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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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根据《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可登录报考系统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

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审核有关事项1、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齐或与报考资格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四、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4451867(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020—83318631(省收养登记中心)0757—28861530(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0769—87782990(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0752—6691546(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0752—6691309(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监督电话:020—85950697,85950692(省民政厅人事处)附件: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12月14日。

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真题

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真题

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笔试试题《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说明】1.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2.请严格按照规定在试卷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编号;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答题;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取并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公文种类是()。

A.报告B.意见C.通报D.批复【答案】:C2.近年来,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的出台十分密集,除了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应外,再加上央行加息,多个城市出现了房屋成交量下跌的态势,房价涨幅开始放缓。

这表明()。

A.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平衡供求关系B.宏观调控可以克服市场调节的滞后性C.宏观调控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D.价格的波动通过供求关系表现出来【答案】:A3.对利率变动反应最敏感的是()。

A.三种货币需求的敏感程度相同1/ 10B.货币的交易需求C.货币的投机需求D.货币的谨慎需求【答案】:C4.下列组织最能体现经济全球化的是()。

A.欧洲联盟B.北美自由贸易区C.世界贸易组织D.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答案】:C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

A.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C.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D.社会主义荣辱观【答案】:D6.《哈姆雷特》的作者是:()A.莎士比亚B.普希金C.雨果D.巴尔扎克【答案】:A7.下列不计人国民生产总值的是()。

A.外资企业产值B.股份制企业产值C.中外合资企业产值D.私营企业产值【答案】:A8.“防微杜渐”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2/ 10B.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C.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D.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规律的原理【答案】:C9.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并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一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影响是()。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为推进我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根据《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人发[2004]30号),制定了《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二OO五年九月六日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本市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

第四条财政核拨和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定的增人计划内进行。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可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法进行。

第六条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018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编制教师资格审查

2018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编制教师资格审查

2018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编制教师资格审查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03人公告已经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一、招聘办法(一)报名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至3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4.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5.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1.笔试(1)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中小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幼儿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与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5)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下午17∶00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教育局专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人才专栏上公布笔试成绩。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人才专栏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

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014广州海珠社区居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广州海珠社区居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广州海珠社区居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辅导以下带来广州海珠区社区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人数达到70人,是最近的事业单位公告中人数比较高的一个,所以有感兴趣岗位的考生就要哈好把握好这次机会,提前备考,根据报名节点时间提前报名,牢记准考证打印时间。

当然如果在个人备考的过程中感觉力不从心,也欢迎你参加我们的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辅导课程/guangdong/train/?wt.mc_id=bk15528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1〕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二)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社区居委会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三、招聘职数(见附件)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多报单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部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部分包括民政、劳动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与社区居委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文字录入、文字处理以及电子表格操作等。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不带入技能测试及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2:8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报名入口3.报名要求:(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

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3年3月30日12: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名。

2.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面向社会人员招聘岗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面向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考。

(三)考试及资格复核1.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卫生系列科目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核)。

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至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708室)申请查分。

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023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6人公告

2023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6人公告为大力推进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现将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根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补充社区专职工作力量,由海珠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开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

为充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队伍,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6名。

其中: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4名;社区B岗:面向已经录入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海珠区街道雇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2名。

二、招聘条件(一)社区A岗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2.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二)社区B岗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2.属于海珠区街道雇员(已经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登记备案)身份,具有3年以上街道工作经验;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1•【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已经2009年8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二○○九年九月一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三)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四)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五)引进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二)》的通知-穗人发[2005]59号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二)》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二)》的通知(穗人发〔2005〕59号)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为推进我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我局对部分试点单位在执行《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人发〔2004〕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过程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继续以问答形式进行解释。

现将《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广州市人事局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二)1.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需经职代会通过。

但有些单位未成立职代会,如何处理?答: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目前尚未成立职代会的,其分配制度方案应当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 是否单位内部所有岗位都必须竞聘?答:目前尚没有规定要求单位内部所有岗位都必须竞聘,具体竞聘的范围及岗位可由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但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3. 聘用合同中列明的岗位纪律是否都是经职代会通过的才可以列入合同?答:单位全体职工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应当是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通过且已公示的,方可列入合同。

岗位有行业特殊的,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予以约定,可以写入合同,无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4. 身兼数职的人员,其聘用合同中岗位怎样说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答:身兼数职的人员,应在其主要从事的工作中选择确定一个岗位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所兼数职应当在职位说明中具实写明,档案工资原则上按聘用的岗位给予确定。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6.27•【字号】海人社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17〕22号各相关单位:为更好落实开展新形势下本区就业和创业工作,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我们对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财政局2015年发布的《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2017年6月27日海珠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本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就业专项资金是本区为推动就业和创业工作,通过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扩大和促进就业、职业技能晋升、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全区统一使用范围、统一申领程序、统一审批监督,推行申报承诺制、失信惩戒机制、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项目第四条补贴范围:促进困难群体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扶持创业、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表彰、政府购买服务和其他促进就业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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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资格审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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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职位要求()
不符合职位要求原因:
初审人签名:
2020年11月日
复核意见:
符合职位要求()
不符合职位要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不符合职位要求原因:
复核人签名:
2020年11月日
复核后考生签名确认:
2020年1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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