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的检察思维——《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机理研究》简评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检察改革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检察改革作者:蒋珊珊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9期摘要检察机关重建三十周年过后,检察改革进入了最为关键的时期,检察机关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从检察改革目标的入手,结合检察改革的实践总结了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难题,并对如何破解这些难题,赢得检察改革的新局面进行谈讨。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检察改革检察发展管理体制作者简介:蒋珊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7-215-02一、检察改革应当实现的目标中国三十年经济社会取得的显著成就将“改革”和“发展”两个字眼紧紧联系在一起。
以检察改革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破点,既是对三十年来检察改革利弊得失的总结思考,也是对如何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路径探寻。
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改革,探讨改革最终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事实上就是在探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涵究竟包括哪些。
(一)检察改革应以促进社会发展、法治进步为根本目标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检察机关贯彻科学发展观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改革观:检察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改革的目的就在于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创造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业绩豍。
这一改革目标同时也是检验各项检察改革是否具有生命力、是否应当坚持的判断标准。
(二)检察改革应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为价值追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人民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以人为本”就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民福祉。
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_向泽选

检察专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向泽选(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 100040)摘 要: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要求构成检察工作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协调。
检察职权配置、检察管理与检察队伍建设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尤为明显。
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最主要的是赋予检察机关对侦查取证的引导权、对特定刑事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等。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必然要求按照检察活动的法律属性更新检察业务管理模式,确立符合检察工作规律要求的检察业务考评制度。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能、法律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加强检察专业化建设,强化廉政建设和教育培训。
关键词:科学发展 职权配置 检察管理 队伍建设中图分类号:D 926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28(2009)03-0069-07作者简介:向泽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副研究员。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理解。
宏观层面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即检察机关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效能的司法保障,这要求把检察工作置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中来考虑和把握。
微观层面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即要探索解决构成检察工作的各项要素如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个意义上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即是把检察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来考虑,要求实现检察工作系统本身的能量平衡和各项要素的协调。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双重目标,对检察职权配置、检察管理、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检察职权配置检察工作的发展状况体现的是检察活动的质量和效能状况,也就是检察职权的运行状况。
要确保检察职权的运行及其产生的效果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就必须确保检察权的配置本身是科学的。
既要做到检察职权内部配置的协调统一,使检察职权的配置有利于检察职能的发挥;又要使检察职权的配置与其他司法职权的配置有机衔接。
根据检察活动在司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司法活动的价值目标以及司法规律的基本要求,在与其他司法职权的协调衔接上,要求检察职权的配置既要能够使检察人员对侦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以确保侦查主体收集和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能够符合指控犯罪的要求,又能使检察人员对法院的刑事裁判实施制约和监督。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推动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 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

作者: 张志强
作者机构: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510630
出版物刊名: 中国检察官
页码: 15-17页
主题词: 科学发展观;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
摘要:当前,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基层检察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际能力,着力解决检察发展难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其新的历史使命.。
谈谈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和实践

谈谈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和实践【摘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提高各级检察机关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理解,不断调整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实践中破解检察建设中出现的新难题,从而推动检察工作和谐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它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其目的是用来指导实践工作的。
检察机关做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职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毫无疑问也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而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提高各级检察机关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理解,在实践中破解检察建设中出现的新难题,推动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一、检察干警要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立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检察机关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确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政绩观。
一要进一步打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端正执法思想是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础。
只有切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理论基础、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指导意义的认识,才能增强广大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把服务第一要务做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使检察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四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发展必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观念。
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法律监督属性,狠抓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二、在检察实践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保障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和谐发展。
浅谈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要求

浅谈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要求摘要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确定,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指导方针,既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思路,又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笔者试着从科学发展观与检察职能之间的联系入手,分析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影响,进而对在检察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自己的粗浅意见。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检察工作;影响;要求一、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与检察职能的必然联系(一)以人为本观念的历史渊源与深刻内涵。
中国远古时期就孕育着朴素的人本精神,古时就有“民为邦本”的思想。
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最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概念。
他在《管子·霸业》中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
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在西方,以人为本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
”到了近代,以人文主义思潮兴起为标志的文艺复兴,把中世纪人对神的崇拜转向对人自身的崇拜。
人本是从人文主义思想发展而来的。
人文主义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思潮和理论,它主张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肯定人是世界中心。
所谓以人为本,就把世界上一切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生活、思想、学术、道德等等,还原、归结到人上面,人既是目的,又是主体,一切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作为最终的目的,人的价值、权利至上。
以人为本正在成为中国主流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新的政治文明也将是以人为本的政治文明。
(二)以人为本理念与司法人权理念的统一。
司法中的人权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是相贯通的。
人权源于人本,人本是人权的指导性的观念形态,人本意识之于执法与检察,具有本质性意义。
执法是以人为中心进行的,人的权力诸如自由、财产、乃至生命都是执法的客体与对象,而自由与财产即是完整意义人所必须具备的。
执法中的人本原则,体现在尊重人权的前提下公正执法。
当今社会执法都是人文执法,都关注自己在执法中的人文品位。
怎样推动检察公诉工作科学发展论文

如何推动检察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摘要:科学发展观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在公诉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是要紧密联系公诉工作实际,通过公诉机制的创新来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公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
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要按照这个新要求,努力实现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简述如何推动检察公诉工作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检察,公诉工作,科学发展一、检察公诉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一)公诉人员的公诉理念不强,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
公诉理念,是指公诉人在长期的公诉实践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公诉工作理性的认识。
公诉人员的公诉理念主要包括法治理念、公益理念、程序正义理念、诉讼效益理念等。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一直在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公诉队伍的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
但从总体看,当前公诉人员上述公诉理念还比较淡薄,其素质与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所要求的”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具体表现在公诉实践中,有些公诉人员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有时甚至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
特别是涉及犯罪嫌疑人是本地人的刑事案件,由于温州地小人多,社会关系网复杂,公诉人在处理这些刑事案件时难以推脱人情,以致接受当事人请吃送礼的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由于基层检察院普遍案多人少,工作负荷量较大,往往产生只要诉得出,判有罪就行的心理状态,对于被告人判刑的偏轻偏重却不在乎,在提审这个程序上也往往只是走过场,忽视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有时对审查时限不够的案件,采用退查方式延长办案期限,对某些疑难、复杂案件久拖不决的,则反复讨论,层层请示,人为地延长了办案时间。
(二)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存在一定限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还拥有抗诉权及不起诉的权力。
论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改革完善检察工作
口张春玲
( 州 市瓯 海 区人 民检 察 院 浙江 温 州 3 50 ) 温 2 0 0
律
奎 萼: 科 发 观 领 工 ,全 位 升 察 作 平、保 察事 创 发 必由 学习 践 学 展 , 刻 悟 学 展 检 制 甓 学 謦 筝 检察 作是 方 提 检 工 水 确 检 业 新 展的 。 实 科 发 观 深 领 科 发 与 瘩以系
,
监督, 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本文将浅论如何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改革完善检 察工作 。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改革 完善 , 检察工作
一
譬清 检察 作科学发 要具备的 展所 条件和衡量标准对 ,检察工 作进行深 层次审 视和思考, 以期寻求 新形势下完善 检察制度,化法 强
部署工 作任务 、 检查 工作成 果、 总结 工作经 验等 重要环节上 坚持做 到统筹 兼顾 。打击严 重刑事 犯罪 、 查办 和预 防职务犯 罪 、 展诉讼 开 监 督三项主 要业务 工作要统 筹兼顾; 要处理好坚 持党 的领 导与依法 独 立行使 检察权 的关 系 ; 处理 好局部 与全局 、 要 当前 与长远 、 打击 与 保护 、 惩治 与预 防的关 系; 处理好 监督 与配 合、 要 公正 与效率 、 治 标 与治本 的关 系 。 ( 衡量 标准 。其 一, 有利 于发展 和完 善中 国特 色社会 主 四) 是否 义检 察制度 、 是否有 利于 维护公 平正义 促进 社会和 谐 。其 二, 是否 符合 解放 思想 的时代 需要 、 否符 合不断 满足人 民群众 的司法 需 是 求、 是否符 合检 察工作 的基本规 律 。 司法实 践 中, 一是必 须牢 固树立人 民利 益高于 一切 的思想 。 努 力使检察工 是要 尊重和 保障 人权 。 既要通 过依法 及时打 击犯罪 , 人 民群 保护 众 的合 法权益 , 也要保 障无罪 的人不 受刑 责, 障嫌疑 人及其 诉讼 保 参与人 合法权 益不 受侵犯 。三 是要认真 解决涉 检上 访 问题 ,依法 及 时解 决群众 的合理 诉求 。四 是牢 固树 立” 公正 、 公开 、 公平” 的思 想 。进 一步深 化检 务公开 , 强检察 工作透 明度, 增 让人 民群众 了解 检 察工作 , 理解检 察工 作, 持检察 工作 。 支 五是 要 自 接受 监督 。 觉 一 方面 要 加强外部 监督, 自觉 把执法 活动 置于党 委、 人大 、 民群 众 、 人 新 闻媒体 的广泛 监督之 下 。另一方 面, 强化 内部监 督, 格执 行执 严 法 办案 内部监督 办法, 把加 强对各 级领 导干部 和重 点执法 岗位 、 执 法环 节人 员的监 督作 为重点, 大监督 力度, 加 树立 检察机 关 良好 的 社会 形象 。 三 、 学发展 观对 法律监督 的职 能要 求 科 ( 完 善立案 监督 制度, 一) 加强对 立案活动 的监 督 。 立公安机 建 关立 案 、 采取 强制措 施 向检察机 关备 案的制 度 。公安机 关应 当将 采取 强制措施 和决 定立案或 不立案 的刑事 案件法 律文书 抄送检察 院 ,以便 检察 机关及 时 了解 公 安机关刑 事立 案和采取 强制 措施 的 情况 ,从而加 强法律 监督 。同 时加强检 察 院全 面履行 立案监 督 的 法律职 责 。 ( ) 二 完善 侦查 监督制 度 , 强对侦 查活动 的监 督。一方 面 , 加 应 从依法 介入侦 查 、 化证据 审查 、 强 排除非 法证据 、 建立 违法行 为调 查机制 等方面 完善检 察机 关侦 查监督 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 ,在刑 事 诉讼 法中完 善审查 逮捕 程序 的规定 ,建立检 察机关 审查逮 捕听 取 犯罪嫌 疑人 意见制 度 , 证审 查逮捕工 作更 为客观 公正 。同时 保 建 立对捕 后变 更强制 措施 或释放 犯罪嫌 疑人 的报批制 度 。 而既 从 保证 了审查逮捕权 的完 整性 , 又可防止 将不应 逮捕 的人批准 逮捕 , 也有助 于及时 发现 和纠正利 用变更强制措 施牟取私利等违 法行为 。 ( ) 善刑 事审判 监督制 度, 三 完 加强 对刑事 审判活 动的监 督。 扩 大 刑事 审判监 督范 围,规定检 察机 关的审 判监督 权和抗 诉权 。将 刑 事附带 民事诉讼 案件 、 用简 易程序 审理 的案件 、 适 对上 诉 引起 的 二 审案件 、对审判 监 督程 序 中法 院引起 的再审案 件 以及 法院 作出 的决定纳入 监 督范 嗣。建立 死刑复 核法律 监督制 度 , 定检 察机 规 关 介入死刑 复 核开展法 律监 督的具 体程序 。 ( )加 强对刑 罚执行 和监 管活动 的膝督 。规 定检察机 关” 四 纠 正违 法通 知书“ 的法律 效力 和刑 罚执行机 关拒 不履行 ” 正违法 通 纠 知 书” 负的法 律责任 , 应 发挥” 检察 建议” “ 正违法 通知 书” 监 和 纠 在 督工 作 中的效 能,明确被 监督 者不采 纳正确 的纠 正意见所 应承 担 的法律 后果 。 ( 加强对 民事 审判 、 五) 行政 诉讼 活动 的监督 。将对 民事审 判 的监 督扩展 到 民事 审判 的各个 阶段 。建立 公益诉 讼制度 ,规定检 察官提 起公 益诉讼 的案 件范 围 , 明确 赋予检 察机关 原告 当事人 的 法律地 位 , 享有 职 务上 或公 益上 的诉权 ; 大检察 机关行政 诉讼 监 扩 督 的范 围和 内容 , 予检察机 关更广 泛 的各阶段 行政诉讼监 督权 。 赋 同时赋 予检 察机关 在行政 诉讼 监督 L 调卷权 、调查权 和提 请惩 戒 I 1 权 。规 定行政 机关 不履行 诉讼 义务 的法律责 任 , 强专项监 督 的 增 实效 。 作 者简介 : 张春玲 , 16 年 2月m生 , 女, 9 2 汉族 , 籍贯温 州 , 大学 本科 , 州市瓯 海区人 民检察 院检察 员 , 温 从事 法律理 论与实 践研 究 工作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温 长 宏
实・ 践考 思
( 龙 江省 迎 春 林 区人 民检 察 院 , 黑 黑龙 江 虎 林 180 ) 5 4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摘 要: 树立科学发展观. , 是贯彻“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它对于新时期检察
推动检 察 工作如何 更好更快 的科 学发展 。 关 键词 : 学发展 观 ; 察 ; 科 检 发展 党 的十七大 提 出“ 面落实依 法 治国基 本方 略 , 全 加快 建设 社会 主 义法 治 突出重点 , 在坚持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 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 、 严重损害 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 、 影响大 、 震动大的大案要案, 以伸 国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紧紧围绕“ 强 群众利益的案件, 化法律监督 , 维护公平正义” 的检察工作主题 , 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检察工作 张正义, 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的全局 , 勇于刨新 、 善于仓 , 惭 以正确的价值观, 顺应时代的潮流, 把握时代的 出现的新 情 、 况 新问题以及由 此带来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变化、 特点, 提 脉博, 科学履行检察职责, 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推进检察工作更陕 出预防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 为党委 、 政府当好参谋; 深入案件易发 、 多发的行 更 好的发 展 。 ’ 业、 部门和领域 , 从健全制度 、 加强管理 、 强化监督人手, 与这些单位—起建立 1 坚持科学发展观, 必须突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 长期而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 结合办案提出有针对性 的检察建议, 帮助 堵漏建制, 完善管理 , 建立健全预防犯罪的监督制约机 “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指针, 是一切执法活动的总的指 发案 单位总结教训 , 导思想。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巾去, 在 制; 运用多种形式,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 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讲法制课。 提 执法 工作 中要牢 固树 立政 治意识 、 大局 意识 、 法制 意识 、 意识 。发 扬求 真 供法律咨询服务。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主动开展工作的关系, 群众 经常向 务实的创业精神, 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 方针 政策, 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 保 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 根据党委部署主动开展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 建立在 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检 党委统一领导下, 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 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领 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只有毫不动摇地 自觉接受党的领 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导, 才能使检察工作永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因此 , 自觉地把党的主张和 5 坚持 科学 发展观 , 以加强 人才 队伍 建设为 重点 要 必须 意志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对重大部署 、 重要工作要建立经常性的向 人才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 重视人才队 伍建设, 不断提高检 党委汇报的机制。 突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 , 还要坚持以人为本 , 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 检察人才的培养工作, 颂 事 是— 把“ 立检为公 、 执 为民” 作为检察机关的永恒的主题 , 切实保证诉讼参与人 关检察事业全局的系统工程 , 因此 , 就检察 院自身来说 , 当前和今后—个时 的合法权利, 自觉地把 ^民群众满意不满意, 高兴不高兴, 答应不答应做为检 期 , 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会会精神为指导, 以观念更新、 机制创新为动力, 以 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 与此同时, 检察机关还应 自觉接受监督 , 自觉接受党 提升素质、 优化结构 、 合理配置为 目标 , 狠抓培养、 引进 、 使用三个环节, 做到 自人大监督, g 主动接受公安 、 法院等相关司法部 门的制约监督 , 诚恳接受来自 培养人才要有新举措, 吸引人才要有新政策 , 使用人才要有新机制。 首先要完 媒体及群众等各方面的社会监督。 善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人才兴检战略, 把人才兴检做为重大战略的高度来认 2 坚持科学发展观 。 必须以业务建设为中心 识。 要努力营造并形成尊重人才、 尊重知识、 尊重创造和良好氛围。 要拓宽培 检察业务建设居 察 工作的主题, 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抓 养渠道 , 建立全方位 、 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 努力提高现有人才的整体素 好业务建设, 并以业务建设为中心来体现和发挥检察机关 的作用 , 是检察机 质, 不断更新队伍的知识结构。 其次, 要把好进 口, 疏通出口, 确保人才队伍质 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因 , 此 在检察实践 中 要正确处理好 个 量。要严格执行检察职业准入制度, 同时 , 针对“ 人向高处走” 的人才流向, 在 方面的关系。—是正确处理好检察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 检察工作要 紧紧 坚持逢进必考的前提下, 重点解决人才进不来的问 题。要重点坚持用事业留 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立足于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 为发展执政 人 、 待遇留人 、 感情留人的办法 , 努力营造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环 兴国这一要务服务。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这也是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一个 境。 要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能, 成就事业的良好空问, 给其以充分实现自我 重要原则, 也是搞好检察工作的保证。检察机关要在履行检察职能和服务于 价值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同时从政治、 生活等各个方面 人才 , 认真落实奖 经济发展大局的工作中 找准结合, 通过各项检察职能充分有效的发挥 , 为社 励、 晋级等方面和政策, 注意解决工作 、 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落实其职级 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 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正确处理好检察业务和其他工 待遇和专项津贴, 充分调动检察人才的积极 陛。 作的关系。 检察工作实践要树立鲜明的以业务工作中心的思想, 检察机关的 与此同时, 要疏通渠道, 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要促进检察系统内部的人 各基建设都 要为业务工作服务, 检察院创新发展的最终 目的也是抓好业务工 才流动 , 拓宽人才视野 , 加快人才成长步伐, 要克服本位主义人才观念, 积极 作, 用业务建设的实绩来体现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成果。要正确处理好 业务建 向党委推荐输出 人才, 不仅有利于人才在更高、 更广的平台 E 发挥才干 , 促进 设、 队伍建设和检察保障的关系, 克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两张皮” 的思想, 人才资源的充分利用, 也有利于激发队伍 的活力 , 形成育人 、 用人的良性机 做到“ 两手抓 , 两手都要硬” 在检察机关中, 。 要特别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 制。 第三, 要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执 法水平。 —要狠 优势和作用, 引导和培养干警树立大局意识 、 全局意识 , 强化服务保障职能。 抓学历教育 , 努力提高队伍的学历层次。尤其要注意通过组织 、 政策引导, 鼓 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有机结合上下功夫。 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服务保障中 励干警参加国民教育序列的法律专业学习, 大力培养高素质 、 复合型的法律 的“ 生命线’ , 用。 作 专门人 才。 3 要正确 处理 好办案数 量 、 量 和办案效 果的关 系 质 6 坚持科 学发展 观 , 必须以“ 科技 兴检” 为保 障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检察业绩观 , 正确理解与认识检察业绩 、 政绩与 要全面建立和完善业务建设、 队伍建设和信 息化建设“ 三位—体” 的长效 执法办案之间的关系。 办案数量是基础, 办案质量是保证, 执法效果是检验办 机制, 加大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力度, 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 把信息化建 案的标准 , 是检察业绩的具体体现。在检察工作中, 办案数量 、 质量和执法效 设做为重要 内容, 积极创造条件, 艰苦创业的精神, 以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果与检察业务黻 工作力度是有机的统—体。要坚持 以办案质量为生命 , 以 加快建设步伐。在办案的软硬件建设上, 都要体现出科技含量。在两房建设、 多办案为手段 , 以好的执法效果为 目的, 才能达到不断加大检察业务工作力 技术装备 、 警务区建设等项 目 上都要逐步实现相互配套, 息 为信 化建设的长 度的总要求。 因此 , 不能单—地 、 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 否则, 就会影响和束缚 远发展打下坚实
检察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辩证思考
一
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 注重预防的方针 。 自觉维护
维 护公 平 正义 是检 察 机 关服 务 科 学发 展 的
法律权威 , 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 赢得社会和广大 人民群众的信赖 。密切配合有关部 门继续深入推进 严打整治斗争 ,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大力开展治
权威 , 促进社 会 和谐 。
关键词 : 检 察机 关 ; 科 学发展 ; 执 法 办案 ; 法律 监督 中 图分 类号 : D 9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3 6 0 5 ( 2 0 1 4 ) 0 3 - 0 1 0 3 - 0 4
发展是党执政兴 国的第一要务 。是检察事业更 诉 、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中, 要依法严厉 打击
合 法权益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 、 行政裁判 , 依法 依法打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这是保 障人权 的基
提 出抗诉 或 再 审检察 建议 。
础 。同时在检察工作 中要注重保 障诉讼参与人 的合
一
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 更新执法理念 。要始终
对应 当立案 而不立案 的, 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 对违法 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 、 来 推进 , 插手 民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督促侦 不就事论事 , 不就案办案 , 使检察工作更多地服务于
查机关撤案。对应 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 应当起诉而 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目 前少数地方和部 未移送起诉 的 , 坚决追捕、 追诉 ; 对依法不应 当追究 门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 。 存在着“ 重法律效果 、 轻社
、
第一 要责
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也是科学发展 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保 障人民生 观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只有牢 固树立公平正义 的 命财产安全。尤其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和谐 执法理念 , 强化法律监督 , 才能更好地关注 民生 , 体 稳定 、 破坏农业生产安全 、 侵害农民合法权益 的各种 现民意 , 真正维护好 、 实现好 、 发展好最广大人 民群 犯罪 , 促进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 众的根本利益 , 促进社会和谐。
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思考
正确认识当前少数 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
大原则下 , 着力培育符合少数 民族地区特点的服务观念和协作精神 , 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发
展、 科学发展 , 正确把握检察工作发展的大方向、 大格局。 其次, 正确把握党 的执政规律、 社会发展规
律、 司法规律 和检察工作规律 , 将检察工作融人到维护社会稳定 、 民族团结 、 社会发展的大格局 中谋 《 青海检 察》 2 0 1 3 年第 1 期
为地方 工作 大局 服务 。 ( 四) 政 治建检 , 素 质 强检 , 加 强 民族 地 区检 察 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基础性 的系统工程 , 要始终把统一检察干警思想 , 提高制度执行力 , 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 , 激发干警热情和调动工作积极性 , 作为当前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亟须 解决的问题 。 “ 政治建检” 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基础。 首先 , 要加强学习政治理论 , 提高政治素养 , 坚定 政治信念 , 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邓小平理论 、 “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
青海检察
调查研究
划与定位 , 正确处理好检察工作重点与地方工作重心、 检察职能与服务功能、 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
相互配合与相互监督等四大关系。再次 , 民族地区检察机关应当正视不足 , 以实事求是 的态度认识 和把握 自身的不足 , 以创新思维面对各种新情况、 新问题 , 以创新思维面对检察机关 的科学发展 , 以 创新思维着力构建符合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的工作机制 。 ( 二) 立足 实际, 提 高认识 , 积极 宣传普及法律 , 严厉打击民族地 区各类刑事犯罪
度 的不 断加 大 , 柴 达木 循环 经 济试 验 区和统 筹城 乡一 体 化示范 区建 设步 伐 的不 断加 快 , 涉及 土 地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