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社会大分工
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工理论

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工理论今年的政治公共课上,我们学习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作于1845-1846年间,共分两卷,是马克思主义诞生时期最有价值的科学巨著之一。
它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完成了自《神圣家族》开始的对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同时也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对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的清算,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成熟。
这本著作中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等主要观点以及关于现实的个人、分工、市民社会、异化概念以及唯物史观的本质。
在此我主要说一下我对分工理论的片面理解,希望老师给予指导。
分工理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很重要的一个理论,马克思在确定了历史观的出发点后,提炼了唯物史观的物质范畴,然后用这些范畴去唯物地说明人类社会的历史,在说明历史过程中又增加了分工范畴,并进一步说明了分工的产生、发展和消灭,提出分工影响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观点。
一、分工的产生、发展与消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
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
”在原始社会时,由于生产力低下,没有社会分工,到了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社会分工,因为生产有了剩余,有了更多的成员,建立了部落联盟,就有了外人、奴隶。
从总的方面说,分工可分为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两大类:自然分工是由自然关系所形成的自然共同体内部的分工,是依据自然条件进行的,是自发形成的自愿分工。
从社会发展程度看,原始社会和自然经济社会的分工属于自然分工;社会分工是由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内部的分工,是依据社会条件(地位、身份、才能等)的分工。
进入阶级社会后,分工逐渐成为社会分工,但仍然保留着自然分工,自然分工受社会分工的影响和制约,使男女性别的自然分工具有社会不平等性。
马克思主义阶级概念的几个基本规定

马克思主义阶级概念的几个基本规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阶级理论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并由其后继者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体系。
他们是在创立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阶级学说的。
阶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丰富的思想,它系统地分析了阶级的产生、发展与消亡、阶级划分的标准以及阶级的相互关系。
3.1.1阶级概念:作为经济范畴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阶级的形成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
这就不但指认了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且也说明了这一范畴与生产力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他们看来,阶级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
马克思曾经指出:“所有这些资产阶级关系都是阶级关系。
”“阶级对立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迄今存在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由这种方式所决定的交换关系上的。
”对此,恩格斯也做了重要的论述:“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
"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大直接相互对立的阶级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由于纯粹经济的原因。
他说,“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它们的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
”生产力得到一定的发展是阶级形成的基本前提条件,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奴隶制社会——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阶级对抗的社会考察之后所得出的重要结论。
列宁在他给阶级下的定义中也十分明确地指出阶级是经济关系的产物,是同一定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产物,是经济关系所产生的不同社会集团,这也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形成是由于经济原因的根本观点是一致的。
3.1.2 阶级形成根源:分工和私有制生产力的发展就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同时也扩大了产品的交换,生产资料私有制也随之出现。
原始社会的三次社会大分工使得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取代了原来以氏族为单位的集体劳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也发生了变化,氏族公社占有的生产资料慢慢转变为家庭占有的私有财产。
分工

分工分工是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产生的。
人类社会起初只是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由于天赋、需要、偶然性等等而出现了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
现代社会为了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把组织的任务、目标分成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人的任务和目标,明确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乃至各个人应该做的工作以及完成工作的手段、方式和方法。
分工是人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虽然这种倾向是非常缓慢和逐渐发展起来的。
分工是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产生的。
人类社会起初只是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由于天赋、需要、偶然性等等而出现了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
这种“自然地产生”的分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
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是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
那时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3次社会大分工:第1次是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形成了专门从事农业或牧业的劳动者;第 2次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出现了专门的工匠和独立的手工业者;第3次是商业的出现,产生了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
在3 次社会大分工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见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
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形成为真实的分工,社会分工同自然分工的主要区别是:①它不再是按性别和年龄等生理特点、局限于家庭范围内的物质生产劳动的分工,而是按劳动类型和形式在社会范围划分的具有广泛性的劳动分工;②不再是偶然存在的劳动分工,而是具有固定性专业划分的、稳定存在的社会性分工;③是受着私有制、阶级对立制约着的社会分工。
社会分工突出地表现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
在阶级社会中,劳动人民被排挤于从事脑力劳动之外,社会分工具有明显阶级对立的性质。
马克思把这种劳动者被迫从事某种劳动、固定在一定劳动活动中的专业分工,称作“旧式分工”。
社会分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社会分工决定于生产力水平(包括生产工具的类型和特点)和生产关系性质。
浅谈分工——《1844年哲学手稿》笔记

现代社会与分工——浅论马克思分工思想分工是什么:在人类发展史上,最初形成的分工基于自然的原因,是自然形成的。
原始人群共同体,必须共同劳动才能生存,但由于人类个体的种种差异,人们往往自发地从事不同的劳动,这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形成分工。
这种由人类个体差异而产生的简单的自然的分工,一般来说,还不属于社会分工,并不是“真实的分工”。
与这种“自然分工”相区别的“文明分工”,是“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分别由“不同的人来分担”。
社会出现了脑体分化,一部分人从事脑力劳动,从而开始了人类最初的文字、语言、绘画、舞蹈、音乐等各艺术门类的原初创造,同时,人类开始认识自身、观察天象,出现了最初的医学与天文学。
分工的历史研究:对劳动分工的理性思考,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开始了。
柏拉图在其传世之作《理想国》中,就明确表达了他对分工的认知。
他首先认为分工提高了物品的质,即“每个物品做得更好了”。
他认为,“如果一个人根据自己的天生才能,在适当的时间内不能做其他的工作,而只做一件事,那么他就能做得更多、更出色、更容易。
”其次,柏拉图以分工划分社会等级。
柏拉图认为“分工是社会分为等级的基础”,根据这一基础,柏拉图以“铁和铜”、“白银”和“黄金”为质料,描绘社会的等级划分。
铁和铜对应农民、手工业者、牧人与商人,而“战士”和“守护者”则对应“白银”。
所以,分工也被柏拉图视为“国家的构成原则”。
在此,分工已超出了经济学的范围而成为政治建构的原则。
他认为“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影子”,他把超越或违反分工等级关系的行为都视为违背正义。
柏拉图的分工理论是古代分工论的典型代表。
后来,马克思称这种分工思想:“全部基础是被雅典式地理想化了的埃及种姓制度。
”亚当·斯密,被世人尊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和“现代企业的守护神”。
《国富论》第一篇的前三章,都是讨论分工的。
斯密把分工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人口,分工理论在他的整个经济学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发展的阶段及其主要特征精神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关于精神生产的论述,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
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科学真理性体现在它始终以时代的发展为其哲学实践基础,并从实践中不断汲取理论的精华,从而实现理论的创新。
精神经济理论则是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在新时期丰富的实践土壤上成长起来的一朵理论奇葩,这一崭新理论对于当前加快产业升级、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增强中国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精神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既是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精神生产活动的重要理论成果,同时又是他考察人类社会精神生产活动的理论依据。
随着全球知识经济的兴起和世界各国精神文化交流的日益增加,马克思的精神生产理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本文拟就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发展阶段和主要特点作出考察。
一、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涵义有人认为,在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出“精神生产”这一概念。
其实,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引用舒尔茨《生产运动》时,精神生产范畴就首次明确进入马克思的研究视域。
“(国民)首先必须有能够进行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时间”[1](P57);在批判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时,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1](P164);在后来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则第一次使用了“精神生产”这一概念。
实际上,“精神创造”、“精神劳动”、“精神生产”在马克思那里是同一种意思。
什么是精神生产呢?马克思一开始就把精神生产这一概念牢牢置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统治之下。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
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
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
浅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理论

浅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理论浅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理论摘要:在《德意志意思形态》中,马克思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出发考察了分工与生产力、分工与生产关系、分工与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之间的关系。
同时,为了使每一个人得到全面的自由和发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又认为必须消灭分工。
关键词:分工;私有制;异化《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内容极其丰富的马克思主义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阐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其中,“分工”作为《费尔巴哈》章节中的重要概念,对于正确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述,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章节中,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考察了分工与生产力、分工与生产关系、分工与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之间的关系。
同时,为了使每一个人得到全面的自由和发展,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又认为必须消灭分工。
一、分工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
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1](p68) 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分工的发展,分工又表征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马克思界定了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只能像动物一样受自然界的支配。
此时,人的活动还带有动物性质,谈不上分工的存在。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制造出了简单的生产工具以后,人的自然器官得到了扩展和延伸,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摆脱了动物本能的水平。
与此同时,分工也逐渐发展起来。
马克思指出,“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
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思想研究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思想探究引言19世纪德国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作品《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社会分工的沉思成为了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
本文将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基础,探讨其中关于分工思想的内容及其对社会进步的影响。
一、分工的观点与内涵分工是指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依据其自身的能力和技能,在不同的职能岗位上进行工作和劳动的分配。
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分工看作是社会进步和进步的必定结果,同时也认为分工对人类社会的运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分工分为物质分工和精神分工两个方面。
物质分工是指社会中人们在生产和劳动中的分工,而精神分工则是指社会中的思想工作者、文化产业从业者等精神劳动者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分工。
二、分工思想与社会进步1.经济领域的分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分工在经济领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分工,不同的人才可以发挥自身的特长,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力。
例如,在工业化时代的工厂生产中,通过将生产过程分为各个环节,每个工人只负责其中的一部分工作,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
分工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进步。
2.精神领域的分工马克思和恩格斯也熟识到了精神领域中的分工对社会进步的重要性。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将分工思想应用到了文化产业和思想工作者的领域。
他们指出,文化产业和思想工作者的分工使得不同的人才可以专注于各自的领域,从而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思想效果。
这不仅推动了社会文化的茂盛,也增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进步的进步。
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对精神分工带来的问题提出了指责。
他们指出,由于分工导致了社会生活的碎片化和伦理道德的混乱,个体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屡屡面临割裂和冲突的状况。
这种状况对个体的全面进步和自由度提出了挑战,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对等和对立。
三、分工思想的借鉴与启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分工思想的沉思,对我们理解分工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论《德意志意识形态》社会分工与生产方式关系思想

论《德意志意识形态》社会分工与生产方式关系思想1. 《德意志意识形态》简介《德意志意识形态》(德语原名。
这部著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历史背景具有重要意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分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从原始共产主义到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的演变。
这些社会形态都是基于一定的生产方式而存在的,而生产方式则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组成的矛盾统一体。
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促使社会形态的更迭。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详细阐述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经济基础是生产关系的物质表现形式,而上层建筑则是经济基础的政治、法律、宗教等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
这四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的矛盾运动,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探讨了社会分工与生产方式的关系。
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使得不同个体在生产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地位和阶级。
这种社会分工也导致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社会财富的不平等分配,从而加剧了社会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著作,它为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历史背景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1.1 著作背景《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共同创作的一部重要著作。
这部作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探讨了社会分工与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为后来的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19世纪中叶,欧洲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取代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分工日益细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这一历史现象的深入分析,揭示了社会分工与生产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
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而生产方式则是社会分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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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一点认识
马克思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一书第九章中,详细的论述了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过程,生动的描绘了由生产力的发展而带来的社会变革。
在野蛮时代的中期阶段,畜牧业、农业、家庭手工业等部门的生产的增加,使得劳动力有能力生产出维持劳动力必需品以外的产品,也就是物质资料的丰厚。
这种多余使得交换成为可能。
起初,交换只限于氏族酋长内部,后来,生活资料逐渐被个体即被家庭中的男子所掌控,财产具有了特殊的个人性质,个体之间开始了物品交换,用于交换的物品获得了货币的职能。
生产资料的增加伴随着劳动量的增加,在氏族社会的共和时代,人们的劳动不受强迫,因此效率低下。
劳动量的增加迫切需求大量的并且是可剥削的劳动力的出现,这就是奴隶阶层。
奴隶的劳动是强迫性的,因此他们生产的效率较高。
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是社会的第二次大分工。
伴随着铁器的应用,手工业日益复杂而分化。
生产的增长以及效率的进一步增长,提高了劳动力的价值,奴隶作为劳动力就日益受到重视。
奴隶制已经成为社会制度的一项根本组成部分。
奴隶在田地和工厂劳动,生产出更多的产品。
除了自由民与奴隶的差别,又出现了富人与穷人的对立。
家庭拥有财产之差别,在这是凸显了它的意义。
不仅物品属于私人,就连土地这是已经向私有制完全过渡,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同时也成为了氏族这个共产制大家庭的对立面。
氏族为了掠夺而持续不断的征战,氏族内部酋长已有习惯性的家庭继承转为规定性的家庭继承。
因此,对外的战争不是为了人民的战争,而是为了这些世袭的人的战争。
氏族已经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
文明时代巩固并且加强了上述的社会分工,并且产生了一个新的阶级——商人阶级。
私有财产的增加,交换日益增多,促使了这一只从事与交换行业的商人。
商人的出现,是伴随着商品的商品——货币一齐出现的。
商人掌握着对生产者的领导权,生产者的交换要通过商人来完成,商人对交换双方进行剥削。
商人掌握着货币,换句话说,商人掌握了生产世界。
初次之外,耕地已被私人占有,土地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这样,谁占有土地,占有多少土地,便有了很大的灵活性。
财富的灵活性使得少数人聚集了大量财富,而大多数人则日益贫穷,在自由民中业已财产多寡划分阶级。
三次社会大分工是生产关系一次次的调整,而生产关系的调整又引起了阶级的出现和变动。
生产关系逐步的承认私有制度的合理性并且将私有制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产物,私有制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伟大的制度。
私有制承认了个体对特殊财产的占有合理性,个体
的价值得以彰显,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而个体与家庭的经济独立都是与共产的氏族制度对立的。
私有制激发了人民获取财富的欲望,因此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在其的刺激下日益增长,一部人掌握了大量财富而成为统治阶级,另一部分掌握少量财富而成为被统治阶级。
私有制在推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日益使社会贫富分化,催生了暴力机器,然而私有制是从共产主义原始社会向未来的共产主义过渡的必不可少的要素。
社会分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社会分工决定于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性质。
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分工具有不同的特点、形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由于生产规模狭小、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分工处于不发达的较低级的阶段。
封建社会农业中的分工由于土地的小块经营而受到了阻碍;在工业中,各手工行业内部根本没有实行分工,而各手工行业之间的分工也是很少的。
随着近代工业的出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精密专业,出现了国家之间合作分工的现象。
三次社会分工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
分工及其产生的商品交换是私有制、阶级产生的重要条件,是阶级社会各种对抗性矛盾的重要原因。
分工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以及城乡利益的对立,从而也引起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分裂。
这种自发的分工不是出于自愿的,对人来说成为一种异己的、使人的活动丧失主动性的力量。
“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固定性的分工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被封闭在狭窄的专业活动范围之内,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都成了牺牲品,造成畸形发展的片面的人。
除此之外,在生产力发展程度较低的条件下,由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使一部分人能够有时间专门从事科学、文化的活动,为科学、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固定性的分工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消亡而解体,但是专业性分工并不会因此消失,它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生产力愈发达,这种专业性的分工就会愈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