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案例【精选】
违法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

违法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标题:违法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例——非法入侵带来的严重后果事件背景:2010年5月12日,某计算机软件公司遭到一起严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入侵事件。
该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主要从事软件研发和销售业务。
此次入侵事件对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造成了严重损失。
以下将详细描述该违法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例的事件经过、关联人员行为和法律判决。
事件经过:2010年5月12日晚上7点,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某计算机软件公司的报案。
报案人称,该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被非法入侵,涉及的信息包括研发数据、客户资料、合作伙伴信息等。
经过初步查证,该入侵行为由一名叫李明的黑客实施。
李明是一家来自江苏苏州的网络安全公司的高级工程师。
调查揭露:经过对该事件的调查与揭露,警方发现李明利用自身技能和职务便利,在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多次利用远程黑客入侵技术,未经授权进入该计算机软件公司的电脑系统。
通过研究备份资料和系统登录历史,警方发现他持续了近两个月的违法行为,每次非法访问时间都在深夜,目的是获取公司核心软件和关键数据。
因李明黑客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警方决定采取行动将其抓捕归案。
经过一周的追踪调查,李明于2010年5月19日在苏州被抓获。
在搜查李明的住处时,警方发现了他收集和存储被盗取软件和数据的服务器和闪存设备。
涉案人员行为与责任:1.李明:作为一名网络安全公司的资深工程师,他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自己掌握的黑客技术违法入侵目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他人数据和商业机密。
李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规定,并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2.某计算机软件公司:作为受害者,尽管该公司在计算机系统安全方面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此次事件中,公司系统仍然无法阻止黑客侵入。
尽管公司已采取了法律手段追求对李明的赔偿,但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的泄露已经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网络黑客案例

网络黑客案例【篇一:网络黑客案例】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一、假冒客户骗取货款事发经过2015年3月,越南海防市某公司向中国山东文远建材有限公司订购价值7.5万美元的货物。
但是越方公司付款后,中方公司并未收到货款。
后经核查发现,越方公司遭到网络诈骗,货款被汇入另外一个银行账户。
2015年4月,山东文远建材公司向山东淄博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越南公安部也提出协助请求,希望中国公安机关协助开展调查。
案件侦破淄博公安机关立即就此开展调查。
经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采取入侵受害人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中越两国公司往来贸易信息后,利用与中方公司电子邮箱地址类似的邮箱仿冒中方公司与越方联系,诱使其将货款汇入另一个银行账户。
近日,淄博公安机关转战上海、武汉、广州等地,打掉了这个以外籍人员为主,境内外人员相互勾连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外籍人员3名。
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二、盗取网银信息转款事发经过2015年年初,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发现,一个由中韩两国犯罪嫌疑人组成的团伙涉嫌针对韩国网民银行卡实施跨国网银盗窃。
延边公安机关专案组历经数月缜密侦查,结合韩国警方提供的证据材料逐渐查明,这个团伙由多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小组组成,分布在吉林省延边州、长春市,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地,专门针对韩国金融机构银行储户存款实施网络盗窃。
案件侦破近日,吉林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在吉林、福建、广东、山东、河南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捣毁犯罪窝点4处。
经查,这一犯罪团伙利用木马程序和网站等方式获取韩国居民银行卡信息,然后由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冒充韩国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方式诱骗用户解除银行卡保护设置,利用已获取的韩国居民网银账户信息登录韩国受害人网银账户,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至专门用于接收赃款的韩国银行卡,再由位于韩国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银行atm机取出赃款。
经初步统计,这个犯罪团伙一周内盗窃的资金就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计算机犯罪案例

世界上第一例有案可查的涉计算机犯罪案例于1958年发生于美国的硅谷,但是直到1966年才被发现。
1中国第一例涉及计算机的犯罪(利用计算机贪污)发生于1986年,而被破获的第一例纯粹的计算机犯罪(该案为制造计算机病毒案)则是发生在1996年11月2。
从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方法和类型成倍增加,逐渐开始由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犯罪向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发展,并呈愈演愈烈之势,而后者无论是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方面都远远大于前者。
正如国外有的犯罪学家所言,“未来信息化社会犯罪的形式将主要是计算机犯罪,”同时,计算机犯罪“也将是未来国际恐怖活动的一种主要手段”2000年5月9日,被怀疑为“爱虫”计算机病毒始作俑者的27岁银行雇员拉莫内斯在马尼拉举行的一次听证会上阅读一份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指控他制造该病毒的报告。
最后拉莫内斯因为证据不足而获释放,5月19日,他将再次出席为该事件举行的听证会。
2000年5月11日,24岁的菲律宾大学生德古兹曼在奎松举行的记者会上以手掩面。
由于与肆虐全球的“爱虫”计算机病毒有牵连而受到调查的德古兹曼说,他也许是在无意中发送了病毒,但并非出于恶意。
有证据表明,“爱虫”计算机病毒和他今年在大学中一份被校方否决的。
2000年5月16日,菲律宾全国调查局一名官员在马尼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展示“爱虫”计算机病毒始作俑者使用过的磁盘。
调查局官员称,这套磁盘是在马尼拉的一处民宅内查获的,里面的一套程序与肆虐全球的“爱虫”计算机病毒有许多共同特征,大约有40人参与了这套。
2001年5月1日,台北市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涉嫌网上盗取银行客户存款案。
嫌疑人邱志宏利用网络咖啡店上网,侵入他人银行帐号,盗走巨额存款。
图为邱志宏及其作案证据。
随着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流血冲突的不断加剧,双方间的网络战也开始升级。
自7月25日凌晨起,一个自称“摩萨德小组”的黑客团伙进入巴勒斯坦通讯社“瓦法”的网络中心,将其主页修改为宣传以方立场的新面孔,迫使巴通社关闭其网站。
计算机犯罪

小结
• 作为学习计算机的大学生,需明晰何事 可做,何事不可做,违法的事不可做。
• 不仅需要做到违法的事情不去做,还要 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更不要让别人有机 会侵犯你的权益。
犯罪形式
• (1)是通过信息交换和软件的传递过程,将破坏性病毒附带在信息中传播、 在部分免费辅助软件中附带逻辑炸弹定时引爆、或者在软件程序中设置后门 程序的犯罪。
犯罪形式
• (2)是通过非法手段,针对网络漏洞对网络进行技术入侵,侵入网络后, 主要以偷窥、窃取、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为目的的犯罪。
• 了解计算机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义务, 我们要真正让计算机在我们的手中合理 有效的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谢谢观看
谢谢观看
Loading… …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计算机犯罪刑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三个条款 第287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中其他相关规定
第217条规定:
案例3-17岁少年“混客”网站炸弹
2002年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破案, 17岁的重点学校高一学生
病毒爆发现象:修改IE默认主 页,修改注册表,关机甚至破 坏系统环境,格式化硬盘等。 造成电脑瘫痪,数据丢失。
《电脑爱好者》杂志2002年第2 期将其杀伤力排在五星级病毒 的位置
防范计算机犯罪
• 采取道德规范、管理、技术与法律的综合手 段 – 伦理与道德规范是基础 • 计算机犯罪不同于传统的犯罪,点几 下鼠标,按几下键盘,可能就会给社 会和他人带来灾难后果,而犯罪的感 觉可能与玩电子游戏没什么差别 • 因此要建立计算机行业伦理与道德规 范,形成良好的计算机行为规则,什 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魏县非法利用网络罪案例

魏县非法利用网络罪案例
1.江苏徐州“神马”网络盗窃案
2014年3月19日,江苏徐州警方联合腾讯雷霆行动成功捣毁了一个以“下订单”为名,通过向多个网店店主的手机植入木马、拦截网银短信进行网络盗窃的犯罪团伙,在14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瓦解了一个完整的“写马—免杀—种马—洗钱—分赃”黑产犯罪链条。
该案受害人达261名,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2.广州“1101-黑客”银行卡盗窃案
2014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黑客技术、对银行卡实施盗窃的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经调查,该团伙通过网络入侵的手段盗取多个网站的数据库,并将得到的数据在其他网站上尝试登录,经过大量冲撞比对后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资料数百万条,最后通过出售信息、网上盗窃等犯罪方式,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3.浙江湖州“5·15”诈骗短信案
2014年5月,浙江湖州警方摧毁了一个群发诈骗短信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经调查,自2012年以来,该团伙由组织者联系诈骗上家人员接收群发诈骗短信业务,再用电话、网络等渠道将任务派单给下家,由下家通过群发器、sim卡和电脑等设备,累计群发中奖等网络诈骗短信上亿条,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4.重庆短信拦截木马盗窃案
2014年5月27日,重庆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短信拦截木马实施网络盗窃、并将赃款通过电商平台以购物、充话费、购买彩票等方式套现的案件,抓捕犯罪
嫌疑人3名,两名主犯为应届大学生。
经调查,嫌疑人将短信拦截木马伪造成婚恋网站的交友短信,通过感染受害人手机截取网银验证码,再修改其网络支付应用的密码,最后用受害人的银行卡去电商平台“套现”。
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计算机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分享几个典型的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以期为业界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研发了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并申请了专利。
某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软件功能,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2. 如果侵权,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其产品中使用的软件功能与原告专利相同,构成了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在研发过程中,要注重技术创新,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三、案例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将一项商业秘密授权给被告使用。
协议期满后,被告未按约定停止使用该商业秘密,反而将其泄露给了其他竞争对手。
原告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2. 如果侵权,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协议期满后,未按约定停止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且将其泄露给其他竞争对手,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启示:1. 企业应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2. 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避免侵权风险。
四、案例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研发了一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计算机软件,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推广。
某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宣传其产品时,使用了与原告软件相似的名称和功能描述,误导消费者。
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整理

五起⿊客犯罪典型案例整理 ⿊客犯罪是伴随⽹络和计算机出现的⼀种新的犯罪形式。
⿊客总是千⽅百计地进⼊计算机⽹络信息系统,偷取信息机密。
下⾯⼩编为⼤家介绍⿊客犯罪典型案例,感兴趣的朋友们⼀起来看看吧! 五起⿊客犯罪典型案例 ⼀、假冒客户骗取货款 事发经过 2015年3⽉,越南海防市某公司向中国⼭东⽂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订购价值7.5万美元的货物。
但是越⽅公司付款后,中⽅公司并未收到货款。
后经核查发现,越⽅公司遭到⽹络诈骗,货款被汇⼊另外⼀个银⾏账户。
2015年4⽉,⼭东⽂远建材公司向⼭东淄博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越南公安部也提出协助请求,希望中国公安机关协助开展调查。
案件侦破 淄博公安机关⽴即就此开展调查。
经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采取⼊侵受害⼈电⼦邮箱的⽅式获取中越两国公司往来贸易信息后,利⽤与中⽅公司电⼦邮箱地址类似的邮箱仿冒中⽅公司与越⽅联系,诱使其将货款汇⼊另⼀个银⾏账户。
近⽇,淄博公安机关转战上海、武汉、⼴州等地,打掉了这个以外籍⼈员为主,境内外⼈员相互勾连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5名,其中外籍⼈员3名。
⼆、盗取⽹银信息转款 事发经过 2015年年初,吉林省延边朝鲜族⾃治州公安机关发现,⼀个由中韩两国犯罪嫌疑⼈组成的团伙涉嫌针对韩国⽹民银⾏卡实施跨国⽹银盗窃。
延边公安机关专案组历经数⽉缜密侦查,结合韩国警⽅提供的证据材料逐渐查明,这个团伙由多个分⼯明确的犯罪⼩组组成,分布在吉林省延边州、长春市,福建省龙岩市,⼴东省⼴州市等地,专门针对韩国⾦融机构银⾏储户存款实施⽹络盗窃。
案件侦破 近⽇,吉林公安机关开展统⼀⾏动,在吉林、福建、⼴东、⼭东、河南等地抓获犯罪嫌疑⼈31⼈,捣毁犯罪窝点4处。
经查,这⼀犯罪团伙利⽤⽊马程序和钓鱼⽹站等⽅式获取韩国居民银⾏卡信息,然后由韩国籍犯罪嫌疑⼈冒充韩国银⾏⼯作⼈员,通过打电话⽅式诱骗⽤户解除银⾏卡保护设置,利⽤已获取的韩国居民⽹银账户信息登录韩国受害⼈⽹银账户,将银⾏卡内的存款转移⾄专门⽤于接收赃款的韩国银⾏卡,再由位于韩国的犯罪嫌疑⼈通过银⾏ATM机取出赃款。
计算机犯罪案例分析

计算机犯罪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计算机犯罪也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计算机犯罪指的是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非法活动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黑客攻击、网络诈骗、数据盗窃等。
通过对计算机犯罪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些犯罪行为的特点和防治方法。
一、黑客攻击案例近年来,黑客攻击成为了计算机犯罪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黑客通过攻击网络系统,获取非法利益或者破坏他人的正常运作。
例如,2013年美国零售巨头塔吉特公司遭到了黑客的攻击,造成了大量信用卡信息泄露。
这次事件直接导致了塔吉特公司的巨额经济损失,并且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其的信任度。
黑客攻击的手段多种多样,包括网络钓鱼、拒绝服务攻击等。
为了防止黑客攻击,企业和个人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二、网络诈骗案例网络诈骗也是计算机犯罪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网络诈骗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欺诈行为,获取他人财产的非法行为。
例如,2015年中国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犯罪团伙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诱使受害人缴纳“入职保证金”,最终骗取大量资金。
网络诈骗手段狡猾,包括假冒网银网站、仿冒公众号等。
为了防止网络诈骗,个人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他人;同时,政府和企业也应加强网络入侵检测和打击网络诈骗的力度。
三、数据盗窃案例数据盗窃也是一个常见的计算机犯罪行为。
数据盗窃是指非法获取、复制或转移他人数据的行为。
例如,2014年美国零售商尼曼·马库斯遭到了一起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骗子通过黑客手段获取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其进行盗窃。
这次事件也对尼曼·马库斯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和品牌形象的严重打击。
数据盗窃可通过网络入侵、系统漏洞等手段实施。
为了防止数据盗窃,个人和企业应采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加强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提高数据安全性。
综上所述,计算机犯罪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涉及黑客攻击、网络诈骗、数据盗窃等多个方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算机犯罪侦查
计算机犯罪案例分析
2010级学员大队
计算机犯罪侦查
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使用计算机技术来进 行的各种犯罪行为,它既包括针对计算机的 犯罪,即把电子数据处理设备作为作案对象 的犯罪,如非法侵入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等,也包括利用计算机的犯罪,即以电子数 据处理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的犯罪,如利用计 算机进行盗窃、贪污等。前者系因计算机而 产生的新的犯罪类型,可称为纯粹意义的计 算机犯罪,又称狭义的计算机犯罪;后者系 用计算机来实施的传统的犯罪类型,可称为 与计算机相关的犯罪,又称广义的计算机犯 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薜文已构成破坏计
算机信息系统罪。
计算机犯罪侦查
案
吕某通过盗用他人
例
账号,对中国公众
分
多媒体通信网广州 主机进行了攻击,
析
并对其部分文件进:行删除、修改、增 加 Nhomakorabea一系列非法操
作
计算机犯罪侦查
如同任何技术一样,计算机技术也是一柄双刃 剑,它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 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 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计算机犯罪为 甚。
计算机犯罪的含义
计算机犯罪侦查
案 例 一 :
25岁的吕薜文,是广州市人,高中毕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 吕薜文于1997年4月加入国内“黑客”组织。去年1月至2月,他盗 用他人网络账号以及使用非法账号上网活动,并攻击中国公众多媒 体通信网广州主机(即“视聆通”广州主机)。成功入侵后,吕薜文 取得了该主机系统的最高权限,并非法开设了两个具有最高权限的 账号。此后,他又多次非法入侵该主机,对其部分文件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等一系列非法操作,包括非法开设四个账号作为自己上 网之用和送给他人使用、安装并调试网络安全监测软件(未遂)。同 时,他为掩盖自己的行为,还将上网的部分记录删除、修改。更为 严重的是,吕薜文于去年2月25日和26日,三次修改了该主机系统 最高权限的密码,致使密码三次失效,造成主机系统管理失控共计 15个小时的严重后果。此外,吕薜文还在去年2月12日对蓝天BBS主 机进行攻击,获得该主机最高权限后又为自己非法开设一个最高权 限用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