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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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4:7.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教学设计4:7.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学习目标】1.掌握法治的地位、依法治国意义。

2.背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3.理解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

4.掌握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学习重难点】1.学习重点:全民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的原则。

2.学习难点:依法治国和怎样坚持党的领导、怎样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探究与分享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宪法中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全面部署。

从材料可以看出,我国使用过“法制”和“法治”两个概念。

请说说“法制”和“法治”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

学生:思考回答教师讲解:“法制”是我国古代已有之。

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

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一、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符合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所谓“中国特色”就是要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不能对外国的政治体制和法治经验照搬照抄。

历史不断证明,简单粗暴的“拿来主义”必然会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从而导致对政权稳定性的挑战,甚至是颠覆。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因此,当今中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最本源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党与法的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就意味着“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曾经有人质疑“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权大还是法大’才是真命题”的重要论断,从而明确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

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要坚持两个“务必”。

一是要务必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来理解二者的统一关系。

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2020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2020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2020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关键词:依法治国;改革;制度文明一、围绕深化改革,开展法制强国的道路1.首先抓住制度文明建设。

2.法治―文明治国的一种模式。

社会主义制度主要体现于国家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主要方式。

该制度是一套集实施、监督以及保障为一体的规范体系,同时也是促进国家现代化发展以及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换而言之,现代化的发展必须依靠对国家法制治理体系以及能力的完善,全面推广社会主义文明制度势在必行。

对于目前各国法治现状而言,国家法治核心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法律的平等性、强制性以及法律至上等。

总的来说,法治对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法治的国家那么他们的文明程度也无从谈起。

二、依法治国与改革发展的实践和历史1.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的关系。

2.用依法治国的思维与方法进行改革。

三、改革与法制相辅相成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对推进依法执政提出新要求,推动依法执政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全过程。

参考文献:[1]邸乘光.“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基本内涵与重要功能[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7(01).[2]吴贵春.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和体现人民主体地位[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6).[4]王建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学习关于“三农”工作讲话精神的体会[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05).摘要: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已被肯定,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推进和中国梦的实现都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

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上

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上

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上)姜小川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我们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

我打算讲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依法治理是进行法治的必然要求。

第二,当代中国法制之基础与法治发展。

第三个,依法治理的核心对象是治人。

第四个,依法治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依法治理是进行法治的必然要求(一)法治的含义及其发展下边我们讲第一个问题。

依法治理是法制的必然要求,这里边首先要有一个概念就是法治,法治的含义及其发展,这个问题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个法治概念以及标志。

所谓的法治是相对于人治来讲的,法治这个词所意味着是一种法律的统治,它不是一种人的统治。

法治和人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国家的方式。

历史上来看,作为统治国家,治理国家的方式一种是法治,一种是人治。

从法治的角度来讲,最主要的标志是两个。

第一个标志,它要有良好的法律;第二个,良好的法律得到社会所有人的普遍遵守,这个时候实现法治的要求的。

两句话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很难。

良法,什么是良法?法律体系都齐了,它未必是良法的,为什么?因为它的内容不一定是良法。

我举一个例子,《刑法》里边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法律条文来讲好像意思很清楚,但是仔细一琢磨,司法机关对一个罪犯执行枪决也好,注射死刑也好,它也是一种故意杀人。

法律从良法的角度来讲具有一定的问题,它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处死刑、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法律里边非常多。

一个法律一个条文的表述可能不是良法,法律条文和条文之间,此法和彼法之间都不能协调,这些也就构不成一个良法。

至于普遍遵守,毫无例外地普遍遵守,这是第二句话,这就更难,从古代讲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直到今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复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大家有兴趣,不妨翻一翻我们若干的实体法和诉讼法,宪法的一个原则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一个法都写依据宪法制定本法,但是每一个法里边有重复的原则,这个问题要反复讲,因为不平等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非常严重。

增强法律意识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增强法律意识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历时近3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了他们依法执政的能力。

然而,面对新的形势任务,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势必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一、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意义1、依法执政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

现代社会的最高权威是法律。

依法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任务和内在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法执政,直接关系到能否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同时,也决定着其所辖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从而影响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社会公平公正,以及党委、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的作用。

2、依法执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关系。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个企业老板不依法管理,不守法经营,企业就不可能做大做强。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领导干部不依法执政,就不会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也就更不会有好的发展。

比如,我们要推进“XXX”建设,需要征地拆迁,需要做群众工作,这些都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熟知法律知识,做到依法执政,有效开展工作。

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水平,既能够更好地规范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也能够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树立标杆,从而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依法执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的重要时期。

特别是市第十次党代会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行了重要部署,城乡融合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各方面利益面临重大调整,多种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明显增加。

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与战略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与战略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与战略推进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我国是一个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过重要贡献。

然而鸦片战争以后,我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西方列强强加在中国政府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冲击下,在统一的中国被瓜分为四分五裂的中国的颓势下,中华法系逐步走向衰落。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使中华民族的历史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在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实践和理论的艰辛探索,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上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

法治和人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

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始了从人治向法制的转变,翻开了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重大转变。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发展道路。

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依法治国,更加注重法治在现代化建设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并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开启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推进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认识到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

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要包括四方面的意义: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需要;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第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

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3.依法治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4.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5.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法建设基本原理,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社会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形成了以下共识: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重中之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之宗教,法律与自由之事,需有更详明之规定,故特制定之如下:
此后凡登皇位者应与法律所设定之英国教会交通。 此后本国之皇位与尊号归于非生于英格兰皇国之人时,本国国民如未经国
会认可,不负防护非属于英国之领土而从事战争之义务。
24
(不论何人,将来登此王位者,无议会之承诺,不能往英格兰、一苏格
兰、或爱尔兰领土之外。
所赐之土地,产案或世袭产。
(不论何人,凡担任王室职务或向皇室领取抚恤金者,不得为众议会议员。 法律之制定既生效力以后,裁判官如仍能称职,共委任可不变,惟议会两院有 奏请者,得黜免之。) 凡以英格兰国玺施行之特赦,对于国会众议院议员之弹劾,不成为抗辩之 理由。
25
第四条
伏查英国之法律为英国人民出生以后之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
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9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 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 应时常集会。 彼等(即灵俗两界贵族与众议员等)并主张、要求与坚持上述各 条为彼等无可置疑之权利与自由;凡上开各条中有损人民之任何宣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
国会两院经依法集会于西敏寺宫,为确保英国人民传统之权利
与自由而制定本法律。
1.凡未经国会同意,不得以国王权威僭越权力停止法律或停 止法律之实施。 2.以国王权威僭越权力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之实施,为非法 权力。
32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
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 高一政治(统编版必修3)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 行


法律 规范
法治 实施
法治 监督
法治 保障
党内 法规
依 法 治 国
依 法 执 政
科 学 立 法
严 格 执 法
全 民 守 法
公 正 司 法
议学小结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具体内容: (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 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议学问题
结合议学情境分析烟花爆竹 "禁"还是"放”的管理要依据什 么?这对我国的社会治理有何 启示?
议学提示
烟花爆竹禁令存废是事关地方依法治理的重大议题。任何对烟花爆竹禁令的存废或 修订,都应遵循法治精神和履行法律程序,而断不可以政府文件或其他行政决策形式代 替法律法规。这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任何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因为,社会治理 的终极答案就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现下,各地施行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令, 在法律位阶上,基本都属地方性法规或条例。烟花爆竹禁令之存废,建议修订或制定相 关地方性法规和条例,与上位法一起,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在各方诉求之间找到了“最 大公约数”,而不是僵化简单“一刀切”。
议学问题
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如何找到 "禁”与“放”的平衡点?平衡“禁”与“ 放”的这些方案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 遵循哪些原则?
议学提示
坚持党的领导,在各方诉求之间找到了“最大公约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价值追求)
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各项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不允许任何公民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精神支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三大基石(核心 要义)——坚持党的领导(掌舵领航),坚持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基石),坚持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理论(理论指引)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 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3.坚持一个方针,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 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 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三者的 有机统一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性质,三者 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中,任何时候都 不能动摇和偏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 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
毛泽东:
天下大乱, 达到天下大 治”
文革期间毛泽东的讲话: 许多问题的解决光靠法 律不行,法律是死条文, 是谁也不怕的;大字报 一贴,群众一批评,会 上一斗争比什么法律都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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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推进依法执政 熊晓峰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对各项工作包括政法工作的领导权。政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政法工作的一大特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法部门忠实履行职责、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的情况下,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的参谋和助手,肩负着领导、监督、协调、管理、指导、服务政法工作的职能。在当前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形势下,必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范围,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手段,提高领导和管理能力。

一、依法执政实现了党领导方式的转变 从广义上说,党的领导包括党的执政,但党的领导与党的执政毕竟有差别,长期以来,我们忽略了对执政和领导的区分,将执政视同为领导,也将领导泛化为执政。但如果我们只看到或强调这一方面,而忽略它们相区别的一面,就容易导致党政不分、以党代政。

领导特别是民主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的领导,具有直接性的特点,它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群众运动直接对群众进行政治动员,直接向社会发号施令。而执政则具有间接性。执政主要是执政党通过执掌政权来治理国家,是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以国家政权为主体所从事的政务管理活动,是一种国家行为。党不能绕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来治理国家,党也不能越过宪法、法律和司法机关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而只能通过立法、守法、支持司法机关执法来依法治国。这就要求党具备通过国家机器执政的能力。领导与执政的区别还在于: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执政是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因此,不能把政治领导的手段和方法简单地搬到执政活动中来,不能把政治领导与执政行为混为一谈。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工作重点,将执政能力建设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党的执政能力给出了一个科学而简明的定义:“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

执政能力的核心是依法执政的能力。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性质、任务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需要我们党实现领导方式尤其是执政方式的变革,实行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法治国家对于政党活动的基本要求。作为法定的执政党,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从法理上讲虽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党的执政活动总是同国家机构管理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各级国家机构的政治中心和领导核心,党始终拥有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实质性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化、标准化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关键。

依法执政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的“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是指党依照法律进入国家政权并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发生约束性影响的国家政务活动。提出“依法执政”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党从治国方略的高度,从法治的层面上解决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的重大举措。执政党对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的,因此,执政党能否科学有效地运用法律制度来管理好国家,能否树立法治在社会管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是考验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体现了执政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党的正确主张与法意志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和修改宪法,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宪法,反映的就是人民的意志,因为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人民群众愿望、要求、利益的体现。宪法是党的正确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法律体现。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遵从人民的意愿,维护国家的利益,服从执政党的领导。所有的党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言行,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宪、违法的执政行为都可能给执政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害,都是同党的先进性以及“三个代表”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应当予以防止和避免。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不是存在于国家之外而是存在于国家之内,不是存在于宪法和法律之外而存在于宪法和法律之内,党不能置身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执政党应当对国家政权机关、经济文化组织、群众团体和各方面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有关立法工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经济工作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应当在执政党的领导下进行。但是,执政党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应直接行使国家机关的职能。执政党的执政职能是支持和保证它们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二、依法执政要求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方式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要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首先必须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各部门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政法部门或对其工作的领导,其根本要求是保证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地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方式。要善于通过发挥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优势实现党的领导,善于运用宪法和法律来实现党的领导,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来实现党的领导。

从世界各国的法治实践来看,一国法治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能将法律制度有效地贯彻实施。也就是有无一套良好的法律实施机制,确保法律被良好施行。我国法律从实体和程序等各个方面都对政法机关的活动做出了较为周密而合理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衡量政法机关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不是看它是否坚持了某个组织、某个领导的意见,而是要看它是否坚持了法律。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忠实贯彻执行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

1980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善于不善于领导。党要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一个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

党应当通过完善国家司法机构及其机制,发挥政法机关的最佳效能,保证法的全面实施来实现自己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一个国家的司法机构完备,它的政法工作就能有效地全面开展;司法机构的机制完善,就能保证司法机构和谐一致地良好运行,并确保其固有的方向和方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指导国家加强司法机构建设,确保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法的充分实现,实现司法公正。早在1979年9月9日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党中央就明确指出:“今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切实保证法律的实施,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切实保证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使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司法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方式,一切社会矛盾和纠纷在其他途径和方式不能解决时,就要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公正处理。司法是法治国家使一个社会保持稳定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的也是最有力的救济手段。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最本质要求。司法就是要公正地解决一定社会矛盾及其相应的法律冲突。它是国家这一公共权力因冲突着的各方无法自主地解决纠纷,而为其设定的由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冲突着的双方都存在着利益的差异或分歧。如果依其任何一方单方面的意愿裁决,都可能导致裁决的不公正。如果裁决不公正,首先就不可能平息纠纷,甚至可能使矛盾更加激烈,司法的目的就不可能得以实现,也就违反了司法应有的本质。 如果司法丧失了公正,这个国家或者社会就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或者法治社会。而实现司法的公正性,主要取决于司法机关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就应当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司法独立绝对不是排斥党的领导和执政,而恰恰是以适应司法专业特点的方式来维护和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实施党的执政行为。司法公正独立完全是有利于维护和坚持执政党领导与执政的制度设计。这是因为,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是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我们的政法机关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设置并在执政党的政治领导和人大民主监督下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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