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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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一)思想品德表现不好、学习不努力,违反校纪校规以及犯有其它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错误态度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二)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从处分之日起一年内)有进步表现的,由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鉴定、院领导批准,可按期解除,表现差给予开除学籍。

第二条思想品德不好,有意扰乱校园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一)有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错误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对扰乱校园秩序者:犯有一般错误,经教育承认错误并改正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错误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认错并愿改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对错误情节严重,经教育认错态度不好,并坚持错误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性质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被收容审查,拘役或处以治安警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被处以治安罚款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盗窃、诈骗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责令其如数退赔赃款、赃物,分别给予以下纪律处分:1.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4.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对有作案前科的价值在200元以下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价值200元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为盗窃、诈骗者窝藏赃款、赃物、销赃者,价值在2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500元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

7.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作案未遂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中小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小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XX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德育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学生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是一种教育管理手段。

对违纪学生应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是否初犯、认错态度及家校配合等情况作出处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疏导到位、处分适当、程序严谨、撤销可期。

第三条违纪处分的级别根据学生违纪情况通常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对于超越学校处理范围的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移送麓谷街道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章违纪处分第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1.留长发、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不按要求穿好成套校服或穿奇装异服,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2.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10次,或无故旷课达4节的;3.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4.经常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5.语言不文明,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6.在校园内骑车,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7.参加集会观看演出或比赛时起哄扰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校服、墙壁、黑板、课桌上乱写乱画或篡改撕毁布告的;9.在教学楼内玩球的;10.在教室、机房、实训车间、实训室、学生公寓内吵闹喧哗,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11.长期不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12.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经多次教育提醒仍不改正的;13.经常不参加卫生打扫等劳动,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14.不尊敬父母长辈、老师的;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纪律处分:15.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仍然没有进步的;16.故意破坏公物、攀折花木的(损坏公物要赔偿,攀折花木要处相应罚款);17.玩电游、打桌球,进营业性网吧、酒吧或歌舞厅、卡拉OK厅的;18.参与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的;19.违规使用手机的;20.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15次,或无故旷课达8节(或1天)的;21.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来校的;22.明知同学有违纪行为却知情不报的;23.不讲网络道德,违反《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24.顶撞和辱骂老师,给老师起侮辱性绰号的;25.学校技能、文艺、体育代表队员参加重要比赛、表演期间无故缺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26.出入学校攀爬围墙的;27.在校园内生火、放鞭炮的;28.寄宿生未请假夜不归宿的;第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记过或记大过纪律处分:29.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后仍然没有进步的;30.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20次,或无故旷课达16节(或2夭)的;31.确认考试作弊的;32.参与打架斗殴的;33.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34.敲诈勒索同学财物的;35.恐吓、威胁同学或老师,欺侮他人的;36.偷窃他人财物的;37.参与观看、传播非法书刊或音像制品的;38.参与吸烟、喝酒、赌博活动的;39.谈情说爱,不接受老师和家长的教育引导,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纪律处分:40.犯有第32到39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性质严重的;41.学校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后再次违纪的;42.勾结校外人员,指使或参与打架斗殴的;43.辱骂或殴打老师的;44.违纪行为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45.有违法犯罪行为的;46.全学期累计迟到30次,或累计旷课24节(或3天)的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47.全学期累计旷课50节以上的,学校给予自动退学纪律处分。

学生违纪违法处理管理规定

学生违纪违法处理管理规定

学生违纪违法处理管理规定一、引言学生违纪违法是学校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严肃处理违纪行为是维护学校纪律和教育环境的重要手段。

然而,学生违纪违法处理管理规定需要明确和规范,以保障公平和公正。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展开回答学生违纪违法处理管理规定的内容和相关问题。

二、违纪行为的分类学生违纪行为可分为学业违纪、生活违纪、言语违纪、学校纪律违纪、考试违规行为等。

不同类型的违纪行为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达到教育和惩戒作用。

三、学校违纪处理程序学校违纪处理程序应包括发现违纪、收集证据、听取学生陈述、权衡处理措施等步骤。

学校应确保在违纪处理过程中公平公正,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处理措施的选择对于学生的不同违纪行为,学校应综合考虑情节、性质、影响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处理措施。

例如,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而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则要采取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五、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保障学生违纪处理程序的公正公平需要有相应的程序保障。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违纪处理小组,由多个人员组成,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程序的透明度,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处理结果和解释。

六、违纪处理的教育功能学生违纪处理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更重要的是起到教育作用。

学校应注重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原因分析,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补救措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并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

七、违纪处理与学生成长违纪处理应注重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关系。

适当的处罚和教育措施可以引导学生反思错误,促进他们的成长和改进。

学校应将违纪处理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相结合,实现违纪处理的综合效果。

八、违纪处理与家校关系学生违纪处理涉及家庭与学校的沟通和合作。

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将处理措施及时告知家长。

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处理工作,并与学校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九、学生违法行为的处理学生违法行为是学校管理中的更为严重问题,需要依法处理。

学校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警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学生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纪教育处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纪教育处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纪教育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针,保证《中学德育大纲》的贯彻实施,加强校风建设,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知荣明耻的合格毕业生和优秀公民,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以建立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为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其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分为下列六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转换学习环境;7、开除学籍及劝退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三条参加邪教组织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按下列情形之一处分:1、情节较轻,经教育尚能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且态度恶劣者,给予劝其退学或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按下列情形之一处分:1、被处以治安罚款者,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给予劝其退学处分;2、被处以刑事拘留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3、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并宣布缓期执行者,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偷窃、诈骗公私财物和赌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按下列情形之一处分:1、作案价值1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2、作案价值1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记大过处分;3、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或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4、犯有本条各款受到公安部门处罚者,或小偷小摸屡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造成严重损失者,按下列情形之一处分:1、损坏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负赔偿责任,态度恶劣者,记大过处分;2、损坏金额在500元以下者,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负赔偿责任;3、损坏金额较大,后果特别严重,给予劝其退学、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并负赔偿责任。

政教处范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

政教处范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

政教处范文之学生违背校规校纪处分条例第一条处分依照:为加强学校治理,维护正常的教学、训练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正当权益,创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依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峻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依照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判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的规定,参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册在训学生。

学生凡有违背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予以处理。

学生假设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查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工作原则:学校正违背校规校纪的学生,坚持以批判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四条处分等级:学校正违背校规校纪并造成恶劣妨碍的学生,依照其所犯错误的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通报批判;(2)警告;(3)严峻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观察;(7)勒令退学;(8)开除学籍(参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9)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五条处分程序: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是严肃慎重的,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详细流程如下:(1)班主任(主教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处分的理由和依照,报政教处审核;(2)经政教处审核,提出处分方案,交分管德育校长签字后交学校行政办公会审批;;(3)学校审批后,政教处及时将处分结论反应给年级组,年级组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将处分结论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4)政教处将处分结论在校会上宣布或校园内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5)开除学籍处分经学校审批后报市教育局批准;(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由保卫科报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六条撤销处分:受处分学生能认识其错误行为并有改正行动,表现良好,在受处分满一学年后,学生本人能够提出撤消处分的书面申请:(1)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审查;(2)班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年级组审核;(3)年级组审核签字后交政教处,政教处报学校审批;(4)学校批准后,政教处及时将撤销处分的意见反应给年级组,年级组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5)政教处将撤销处分的意见在校园内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学校生日常行为规范》《XX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关于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课堂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言行,修养品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使自己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校生。

第三条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处分学生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有利于学生终生发展为出发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集体讨论的方法,同时做好被处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四条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六)勒令退学;(七)开除学籍。

第五条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分的,应根据违纪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做出检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给予口头警告及通报批评。

口头警告和通报批评不属纪律处分,口头警告和通报批评后如再违犯校纪校规,即行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二人及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责任轻重分别处分;一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可从轻处分或者免予纪律处分:(一)违纪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或消除影响的;(三)认错态度较好的;(四)违规违纪行为对他人或集体财产造成损失,能主动赔偿的。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从重处分:(一)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有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二)态度恶劣、拒不认错、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的;(三)屡教不改,一年内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四)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五)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的;(六)教唆、胁迫或者诱骗他人违法违纪的;(七)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

新星中学对于学生仪容仪表、违规违纪等德育分的扣分规定

新星中学对于学生仪容仪表、违规违纪等德育分的扣分规定

新星中学学生德育分扣分规定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秩序,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规定的义务,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同学们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1、本条例适用于在本校学习的学生。

2、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本着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3、处分等级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取消学籍转为旁听生、劝其转学五种。

一、违纪行为及扣分标准:1、不佩戴校卡到校上课的一人次扣2分;2、穿拖鞋到校上课的一人次扣2分;3、留长发怪发、染发的一人次扣2分;4、戴首饰、耳环的一人次扣2分;5、上课迟到的一人次扣2分;6、旷课一节扣3分;7、上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的一人次扣2分;8、在课室、宿舍走廊打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一人次扣2分;9、抽烟、喝酒、吃槟榔的一次扣5分;10、夜不归宿、赌博、打架的一次扣10分;11、其他违规违纪按行节轻重扣2---10分。

二、几点说明:1、以上所扣分数均为学生个人德育分;2、每位学生一学期德育分均为100分;3、扣分后能积极认识错误并今后不再犯错或有其它立功表现可根据情况免除之前处罚不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三、处分规定:1、德育分扣到10分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电话通知家长,并写好保证书;2、德育分扣到20分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并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2天,并写好保证书;3、德育分扣到30分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3天,并写好保证书;4、德育分扣到45分,给予记大过两次处分(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5天,并写好保证书;5、德育分扣到55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7天,并写好保证书;6、德育分扣到60分,给予取消学籍处分转为旁听生(记入个人学籍档案)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10天,写好保证书并作为下学期是否给予报名注册的依据之一;7、德育分扣到70分,给予取消学籍处分转为旁听生(记入个人学籍档案)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15天,写好保证书,下学期不予报名注册;8、德育分扣到100分,高中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领回;9、学期末,班主任在《学生报告册》上注明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本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并通报学生家长(严重违规者学校将令其转学并记入个人学籍档案);10、毕业班的同学违反以上规定而受到处分者,学校将作为是否发放毕业证的依据之一。

高中德育违纪处罚条例

高中德育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对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有效制止违纪行为。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二条对违纪学生视其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处理。

1.一般性轻微违纪,由班级按学校有关规定及班规在班级范围内处理。

2.重大违纪由学校德育处代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宣布处理结果,其处分种类如下:⑴全校点名公开批评或通报批评;⑵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其处分种类分为: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留校察看;⑤勒令退学;⑥勒令退学学籍;第三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处理或免于处分:1.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2.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德育处查处问题的;3.由于他人胁迫、诱骗而违纪或情节特别轻微的。

第四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从重处理:1.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无理狡辩、态度恶劣的;2.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3.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的;4.有意包庇其他违纪行为的;5.屡教不改,再次违纪的;6.在校外违纪,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7.因其违纪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8.违纪主观恶意较大的;9.被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的;第五条学生违纪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违纪者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损失或负担医疗费用。

第三章处罚的原则和程序第六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违纪德育处分程序:1.由班主任提供违纪学生所犯错误的材料(包括学生所犯错误调查材料,证人证言材料,本人的思想认识,班主任老师处理意见)交德育处核实处理;2.由德育处直接查证,然后进行处理。

3.处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

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当日,向德育处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中能证明原处分事实有重大出入者,德育处作出撤消或修改原处分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诉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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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
近年来,学生违纪问题在校园里频繁发生,给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
困扰。

为了纠正学生违纪行为,加强德育教育,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介绍违纪处分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规定,以期更好地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品德风尚。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
学校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适用于全体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其他
培训机构的学员。

无论学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以及学生处于何种状态,只要相关行为构成违纪行为,均适用本规定予以追究。

二、违规行为的分类
违纪行为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

轻微违纪行为如短暂的迟到、小打
小闹等;一般违纪行为如恶意破坏学校财物、参与恶性欺凌等;严重违纪行为如吸毒、盗窃等。

三、处分程序的规定
学校在处理违纪行为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首先是违纪现场的处理,即对违
纪行为现场的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

其次是调查取证,学校相关人员必须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接下来是处分决定的制定,根据事实情况,对学生做出适当的处分。

最后是追究责任,学校将相关信息汇总后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违纪行为得到妥善处理。

四、处分措施的种类
学生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还明确了多种处分措施。

一是警示谈话,通过与学
生的沟通,及时纠正其不当行为,使其认清错误。

二是批评教育,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让学生深刻反思。

三是扣分记录,学校
会建立学生违纪扣分制度,持续记录学生的违规行为情况。

四是警示通报,学校可以将学生的违纪行为通报给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让家长及时了解并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学校也有相关规定。

例如,对于殴打他人的学生,学校
要及时联系相关的社会组织和家长,共同劝导学生改正错误,并积极协助警方处理。

对于吸毒等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如劝退学生、报警等。

六、处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学校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强调处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即在处分学生时,要
根据事实,依法进行处理,杜绝将私人感情或其他因素介入其中。

对于同一种违纪行为,学校应有一致的处分标准,确保处分的公正性。

七、处罚的期限及追加处分
根据学校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对学生的处分具有时效性,即违纪处分的期
限为一定时间后自动解除。

但在处分期限内,如果学生再次违纪,学校将追加处分,以进一步教育学生。

八、德育教育的开展
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德育教育的开展。

通过开展各类德
育活动、设立德育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九、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学生违纪问题的处理离不开家校合作。

学校在处理违纪行为时,要及时与学生
的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共同努力,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家长也要积极参与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与学校一同肩负起对学生的责任。

十、落实工作人员的责任
学校在实行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时,需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

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要积极参与学生的违纪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表现,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总结:
学生违纪德育处分管理规定是学校维护校园秩序,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定的范围、分类、程序、措施、特殊情况处理、合理公正性、期限及追加处分、德育教育开展、家校合作、工作人员责任等方面来管理学生的违纪行为。

只有做好学生违纪行为的管理,才能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学生,为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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