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与司法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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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考试引导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论文]

论司法考试引导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论文]

论司法考试引导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摘要自我国建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冲击非常之大,各大高校都在积极探索一条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良性互动之路。

本章通过对司法考试与本科法学教学关系的分析,指出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的桥梁,应当重视二者之间的协作关系,借助司法考试的影响来提高我国法学本科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学本科教学良性互动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自2002年我国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司法考试对我国的法学教学,特别是法学本科教学带来巨大的冲击与影响,它在使我国法律职业制度走向统一化、规范化的道路的同时,还在法学教学与法律执业之间建立起了一架桥梁。

因此,如何使法学教学更好地适用我国法律职业化的要求,如何正确处理法学本科教学和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近些年来全国各高校法学教学,特别是法学本科教学的重要课题。

正如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指出“我们在组织实施好司法考试工作的同时,要注意认真总结,深入思考,研究解决现存的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如何更紧密衔接的问题,逐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

”探索在司法考试背景下,既符合法学本科教学规律,又能与司法考试有效衔接的道路,是从事法学研究、法学教学的工作者必须予以思考的现实问题1司法考试对本科教学的冲击我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特别是2008 年 6 月 6 日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考试相关事宜中,有关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规定,这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首次向在校本科生开放,这次规定对高等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冲击是巨大的。

首先,由于司法考试与高校法学教育侧重点不同,司法考试侧重于对法律实务及法律具体条文的考查,而高校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更注重学生法学基本理论的培养,使得二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最终导致一些虽然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但由于其已经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最终通过考试,许多接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学生反而不能通过考试的奇怪景象,这不仅给高校就业率带来影响,也给高校教学带来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

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

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的“脊梁”,是法制社会进一步实现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人我们理应坚守法律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篇一《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做合格法律人》【摘要】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的“脊梁”,是法制社会进一步实现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人我们理应坚守法律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键词】法律人;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腐败;公平正义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学科,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是法律人引以为豪的资本。

法律功能的发挥,不仅仅依赖于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高深的法律知识,更要依靠法律人过硬的法律职业伦理素养(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司法道德素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等),而法律职业道德则是职业伦理素养中永恒的重点。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

如果说法律法规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血肉,那么职业道德则是法治社会的灵魂和支柱。

法律职业道德需要被信仰,需要被遵守,否则法律就形同虚设,建设法治社会也只能是画饼充饥、痴人说梦。

一、在贪官横行,富豪霸道的时代,我们的“中国梦”何去何从?“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在法治国家,私权利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法外特权的存在。

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腐败成为中国在世界上的代名词,贫富两极分化则导致社会仇富心理日益突出,这两者是我国政治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社会稳定的最大障碍和瓶颈。

做为法律人,是否敢于坚守法律职业道德的阵地,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和淋漓的鲜血,敢于用法律的武器给予那些忽视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狂妄之徒以致命打击,关系到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每个中国公民公平正义“中国梦”的实现。

司法考试法学本科教学改革论文

司法考试法学本科教学改革论文

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学改革摘要:法学本科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基础,也是司法考试的源泉。

法学本科教育本身存在的缺陷和司法考试制度带来的影响为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带来了契机。

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既要坚持自身的学科要求和发展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司法考试带来的积极影响,加快自身的完善,以努力实现法学本科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

利用与司法考试的适应性,加强法学本科教育中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必然路径。

关键词: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司法考试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05-02一、法学本科教育性质辨析:通识教育抑或职业教育(一)通识教育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基础法学本科教育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准,担负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双重历史使命。

法学本科教育性质是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争论的问题。

准确定位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对于优化教学体系、确立学科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于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的定位,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其中争议的焦点是:法学本科教育究竟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辨清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着手。

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无论是法律通才还是特定法律职业人才都应是法律专业人才。

所谓法律专业人才,就要具有基本的法律精神、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法律能力,都应该具有人文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是法学基础层次教育,着眼于学生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和法律知识的全面掌握,为中国基础法律市场提供充分的“法律职业人”和为这门人文社会科学本身以充分的研究型人才。

法学本科教育属于学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了法学本科阶段,要注意学术能力的培养和人文理性的养成。

法学院的目标应该是使毕业生“能够在无须课堂教授的情况下,也能依靠自身的通过法学教育培养起来的素质和基本知识,迅速理解和运用新法律”。

而这一切只能由通识教育来完成。

律师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机遇

律师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机遇

律师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机遇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律师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个发展机遇面前,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适应政策环境,迎接挑战,全力推动行业发展。

一、政策环境的变迁近几年,司法改革成为了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中国司法体系的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推进。

比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便民,深化改革开放,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化机制,推进多元化司法解决机制等。

同时,各级政府对法律服务业的支持与鼓励也在不断增强,着力推进政策扶持、服务便捷化、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为律师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政策环境下的机遇1.企业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强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企业法律服务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一环,并呈现出需求强劲的特点。

面对市场需求,律师事务所需要积极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更高水平、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2.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政策是发展的动力,以司法体制改革为牵引下的多项业务政策各级政府也不断鼓励律师事务所创新服务、降低经营成本等,扶持政策的力度逐步加大。

3.法律服务业务多样化,市场需求空间巨大优秀律师事务所依托高规格、多元化的法律师资体系,积极开拓各项法律服务领域,抢占市场,为企业社会发展提供更加齐全、全面、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开发服务业务的多元化方向。

三、应对策略在政策环境变革与行业机遇并存的局面下,律师行业如何应对,迎接挑战,实现快速发展呢?1.注重团队建设,并加强业务发展律师事务所需要建设专业的团队,培养全面的律师能力。

同时,加强业务发展,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2.开发多元化服务业务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律师行业需要开发多元化服务业务,符合不同客户需求的服务,提供领域覆盖面更广、服务水平更优质的综合性和专业型法律服务。

3.与政策密切结合律师事务所需要与司法、法律法规等领域的政策密切结合,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提早预判走势,并及时调整业务发展。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实现大学生法律知识之积累与法律智慧之形成的互动,关键在于引导大学生领悟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智慧。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一:凸显公共精神法律教育论文一、树立公共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社会关系,提高学生的法律认同感公共精神首先表现为一种公共意识和集体素养。

它要求个人在公共社会领域中突破私我关系,懂得以平等的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之中,学会关注自身的合法利益;当切身利益受损时,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接纳法律规则对公共秩序和群体利益的维护,提高法律认同感。

培养公共精神,就要树立公共意识,要求人们从“人人独善其身”走向“人人相善其群”,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2011版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第一模块《成长中的我》,在“心中有法”中设置了四个内容: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2.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4.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这一设置,考虑了初中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从法的概念开始,帮助学生明确法律的三个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以此体现法律不是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启示学生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关系,从而学会自我保护和寻求社会保护来维护自身权益;并学会防微杜渐,远离违法和犯罪。

以“中国式过马路为例”,对于闯红灯的处罚,《道路交通法》已取代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这说明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对个人生命产生威胁,还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心中有法”,树立公共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认同感,不仅是个人法律意识的体现,也体现了“有公共精神”这一要求。

法学专业学年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学年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学年论文范文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门类,实践教学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学专业学年论文,供大家参考。

法学专业学年论文范文一: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研究【摘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

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

本人根据电大系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并在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中加强实践教学,使学员将所学的理论能够更好地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法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法学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

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

作为开放教育专业之一的法学,是培养法学专业实用性人才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探索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法学专业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来说,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我国的法学教学,多年来,重视法学理论的教学。

虽然近几年来,一些院校开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仍然以理论教学为主。

电大也不例外,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一些地方电大实践教学仅限于少部分课程,如刑法学、民法学,更多的地方电大仍然沿袭了传统法学教育的模式,将实践环节的目的确定为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手段。

实践教学在课程教学中应用较少,即使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真正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目前,电大法学实践教学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如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法律咨询等。

一种是到校外实践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参加法律实践。

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与贡献

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与贡献

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与贡献在现代社会中,律师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承担着涉及到人们生命、财产、名誉等重要方面的法律事务,其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贡献。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和贡献。

一、保护公民权利的责任和贡献律师在保障人权、维护公民权利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律师是公民实现权利的代表和维权的工具,他们不仅有义务为被告和控告人提供辩护,也有义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维护权益。

在这一方面,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和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他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权利,推进社会公正和法治进程。

二、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律师行业也承担着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参与责任。

许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与贫困、教育和健康等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向困难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

这些活动不仅在法律知识普及方面起了作用,也为整个社会带来积极影响,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

三、推动法制进步律师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始终坚持为建设和维护法律制度不懈努力。

他们不仅在为案件提供合法解决方案时反复思考和研究法律条文,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和立法进程,为推动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努力。

律师们的参与和奋斗不仅为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法制保障,而且也为整个社会发展带来了促进和帮助。

四、维护社会公正律师是保护社会公正和维护法律条文的重要力量。

律师行业有朝一日变得缺乏社会责任和公正的行为,将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正是由于他们的严格遵守法律,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法律行业的长期参与者,律师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角色,协助维护社会公正,共同推动社会前进。

总之,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和贡献是多方面的,成为公民权利保护、法制建设及社会进步指引。

在发挥好律师的专业职责的同时,律师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并务实推动法制进步,维护社会公正。

因此,律师行业在推进社会公正和法治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与完善

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与完善

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与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指律师在代理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中具有的合法权利,包括调查取证、提出答辩意见、参加庭审、质证证人、辩论等诸多方面。

律师辩护权作为法治社会的制度保障,尤其重要。

然而,目前在中国大陆,律师辩护权的制度存在着不少缺陷,亟待完善。

首先,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之一是调查取证不充分。

在一些案件中,律师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材料,或者无法调取相关证人进行人证、物证和鉴定等需要的证据。

例如,2015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一名冤案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为其平反,但律师在代理案件期间找不到原案重要证人,导致案件难以定性。

其次,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之二是对律师言论自由的限制。

在一些案件中,律师的言论受到限制,在庭审过程中无法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例如,2019年温州一名辩护律师为被告人提出了实质性的辩护意见,但遭到法官干涉而被强制沉默,导致该案被判定无罪的可能性被大大削弱。

最后,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之三是在死刑案件中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在死刑案件中,律师的调查取证和辩护意见往往被限制,且律师无法倡导更宽松的刑事惩罚政策。

例如,2014年广东省一名被判死刑的被告人经过本省法院多次审理后,经过律师的努力,将原先的死刑量刑减轻至 25 年有期徒刑。

针对以上存在的制度缺陷,中国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律师辩护权制度,包括加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优化律师的辩护环境、保护律师的言论自由、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公正性和权威性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针对律师辩护权的制度缺陷,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改进。

例如,德国对律师辩护权的保护非常重视,在庭审中,法庭和检察官必须让律师发表自己的辩护意见,不得限制律师的言论自由。

同时,德国还规定律师可以请求听取重要证人,并有权复查现有证据并寻找新的证据,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另外,美国也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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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与司法改革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司法改革已成为重要议题之一。
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人员,律师的角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本
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论述司法改革,探讨律师业与司法改革的关
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律师的职责。作为执业律师,应该忠
诚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信、公正、专业的道德规范。在
司法改革中,律师的职责是引导司法实践,提高维权效果,并
在审判程序中维护客户的权益。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律师在
以案谋事、贪污受贿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这些行为不仅侵
犯了当事人权益,也危害了司法公信力。因此,以案谋事、贪
污受贿等现象需要得到遏制,律师行业也需要更多的规范建
设。

其次,我们可以从律师参与司法改革的方面探讨律师业与
司法改革的关系。律师应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为法律制度的完
善、司法公正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首先,可以通过参与司法
制度建设来促进司法改革。比如,律师协会可以向立法机构提
交意见建议,推进制度改革。其次,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
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律
师可以通过诉讼辩护、公益诉讼等方式推进司法公正,促进司
法改革。

最后,我们需要思考一些提升律师业的建议,以促进司法
改革。首先,应加强律师的入职门槛,提高从业者素质。其次,
应加强律师资格考试的难度和质量,提高律师专业程度。同时,
律师行业也需要建立更为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惩戒机制,以
杜绝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律师业与司法改革密不可分。律师作为法治社
会的重要角色,应尽职尽责,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
做出积极贡献。通过加强律师行业建设、提高律师职业素养等
方式,我们可以更好的推进司法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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