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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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职责

一.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仿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并带头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等。

四.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视察,专题调查研究,评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扶贫帮困等各项活动。

五.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六.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密切同选民联系,听取和反映选民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七.向选民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征询选民和代表对本人工作的意见。

八.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九.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团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十.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已处在知识经济社会、信息网络时代,知识的力量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经济和社会生活,学习和掌握知识已成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人大工作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我们代表应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群众观念和把握大局、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因此,人大代表更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当前我们人大代表一定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解决怎样代表人民、怎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本标准,从而更好地深入基层,到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人民意愿,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策、制定的法律真正利国利民、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

人大代表的职责2023

人大代表的职责2023

人大代表的职责2023人大代表的职责2023篇1镇级人大代表职责镇级人大代表职责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法定的形式参与本镇的事务管理活动。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镇人大和镇人民政府反映有关意见和要求。

三、宣传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推动工作。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团结人民群众,为实现党和国家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人大代表的职责2023篇2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

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

高中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

高中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

高中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高中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高中政治的学习,大部分主要是高考。

为了能在高考的时候取得满意分数,每一本书的知识内容我们都要熟悉掌握。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高中政治知识总结,希望对大家有用!高中政治必背知识点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性质:是最高按国家机关。

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注意: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是间接行使者。

一方面,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的权力。

另一方面,人民代表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任民德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5、政体与国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政体由国体决定,政体反映国体。

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有重大作用。

,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6、民主集中制体现(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

岗位职责之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岗位职责之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岗位职责之人大代表主要职责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积极履行代表义务,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人大代表职责, 一起来看看吧!第1篇:人大代表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 对县、镇人大代表主要职责规定如下:一、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 并带头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 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 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等, 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五、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协助县、镇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六、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 密切同选民的联系, 听取和反映选民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七、向选民(或代表小组、人大主席团、联络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征询选民和代表对本人工作的意见, 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第2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第3篇: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1.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积极履行代表义务,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2.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3.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自觉遵守大会纪律, 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 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4.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 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 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 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 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5.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6.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经常走访联系选民, 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努力为人民服务.7.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 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 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自觉接受监督.8.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取得优异成绩,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民代表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不受法律追究; 没有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不得 对人民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享受国家给予的补贴和物质上服务的便利 等。要 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也体现了权利和义 务对等的原则。
[思考]: 人民代表还要履行哪些义务呢?








1、关注社会公平,缩小社会差距。 2、杜绝教育乱收费,警惕教育腐败。 3 、建立健全社会医保体系,解决看病难看病 贵。 4、降低房价,解决百姓住房问题。 5、解决欠薪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加强立法,严惩腐败,反腐关口要前移。 7、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8、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9、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 10、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创设情境】:
假如你是人大代表,你怎 样做人民满意的代表?
作为人大代表:



首先,必须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并能 协助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其次,必须要密切联系人民,反映民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监督; 再次,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实践与探究]

帮助人民代表更好地行使职责,你会提 出怎样的建议或者办法?

人民代表通过在闭会期间的这些活动, 加强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的联系,加强了 人民代表与人大常委会、政府以及其他 国家机关的联系,有利于人大代表知情、 参政和议政,更好地行使职权,发挥代 表的作用。
【想一想】:
人民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是否 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的保障呢?
2、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享有法律规定的 特殊的保障
人民代表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也是 人民权力的受托者。
思考: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 新课标 人教版 必修2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 新课标 人教版 必修2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总体目标:1.知识目标⑴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⑵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⑶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能力目标⑴提高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如分析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⑵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运用事例说明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

⑶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从报刊、书籍中或网上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活动的有关资料用于学习。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⑴认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⑵初步树立公民要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努力的观念。

⑶培养合作学习的团队精神知识扫描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行政区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讨论决定本行政区的重大问题并由它监督实施。

2.肩负人民的重托⑴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及其产生: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⑵人大代表的职责: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⑶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质询权。

教材分析教学重点、难点与疑点重点与难点: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疑点:理解我国的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教材解读引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教案

人民代表大会教案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一、教学目标:1.识记人大的性质和职权,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任期和职责。

2.理解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权力的,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异同。

3.结合现实,分析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二、教学重点:1.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3.人大代表的职责三、教学难点: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2.人大代表的职责四、教学方法:归纳法,讲授法五、课时安排:1课时六、教学过程:(一)[导入]第一单元我们学习了人民民主专政的要义、政治权力与义务,以及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参与政治生活,这些内容讲的主体是谁?(学生回答:公民),第二单元我们学习了政府职能、政府责任、政府权力以及权力如何行使,所以第二单元重心讲的是什么?(学生回答:政府)。

那么第三单元,我们就要来好好讲一讲我们的民主政治制度。

我们来回顾一下,我国的国家性质,也就是国体是什么?(学生回答:人们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本质和核心是什么?(学生回答:人们当家作主)。

所以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包括三个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后面两个是基本政治制度。

(二)新课教学:(探究活动)一、人民怎样当家作主请同学去阅读书P54-56。

并判断这两句话的对错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我国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好的,我们来看一下第一题(请某位同学回答:对错?为什么?从书上找出支撑的理论)很好,我们看一下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首先,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

我们之前学民主选举的时候说过,我国现在的选择人大代表的方式是?(学生回答:直接和间接相结合),接着,人大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

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

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
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活动准则,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参与决策的作用。

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人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反映着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的能力和程度。

二、监督推动的作用。

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状况,反映着人大代表监督推动的力度和效果。

三、桥梁纽带的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

四、模范带头的作用。

人大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作用,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拥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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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为使人大代表履行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职责,我国宪聊有关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人大代表的权利 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参加审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代表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也是行使代表权利的重要方面。代表应当本着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对报告和议案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程序。其中,提出议案是审议、决定问题的前提。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3.表决权。表决,是指代表大会在通过报告和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时,由代表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意见,并以法定标准来确定结果的行为。表决权则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表决权利的行使,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是表决结果的直接依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代表过半数是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的标准。只有两类问题的决定更严于过半数标准:一是在修改宪法时,宪法修正案的通过,需要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届满时,如遇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可以决定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延长任期的决定,须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加表决,是人大代表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应当珍惜这一权利,"投好神圣的一票"。首先要积极参加表决。由于表决采用绝对多数原则,即通过议案的标准是“全体代表过半数”,而非“到会代表的过半数”,不参加表决表面看是既非赞成也非反对,但在确定表决结果上,与投反对票作用相同。不参加投票的人越多,达到通过议案所需的法定票数越难,甚至妨碍议案的通过。第二,代表在行使表决权时,要充分反映选民或选举单位的意见,同时又要胸怀全局,从全体人民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乡级以上的地方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出质询案;乡级人大代表有权向级人民政府提出质询案。质询和询问相同之处是,以提问方式要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回答问题,说明情况,都有探询、了解之意。不同之处是,质询的方式更加严肃,现为一定程度的批评责问;质询有法定程序,要依照程序进行。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提出质询案;提出质询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交由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根据情况,可以在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受质询机关应再作答复。 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由全国人大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有: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 长。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长需报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民族乡、镇人大选举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全国人大的选举,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地方各级人大的选举,候选人由主席团和各级人大代表联名提名,实行差额选举。 6.罢免权。罢免,是指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的范围大致与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相同。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各种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监督手段,也是最后的监督措施。因此,实施罢免,必须采取严肃、慎重的方针,在程序上从严掌握。既要对违法失职、失去人民信任的人员依法予以罢免,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罢免权,又应坚持"对人的处理采取慎重态度"。为体现这些精神,法律对罢免程序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只有主席团、三个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 名才有权提出罢免案。罢免案应以书面形式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并写明罢免对象和理由。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再由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在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罢免的人员可以在主席团会议或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申辩。 7.建议权、批评权。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代表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主要形式。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提出;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大会会议闭会期提出。 8.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不但规定了代表在代表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享有的权利,也规定了在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的权利。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大会会议期活动的延伸,也是大会会议期间开展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法律规定的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二)人大代表的义务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被庄严载入宪法。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宪法和法律具有极高的权威和尊严,坚持法律面目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国近290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许多人是立法的直接参与者,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责无旁贷地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宣传和执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代表这方面的表率作用对于在全社会形成普遍的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2.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是:(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市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这些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因而法律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一是相当多的人分别 接触上述各种国家秘密,二是代表在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中,也会了解和掌握某些国家秘密。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应当严格地保守国家秘密,模范地遵守保密制度,如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等。 3.联系群众。人民把意愿和要求委托给代表,再由代表将这些意愿和要求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中去。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意愿所在,为人民行使好权利。代表也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会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取得工作的动力,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为此,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4.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是人民委派到权力机关的使者,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是代表的神圣权利,也是代表的法定义务,不能无故出缺。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同样的,代表如果对人大审议的议案漠不关心,在选举和表决议案时不技票,也属于失职行为。 1、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并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等,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三、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四、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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