学任务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 教师教学任务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理论课教学工作、实验课教学工作、实践教学工作(包含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研究生指导工作、学生竞赛与创新创业指导工作、面向学生的体育群体工作等。 二、理论教学工作量 112B L K K =?? 其中: B 1 ——每门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L ——理论教学时数;K 1——课程系数;K 2 ——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一)课程系数K 1,一般课程为1,双语课程为1.6,体育课为0.9,研究生课程1.3,集贤学院课程1.6,实验班核心课程为1.5。 (二)学生人数系数K 2

表2 学生人数系数K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教学班学生人数基数,通常为30人/班。若两自然班合班人数少于60人,则K 2按1.5计。 艺术、建筑等本科专业、研究生各专业的部分课程需要小班上课或辅导时,学生基数由学院提出,可按实际分班数确定工作量,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核定。 (三)学院间教学业务费按每行政班每学时5元计算,公选课暂不计算教学业务费。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实验教学工作量: 2 12B M M = 其中: B 2 ——课程实验教学工作量;M 1 ——实验课程教学时数; M 2 ——实验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表3 实验课学生人数系数M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实验课程学生人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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