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产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产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且在岗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产科疑难、重症和急症疾病标准

一、疑难疾病标准

需要内、外科会诊,需要科室讨论的病例,例如妊娠期发热待查、妇科恶性肿瘤保留生育功能后妊娠等。

二、重症疾病标准

严重危害母亲或胎儿健康的疾病或情况

1.严重产科并发症与合并症:如重度子痫前期、早发型子痫前期、子痫、HELLP综合征、重度妊娠期胆汁淤积症、早产(≤32周)、前置胎盘、前置胎盘大出血、凶险性前置胎盘、近足月完全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盘植入、复杂类型双胎(双胎输血综合征、双胎一死一活、双胎发育不均衡、双胎之一合并畸形),三胎及以上多胎。

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妊娠合并严重子宫畸形。

产后出血≥1000ml、严重软产道裂伤、先兆子宫破裂及子宫破裂、忽略性横位、脐带脱垂、肩难产、羊水栓塞、严重感染、晚期产后出血、疤痕子宫放弃胎儿引产。

2.严重内、外科合并症:

1)妊娠合并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白血病、再障、重度血小板减少症、严重贫血等);

2)妊娠合并心脏病(风心、先心、冠心、心脏病换瓣后长期抗凝者、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3)妊娠合并糖尿病(有并发症者);

4)妊娠合并甲亢危象;

5)妊娠期急腹症(指卵巢囊肿蒂扭转、子宫肌瘤红色变性、急性阑尾炎、肠梗阻、胆囊炎、胃穿孔、腹膜炎、肾结石、胰腺炎等);

6)妊娠合并风湿病(SLE及干燥综合征等合并器官损害);

7)妊娠合并急慢性肾功能不全;

8)妊娠严重肝病(合并肝硬化、妊娠期急性脂肪肝、重症肝炎);

9)妊娠合并呼吸系统疾病(重症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哮喘持续状态等);

10)妊娠合并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意外、多发性硬化、格林巴综合征、脑炎、各种原因引起的颅高压等);

11)产科各种部位栓塞。

三、急症标准

包括未足月胎膜早破,胎位及分娩异常,胎儿窘迫等,不包括正常足月临产和足月胎膜早破。

按上述定义,产科疑难急重症在产科住院患者中所占比例应该≥30%。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总1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重症医学科(试行) 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病房布局(150分),人员配备(80分),设备设施(150分),医疗质量控制(150分),患者管理(40分),护理质量控制(100分),医院感染管理(100分),制度落实(50分)。 二、申报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指评估时前三年的数据;如无特别注明,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一、基础条件 1.专科规模床位数量 专科病床数量达到80张及以上,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低于80张不得分。 2.医疗技术队伍 1)年龄结构: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2)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3)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1.平均年出院人数 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 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平均住院日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14天不得分。 3.疑难病例比例 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4.诊断符合率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5.甲级病案率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医疗质量状况 1.病区质量 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3.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 四、专科能力评价体系 1.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五、专科评价技术指标

医院重点学科考核标准

医院重点学科考核标准 某某某医院重点学科考核标准学科名称: 总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备注组织管理(6分)学 科管理 1.有明确的学科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完整的年度总结。 2.学科内部管理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配备学科秘书。 3.学科建立常规学习制度,每个月学科专题学习会议不少于1次。 1.共2分,规划方案(1分),计划总结(1分) 2.共2分。 3.共2分。 6学科团队(11分)学科带头人1.具有博士或硕士学历2.在学术团 体或委员会任职。 3.获各类人才称号。 1.共3分,学历(博士,1分; 硕士,0.5分)2.共1分,任职(国家级主委、副主委或常委,1分; 省级主委、副主委或常委,0.5分; 其他市级以上委员0.25分)3.其他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 0.25分。 3学科后备带头人1.有博士或硕士学历2.具有高级职称。 1.共1分,学历(博士,1分;

硕士,0.5分)2.共1分,正高1,副高0.5分注:后备学科带头人按人数累加计算分数。 2学科团队1.团队总人数保持增长,2.学科硕士以上人数。 3.学科引进高级职称或硕士人才。 4.参加国内外进修学习(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可以累加。 1.共2分,每增长1人得0.5分 2.共1分,每1名硕士或博士得0.5分 3.共1分。每1人得0.5分 4..共2分,进修学习(每人1分)6科研能力(33分)科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的国家、省部、厅局(省级行业部门,不含地市科技局)和市级科研项目。 共15分,科研项目,有符合即给分(国家级15分,省部级10分,厅局级5分,市级2分)。 15学术成果学术论文1.在省卫计委《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内,全年全科每发表1篇文章得2分,每增加1篇加01分。 2.论文发表在中华杂志,每发一篇,加2分; 发表SCI论文,每发一篇,加5分。 8技术专利1.授权或申请发明专利2.专利转让产生经济效益。 1.共2分,发明专利(授权,1项2分; 申请,1项1分)3.共2分,有转让效益协议或证明,且资金到位。 4科研奖励1、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厅局和市级科技奖励情况,按最高计算。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或院内教育、培训、学术活动1次以 上得1分;有科研项目或论文发表得 2分;有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医师得3分。 医师总数满足专科发展需要,得5分; 每增加5名医师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 准分;医师数量低于5人不得分。 正高职称医师数量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得5分;每增加1名正高职称医师加1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正高职称医师数 量低于1人不得分。 医师年龄结构合理得5分;医师平均年 龄在35-50岁之间得3分;医师平均年龄 在50岁以上或30岁以下扣1分;医师平 均年龄低于30岁或高于60岁不得分。 硕士及以上学历医师数量满足专科发展 需要得5分;每增加1名硕士及以上学历 医师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硕士

及以上学历医师数量低于1人不得分。 护士数量满足专科发展需要得5分;每增 加5名护士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护士数量低于5人不得分。 护士中高级职称数量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得5分;每增加1名护士中高级职称加1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护士中高级职称数 量低于1人不得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一组织管理 评分标准备注 分数标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度、科室管理有序,岗位职责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各类管理以及风险防范预案健全,落实到位。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5分;预案不健全,缺1项扣2分;未实施规划得0分。65

评估前2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40张,得5分;每增加 10张床加1分,专科床位数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20张, 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6平方米得5分;每减少1平方米,面 积≥6平方米扣1分;少于3平方米不得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 评分标准备注 分数标准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 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重症医学科)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重症医学科(试行) 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病房布局(150分),人员配备(80分),设备设施(150分),医疗质量控制(150分),患者管理(40分),护理质量控制(100分),医院感染管理(100分),制度落实(50分)。 二、申报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指评估时前三年的数据;如无特别注明,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一、引言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 1、临床诊疗能力(40分) (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

(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 (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 (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1]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50 1 *发展 环境 (30) 医院有检验科 建设发展规划 10 查医院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 有发展规划,得2分;有专题研究检验科建设会议纪要, 得2分;规划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得2分;规划得到执 行、且有明显效果,得4分 提供资料医院有支持检 验科建设的政 策或措施 10 查有关资料 政策、措施齐全,为院内重点学科(专科),得10分; 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5分; 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实验室有保证 开展工作的空 间 10 查实验室平面图 实验室总面积≥2000平方米,得6分;面积<2000平方 米,但≥1500平方米,得2分;<1500平方米,不得分; 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4分。 2 *支撑 条件 (30) 相关科室工作 能够与检验科 发展相匹配 10 听取汇报 临床科室设置齐全,门急诊量≥5000人次/天,得5分, 每少500人次/天,减1分;床位数≥1200,得5分,每 少100张,减1分。 提供资料 检验设备能满 足检验科开展 技术项目需要, 具有先进性和 适宜性 10 听取汇报 满足需要,得5分;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 具有适宜性,得2分。 提供仪器清单(包 括使用年限)及相 关检验项目清单医院对检验科 经费投入情况 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评估前5年投入≥1000万元,得10分,每少100万元, 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出示财务证明,并 盖院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妇产科一阶段技能考试病例病种评分标准

妇科 1.1子宫肌瘤 病史 1.病史摘要: 陈美英,女,40岁。主诉:月经量增多三年. 患者既往月经正常,周期30天左右,经期5—6天,无痛经,每次月经来潮用卫生巾十多片。近三年来月经周期虽然正常,但经期延长至7天,且月经逐渐增多至每次来潮用卫生巾30多片,有血块,伴下腹坠感,经期感头昏、头晕、四肢无力。生育史:G2P l,10年前足月妊娠自然分娩;产后半年上环,因月经增多已于1年前取环,取环后月经量无明显减少。发病以来,食欲尚好,有尿频、无尿痛,时感腰酸、无明显腰痛,大便正常,无明显消瘦。既往身体健康,无身体其他部位出血病史,无抗凝药物使用史。否认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否认药物、食物过敏史;否认外伤及手术史。月经:14,5—6/30,量中等,轻度痛经,白带正常;生育:l-0—2-1。家族史无特殊情况。 2.病史分析 (1)在询问月经量多的病史中,应重点询问出血时间与月经的关系,有无停经史,出血持续时间、出血量、有无组织物排出,出血时有无阵发性腹痛,有无晕厥等。通过对这些症状进行详细了解,可初步判断出血是否为妊娠并发症、子宫腺肌病、子宫腺肌瘤、子宫肌瘤、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等. (2)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要侧重于上述引起月经量增多常见疾病的鉴别。妊娠并发症往往有停经史,伴恶心等妊娠反应,出血时有阵发性下腹痛,可有组织物排出。子宫腺肌病、子宫腺肌瘤除有月经量增多外,还往往伴有痛经,出现贫血时可有头晕。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可以发生在月经期,也可以发生在其他时间。 (3) 病史特点:①三年来月经周期虽然正常,但经期延长至7天.②月经逐渐增多至每次来潮用卫生巾30多片、有血块,伴下腹坠感。可见该患者月经经期延长,且经量增多的特点. 体格检查 1.结果: T 37.4℃,P 80次/分,R 20次/分,BP ll0/80mmHg. 一般情况可,发育正常,营养状况中等,表情自如,神志清晰,自动体位,检查合作;皮肤黏膜苍白,无黄染;全身浅表淋巴结未触及;头颅及五官无异常,巩膜无黄染,睑结膜苍白;颈软,气管居中,颈静脉无怒张,甲状腺无肿大;胸廓无畸形,心肺体检未发现异常;腹平软,无压痛,无腹壁静脉曲张,肝脾肋下未触及;脊柱四肢正常。 妇科检查:外阴发育良好,已婚已产式;阴道伸展性良好,黏膜无充血,分泌物少、色白、无异味;宫颈正常大小、质地中等、光滑;宫体前位、增大如孕3个月大小、形态不规则、质硬、活动好、无压痛;两侧附件无增厚感、未触及肿块、无压痛. 2.体格检查分析: (1)患者除贫血貌外,全身一般情况尚可。妇科检查宫颈质地中等、光滑,宫体增大如孕3个月大小、形态不规则、质硬、活动好、无压痛,两侧附件未触及肿块、无压痛。以上提示子宫病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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