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辨正
奥古斯丁的思想。

奥古斯丁的思想。
1、善恶论奥古斯丁早年生活极其放纵,为了逃避放纵生活带来的不适感,所以他信仰当时流行的摩尼教。
摩尼教声称自己的宗教是整合了耶稣基督和释迦牟尼的学说,倡导善恶二元论。
也就是说,善与恶都是有自己的原因的,罪恶出现与人类的行为无关,所以人类无需对罪恶负有责任。
这对奥古斯丁而言,可谓如获至宝。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认为,他的种种放荡行径,与自己无关。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他没有因此而得到救赎,于是他转投到怀疑论思想。
认为所谓善、恶其实都值得怀疑。
但是这种思想也无法安定他的心灵,最终走入基督教,认为永恒的真理就是上帝。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基督教的善恶论有个问题。
假如,上帝是绝对的善,那么人类的罪恶从何而来?难道上帝有能力,却任由罪恶肆虐?抑或是,上帝心有馀而力不足?很显然,这两点都在挑战上帝的权威。
所以,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冥思苦想。
他认为,上帝是绝对的光明,绝对的真,绝对的善。
绝对的光明之中,是不允许存在黑暗的,所以上帝那里没有罪恶。
但是万物并不是如此,万物是上帝所造,上帝有无限的,而万物则是有限的。
万物不是绝对的有,也非绝对的无。
因此,“有”即为善,但是万物虽有却不是纯粹的有,所以他不是十全十美的。
万物是有缺陷的,所以万物会生会灭,这种生灭无常就是恶。
也就是说,善恶本来是一个伦理学问题,他借用柏拉图的思想,用本体论再解释了一番。
善,等同于存在,等同于上帝。
恶,是善的缺乏,是虚无,恶的程度越高,他就越失去存在。
一言以蔽之,恶实际上是善的缺乏。
万物并不是纯粹的善,也非纯粹的恶,而是介于善与恶之间,也就是他介于纯粹的“有”和纯粹的“无”之间,是变化无常,是有限的。
他举了一个例子,犹如说一个健康的人,生病了,后来又被医生治好了。
那么疾病是什么?是健康的缺乏。
身体又好了,是回归到了健康状态。
所以疾病并不是实体,只是健康的缺乏状态。
因此,有限就是恶,善恶本来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善的减少,也就没有恶的出现。
而宇宙中的每一个主体,都陷入到善恶同时存在的状态中。
《论自由意志》读后感1000字

《论自由意志》是奥古斯丁早期自由意志观的代表作品,以对话录的形式展开其论述。
奥古斯丁拥有丰富多样的生命体验,在著名的偷梨事件中,奥古斯丁感受到了为恶而恶的“根本恶”的存在,但恶究竟从何而来?奥古斯丁对恶的来源问题的困惑导致了他对坚持绝对善恶二元论的摩尼教的信仰,善即光明,恶即黑暗,二者不断相互抗争。
但是奥古斯丁发现摩尼教关于善恶为何永远要征战的回答不能令他满意,这份长达九年的信仰在《忏悔录》中最终被描述为是“在垢污的深坑中、在错误的黑暗中打滚”。
为了寻找答案,他到各地进行讲学,并认识了米兰大主教安波罗修,并受其影响研究柏拉图和普罗提诺的学说,开始信丰基督教义,最终在米兰花园选择了皈依,并在次年接受了安波罗修的施洗。
作为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的作品有着明显的特征,即信仰与自由的统一。
信仰即“除非相信,你们不能理解”的信仰主义,理性即对论证的严密推理,前者作为对话的前提和根基,后者则贯穿全文。
论自由意志一文的试图解决的是恶的来源问题。
其回答也并不复杂,即恶的来源是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乃是上帝赐予人的善,所谓恶不过是意志意愿背离善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恶是善的缺失,而无法来源于它自身。
在驳佩拉纠派的过程种奥古斯丁反对“人的自由意志能选择为善或作恶”的观点,因为其中暗含着善恶均作为实体的存在而对立。
出于论证严密的必要性,奥古斯丁还在对话中为上帝存在、上帝之善、自由意志之善等提供了证明。
简言之,奥古斯丁在对话中将恶的来源与自由意志紧密联系在一起,将自由意志作为人正当生活的必要条件,而正是公义的上帝为人的正当生活提供了可能。
然而也有诸多批评指出,在奥古斯丁早期的自由意志观(本对话是其中代表著作)似乎与上帝的恩典论并不相容,于是奥古斯丁在后续著作《论原罪与恩典》等著作中发展其观点,即由于人的罪人无法倚靠意志的自由选择而实现自我向善,然而恩典与自由意志并不矛盾,真正的问题在于人如何在自由意志削弱的情况下正当生活,此处限于篇幅便不做展开。
奥古斯丁与康德自由意志理论的比较

作者: 向青山[1]
作者机构: [1]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出版物刊名: 天府新论
页码: 23-27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2期
主题词: 自由意志;上帝;理性;自律;服从
摘要:自由意志问题是道德哲学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而自由意志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意志的自律或他律等问题历来倍受争议。
在这些争议之中,奥古斯丁与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有着重要影响。
两人的理论有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和任务,两人的理论特征又体现出巨大差别。
简言之,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理论带着鲜明的神学背景,目的是为其神正论服务;而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具有明显的人学特色,服务于其启蒙的理想。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形而上维度——兼与康德自由意志的比较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形而上维度——兼与康德自由意志
的比较
胡万年
【期刊名称】《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8(032)005
【摘要】"自由意志"是奥古斯丁思想的重要概念之一,奥古斯丁从形而上角度论证自由意志概念的三个维度:本源性自由、决断性自由、恩典性自由.康德也是从形而上维度论证自由意志概念的.然而,两者存在根本差异.奥古斯丁主要为神正论辩护,具有典型的信仰主义特点;而康德主要为人的理性辩护,具有典型的理性主义特点.虽然二者的自由意志概念有相同之处,但奥古斯丁与康德关于自由意志的理论旨趣是不同的.
【总页数】6页(P40-45)
【作者】胡万年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503.1;B516.31
【相关文献】
1.康德"自由意志"的不自由实质--阿多诺对康德自由观的批判 [J], 吴友军
2.奥古斯丁与康德自由意志理论的比较 [J], 向青山
3.形而上的追求与人性的悖论——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自由意志思想论析
[J], 季雨
4.原罪、恩典与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的学说 [J], 肖存远
5.原罪、恩典与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的学说 [J], 肖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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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论

作者: 林召霞作者机构: 黑龙江大学出版社,哈尔滨150080出版物刊名: 知与行页码: 143-146页年卷期: 2017年 第6期主题词: 奥古斯丁 自由意志 理性 上帝摘要:奥古斯丁出于对基督教上帝的维护,试图通过对自由意志的设定,来消解善与恶之间的二元对立。
对奥古斯丁而言,基于古希腊哲学中神秘主义的传统所陷入的困境来维护上帝的权威成为其理论的出发点,也是其矛盾的根源所在。
在对自由的理解上,奥古斯丁将自由定义为自愿的行为,这种对自由的理解规避了佩拉纠派的荒谬结论,即基于上帝是全善、全知、全能的,因而上帝没有自由意志,上帝没有选择恶的可能性。
在奥古斯丁看来,佩拉纠派的自由意志理论其实隐含着一种善恶二元论思想:如果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同时保有善和恶的两种可能性,善就不具有任何超越恶的绝对意义了。
而如果自由意志仅仅是出于自愿的行为,就不会涉及善与恶的地位问题。
由此可见,奥古斯丁虽尽力用一种恩典主义的方式巧妙解决了神秘主义的问题.但他的自由意志理论在某些方面还是显露出了不足。
恶如果仅仅是出于人类意志自由,表面上似乎是撇清了上帝的责任,但深入分析就会发现,把意志自由作为恩典赐予我们的上帝还是恶的源头。
不然,就必须说意志自由的来源不是上帝。
也就是说,尽管奥古斯丁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由意志与善恶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破解,但基于自由意志理论的前提过于理想化,因而无法达到预定的效果。
总之,从奥古斯丁的整个思想体系看,他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基督教视野下人类的命运问题。
他对于所处时代中基督教的混乱和罗马帝国的没落深感忧虑,却又无法使人们在现实的世界中得到幸福与安稳。
他将人类的历史看成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对立冲突史,也看成人自身不断地归复上帝与挑战上帝的矛盾史,看成人类不断重新认识上帝和人自身的历史。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理论的内核从始至终都是人的意志,表现了其对于理性与信仰的弥合。
浅论奥古斯丁的罪责伦理思想(一)

浅论奥古斯丁的罪责伦理思想(一)论文关键词:自由意志罪上帝幸福论文摘要:奥古斯丁思想通过强调人对上帝犯的罪和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将之前的“幸福生活的指南”发展为“罪责伦理学”。
奥古斯丁思想在伦理思想发展上的价值值得肯定,通过对他的论证逻辑的梳理,可以更好地了解他的思想和发现其思想的局限。
1.奥古斯丁思想的伟大意义在古希腊一罗马的思想领域里,伦理学的最根本问题可以被看作是善与恶的问题,伦理学的最高使命在于告诉人们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使人幸福。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常常把这种伦理学称为善一恶伦理学,将其视为幸福的生活指南。
在这种生活指南里,不仅人有善恶,事物也各有善恶好坏,人有人的德性,物有物的德性。
在这种伦理思想中,不存在任何罪和责的观念,因此,这就必然导致一个问题:既然不能给牛羊草木定罪,凭什么就可以给人定罪?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基督教成了希腊化世界的主流信仰之后,伦理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罪与罚成了伦理学的最根本问题。
伦理学的最高使命也不再是如何使人幸福,而首先在于如何使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维护自己的尊严、权利和希望。
这一转变是通过奥古斯丁的思想实现的。
奥古斯丁思想在哲学史上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他从基督教信仰开显出了哲学的新的核心问题。
他对自由意志的追问不仅为哲学开辟了新维度,而且为伦理学奠定了全新的基础。
伦理学由此不再只是‘生活指南’,而首先是理解和维护人的绝对尊严、绝对权利和绝对责任的学问。
”简单来讲,就是奥古斯丁通过提出自由意志的理论,认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强调了人的罪责思想,认定人必须要向上帝赎罪。
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伦理学的方向。
2奥古斯丁的论证逻辑奥古斯丁作为基督教的“伟大的教父”,他所建立的理论也必然是带有宗教性质的基督教思想。
“任何宗教都是信仰主义的,但任何宗教信仰又都祈求理性的论证,因为单纯的信仰是不可能长期说服人心的。
因此,对基督教信仰做出某种合理解释,就成为基督教存在和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
奥古斯丁

奥奥古斯丁不是一位职业哲学家,在他所写的将近100本著作中,其主要哲学 关注是:他关注恶,以及人类做明知为错之事的天然倾向。在思考恶以及别的 问题时,他采取了哲学家们的方法和观念。他的著作在他生前就开始广为流传, 对哲学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cf.保罗.汤姆森著:《奥古斯丁》)
6.1 信仰与理性(Faith and Reason)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关于信仰与理性关系的长期争论的中心议题是:重要的哲学和宗教信念究竟 是建立在信仰的权威还是理性的权威基础上,或者是其二者的结合之上。
信仰
基督启示
理性
希腊思想
神的启示 divine revelation
有条不紊的演证 methodical demonstration
(《旧约》)先知以赛亚:“除非你信,否则不会理解” “Unless you believe, you will not understand”
6.2 克服怀疑论(overcoming skepticism)
皮浪的怀疑主义 苏格拉底方法 学园派怀疑主义
“我们知道我们根本一无所知” 奥古斯丁年轻时受其诱惑, 但后来著《反学园派》等驳斥。
要使学生接受教师的话,需要一个“内在的教师”。 学习是否是教师将思想内植在学生心里? 学生们如果只是采用他们老师的思想是不行的,他们得明白为什么他们的老师 的思想是真的。如奥古斯丁在《驳学园派及论教师》中所言: 当教师用语词解释他们所教的学科时,甚至是美德和智慧的学科时,那些 被称作学生的人实际上都是在自己心里思考:老师所教的是否是真理。(145)
感知
如同语词对心灵没有因果影响力,物质对象也一样,那么,感知是幻觉吗? 奥古斯丁承认感觉是准确的,他努力发展一种对人的本性的阐释来解释感知。 他对人的阐释是二元论的。二元论认为,每个人都是由身体和灵魂组成的。 二元论的身-心问题:身心是如何互动的?
2021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形成、内在结构及理论难点范文1

2021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形成、内在结构及理论难点范文 奥古斯丁的自由观是超越了理性的自由观,它包括了人从生到死,再从死到彼岸的全部内容,囊括了他的原罪论、恩典论、人性论、预定论等在内的重要理论。
美国学者蒙塔鸠·博朗先生把奥古斯丁的“自由”解释为“选择的自由(freedom ofchoice) ”; 中国学者周伟驰先生将其分解为三种,即“原初的自由”; “犯罪的自由”和“真正的自由”; 本文追踪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形成过程,以奥古斯丁眼中,亚当的四种不同阶段的本性为线索,试图重构四层不同内在结构的自由观,以此进一步作出简短的总结。
一、奥古斯丁自由观的形成 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曾对自由问题进行过研究,认为把握了世界的本原就能把握自由的本质。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向善是通往自由的唯一桥梁,并试图通过理性思辨找到绝对的“善”。
柏拉图主张按照绝对的“善”去生活,人就能够实现自由。
奥古斯丁深受柏拉图思想的影响,认为人的本性向善,并为了自由,坚持以追求善为目标,直到有一天,他对自己罪恶的本性完全绝望。
从此他的自由问题,自然而然的就从追求善转向了解决恶的问题上。
他认为“恶并非实体,而是败坏的意志叛离了最高的本体,而自趋于下流”。
奥古斯丁意识到人不能够认识善,除非善亲自把本体显示于人。
他在柏拉图派的著作中读到:“太初有道(Logos) ,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 道成为肉身,寓居于我们中间。
”二世纪罗马主教伊格内修斯( Ignatius) 认为基督教的核心是上帝的启示,基督的事工与其说是拯救世人脱离罪恶的捆绑,毋宁说是使人认识善。
伊格纳修斯所讲的启示,不是人对上帝有一个理智的认识,而是上帝主动的作为。
同时代的希腊护教士查斯丁(Justin Martyr) 在他的《护教篇》中把“道”解释为“逻各斯”,认为“逻各斯”是人判断善恶的认识根据,是宇宙的理性规律,但是没有人能得见“逻各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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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年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辨正一、问题的缘起“自由意志”是奥古斯丁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奥古斯丁在不同时期从多角度阐述自由意志概念,从而创立了完整的独具特色的自由意志学说。
概括起来,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概念包含三个层面:堕落前的原初的善的自由,堕落后的原罪的恶自由,拯救后的恩典的恶的自由。
人们一般认为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内涵自相矛盾。
因为他们所理解的自由意志概念是一种善恶之间进行中立选择的能力,而原初的自由和恩典的自由只有善的选项,原罪的自由只有恶的选项,因此,不符合自由意志概念的含义。
这就涉及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内涵的理解问题。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本质内涵是“选择”(choice)的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确实存在内在矛盾。
然而,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并非传统观念所能涵盖的。
首先奥古斯丁并没有否认自由意志概念具有(善恶)选择的含义,但是这不是自由意志概念的本质内涵,而只是其行为的表现方式。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还具有另一深层含义———“意愿”、“自愿”或“志愿”(voluntary,本文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三个词),它才是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本质内涵所在。
这就开辟了对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理解的新维度。
“自愿或意愿”是正确理解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一个关节点。
周伟驰先生对此有明确意识:“从‘意愿’到‘自由’的关系上,可以找到奥古斯丁庞大概念网络上的一个‘枢纽’,解开许多的‘死结’,清除对他的误解,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
”〔1〕二、意志自由即自愿或意愿从词源上看,“意志”与“意愿”在拉丁文原文是同一个词(voluntas),而“意愿”就是“愿意”、“志愿”或“自愿”。
奥古斯丁指出:考察词源就可发现,“意愿来自愿意,能力来自能够”(奥古斯丁的《圣灵与仪文》53章)。
因此,从本质上看,意志是意愿的或自愿的因而是自由的。
所谓意志自由就是指一个行为只要行动者在行动时是自愿的,那么不管这行动有没有外在的必然的原因,它都是自由的。
所以意志自由的实质就是自愿性或意愿性:“人是靠其意志得到幸福或者不幸的生活……而意志得幸福之赏,或得不幸之罚乃是依据其自身的特性。
”〔2〕(1.14.30)这里的“意志自身的特性”就是意志的志愿性或自愿性。
这就是说,意志是在自己的权能之下进行自愿选择的,因此,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这一观点明确地表现在奥古斯丁对“自然的”和“自愿的”区分中。
奥古斯丁引入了灵魂朝向受责难的贪欲的运动与石子自由下落的运动的类比来阐释自由意志所引起的灵魂运动为何当受指责,在于“石子的运动是自然的,而灵魂的运动是自愿的”。
〔2〕(3.1.1)正因为人类拥有这种意志的自愿性特征,“意志才是心灵的舵手,它可以极目远眺可欲之物的浩瀚海洋,轻快地摆脱那左右着不自由的船体的风浪,驶向任何令它愉悦的目的地”。
〔3〕(x11)奥古斯丁所主张的意志的意愿性或自愿性表现为一种独立的心灵能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独立于内在力量(欲望或理性),二是独立于外部力量(上帝的救助或魔鬼的诱惑)。
〔4〕首先我们分析第一方面。
一方面恶的根源不能外寻而只能内求,但它不是感性欲求,而是意志或意愿自身,欲望只有通过意志的意愿才能作恶。
所以“除了心灵自身的意志和它的自由选择,没有什么能够使得心灵成为贪欲帮凶”。
〔2〕(1.11.21)在《论自由意志》中,奥古斯丁首先从贪欲着手分析恶的原因,例如奸淫、杀人、渎圣等。
然而,奥古斯丁认为,这种解释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他认为,贪欲可以引起罪恶,但并非一切罪恶都来源于贪欲。
例如一个奴隶出于不在恐惧中生活的欲望而错杀了他的主人。
奴隶的欲望自身无疑是善的。
如果欲望在此作为谋杀行为的唯一动机,去惩罚这一明显邪恶的行为在道德动机上就毫无根据可言。
因此,“所有恶人像善人一样,也渴望不在恐惧中生活,区别在于,善良之人做如此想,去除自己对于那些不能拥有的事物的喜爱,而邪恶之人则相反,努力排除障碍享有它们,于是走向邪恶和犯罪,这种生活更恰当地称为作死”。
〔2〕(1.4.10)相应地,奥古斯丁强调,每个人都欲求幸福生活,但并非所有人都意愿正当地生活,光有对幸福生活的正确欲求是不够的,只有借助善的意愿和对这一欲求的正确对待,人才可能获得其幸福,这是因为“正确地或错误地(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摘要:“自由意志”是奥古斯丁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人们一般以善恶的选择来理解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并得出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具有内在矛盾的结论。
其实,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本质内涵不是“选择”,而是“自愿”。
自愿是理解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基石。
关键词:奥古斯丁;自由意志;选择;自愿〔中图分类号〕B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09)12-0094-03【哲学百家】0942009.12欲求是一回事,通过善的或恶的意志而应得某物是另一回事”。
〔2〕(1.4.30)因此,在奥古斯丁看来,不是欲望而是意志是恶行的原因。
恶的原因不是感性欲望,也不可能是理性。
因为理智或正确理性,是尘世中最高的善。
它自身不可能被误用。
“无人用正确的理性为恶”。
〔2〕(2.10.50)这意味着必然存在着不同于理智的另一种独立的灵魂能力,人们因为对它的误用而被归罪。
这种能力就是具有意愿性特征的意志。
在《论自由意志》卷三中,奥古斯丁在分析始祖堕落前的初始状态时,强调始祖接受了理解命令的能力,但却不能服从它。
在此,他明确地区分了理性与智慧。
“理性是一回事,而智慧却是另一回事。
正如理解的本性在于理解命令,去服从这一命令是智慧的本性。
无论那理解命令的心灵能力的本性是什么,实行他们的是意志。
”〔2〕(3.24.72)在奥古斯丁看来,理性不足以使命令现实化,在原罪中,亚当能够理解来自上帝的律令,但他却未能将其付诸行动,这是因为它还不具备智慧,也就是说他还没有去服从它的正确意志。
根据奥古斯丁的观点,亚当总是能自由地接受或者拒绝律令。
因此,亚当要为他自愿的选择导致丧失了服从律令的能力而被惩罚。
这表明了实施或离弃智慧行为全凭意志的自愿选择,正是意志的自愿性特征赋予了我们去正当生活的智慧。
其次,意志独立于外部力量。
外在强力最明显表现为魔鬼的诱惑和上帝的援助。
奥古斯丁认为,人的罪过在于他以自己的意愿屈从于来自外界的邪恶诱惑,正是人的意志的自愿认同使得人应当为他接受的魔鬼的引诱而遭受惩罚。
因此,对魔鬼诱惑的认同是人的意志自愿决定,而魔鬼的诱惑力不是取消人的自由选择和人在恶行中的自愿性。
因为在这种诱惑下,人仍然有能力寻求上帝的救助,人只要意愿转向上帝,他就可能拒斥诱惑。
对奥古斯丁来说,人的正当生活的行为依赖于上帝的恩典,但另一方面这些行为的出现同样也伴随着意愿的认同。
上帝并不强迫我们的意志朝向正当行为。
否则,这些行为就不能被称为人自己的行为而受颂扬。
这在上帝预知与人的自由意志的关系论证中得到进一步强调。
一个意志如果不在我们的能力之内,它绝不是意志。
这意味着意志只有在我们的自由意愿时才会呈现在我们的心灵中。
由此可以推知上帝的预知并没有取消我们行为时意志的自愿性。
进而言之,上帝的恩典并没有夺取或否认人的意志的自愿性。
关于人的意愿与上帝的意愿之间的关系在奥古斯丁那里是比较复杂的。
奥古斯丁在早期著作中,突出了人的意愿的自愿性和主动性。
随着与佩拉纠派论战的激化,奥古斯丁逐渐强调上帝的意愿的决定性。
其实,在奥古斯丁那里,人与上帝的意念是“互文性的”:〔1〕上帝先是给人提供善意,然后,给人提供对善的倾向,按照善的意愿行事的意志和能力,并在行动中与人同工。
奥古斯丁曾把人与上帝的关系比喻为朋友关系,周伟驰先生认为,也许用恋人关系来类比神人关系更切合。
设想人心如同女子,被上帝之美吸引,被上帝的言辞打动,她开始“言听计从”,“有话必依”。
也许外面的人觉得她是不自由的,她没有选择反抗他的余地。
但是在她本人看来,她这样才最幸福、最自由,因为她感受到他的爱。
恰如基督徒爱上帝,从开始的冲突到谐调,到水乳相融,形成一个统一的意志。
这时人心里的意愿显然既来自上帝,也来自于人本身,你可以说它是上帝决定的(预定论),但也可以说它是人自己决定的(自愿的)。
当然,在这意愿的相互渗透、形成统一意志中,由于上帝是高于普通他者的“绝对他者”,因此,上帝对人意愿的影响达到难以想象的程度。
三、自愿或意愿是理解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基石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概念的阐述是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摩尼教、佩拉纠派)而完成的,时间跨度比较长。
这就容易导致人们对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产生误解或歧义,如认为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前后自相矛盾:奥古斯丁在早期的《论自由意志》中强调人的自由意志的作用,在后期的《恩典与自由意志》等中则否定人的自由意志,而强调上帝恩典的决定作用。
“许多评论奥古斯丁的人———甚至早在第4世纪———就声称,奥古斯丁是自相矛盾的,他在反对摩尼教徒们时坚持自由意志,而在反对佩拉纠时却否定自由意志。
”〔5〕这就涉及奥古斯丁如何处理自由意志与上帝恩典的关系问题。
对此,人们的看法也是不同的。
Portalie、Clark等认为,奥古斯丁反对摩尼教的善恶决定论,主张上帝的恩典并没有否定人的自由意志论。
Loofs、Williams等认为,奥古斯丁强调恩典论和决定论,否定人的自由意志。
〔1〕John M.Rist则主张:奥古斯丁一方面坚持人的意志的自由,另一方面强调恩典与事功无关,但是恩典并不是不可抗拒的,我们人类并非只是接受恩典帮助的“木偶”。
〔6〕其实,奥古斯丁既不同意单纯的决定论(摩尼教的),也不同意单纯的自由意志论(佩拉纠派的),而是主张兼容论的自由意志概念。
所谓“决定论”(determinism)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只要是由外在原因不可避免地导致的,这个行为就是被决定的,因而是不自由的。
所谓“兼容论”(compatibilism)则一方面承认人的行为是受因果关系决定的,另一方面又承认只要人的行为是自愿的,那么人的行为就是自由的。
所谓“自由意志论”(libertarianism)则认为,一个行为只要是出自他自己而非别人,而且他能够在A(善)与-A(恶)的相反情况下进行选择,才是自由的。
显然,用自由意志论解释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概念不能成立。
否则,会导致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内涵的矛盾。
那么兼容论的自由是理解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基石吗?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在奥古斯丁那里,兼容论的自由不是以善恶的选择而是以意志的自愿性来定义的。
根据定义,对于佩拉纠派来说,自由是指在A 与-A(善与恶)中选择的自由。
如果一个自主的人不能在A 与-A(善与恶)之间进行选择,而只能要么选择A要么选择-A,那么这个人就是不自由的。
对于奥古斯丁来说,自由就是自愿,只要一个人的行为出自自愿,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因而对其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