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心制度
学校双创中心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学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活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双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日常管理、运营和活动开展。
第三条中心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为全校师生提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和资源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中心下设办公室、项目孵化部、培训部、实践基地管理部、对外联络部等部门。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文件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孵化部: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孵化、管理等工作。
(三)培训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培训、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实践基地管理部:负责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对外联络部:负责与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等社会各界建立联系,争取资源支持。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七条中心实行项目管理制,对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项目申报与评审:(一)项目申报:全校师生均可向中心申报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立项。
(三)项目支持:对立项项目提供场地、设备、资金、技术等支持。
第九条项目管理:(一)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定期向中心汇报项目进展。
(二)项目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心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项目质量。
(三)项目结项:项目完成后,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第十条中心经费管理:(一)经费来源:中心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项目收入等。
(二)经费使用:中心经费用于项目支持、设备购置、人员培训、日常管理等。
(三)经费监督:中心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四章培训与实践活动第十一条中心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培训,包括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形式。
科技创新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科技创新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科技创新中心作为一个专注于科技创新的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中心的财务健康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科技创新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经费申请和审批、财务报表和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内容。
二、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科技创新中心的预算应根据中心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进行编制。
预算编制过程应参考过去的经验数据,并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因素。
预算应包括运营费用、人力资源费用、设备采购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2. 预算执行科技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的预算执行制度,明确预算执行的责任和流程。
预算执行应遵循经济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并及时进行监控和调整。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应进行合理的解释和申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经费申请和审批1. 经费需求评估科技创新中心的成员部门应对经费需求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经费需求评估应结合中心的发展规划、项目进度和预算情况进行,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 经费审批流程科技创新中心应建立统一的经费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的层级和权限。
经费审批应充分考虑中心的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同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避免审批延误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四、财务报表1. 财务报表编制科技创新中心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进行,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财务报表审计科技创新中心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审计过程应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及时整改。
审计能够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确保中心的财务活动合规和规范。
五、内部审计科技创新中心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以发现问题、改进制度。
内部审计应独立进行,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对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技术创新中心 制度汇编

技术创新中心制度汇编一、制度概览技术创新中心作为推动技术研发、创新与转化的重要机构,以激发员工创新潜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
本制度汇编涵盖了技术创新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和考核措施,以便全体员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中心的发展。
二、管理制度制定目的:为了规范技术创新中心的各项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员工,包括实习生、访问学者等。
工作流程及考核措施:员工招聘与培训:中心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培训计划,经过面试、考核和培训后,正式录用员工。
员工转正时,需对其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财务管理:中心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资金申请、报销等事宜。
员工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报销流程。
对于涉及财务违规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知识产权管理:中心鼓励员工进行创新研究,并对其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员工在职务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人事管理:中心设立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晋升和调动等事宜。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事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工作规程管理程序: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合理分配资源,并按计划推进项目进度。
项目结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后,需提交结项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项。
数据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汇总项目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信息。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以确保数据安全和准确性。
安全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定,确保项目数据和成果的安全。
对于涉密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严禁泄露机密信息。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制度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指在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产业布局方向的指导下,依托现有优势资源,在核心技术领域进行前沿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形成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创新集裙。
在如今的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1.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背景和意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国家重大科技创新评台,其建设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具体而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可以充分整合资源,聚焦重大国家需求,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产业化转化,提高我国在核心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的作用,聚焦重大国家需求,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形成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创新集裙。
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还需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加强技术创新网络建设,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向产业化转化。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管理制度是保障其顺利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
在具体制度建设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3.1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需要在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的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形成高效的管理机制。
3.2 产学研深度融合。
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制度中,需要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
3.3 激励机制与评价体系。
为了激发创新活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人才的持续创新。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对于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科创中心管理细则制度范本

科创中心管理细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创中心的管理,提高科创中心的运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科创中心的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入驻科创中心的各类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提供服务,创造有利于科技研发、创新创业的环境。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四条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二)具有较好的研发能力和发展潜力;(三)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纠纷。
第五条入驻申请程序:(一)提交入驻申请材料;(二)科创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签订入驻协议;(四)办理入驻手续。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六条科创中心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七条科创中心应定期组织各类科技活动,促进入驻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的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科创中心应提供相应的服务设施,包括会议室、实验室、办公空间等,满足入驻主体的需求。
第四章考核与退出第九条科创中心对入驻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发成果、经营状况、履行合同等方面。
第十条入驻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创中心有权终止其入驻资格:(一)违反入驻协议和本细则;(二)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三)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严重影响科创中心运营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科创中心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入驻主体的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科创中心应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运营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入驻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严禁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科创中心所有。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规范协同创新中心的运作,保障科研和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同创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并应得到全体人员的严格遵守。
第三条协同创新中心应本着开放共享、务实高效、规范管理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动科研和创新的发展。
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尊重科研和创新的基本规律,维护协同创新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科学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科研和创新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科学委员会由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科研骨干组成,委员会成员由中心主任提名,并报协同创新中心领导小组批准。
第七条科学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科研和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协同创新中心的科研和创新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八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协同创新中心主要科研骨干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
第十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协调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管理中心的人员、财务和设备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日常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科研和创新管理第十三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制定科研和创新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科研和创新项目的开展。
第十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科研和创新项目评审制度,严格把关科研和创新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科研和创新成果评价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科研和创新成果。
第十六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科研和创新成果奖励制度,激励科研和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协同创新中心应积极推动科研和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第十八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机制,培养和激励青年科研和创新人才。
创新研发中心制度模板范文

创新研发中心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创新研发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研发效率和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新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是公司的研发机构,主要负责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改进和科研项目的实施。
第三条研发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科技创新、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研发中心设总监一名,负责中心的整体工作。
下设若干研发部门,每个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研发中心总监的职责:(一)组织制定研发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研发中心的研发活动,确保研发项目按期完成;(三)组织研发中心的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四)组织研发中心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研发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确保项目质量;(二)组织本部门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活动;(三)负责本部门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四)完成研发中心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发项目管理第七条研发中心实行项目化管理,每个研发项目设立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项目组负责人的职责:(一)组织制定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项目组的研发活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三)组织项目的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四)负责项目组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五)完成研发中心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研发中心对研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研发实施、成果评价和成果转化等环节。
四、人才培养与激励第十条研发中心重视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提高研发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研发中心对研发成果给予奖励,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创新,提升研发中心的整体实力。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第十二条研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公司的技术权益。
第十三条研发中心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与公司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制造业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制造业创新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管理,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指以推动制造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重点,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任务是围绕制造业创新需求,组织和实施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四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管理机构为中心主任办公室,具体任务为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运行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等。
第六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管理要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坚持科技创新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升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组织架构如下:1. 中心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科研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
3. 技术转化部:负责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4. 人才培养部: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
5. 行政后勤部:负责中心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工作。
第九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其他部门,或调整部门设置,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制造业创新中心下设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科研平台,提供实验条件和设备支持。
第三章人才队伍第十一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建立合理的人才队伍,包括具有高级职称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十二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管理制度,激励人才创新和积极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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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团队联盟规章制度创新创业团队联盟章程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成员权利及义务 (2)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3)第四章团队联盟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4)创新创业团队联盟管理条例 (4)第一章团队的成立 (4)第二章团队的变更与注销 (5)第三章团队活动制度 (6)第四章团队活动细则 (6)创新创业团队联盟评估与奖惩制度 (8)第一章考核制度 (8)第二章评分细则 (8)第三章惩戒制度 (10)创新创业团队联盟会议制度 (10)创新创业团队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对创新创业团队的管理,促进学生团队的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各团队在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并结合创新创业团队联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创新创业团队联盟是引导创新团队、创业团队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联盟组织,是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附属学生组织。
第三条创新创业团队联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创新创业团队联盟的管理采用“一纵两横”的模式,做到“权力下放,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在管理上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人性化管理。
通过“一纵两横”的管理模式,创新创业团队联盟形成了积极、向上、团结、竞争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了学生自行组织、自行管理、自主创新的目的。
第二章成员权利及义务第五条经过批准认证进行团队登记注册的学生成为联盟成员,享受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成员的权利(一)参加联盟活动(二)对联盟的工作进行参与讨论(三)对联盟及其各团队的工作情况建议、监督和检举(四)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五)在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有权按照其组织章程,在北方民族大学,以相对独立的组织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七条成员的义务(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遵守联盟章程并认真执行联盟决议,服从联盟办公室的管理和指导,在章程允许范围内,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三)自觉加强团队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队组织规模,提高工作质量(四)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团队工作情况,接受办公室的考核监督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本组织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和民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团队联盟的换届工作,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团队联盟的机构创新创业团队联盟设立主席、主席助理、执行主席、副主席、教学部、宣传部、组织部、创新部、创业部、竞赛部、设备部、计划部、文秘部及创业团队(登记团队为准)和创新团队(登记团队为准)。
第十一条联盟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审议、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本章程以及联盟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二)对外代表团队联盟,与各兄弟院校的团队广泛联系,和社会各界联络,为团队联盟争取支持;对内代表广大成员利益,协调各团队之间关系,加强团队之间的交流合作(三)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与解散学生团队(四)批准任免创新创业团队联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团队负责人(五)对各团队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六)负责学生团队联盟内物品的登记和管理(七)定期对各团队经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示第十二条主席职责(一)负责团队联盟的日常工作,把握团队联盟的发展方向(二)统筹团队联盟运营管理,决定人员编制,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三)参与各团队召开的会议并定期组织召开创新创业团队联盟全体成员大会,对上述拥有其决定权(四)定期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汇报近期工作(五)对外代表团队联盟参加活动(六)参加各团队及各部门换届选举大会第十三条执行主席职责(一)配合主席日常工作,为团队发展献计献策(二)组织协调各团队部门工作,保证团队联盟的正常运营(三)统筹团队运营管理,决定人员编制,指导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四)参与各团队组织的定期大会,并有发言权(五)监督各个团队日常工作情况,并登记存档(六)如若主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可由执行主席暂代主席职能(七)参加各团队及各部门换届选举大会第十四条副主席职责(一)配合主席、执行主席日常工作,为团队发展出谋划策(二)统筹团队运营管理,决定人员编制,指导所辖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三)带领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四)创新创业团队联盟举行大型会议时,副主席要配合主席做好分工(五)参加所属团队换届选举大会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团队队长、联盟部门部长职责(一)配合主席、执行主席日常工作;(二)负责团队、部门的日常工作;(三)统筹团队、部门的发展方向,决定本团队和部门人员编制;(四)定期组织召开团队、部门例会并上报主席,通知办公室主任(五)带领团队、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六)制定并实施联盟成员培训计划;(七)积极组织培训联盟成员参加各种国家级、区级、校级竞赛。
第十六条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采用聘任制。
在任职期间,负责人若没有实现其应聘承诺或出现失职行为,主席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讨论,适时解除其负责人职务,重新选聘该团队或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团队联盟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第十七条团队联盟干部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
为规范学生团队联盟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团队干部的积极性和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第十八条团队联盟干部主要包括团队联盟各团队队长及副队长和部门部长及副部长以上干部。
第十九条学生团队联盟干部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三)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具有开拓精神(五)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第二十条团队联盟学生干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创新创业团队联盟管理条例第一章团队的成立第一条团队成立组建须征得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学生团队联盟的同意和批准。
第二条团队在成立批准成立前,不得在校内招收会员和召开成立大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宣传和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条团队注册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自愿参加该团队的人员应在十人以上(含)(2)有详细的团队章程、活动的计划和负责人介绍(3)有明确的组织领导关系(4)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团队活动所必备的生理、心理和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的处分第四条团队的命名团队名称应简单明了,名符其实,不得与在校内注册的其它学生团队的名称混同,团队组织正式活动使用全称。
第五条学生团队一般分为以下类别:创新类(学术类、科技类、艺术类和实践类)和创业类,一个团队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登记。
第六条团队注册流程确定团队主要负责人一名,由其具体负责办理团队申请的手续;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团队联盟递交申请书及相关团队材料,经初步审定后,领取申请表格(一式两份);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并将申请材料及申请表格依次递交团队联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批准;学生团队联盟理事会盖章批准后,再递交给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批,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正式盖章批准后,团队正式成立,可以组织开展团队活动;并开始接受学生团队联盟的监督和管理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团队不予批准成立1、团队宗旨、活动范围、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校规校纪等规定和要求的2、发起人受过校纪处分的,或发起人有精神或心理方面严重异常情况的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4、不利于师生成员团结的第八条团队负责人的资格、职责和义务团队负责人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团队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团队负责人必须接受学生团队联盟的指导,带领团队成员在团队内独立开展活动,参加团队联盟主席例会,配合联盟办公室工作,完成团队联盟交给的任务。
团队负责人应经选举产生,如有特殊原因要辞去职务,应向团队联盟提出申请,并提前召开团队成员大会,产生新的团队负责人。
第九条团队不得面向校外招收成员,一般不吸收外国留学生参加。
第二章团队的变更与注销第十条学生团队的备案事项(如团队负责人、团队章程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一周内向团队联盟办公室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团队注销分为强制注销和主动注销两类:强制注销指团队违反《创新团队联盟管理条例》,被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发现,依据相应管理办法进入注销程序;主动注销指团队认为自身存在某些原因,主动向学生团队联盟提出注销申请。
第十二条注销程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团队联盟接受团队注销申请或强行注销处理意见后,被注销的团队经学生团队联盟审查后,交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批准。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批准后,原团队负责人应填写《团队注销登记表》,与相关资料一并交与学生团队联盟,封档保存。
第十三条学生团队联盟应当将学生团队的变更和注销结果在批准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向全校公布。
第三章团队活动制度第十四条团队举办活动须遵守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进行。
所有团队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第十五条团队在举办重大活动之前,须按规定向指导教师、团队联盟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包括经费预算和安全预案等在内的完整活动方案,经共同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
活动结束后,团队负责人必须向指导教师、团队联盟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汇报。
第十六条团队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外的校内外其他单位进行联络或联合开展活动,团队活动邀请外单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报告和座谈时应事先请示校方并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学生团队在围绕校园文化建设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但是禁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活动,尤其是纯粹的商业活动。
在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开展活动的学生团队必须经过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生团队联盟的审批同意,填写《创新创业团队联盟活动申请表》。
未经审批的活动,一律追究相关团队和负责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者,取缔其职责。
第十八条团队在每学期初须向校团队联盟办公室上交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需包括常规计划和特色活动计划,须写明资金安排和时间安排的详细内容。
第十九条团队在每学期末须向校学生团队联盟上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需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对象、活动效应(宣传情况、媒体报道、完成计划度)、资金来源、资金结算等项目。
第二十条团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和纸制档案(必须是打印的)的形式上交团队联盟办公室,一方面作为备案存档资料,另一方面作为团队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团队应积极向学生团队联盟网站投递稿件、论文,作为团队考评的依据之一。
稿件以电子版形式上交,并注明团队名称、挂靠单位和作者。
第二十二条经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团队,团队联盟将根据团队注销程序取消团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团队活动细则第二十三条团队活动的申请团队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创新中心负责人值班时间内到团队联盟办公室领取活动申请表在活动正式开展前将所填写表格提交到学生团队联盟办公室进行审核活动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并保留申请表(校外活动需进一步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活动结束后填写好表格并交回团队联盟办公室第二十四条活动场地申请团队负责人认真拟好一份场地申请书及活动申请表经学生团队联盟审查批准后,签字盖章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批,盖章后到场地所对应的上级部门审批、领取场地钥匙,如需要办公室受理的,可向办公室主任提出口头申请并做好借用登记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用并在结束后做好现场的整理和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