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职业军人制度

合集下载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义务兵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取得了全国范围的、巩固的人民政权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有了安定团结的生活和进行和平建设的可能,这就具备了按照一定计划进行统一的征兵和退伍工作的条件。

随着各种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的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有了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迫切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轮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实现保卫祖国的愿望。

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条件基本上已经成熟。

国兵役制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xx、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

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间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限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中国服兵役制度

中国服兵役制度

中国服兵役制度中国服役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于公民参军服役的规定和制度安排。

作为一个大国,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战争的历史,服役制度的实施既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深化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将从兵役制度的背景、实施范围和内容、制度的意义等几个方面来阐述这一制度。

首先,兵役制度的背景。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拥有强大的人力资源,军事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威胁形势的演变,兵役制度也逐渐从一种义务和责任转变为一种主动参与和自觉支持。

为了提高国家的防御能力和应对恶劣环境的能力,兵役制度有了更加全面和细致的安排。

其次,兵役制度的实施范围和内容。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中国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时,应当接受兵役注册,并按照规定期限服兵役。

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兵役注册、征召、服役、转业和退役等环节。

兵役注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到当地的兵役部门进行登记和申报,以表明自己具备兵役服役的资格。

征召是指根据兵役部门的安排,对具备兵役义务的公民进行体检和选拔,以确定其是否适合当兵。

服役是指选中的公民需按照规定的期限和任务参军服役。

转业是指在服役期满后,根据国家招收士官、军官、文职、技术人员等需求,对服役期满的士兵进行安置。

退役是指军人在服役期满后退役,回归平民生活。

最后,兵役制度的意义。

兵役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国家拥有强大的军队,提高国家的防御能力和国际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兵役制度还可以培养和锻炼公民的纪律性、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情感。

通过服役,公民可以学习到许多实用的技能和知识,为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兵役制度的实施还可以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国家整体的发展。

总之,中国的兵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通过规定和安排公民的服役义务和参军注册等户籍管理和选拔机制,保证了国家拥有强大的军队,提高国家的防御能力,并培养了公民的纪律性和集体主义精神。

兵役制度不仅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公民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12.28•【文号】•【施行日期】2000.12.2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军衔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第三章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第四章军官的交流和回避第五章军官的奖励和处分第六章军官的待遇第七章军官退出现役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现役军官队伍,以利于人民解放军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第三条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

军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

国家依法保障军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尊重群众公论。

第五条国家按照优待现役军人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六条军官符合本法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役。

第七条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军官管理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军官管理工作。

第二章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第八条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国防事业;(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现代军事、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经过院校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历,身体健康;(四)爱护士兵,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解析军官职业化制度:压缩军官规模 实施“小进小出”

解析军官职业化制度:压缩军官规模 实施“小进小出”

军转干考试解析军官职业化制度:压缩军官规模实施“小进小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部分中明确指出,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制度体系。

显然,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将是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的“重头戏”。

职业是人类社会劳动分工的结果,是指一种相对固定的并要求工作(生产)者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劳动能力的劳动活动,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一定职责和专门业务。

职业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的概念,是指专门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逐步形成独特的知识、技术方法、地位以及专门思维模式的过程。

军官职业化,是军队的组织结构和装备技术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对军官的素质能力和队伍结构安排提出的职业要求。

军官职业化制度是国家根据军队职能的需要,着眼军官队伍发展的全过程,通过法律确定军官员额和建立相应的选拔、培养、激励和退役等机制,为军队建设需要保留的军官提供长期服役、直至退休的政策保障,使军官在服役期间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和社会报偿,退役后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职业军官制度。

现代职业军官的正式形成,始于19世纪法国的拿破仑军队和普鲁士军队。

现今,北约成员国的军官完全实行职业化,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的士兵也都实行职业化。

职业化的核心是专业化。

推进军官职业化的关键是提高军官的职业化素质。

不断完善军事职业结构体系,规范军官专业分类,并根据军队建设和战争需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军官职业标准,推行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军官的能力素质考评。

树立正确的职业导向,培养军官的自豪感、荣誉感,培养军官献身国防的职业精神和英勇善战的战斗精神。

加强军官职业生涯管理,根据职业规划,按照各军兵种、各专业军官的要求,设计军官的培训、任职和选拔晋升通道,引导军官根据部队需要和自身特点努力成才。

近年来,为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要求,我军逐步完善了军官队伍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管理使用等政策制度。

中国兵役制度

中国兵役制度

中国兵役制度自从20世纪以来,中国兵役制度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古代统治者的一种工具,发展到现代民主政体的一种手段,中国的兵役制度一直是如此地重要和深入人心。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对中国兵役制度的发展历史进行一个概述,以及如今中国政府对兵役制度的使用。

首先,要谈谈中国兵役制度的发展历史。

从中国古代,咸鱼公元前410年以来,武力就一直是实现统治的唯一手段。

所以,兵役的形式很快就形成了,而且经历了几次改革,一直保持到20世纪中叶。

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改革是关于战争方面的,即精兵简政,减少士兵数量,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

20世纪初,中国的兵役制度经历了许多改革。

首先,在1911年清朝革命后,中国开始实施技术兵役,即由专业人士组成的部队,使用现代武器和装备。

此外,192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它们由一个有组织的军队变成了全国性的军事力量。

在194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布成立后,中国的军事体系进一步改革,以及更加强大和现代化。

今天,中国的兵役制度相当活跃。

每年有大量的男性参军,以及更多的新役战士都入伍参军。

中国的军队以其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中国政府的重要助力,从维持国内和平稳定,外交地位的维护,到国防和社会治理的维护。

回顾这一发展历史,可以说中国的兵役制度经历了许多变化。

从古代统治者的一种工具,发展到现代民主政体的一种手段,兵役现在不仅仅是一种服务,而且也是一种责任。

进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坚持军队的改革,发展和改进,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

综上所述,中国兵役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不断发展。

随着技术的进步,兵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

在未来,中国兵役制度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以维持国家的稳定,维护国防,以及为国民提供安全。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
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主要由义务兵役和徭役制度组成。

义务兵役是指公民在需要保卫国家或进行战争时,根据地方政府的征召令而主动参军服役。

在先秦时期,军队主要由贵族和地主等富有阶层的人组成,而战争的费用则由贵族和地主等负责。

士兵在役期结束后可以回家,没有被征召的人则不需服役。

徭役制度则是指国家根据人口数量和军事需要,强制公民服役或提供军屯,以供军队使用。

在秦汉时期,徭役制度逐渐成为主流。

徭役制度根据年龄和职业进行分类,男子一般从20岁
到60岁之间服役,不同年龄段的人提供的兵员数量和劳役期
限也不同。

徭役制度实行期间,农民被征召入伍后会被编制为士兵或军官,服役期限结束后才能返回家乡。

在明清两代,兵役制度逐渐由徭役制度转向套役制度,即实行兵籍制,通过户口管理统一调配军队。

此时,军人的招募和编制主要由中央政府负责,根据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以家族为单位进行兵员征召,同时由政府提供相关军费和军需物资。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义务兵役和徭役制度,这些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但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军队需要而设立的。

我国现行两个结合的兵役制度

我国现行两个结合的兵役制度

我国现行两个结合的兵役制度篇一: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兵役制度是( )。

A.志愿兵役制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现行兵役制度问题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服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每一个公民除身体原因和被剥夺政治权力外,都要服兵役”。

从以上几条可以看出,我国的兵役制度实行的是普遍兵役制。

虽然,保持一定数量的常备军和一定规模的后备军是我国发展积极防御国防建设的有力法宝。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94年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94年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94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5.12•【文号】主席令[第二十五号]•【施行日期】1994.05.12•【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役军官的基本条件和培训第三章现役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第四章现役军官的奖励和处分第五章现役军官的待遇第六章军官退出现役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军官队伍,以利于人民解放军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第三条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

第四条国家按照优待现役军人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五条军官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役。

第六条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军官管理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军官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役军官的基本条件和培训第七条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国防事业;(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和健康的身体;(四)爱护士兵,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第八条人民解放军实行经院校培训提拔军官的制度。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担任营级以下指挥职务的,应当经过初级指挥院校培训;担任团级和师级指挥职务的,应当经过中级指挥院校培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职务的,应当经过高级指挥院校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给军官提供多次 晋升机会, 或留 任到最高服役年 限, 保留有发展 潜力和受过专业 培训的军官
对岗位轮换 有严格要求
•对晋升职务和 军衔前的岗位轮 换种类和次数都 有刚性要求
退役形式
1.法定退役
按照法律规定的年龄、年限等,必须 2.住房贷款制度 3.医疗制度 4.保险制度
在当前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依靠指令分配完成军 转安置工作已经难以适应时代要求,目前军转安置工作中指 令性分配的路子越来越窄。实行军官职业化,可以缓解国家 安置军队退役退休军官的压力。
由于群众性广泛, 征兵范围较广泛, 对征兵条件要求偏 低,加之民兵、后 勤兵较多,以致军 人数量庞大,占据 大量财政支出,同 时也导致了军人待 遇偏低,转业困难 等多方面问题
实行职业化制度,其本质是在法律层面上将军事服役由一种 个人经历转化为可以终身依靠的职业,从而保证投身国防事 业的军官能够拥有明确的未来预期。
职业军官服役时间较长、进出更替制度规范有序,因此,拥
有更充裕的时间和更完善的平台来完成院校教育和岗位培训。
这样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效益,丰富军官工作经验,使军官 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处于不断提高的状况。
制定军官职业化制度,需要从一个较长的历 史跨度来筹划军官的培养问题。无论是从目 标的勾画、重点的确立,还是步骤的分解、 对策的提出,都要按一定的时序步骤进行研 究,使之呈现出时序上的功能效应,确保近 期预想产生应有的远期结果。
在制度发展变化的历史链条中,为解决当前 制度存在的偏差和新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反 馈修订,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军官职业 化制度是一个相对稳定和配套齐全的科学体 系,同时又具有动态调整调节和便于操作的 功能,应该将制度制定和管理主体的能动性, 贯穿制度制定、执行和修改的全过程。
随着常备军武器装备技术结构 和军队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 军队特别需要大批专门从事军
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和军 事教育功能的完善,有了 正规的军事职业学校和军
现代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 为军官职业取得社会合法 地位提供了保证。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 展,使得国家有足够财力保 障军官的职业物质生活需求。
事职业、有较高素质的军官队
服役制度
晋升制度
退役制度
征兵制
军队服役一段时期。
-
全体国民,如符合一定条件,均须强制性加入
募兵制
以雇佣的形式募集兵员的制度。 蓝色区域:募兵制 红色区域:征兵制 绿色区域:无军队
职务晋升与 军衔晋升并 行
• 在实行军官职 位分类的前提 下, 通过双通 道保证军官正 常晋升
多次选拔和 留任制度
• 军官职业化制度(Officer Professionalization System):利用法律法规确定军 官队伍的整体数量,同时通过提供高薪酬、高福利、退役、退休等系列制度吸引 和保留职业军官,以达到保证军官长期服役的目的。 • 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鲜明特点是:军官职业具有同其他职业一样的稳定性,大 多数军官愿意在军队长期服役;军官可以选择退役或者退休的方式退出现役;充 分发挥薪金和保障金以及退役保障制度作用来调节军官利益关系,维护军官终生 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伍,这使得社会不同身份的优 秀分子进入军官行列。
事理论教材,这能够不断
地满足军官职业的知识与 技能所需。
它是运用现代大系统思想,通过超前预测、 科学论证、总体设计,对军官队伍建设的总 体目标、阶段目标以及实现途径进行选择和 优化的系统工程,是反映制度整体的指导原 则和运筹方案,具有跨学科、跨领域和多层 次的特点,因而带有整体性和全局性。
当兵被很多年轻人 视为第二、第三选 择,军人多为本科 以下文凭,受教育 程度低。加之流动 性较大,持续教育 往往难以普及,受 “兵而优则仕”之观 念的影响。
新一代的军人未 经历过战争的历 练,忘战思安, 漠视国防,当兵 效国者更是甚少。
市场经济体制下, 政府权力与企业权 力形成冲突;退役 军人的安置需求与 政府的安置能力之 间存在矛盾;当代 中国军人退役安置 制度实施中的均衡 负担原则难以贯彻。
军官服役制度
①适当延长军官服役年限,提高军官培养使用效益;
②合理设计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军官的职业发展路径; ③实行职业军官、合同制军官等多种服役类型相结合;
福利待遇制度
①以法律形式,明确军官的地位作用。 ②建立军队工资待遇比较机制。
③健全完善军事职业津贴补贴标准体系。
岗位交流制度
加大军官交叉任职、换岗锻炼。
• 退役安置制 度
退役安置制度
构建与国家干部人事制度相衔接、与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相适应的退役安置制度 ①实行部分军官职业化。 ②增强自主择业政策的吸引力。 ③加强对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其竞争能力。 ④实施严格的淘汰机制。 ⑤成立精干的退役管理机构。
THANK YOU!
2.自愿退役
军官服役满法定最低年限后自愿退出现役
3.伤残退役
因身体伤残不能胜任工作退出现役
•NO.4
何去何从
职业军人制度的未来发展
•基本制 度
要实现军官职业化,必须有基本制度作保障和支撑。 在军官职业化制度的设计上,部队反映较多的问题有三个: 1.担心军队办成大社会,包袱越背越重,不堪重负,难以为继; 2.担心军官变成“铁饭碗”,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缺乏竞 争与活力; 3.担心军官职业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难以成为集聚社会 精英的平台。 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着眼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 新形势,着力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基本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