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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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及休假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及休假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及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假管理,保障医院工作正常进行和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务人员:指在医院从事医疗、护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2.工作时间: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内工作的时间段。

3.休假:指医务人员因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假期。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布置1.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依据岗位需要和工作性质进行布置,一般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

2.医务人员需定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3.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需全力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加班管理1.医院允许有合理需要的医务人员进行加班,但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

2.医务人员加班时长原则上不得超出每日工作时间的1/3,并依照法定规定支出加班工资。

第六条休息时间布置1.医务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中,有法定的午休时间,午休时间为1小时。

2.医务人员如需要使用其他休息时间,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七条年休假1.医务人员在满一年工作后,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的计算方式为:每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假5天。

3.年休假一般在医务人员满一年后立刻生效,但可依据实际情况由上级延迟生效。

第八条病假1.医务人员如因病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供应相关病假证明。

2.病假依据疾病情况分为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短期病假不超出15个工作日,长期病假超出15个工作日。

3.病假期间,医务人员依照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第九条事假1.医务人员如需请事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供应事假原因。

2.事假一般不得超出连续3个工作日,如需超出3个工作日,须供应认真合理的事假原因和证明料子。

第十条婚假1.医务人员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婚假,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供应合理的理由。

卫生院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卫生院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1.卫生院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半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院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下午工作时间:14:00-17:30星期六下午、日为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卫生院执行考勤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有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卫生院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科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科室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卫生院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1.迟到: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即在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卫生院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

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

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1.事假: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科室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院长签字后方可休假。

护理人员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理质量,增强医院护理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聘用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发展的原则,确保护理人员薪酬及福利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四条护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结合护理人员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按照护理人员的岗位等级、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强度。

第七条绩效工资:以护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护理质量、病人满意度、护理工作量等。

第八条津贴:包括夜班津贴、高温津贴、加班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根据护理人员年度或季度工作表现进行发放。

第三章福利待遇第十条社会保险:医院为护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医院为护理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其住房权益。

第十二条休假制度:护理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第十三条培训与发展:医院为护理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支持其职业发展。

第十四条健康体检:医院定期为护理人员组织健康体检,关注其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节日慰问:医院在传统节日为护理人员发放慰问品,表达关怀。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六条护理人员考核:医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护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晋升机制:护理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可晋升至更高等级的岗位。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口腔医院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口腔医院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口腔医院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1.病假:需凭本院“诊断证明”,并加盖公章。

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

急诊假条医院只认定1-2天,应及时到医院盖章后补报,方可生效。

2.事假:需提前向护士长请假,经同意,方可休假。

3.公休、探亲假:需提前向护士长请假,经同意,方可休假。

4.外出开会、学习:需提前向护士长请假,并告知会议时间及行程。

5.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

6.护士长休假须事先向护理部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登记。

7.护士长外出或休假时,需指定本科室一名护理人员,暂时负责处理临时、紧急事务,该护理人员应认真负责,重大事情需电话通知护士长。

8.护士长外出期间,护理部要加强巡视,确保护理工作安全。

医院排班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排班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医院工作效率,保障医疗安全,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护人员。

三、排班原则1.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根据科室床位使用率、病人病情轻重程度、病人对护理服务的需求等情况,结合护士岗位层级、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排班。

2. 护士参与原则:让医护人员参与排班,尽量满足其排班要求,给予其恰当的时间安排学习、生活等。

当病人所需与医护人员需求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病人的需求。

3. 小组负责与个人管床相结合原则:根据科室床位数及医疗组设置等情况,分为若干护理组,每组配有不同级别的护士担任责任组长和责任护士,对所分管患者实施包干床位管理。

4. 连续性排班与分层管理相结合原则:根据科室床位数及医疗组设置等情况,制定连续性排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层管理。

四、排班方式1. 智能排班:利用智能排班考勤系统,根据医院现有规则进行合理排班,使排班过程更加高效和公正。

2. 手动排班:在特殊情况下,由护理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手动排班。

五、休假管理1. 员工休假:员工休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批准后,报护理部备案。

2. 紧急休假: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休假,应立即向所在科室报告,经科室同意后,报护理部备案。

3. 休假审批:护理部对员工休假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医疗安全。

六、排班调整1. 临时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排班,由护理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 长期调整: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长期调整排班,应提前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七、监督与考核1. 护理部负责对排班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排班休假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1、护士长外出及休假需向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请假并登记;护士长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护士长值班时,需向护理部请假。

护理部主任休假或外出须事先向主管院长请假。

2、护士请假由护士长批准,不接受电话请假。

需休假时应提前向护士长请假,并办理相应手续。

休病假时应开具诊断证明,外出开会、学习需递交会议通知或学习申请表,明确会议时间及行程。

3、因突发情况(疾病、意外事件等原因)不能上班者,须于接班之前2小时向护士长请假,以免影响单元内工作和人员安排。

4、上班时间离岗必须向护士长请假,告知去向并登记外出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者按半天事假计算。

5、护士请假应在护士长安排下周班次前上报护士长,以便工作安排。

已排好班次后因故需要调换时,护士可自行协商与能级对应的人员替代,并上报护士长批准。

如需护士长进行调配时,按照科室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护理人员休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医院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医院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医院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医院的工作需要和员工的权益保障,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医院的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正常运转,保障医护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员工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进行工作时间的布置和休假的申请与调配。

第五条医院管理部门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医院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工作8小时,共计56小时。

第七条医院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8点,每天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第八条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依照值班制度进行组织,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医疗服务。

医院各科室的具体工作时间由科室主任依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进行布置,需向院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医务人员员工在离开岗位前必需将工作交接清楚,并经过接班人确实认。

第三章休假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产前检查假、护理假、工伤假、探亲假等休假权益。

第十二条员工年度带薪年假的具体天数依据员工在医院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具体如下:•在岗不满一年的员工,享受5天年假。

•在岗1年及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假。

•在岗10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15天年假。

第十三条员工带薪病假的天数依据员工实际生病情况进行计算,具体如下:•病假不满3天,按实际请假天数予以全额工资;•病假在3天以上不满15天的,予以工资的80%;•病假在15天及以上的,予以工资的50%。

第十四条员工因结婚享受七天带薪婚假。

第十五条员工享受七天带薪丧假。

员工妇女在怀孕七个月以上享受产假,具体天数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男性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八条员工女性在怀孕期间,可享受每月2次的产前检查假,每次不超出4小时。

第十九条员工因护理直系亲属生病可享受护理假,具体天数依据亲属病情和医生诊断进行布置。

2023年护士请假管理制度_护士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2023年护士请假管理制度_护士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2023年护士请假管理制度_护士请假管理制度规定护士请假管理制度篇11.病假凭我院的疾病证明书、请假条请假;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护士长有审批1天病事假的权利,1-3天者,经护理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

超过3天者,经护理部同意、院长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

如果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诊病假条只认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医或上班。

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可按补休处理,电话请假须接受相应处罚。

病假者如自己与他人协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他人顶班并经护士长同意后,病假可作为调休处理。

2.应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夜班者,必须当日下午4时前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3.因病来院看病,当日不能上班者,必须按上班时间到病房向护士长请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条,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来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凡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夜班,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经护士长批准,一律按病、事假处理,不能用补休代替。

5.原则上个人进行业务学习,学历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护士长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个人的'休息或补休),安排不开时,以工作为重,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

6.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干私活、扎堆聊天、玩手机、看电影、看电视、看非业务性期刊书籍、、穿工作服上街、脱岗和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7. 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护理部主任、院长请假。

护士请假管理制度篇2一、病假需凭本院“诊断证明”。

二、护士长请假由护士部主任批准;护理部主任休假或外出须事先向主管院长请假。

三、护士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按提休或补休处理,不准电话请假。

四、因疾病等原因不能上夜班者,须于接班之前2小时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五、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者按半天事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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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休假制度
护理人员休假制度
1、一周工作时间满5天者,安排2天休息;一周工作时间满3天者,安排一天休息;一周工作时间不足3天者,不安排休息。

2、各类节假日原则上轮休,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不能轮休者,报院部批准,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

3、因工作原因欠休时,护士长根据科室情况及时安排补休,补休应服从工作需要,补休原则上不应连续超过3天,超过3天必须逐级报告,补休不得与节假日合休。

4、病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年休假等按医院规定执行,以上假日的审批程序按医院节假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休假结束报护理部、办公室销假。

5、哺乳期小孩8个月以内原则上不安排值夜班,每天给1小时喂奶时间。

怀孕满7个月(28周),不安排值夜班。

6、护理管理人员离开本地实行逐级报告。

护士请假、休假制度2016-09-19 8:24 | #2楼
1.病假凭我院的疾病证明书、请假条请假;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护士长有审批1天病事假的'权利,1-3天者,经护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

超过3天者,经护理部同意、院长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

如果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诊病假条我院只认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医或上班。

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可按补休处理,电话请假须接受相应处罚。

2.应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夜班者,必须当日下午4时前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3.因病来院看病,当日不能上班者,必须按上班时间到病房向护士长请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条,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来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凡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夜班,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经护士长批准,一律按病、事假处理,不能用补休代替。

5.原则上个人进行业务学习,学历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护士长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个人的休息或补休),安排不开时,以工作为重,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

6.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干私活、扎堆聊天、看电影、看电视、看非业务性期刊书籍、、穿白大衣上街、脱岗和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科护士长请假,科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护理部主任请假。

【护理人员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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