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度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规定 幼儿园人事管理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规定及幼儿园人事管理一、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于幼儿园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师资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重要任务。
1.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教师队伍,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2.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教师的招聘、聘用、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的权益。
(2)专业素质原则: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3)教育公益原则: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应当服务于公众和社会,为提高国民素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3. 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措施(1)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设立导师制度,引导新教师融入园务工作,提高新教师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
(3)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绩效和团队合作能力。
(4)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幼儿园人事管理幼儿园人事管理是指对幼儿园教育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聘任、考核、激励和管理工作。
做好幼儿园人事管理工作,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幼儿园人事管理基本原则(1)以德为先:重视教师的道德品质,注重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公开公平:招聘、录用、聘任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人尽其才:根据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实际表现确定岗位安排和工作任务,全面发挥教师的才能。
(4)激励激发: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教师提供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2. 幼儿园人事管理内容(1)招聘录用:根据实际需要,对幼儿园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招聘和严格资格审查,确定人选后进行录用手续办理。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4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是为了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幼儿园教师,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选拔标准:- 修业成绩优秀-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有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潜力- 德才兼备,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和师德品质2.选拔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引优秀的教师加入骨干教师队伍。
- 内部选拔:通过内部的竞聘、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晋升为骨干教师。
3.培养计划:- 师资培训:骨干教师享受更多的培训机会,包括参加专业知识培训、教育教学研讨会等,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 专业研究: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题研究,提升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 导师指导:骨干教师可指导新任教师,提供教学经验和教学指导,培养后继人才。
4.评估与激励:- 评估机制:设置评估周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骨干教师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 激励措施:对骨干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如薪资待遇、职称晋升、荣誉称号等。
5.定期复评:- 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复评,及时了解其教学状况、教育教学研究情况等,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后续培养和发展规划。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2)为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促使一批教师更快地脱颖而出,更快地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我园特建立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度。
意义:骨干教师在带动幼儿园发展中有着重要意义,是促进保教质量的有效措施。
选拔的条件:1、具有高尚的师德,热爱孩子、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孩子,受孩子的喜欢和家长的认可。
2、有较强的教与学实践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所执教的班级幼儿发展全面且良好,工作实绩显著。
3、有一定的带教指导其他教师共同发展的能力。
骨干教师的评选:本人自荐,申报者向幼儿园考评小组提出申报,并围绕选拔条件填写专门的申报表格。
同行评议,由幼儿园考评小组成员对申报者进行评议,在评议前可广泛听取申报者所在组室同事、所在班级幼儿和家长对其的喜爱、认可程度,必要时可进行面试答辩。
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使用管理办法鲁山县第十六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骨干教师是学校及教学科研机构中的教育教学尖兵和主要力量;学科带头人是学校及教学科研机构中的学科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素质提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标准同步提高。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认定,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业绩考核、能力考评等程序评选,教育局审核、认定、命名并颁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要求1、能带头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遵守师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的带动、执行者.2、能带头学习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倡导、领航者。
3、能带头用新理念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是教育新思想、新方法的传播、指导者。
4、能带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是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的总结、推广者.5、能上好示范课、观摩课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的实践、主导者。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义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坚持工作在第一线,师德方面起表率作用,教育教学方面起示范作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学术意识和研究能力较强,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
(一)骨干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高标准完成并达到工作数量和质量,按本单位相对评估,教学实绩突出.2、担任德育和班主任工作,积极营造班风正、学风浓的先进集体。
任职期间取得本级政府表彰的先进班级荣誉.3、担任示范课教学和优质课指导工作,每学年在本学校、本地区执教和指导两节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和优质课。
4、担任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和教学方法研究,任职期间完成1-2项教育教学成果总结.5、担任支教和新教师帮带工作,主动参与教师对口交流和老带新活动,任职期间完成一次支教,培养多名年轻教师。
高校学校师资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师资队伍建设目标1.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 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3. 增强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师资队伍建设内容1. 教师引进与培养(1)严格执行教师引进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高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
(3)实施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
2. 教师培训与发展(1)开展教师岗前培训,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3)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3. 教师考核与评价(1)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
(2)将师德师风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3)实施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激励教师不断进取。
四、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措施1. 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政策,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 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投入,为教师培训、科研、社会服务提供经费支持。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落实。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旨在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确保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师资队伍建设机制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旨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的框架:招聘与选拔机制:制定明确的招聘标准和程序,确保招聘到具有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教师。
建立选拔机制,通过试讲、面试、试岗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选拔到优秀的教师。
培训与发展机制:设立教师培训计划,包括新教师入职培训、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等,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等,拓宽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动态。
设立教师发展项目,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路径,如教学研究、学术研究、课程开发等。
评价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包括教学评价、科研评价、社会服务评价等,全面评估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设立激励机制,如优秀教师奖励、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建立教师晋升制度,根据教师的业绩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职称晋升和职务晋升机会。
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校内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学经验的分享和教学资源的共享。
鼓励教师与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建立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为教师提供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交流机会。
保障与支持机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施,确保教师能够专心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
设立专门的教师服务机构,为教师提供咨询、指导、帮助等服务。
通过以上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逐步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这些机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社会需求。
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引言: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基础。
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成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节:加强师德建设师德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石。
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师德标准,并建立评价机制,鼓励教师立德树人、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同时,在教师培训中加强师德教育,提升教师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
第二节:优化教师招聘机制教师的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岗位需求和教师素质要求,引入面试等多元评价方式,从而选拔出真正合适的人才。
此外,应加强质量监控,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三节:推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教师职称评审应以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更加注重教师在课堂中的表现和学生评价。
评委应具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并开展教师互评、同行评教等形式,以提高评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节:加强教师培训与发展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
同时,学校还应注重教师的个人发展,提供晋升通道和发展机会。
第五节:强化教师考核和奖惩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考核制度,以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学校评价为主要依据,定期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估。
对于成绩突出的教师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六节: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任职合同、奖惩制度等。
同时,要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对教师进行动态管理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与生活的困扰,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第七节:推进校际教师交流与合作通过校际教师交流与合作,可以促进教师队伍的交流互鉴,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教学交流活动,还可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教育,拓宽教师的知识视野。
第八节:加强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学校管理者要注重日常的教师管理工作,包括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协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的正常运行。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和奖励办法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一、培养
1. 建立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制定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包括培训、学习交流、实践等内容,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路径。
2. 提供培训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修班等,让他们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 导师指导:为骨干教师指定专业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供经验和建议。
二、认定
1. 完善评选标准:建立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能力、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 组织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学校领导组成,对申请认定的教师进行评审,确认是否符合骨干教师的条件。
3. 公示和公正性: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奖励
1. 荣誉称号:对认定的骨干教师颁发荣誉称号,如“优秀骨干教师”、“杰出教育工作者”等,以表彰他们的贡献和成绩。
2. 经济奖励:鼓励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奖金、津贴等。
3. 发展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如参与教材编写、教研项目、学术交流等,提升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以上是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的一些办法,具体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骨干教师是具有相关类别的教师资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着,学科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骨干教师共分省、市、县、校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共同培养。
第二章选拔和认定第四条骨干教师的选拔:(一)骨干教师的选拔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二)骨干教师选拔的范围是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的在职一线教师,其中学校领导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三)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占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最高比例分别为2%、5%、10%。
校级骨干教师的比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骨干教师的条件:省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二)原则上女45周岁、男50周岁以下,教龄8年以上;(三)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信息技术能力达到中级水平以上(农村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五)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做过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六)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
城镇教师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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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度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在教师队伍中起
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力
军。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骨干队伍,严格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
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
(一)选拔范围:在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教
龄3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
(二)选拔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
任感,热爱教育工作,认真钻研教育理论和掌握教育科
研信息,并用以指导科研工作。
2、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具有团结协作、不断创新的
科研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参
加科研课题或参与区级以上科研课题进行研究,并至少
在区级取得一定成果。
(三)选拔方式:
学校通过评优活动为教师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按
照“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由教研组评
选和学校领导集体研究产生校级骨干教师,再进行培养,
逐层申报评选。
二、骨干教师的培养
1、培养目标:骨干教师的培养应以切实提高教育
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为主要目标。
2、培训形式:
(1)进行相应的教育理论学习。通过有关学者或专
家的专题报告、对资料的阅读自学、访谈考察、观摩学习
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的教学思想、教学观点和方法,从
中获得启示,开扩视野,提高认识,掌握方法。
(2)在各自的教学岗位上进行尝试实践。在获得启
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理论和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自
身的教学实践中去,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
把实践过程中获得的体会和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指导教师
或业务同行。
(3)开展专题研究。对理论与实践结合过程中获得
的体会和产生的问题,经过必要的“思索”和“反思”,
在学科导师的帮助和指导下确立课题,或者通过集体合作
组成课题研讨小组,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课题研究。骨
干教师每年要学习一本现代教育理论或学科教育专著,作
好读书笔记,每学期写出有价值的教学心得至少1篇以
上;主持或参与县级课题研究1个,写出研究报告或取得
阶段性成果;每年至少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
篇,或获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指导本校教师认真搞好
教学工作,每学期为全校教师上1次以上示范课,作1
次专题报告,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辅导,带领1个教研
组的教学研究。
3、培训内容
---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的教学能力
(1)教材的驾驭能力、课堂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课
堂教学调控能力。
(2)教学评议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现代化教学技术在
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能力。
---以教学经验总结和开展教学改革为主体的科研能
力。
(1) 对教学科研研究方法的选择能力、对教学科研
课题的选择能力、有关研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能力、对
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的设计能力。
(2)对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的实施能力、对教学科研课
题研究的总结能力。
三、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考核要求:
(1)考核本着“区别层次、便于操作、重在业绩”
的原则进行。
(2)考核一学期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
合格三等。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
汰。校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取消
其校骨干教师教师资格,中止奖励。
(3)骨干教师考核既要坚持标准,更要注重其先进
性、示范性、指导性。
(4)根据骨干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贡献和个
性特长进行综合评价,实事求是,重在看贡献,不绝对化。
2、考核办法
(1)由骨干教师自我评定发展性教师计划执行情
况,填写自评小结。
(2)由学校管理考核工作小组考评骨干教师的发展
性教师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学生、同行和处室意见,审
核材料,评定考核等级。
(3)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等级。
3、校骨干教师考核标准考核项目及要求考核认定
方式
(1)承担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师德表现良好
师德考核优秀以上
(2)教学工作考核名列前茅或有显著进步教导处
认定
(3)积极参加各项培训,考核合格合格证
(4)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教案
(5)主持或作为研究骨干参与校级以上研究课题1
项或在校级网站以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在区级以上交流或
发表论文一篇论文。
(6)为教师或学生作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一次或在教
研组作一次专题发言或提交一份理论学习心得体会、讲
稿、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
四、骨干教师的奖励
设立“教学能手评奖 ”, “教育教学创新奖”,
“教育科研贡献奖”,“优秀论文评选奖”等,对骨干
教师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