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数据管理办法

主数据管理办法
主数据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形成中国联通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和各业务发展提供唯一、准确的供应商基础数据,实现中国联通供应商基础数据的单点录入、全局共享,依据中国联通采购管理办法、中国联通IT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直接向中国联通提供物资和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主数据,是指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各个信息系统需要共享的,长期稳定存在的,描述供应商自然属性的相关数据。

第四条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的原则:一级平台、两级管理、三级操作。

第二章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范围

第五条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按照企业供应商和个人供应商分别管理。对于费用较低的零星购置或一次性供应商,根据成本优先的原则不对其数据进行管理,仅作为企业

供应商的特殊类型(杂项供应商)予以归一化管理。

第六条供应商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务地点信息、联系人信息、采购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五类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是供应商的自然属性,由供应商主数据系统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的其它业务属性,由各业务属性的归口部门负责,通过各专业应用系统创建和维护。供应商的业务地点信息和财务信息由财务部门归口负责,在ERP系统中维护;联系人信息和采购信息由采购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在采购管理系统中维护。

第三章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职责

第八条中国联通建立全集团统一的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集团集中的维护工作组,统一负责供应商编码、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中国联通总部和省两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制度、规范、编码规则和操作手册,负责指导下级公司的供应商主数据业务操作工作。供应商编码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中国联通总部、省、市三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的业务操作部门,负责受理各级供应商主数据创建的申请、审核、创建、维护和分发等工作。各级采购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如下:

供应商主数据管理的业务操作流程见附件2。

第十一条中国联通主数据操作实施属地原则,供应商原则上由供应商首次登记单位进行管理与维护。特殊情况下,可由集团总部直接予以维护更新。其他省分公司具备使用权,无更新维护的权限,可依据管理需要对供应商资质材料进行备案管理。总部采购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变更所有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可以下放或回收供应商主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权限。

第四章供应商主数据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供应商主数据系统以真实性和唯一性为最高

质量管理目标。

第十三条中国联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编码申请表要求规范填写申请事项。申请单格式见附件3和附件4。供应商在填写或更新其申请时,须承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和唯一的。与供应商往来的各业务前端部门负责其基本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第十四条为保证数据的唯一性,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业务操作部门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数据查重:

(一)按照查重优先级别顺序,企业供应商查重规则为:

1、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的,认为是同一供应商;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的,认为是同一供应商;

3、国税登记号一致的,认为是同一供应商;

4、地税登记号一致的,认为是同一供应商。

(二)按照查重优先级别顺序,个人供应商查重规则为:身份证号码一致的,为同一供应商;

第十五条中国联通建立供应商主数据定时查重的运行机制,加强主数据质量的日常管理。根据查重结果,各级采购管理部门有权对可能重复的供应商数据进行合并或失效处理。同时将失效供应商信息,根据失效流程发布给相关业务系统。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中国联通各子公司的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应按照中国联通采购管理和IT规划要求,逐步纳入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供应商编码标准

一、供应商编码标准:

二、被赋予编码的供应商以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值来约束。

(1)国内企业事业等单位:均有组织机构代码,且不会出现重复,须填写该企业组织结构代码;

(2)国内非法人单位:没有纳税人资格的地方办事处及分公司,这类供应商可以提供上级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其上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3)在国内有常驻机构的国外企业:此类企业有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4)在国内无常驻机构的国外企业:另行规定。

(5)个人供应商: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三、供应商唯一性判断条件:

中国联通的供应商以统一编码的供应商编号作为唯一识别标识。

附件2

供应商主数据管理操作流程

对于直接在供应商主数据管理系统中操作的业务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创建流程-总部/省分公司

流程图如下:

1、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创建申请单,并提交业务部门。

2、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提交本级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

3、本级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在主数据系统中查询供应商基本信息。

4、如果主数据管理系统中不存在,本级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录入供应商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系统进行查重、清洗和编码后分发到申请省分的业务系统中。

5、如果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存在,本级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分发供应商信息到申请省分的业务系统中。

二、供应商创建流程-地市分公司

流程图如下:

1、供应商填写创建申请单,并提交地市业务部门。

2、地市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后交地市采购管理部门供

应商管理岗。

3、地市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

4、如果存在,地市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分发申请给省级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省级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分发供应商基本信息给申请地市所在的业务系统。

5、如果不存在,地市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给省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省公司录入供应商基本信息。系统查重、编码后分发给申请省分的业务系统中。

三、供应商更新流程-总部

(更新权限说明:总部供应商管理岗位可更新全集团所有的供应商基本信息。)

流程图如下:

1、供应商填写并提交基本信息更新申请单给业务部门。

2、业务部门审核供应商基本信息的更新,并签字审核。

3、业务部门提交更新申请给总部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

4、总部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更新基本信息,并根据供应商分发记录发送更新信息到业务系统。

四、供应商更新流程-省分公司

(更新权限说明:省分公司仅能更新在本省注册的供应商基本信息。)

流程图如下:

1、供应商向省业务部门提交供应商基本信息更新申请单。

2、省业务部门审核供应商更新申请单,并提交省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位。

3、省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并判断供应商是否在本省注册。

4、如果是本省注册的供应商,则直接更新供应商基本信息,同时根据发送记录,将更新的数据发送到相关的业务

系统中。

5、如果不是本省注册的供应商,则发送更新申请给注册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岗。

6、注册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岗审批,并更新供应商基本信息,发送更新的数据到申请省分公司,同时根据发送记录,将更新的数据发送到相关的业务系统中。

五、供应商更新流程-地市分公司

(更新权限说明:地市分公司无更新权限,需提交更新申请至归属省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

流程图如下:

1、供应商提供变更请求给地市业务部门,地市业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供应商信息的变更。

2、地市业务部门将变更的供应商信息提交地市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

3、地市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向省公司提交供应商更新申请。

4、省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管理岗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查询此供应商是否是本省注册。

5、如果是本省注册的供应商,则直接更新供应商基本信息,同时根据发送历史记录,将更新的数据发送到相关的业务系统中。

6、如果不是本省注册的供应商,需要提交申请至注册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岗,由注册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岗负责更新数据,同时根据发送历史记录,将更新的数据发送到相关的业务系统中。

六、供应商失效流程

失效申请:当供应商失去中国联通供应商交易资质时,供应商业务往来部门发起失效申请给采购管理部门。

失效审核: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失效规则并综合考虑供应商在各个业务部门及系统中使用情况,决定供应商是否失效。

失效处理: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确定的失效供应商,在主数据系统对供应商进行失效处理,并根据供应商分发记录将供应商失效信息分发给相关专业系统。

附件3供应商基本信息创建申请单填写要求:请逐项填写以下表格

附件4 供应商基本信息更新申请单填写要求:请逐项填写以下表格

上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上级公司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填写9位组织机构代码,前8位和最后1位之间以中划线连接;;例如: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1001454-2;

主页地址公司网站主页地址,以http://开头。例如:https://www.360docs.net/doc/a112375592.html,/

供应商承诺:

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供应商盖章/签字)

年月日

推荐部门:推荐部门审批:

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受理情况操作人员签字

□已提交更新申请至省级公司。

□本省注册供应商,信息已更新。

□非本省注册供应商,已提交申请至供应商注册省处理。签名:日期:

注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复印件。个人供应商需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示:①本表单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完成。

XX公司BI系统数据运维管理办法

XX公司管理层决策报表系统 数据运维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决策报表系统(以下简称BI)的数据运维管理工作,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准确详实 的数据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数据运维过程中的问题,明确各部 门、岗位职责,有效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1、总则 1.1公司BI系统的数据运维管理工作,包括数据管理和系统运维两方面工作,是在公司高层领导的参与和支持下,综合考虑 策略、目标、组织、流程及信息技术来展开。 1.2公司数据管理执行XX总部《XX总公司数据管理办法》。 1.3公司BI系统数据运维准则: 1.3.1公司高层领导的参与和支持; 1.3.2以业务为主导,综合考虑策略、目标、组织、流程及信 息技术,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3.3遵循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规范,依托现有信息技术基础架 构,采用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BI系统;

1.3.4建立知识共享和有效沟通渠道,特别是跨部门协调工作,确保BI系统运行。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办法所称数据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通过信息系统录入、使用、传递和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XX 公司SAP系统、in-sight中国铝业手工数据录入平台等信息系统。 2.2本管理办法所称系统运维是指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涵盖人 力资源、财务、投资、生产、供应销售等业务条线,按公司需 求收集整理数据所做的BI系统开发、运维工作,包括XX公司BIEE测试系统、公司BIEE生产系统、XX公司ETL开发系统(整合层及以上)、以及PowerDesigner数据模型设计、RPD模型开发、plsqldev数据管理等运维工作。 2.3在XX公司BI系统运维中,按照职责分工不同,各数据系 统及软件具体是由业务人员录入相应的业务数据(包括手工数 据录入),各条线运维人员负责BI系统展示设计与手工平台模 板设计及编写映射文档等初设性运维工作,技术运维人员负责 BI系统各层级数据模型、数据仓库的搭建、衔接和权限分配等支持性运维工作。 2.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数据管理办法.doc

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13〕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主数据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形成中国联通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和各业务发展提供唯一、准确的供应商基础数据,实现中国联通供应商基础数据的单点录入、全局共享,依据中国联通采购管理办法、中国联通IT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直接向中国联通提供物资和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主数据,是指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各个信息系统需要共享的,长期稳定存在的,描述供应商自然属性的相关数据。 第四条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的原则:一级平台、两级管理、三级操作。 第二章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范围 第五条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按照企业供应商和个人供应商分别管理。对于费用较低的零星购臵或一次性供应商,根据成本优先的原则不对其数据进行管理,仅作为企业

供应商的特殊类型(杂项供应商)予以归一化管理。 第六条供应商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务地点信息、联系人信息、采购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五类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是供应商的自然属性,由供应商主数据系统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的其它业务属性,由各业务属性的归口部门负责,通过各专业应用系统创建和维护。供应商的业务地点信息和财务信息由财务部门归口负责,在ERP系统中维护;联系人信息和采购信息由采购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在采购管理系统中维护。 第三章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职责 第八条中国联通建立全集团统一的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集团集中的维护工作组,统一负责供应商编码、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中国联通总部和省两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制度、规范、编码规则和操作手册,负责指导下级公司的供应商主数据业务操作工作。供应商编码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中国联通总部、省、市三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的业务操作部门,负责受理各级供应商主数据创建的申请、审核、创建、维护和分发等工作。各级采购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如下: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

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 (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 (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业务为导向。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 (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数据分析管理办法

数据分析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有关数据、信息的确定、收集和分析工作,用以识别改进的方向并实施持续的改 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和专业公司的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活动。 3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手册 4职责 4.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公司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 4.2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各类数据。 4.3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工作相关的数据的收集、分析,并将分析情况和利用结果向有关 领导和部门报告。 4.4相关供方应配合各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数据的收集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可通过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审核结果、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监查报告、记录、相关方来函的有关内容并通过报告、 会议、座谈、走访、调查等其他形式及时或定期收集与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产品、过程有 关的数据。 5.2与顾客满意度有关的数据(综合管理部收集) 从顾客的相关会议、相关报告或以其他形式对顾客满意度相关数据进行收集。 5.3与内审有关的数据(综合管理部收集) 在每次内审结束后由综合管理部汇总与内审有关的以下数据: ――内审所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数量以及重要不符合项与一般不符合项的数量比例;――不符合项所覆盖的部门的数量及比例。 5.4与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有关的数据 5.4.1与管理职责有关的数据(综合管理部收集) 每次管理评审输入、输出信息,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实施有效性的数据。 5.4.2与资源管理有关的数据(综合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收集) ――公司及相关供方有关管理、技术、作业、服务、检验试验等人员的信息和数据,以及各类专业职称、特殊岗位、持证人员的数据和信息; ――公司及相关供方员工总数与管理、技术、作业、服务、检验试验等人员之间的比例关系变化的数据; ――公司及相关供方的机械设备数据、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等数据及其变化和趋势; ――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的统计数据及培训有效性测定的数据。 5.4.3与产品实现有关的数据(工程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收集) ――工程项目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的设置以及完成情况的数据或信息;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 (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

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及小组成员若干。组长由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电子银行中心、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小微企业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信贷监控部、评审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总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等方面内容;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发布数据管理相关文件并向上汇报。 (二)针对特殊任务组建专项小组并予以指导。 (三)对于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由数据管理领导小

【9A文】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人:王家亮 签发时间:20RR年06月16日 时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授权:全体员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集团信息管理标准化,明确用友主数据分类标准及制定的管理机构、协作机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10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股份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集团直属业务中心, 以下均简称"成员机构"。 第103条释义 a)主数据(MasterData简称MD) 在企业各系统中交互共享、表示实体对象的基准数据。 b)主数据管理(MasterDataManagement简称MDM) 保证系统之间主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一组 约束和方法。 第二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第201条管理原则 a)标准统一 1.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名称、分类、编码、主要提供机 构、应用范围及对象、数据主要结构、各字段类型及 含义、数据使用的方法、输入输出关系、新旧数据标 准对照关系等。

2.标准制定考虑全集团所有业务类型的需要,同一主数 据在各系统中名称、编码、分级分类、数据结构相同, 确保数据衔接传递及归集分析规范化、标准化。 3.主数据标准是各信息系统使用、开发、升级、整合统 一遵循的法则,确保数据描述的一致性和科学性,避 免歧义及理解偏差。 4.主数据标准是公司审核各信息平台的重要依据和评价 方法,凡未严格遵循及执行标准的系统,公司有权利 和义务终止其运行并进行整改。 b)主数据标准与业务流程分离,主数据标准不受业务流程变 化影响。 c)分层归口管理 1.根据主数据特性及部门职责,分层划分主数据标准的 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员)。 2.集团级部门牵头组建小组制定主数据标准与规范。 3.子公司(含业务部门)参与制定标准规范并落实执行。 4.最终用户(主数据归口管理人员)进行主数据操作实 现。 d)用友主数据标准采取分阶段逐步完善优化的方式进行制 订发布。 第202条职责分工 a)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主数据标准、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 指导主数据标准操作工作、数据质量审计等工作。具体 包括:

《销售四部市场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销售四部市场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一、目的: ?建立市场信息反馈渠道,保证销售一线和总部的信息畅通 ?加强销售系统对市场的敏感度,提高抓住市场机遇的能力 ?加强市场信息对整合传播计划的支持力度,实现差异化策略营销 二、定义: 整合传播计划: 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分析,结合品牌市场推广需要,整合各传播资源及要素制定的 推广计划,以月为单位做计划。 竞品广告投入信息: 竞品在区域性广告媒体所投放发广告,包括电视、电台、网络、报纸、杂志、户 外等广告形式 竞品促销活动信息: 各竞品销售服务商在市场推广活动中所做的相关促销活动,包括店面促销、展示 促销、客户关系促销等活动。 竞品销量情况信息: 各竞品在各大城市的销售数据,上牌数、提车数、库存数等 奇瑞V5竞品组: 奥德赛、瑞风、普力马、风行、菱绅、GL8、风尚 奇瑞QQ6竞品组: 夏利三厢、优利欧、羚羊、自由舰、千里马 三、市场信息收集渠道:

四、市场信息收集时间节点: 各销售服务商在每周五将《***销售服务商市场信息汇总表》报给商务代表处 各商务代表处在每周一将汇总后《**商务代表处市场信息汇总表》报给销售四部管理科(具体表格模板见附件) 五、市场信息收集管理: 各商务代表处负责对所辖销售服务商市场信息提报工作的监管和考核,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汇总表考核500元/次,信息不准确考核200元/次。 销售四部负责对各商务代表处市场信息提报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汇总表考核200元/次,信息不准确考核100元/次。 销售四部在每月5日前对上月市场信息提报工作进行通报,每月10日前为考核申诉时间,每月15日前考核兑现。 六、附则 1、本规范流程生效时间:2006年10月15日 2、本办法解释权归奇瑞销售公司销售四部 3、如对本办法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奇瑞销售公司销售四部销售管理科及销售促进科

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RegulationonData-MaritimeCyprus

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 Regulation on Data Collection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Ships The translation is not official version, all content is only as reference for whom concern. 第一章总 则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 第一条 为做好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工作,推进船舶节能减排,保护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Article 1 This Regulation lays down rules for the collection of ship energy consumption data,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reduction of CO2 emissions,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arine Environment Pollution Caused by Ships and Their activities and related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which China has acceded to.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我国港口的4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军事船舶、渔船不适用本办法。 Article 2 This Regulation applies to ships, entering or leaving the ports in China, of 400 gross tonnage and above or

工商系统数据管理办法及制度

工商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金信工程总体技术设计方案》、《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我省信息化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的原则,为从源头和加工环节上保证数据质量,规范数据使用,结合我市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数据(以下简称数据),是指工商部门业务流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数据,计算机应用系统采集、加工而产生的各类数据以及其他以各种方法接收的外部数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质量是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 第四条数据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按照职责分工,各业务部门要负责相应数据的采集工作。 第五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技术保障和管理维护,各单位要成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联系人。明确各

岗位的数据管理边界和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为工商业务处理、市场监管执法、提高工作效能、便民服务和领导决策等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检查和维护数据。 第七条信息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建设数据的技术保障、技术培训以及数据的逻辑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企业注册机构:负责本级办理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基础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监管机构:负责本级办理企业的年检、吊销等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日常监管中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其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开展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相关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平交易监管机构:负责其直接办理的不正

官方政策的数据收集

问题提出 京津冀地区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近年尤其突出,严重制约了三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环境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环境保护缺乏统一的规制。为了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促进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必须通过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区域一体化的措施,从更大的范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管理和人力资源配备,优化自然资源配置,统筹环境保护工作,即从管理上的优化获得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背景 2014年2月底,中央确定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要国家战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行改革。因此,作为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环境保护的一体化,包括有效的区域环境保护协同和区域环境保护共治,须在法治的框架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下进行,最大限度地统一各方的步调、协调各方的行动,获取最大的共同利益。 立法 (初期) 京津冀三地的协作历史可以追溯到1982年改革开放以后的的《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在此之后三地未曾停止试水协作,先后签订了以《环渤海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区域合作协议,这些协议的性质为行政契约。 (基础) 但仅依规划和政策的引导远远不够,即便政府间经博弈达成了合作协议,由于政府间协议并不一定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强制力,在危及相关民众和社会组织利益的情况下极可能造成公民的不满和反抗,滋生风险。所以,需要立法的强制性力量,应当通过法律制定和法律清理来建立法制保障体系。 (建立) 目前,我国理论上、逻辑上的环境立法体系已经基本建立,环境立法进入以问题为导向的现实法制建设阶段。由国务院制定《京津冀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可由环境保护部会同三地政府共同负责起草,成熟后由国务院审议并颁布。条例的结构包括立法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政策、管理体制、生态建设、信息监测与共享、统一应急、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 为了保障《条例》的实施,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三地政府联合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如《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京津冀流域污染联动防治办法》、《京津冀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但立法无用、规范冲突、执行混乱的情况比比皆是,令人担忧。 (现在) 现在统一的环境规划和统一的环境标准成为了第一要务。环境问题本身固有的区域性特点决定了必须实施统一的区域环境规划。统一的环境标准是区域环境保护协同治理的必要前提,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16 条明确规定了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制定补充性标准,并且赋予地方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权限。目前,京津冀三地均出台多项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标准控制项目种类不一、排放控制要求宽严有异。这种排放标准之间的差异或不同,不仅间接助长了污染源或污染物跨区域转移问题的频发,而且也对三地之间污染防治与监管的联动造成了严重阻滞,进而影响区域间环境权利的公平享有。因此,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离不开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协调统一。 京津冀三地现行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北京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 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制定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以下简称“主数据”)的新增、修订、问题受理等管理工作,服务分类及服务主数据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主数据”包括物资分类、物料主数据及采购标识规则。主数据在国网公司主数据管理平台(SG-MDM)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和服务主数据管理流程图。 第四条物资分类是根据物资信息化管理要求,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物资进行区分、归类、命名、描述,建立的物资分类结构体系和物资信息化代码体系。 国网公司的物资分类体系按照大类、中类、小类进行分类,每个小类下辖若干特征项,每个特征项下对应若干特征值。 第五条物料主数据是根据物资分类结构体系,按照相关规则,赋予物资的信息化代码,包含了物资编码、物料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标识和分类特征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标识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对物料进行分类的标识,分为国网标准物料、非标准物料和未标准化物料。 国网标准物料指物资采购标准界定范围内、公司推广应用的物资;非标准物料指在物资

采购标准界定范围外、公司限制使用的物资;未标准化物料指尚未编制物资采购标准、公司不限制使用的物资。 第七条采购标识规则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制定、辅助计算机识别采购标识的规则,是物料主数据与采购标准模板的衔接纽带。 第八条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新增与修订 第九条主数据新增 (一)新增主数据对应的物资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但尚未列入主数据管理系统的物资。新增主数据的需求是否合理的判断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科技推广成果。 (二)公司各级单位在提报新增主数据需求之前,须组织开展预审。 (三)新增小类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报,特征值及物料主数据新增需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提报。新增小类一般应根据物资关键特性设置特征项;新增特征值需符合既有特征项的定义。 第十条主数据修订 (一)主数据修订包括物资分类、特征值、物料主数据的冻结、解冻,以及采购标识规则的修订。 (二)对于重复存在或无法满足物资采购及应用需求的主数据,经咨询专业专家意见、国网物资部批准后,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修订工作,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 (三)物资分类及物料主数据被冻结后,对于需要处理未清业务的,由各单位在ERP 系统中自行解冻,业务处理完毕即时恢复冻结状态。对于仍在计划申报阶段,未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主数据,原则上不能继续使用,应选用其他物料主数据申报计划。

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根据《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 [2012]42 号),为全面科学评价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情况,规范 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技术数据科学可信,特编 制本办法。 本办法规范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的类别、 条目及具体要求,数据将作为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评价的重要 依据。甲醇汽车的定义、标准及技术规范、专项检验项目按 照《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 号)中附件《甲醇汽车技术要求》规定执行。 二、技术数据采集内容与要求 (一)甲醇汽车整车 1. 甲醇汽车整车技术数据采集分为装用点燃式甲醇发 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和装用压燃式甲醇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 车两类。根据甲醇汽车整车的特殊性,结合甲醇汽车整车使 用的特殊要求,采集如下内容和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车 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文号(含批次)、车辆产品型号、 车辆号牌号码、制造厂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行驶 里程、排放等级、燃料类型、甲醇燃料箱容积、汽柴油箱容 积、起动性能、冷起动性能、限定条件下百公里油耗、加速 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度、车外加速噪声等参数。通过 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整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变 化及使用情况。 2. 采集甲醇汽车整车技术数据应依据制造企业提供的出 厂技术数据,按规定(见附表 1、2)的内容建立技术档案。 3. 试点用甲醇汽车每半年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 验方法按机动车检验相关规定,检验数据由试点车辆运营单 位负责收集汇总。 4. 试点工作结束后,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 3 辆 乘用车、不少于 1 辆商用车,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委托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对甲醇汽车整 车起动性能、百公里油耗、加速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 度、车外加速噪声、常规排放检测、甲醛进行测试并提出检 测报告。 (二)甲醇发动机 1. 甲醇发动机技术数据采集分为点燃式甲醇发动机和 压燃式甲醇发动机两类,根据发动机的固有特性和使用性,结 合发动机燃用甲醇燃料的特殊要求,采集如下数据和参数:发 动机制造厂商、所配车型、发动机号、发动机型式、缸径、冲 程、排量、压缩比、最大功率、最大转矩、最低燃油消耗率等 参数。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发动机在使用过程中的 性能变化及使用情况。

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主数据管理(MDM) 应用指南

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随着业务发展以及监管的需要,企业对主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一致性有了更高的 要求,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ment ,MDM)也应运而生,它是指一组约束和方法 用来保证一个企业内主题域和系统内相关数据和跨主题域和系统的相关数据的实时性、含 义和质量。本次的技术手册对主数据管理(MDM)进行了一个比较系统的介绍,从基本定 义概念,到实施主数据管理的最佳实践,我们将带您领略更多 MDM 的知识。
主数据管理基础知识
简单而言,主数据管理(MDM)是公司权衡和重用常见、和准确业务数据的一种全面 的方法。不管你是否考虑实现新的 MDM 系统还是评估可能的工具和软件来帮助你目前的数 据管理和数据整合主动性,了解基础的知识都是十分必要的。
? 主数据管理详解(一) ? 主数据管理详解(二) ? 主数据管理详解(三) ? 最常见的 13 种主数据管理(MDM)词汇和定义
主数据管理最佳实践
在考虑像主数据管理(MDM,Master Data Management)这样的学科时,寻找已经经 历过或做过主数据管理的过来人咨询是唯一自然的途径。因此在本部分中,我们将请相关 人员讲述主数据管理的最佳实践。
? 主数据管理(MDM)的七个最佳实践(上) ? 主数据管理(MDM)的七个最佳实践(下)
TT 数据库技术专题之“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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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L Server 2008 R2:主数据服务
Master Data Services,也称为 MDS,是 SQL Server 2008 R2 增加的 关键商业智 能特性 之一。Master Data Services 的基本目标是为企业信息提供单个权威来源。然后 这个信息可以被其它应用和数据使用,这样您的环境中每一个应用便都是使用相同信息的 同一份权威副本。
? SQL Server 2008 R2 最新功能:主数据服务 ? Master Data Services 的潜在问题 ? 主数据服务的相关业务案例 ? Master Data Services 存在可提升的空间 ? Master Data Services 入门:配置 MDS ? Master Data Services 入门:创建数据模型 ? Master Data Services 进阶指导:加载数据 ? Master Data Services 进阶指导:处理和验证数据
MDM 专家指导
利用现有的数据质量工具,你也许可以进行数据标准化的工作,但是数据质量工具不 可能满足所有 MDM 项目的需求。那么在进行 MDM 项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家的指 导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
? 是否可以使用数据质量工具执行 MDM 项目 ? 在 MDM hub 与交易数据库之间保持参照完整性 ? 数据仓库的未来:开源与 MDM
TT 数据库技术专题之“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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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数据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固定语音网 局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固定语音网局数据(以下简称局数据)的管理和制作,确保局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有效保障网络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中局数据是指固定语音交换设备中与系统配置、业务配置、路由组织、网络管理有关的除用户数据以外的所有系统数据。 第3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固定语音通信设备,包括:PSTN交换设备、信令转接点设备、智能网、SSP、软交换设备等的局数据管理。 第4条本管理办法以《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71号)为依据,根据山东省分公司固定语音网的维护管理现状制定。 第5条各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应当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各市分公司的局数据管理细则。 第二章局数据管理职责

第6条省公司运行维护部 1、负责全省固定语音网的局数据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各市分公司的局数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第7条省公司网络管理中心 1、归口管理全省的局数据调度。 2、负责统一制定全省的局数据规范。 3、负责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类局数据调单。 4、负责全省局数据的核查工作。 第8条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 1、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局数据管理。 2、负责执行省公司下发的各类局数据调单。 3、负责分公司范围内局数据的核查工作。 第三章局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9条各市分公司负责局数据的操作工作,省公司网络管理中心、市分公司局数据调度部门下发的局数据调度文件是制作、修改局数据的唯一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对本辖区内的局数据进行任何修改和调整。 第10条在故障等紧急情况下可先行进行局数据修改,但对修改结果必须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 - 2 -?第二节适用范围 ......................................................................... - 2 -?第三节作业办法 ......................................................................... - 2 -?第四节相关管理 ......................................................................... - 6 -

第一节目的 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第三节作业办法 3.1 权责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行政管理部负责安装。 3.1.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各子集团及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子集团及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的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的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行政部协助移除。 3.2 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购置 ?委托开发 ?授权使用 ?随硬设备附赠 ?赠与。 3.3 计算机软件的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样本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经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能够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 2

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 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 (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经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 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 3

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 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 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 4

(完整版)SAP主数据维护管理办法

备件主数据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备件主数据是ERP系统中备件管理、备件供应的集成信息,是进行备件物料管理的基本条件,为了保证及时、准确地收集和维护备件主数据,满足ERP系统正常运行和备件业务运转对数据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主数据是指ERP系统(SAP/R3)中支持系统有效运行的备件静态数据,主要包括:物料主数据、供应商主数据、货源清单、采购信息记录。 第三条备件主数据维护原则: 一、唯一性:相同的主数据在系统中要求有唯一编码,唯一的描述,避免存在数据冗余; 二、完整性:主数据信息保持完整,要能够满足相关部门的业务运作需求; 三、准确性:主数据要符合相应的编码规则和技术规范,能

够清楚准确地表达主数据的含义; 四、时效性:主数据申请维护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时效性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满足申请部门的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ERP项目上线的总公司、xx公司、xx公司有关部门和生产厂。 第二章应用主数据内容和信息收集维护职责分工 第五条备件应用主数据内容: 一、模块内主数据(MMBJ模块):货源清单、采购信息记录、 二、跨模块主数据(MM;MMBJ;SD模块):物料主数据、供应商主数据。 第六条备件模块内和跨模块主数据由XX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系统维护。 第七条模块内主数据信息收集维护职责分工: 一、货源清单由设备部备件处计划科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系统维护; 二、采购信息记录由设备部备件处价格科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系统维护。 第八条跨模块主数据信息收集维护职责分工:

一、物料主数据由设备部备件处计划科负责组织收集基本视图、分类视图、销售视图、采购视图、库存视图、财务成本视图中的相关信息。 二、供应商主数据由设备部备件处质量管理科负责组织收集采购视图中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备件物料主数据维护管理 第九条备件物料主数据维护工作流程: 一、各单位备件员根据生产现场备件变化情况,做以下主数据维护工作: (一)对新投产设备、更新改造设备增加的新的备件项目;对在用设备发生的备件项目,按标准机械备件、非标准机械备件(其中:天车备件、皮带机备件、偶合器要与其它非标专用件分开)、小型机械备件、电气备件、计控备件、机车备件、汽车备件、生产工具专业(以下简称各专业)分别提出新增备件物料主数据项目明细; (二)对新投产设备、更新改造设备增加的新的备件项目,在收集物料主数据时,要避免同一物料,多个图纸编号造成的物料不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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