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药物研究与生产中分析方法转移确认及验证概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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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与转移

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与转移

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与转移验证和确认是指对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和验证的过程,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而转移则是指将已验证和确认的分析方法应用到实际情境中的过程。

在本文中,将探讨验证和确认、转移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用的验证和确认方法。

一、验证和确认的重要性:1.提高分析结果的可信度:通过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可以确保分析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2.确保分析方法的适用性:不同的情境和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分析方法,通过验证和确认可以确保所选择的方法适用于特定的情境和问题。

3.避免错误的决策:如果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而通过验证和确认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问题。

4.推广和推动分析方法的使用:验证和确认可以帮助确立一个有效、准确的分析方法,从而推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推广,提高整体的分析能力和水平。

二、验证和确认方法:1.实证研究:通过实际的数据和样本进行验证和确认。

可以使用现有的数据集进行回测,或者通过实地调查获得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2.比较研究:将所验证的分析方法与其他已被证明有效的方法进行比较,检验其优势和差异。

3.专家评审: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所使用的方法进行评审和审查,以获取他们的意见和反馈。

4.重复测试:重复使用相同的分析方法进行测试,以检验结果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5.敏感性分析:通过对分析方法中的各个参数和假设进行变动和调整,观察结果的变化情况,确定方法的敏感性范围和限度。

三、转移方法:1.规范化转移:将已验证和确认的分析方法规范化为一个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指导文件和培训材料,以便他人能够理解和应用该方法。

2.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将分析方法传授给其他人,并提供实践机会,帮助他们熟悉和掌握该方法。

3.案例应用:通过在实际案例中应用已验证和确认的方法,让他人了解该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和效益。

4.支持和反馈: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反馈,帮助他人解决使用方法中遇到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指导和建议。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转移ppt课件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转移ppt课件
2023 WORK SUMMARY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 和转移ppt课件
REPORTING
目录
• 引言 • 分析方法验证 • 分析方法确认 • 分析方法转移 •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转移中的注意事项 •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转移的实践案例
PART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阐述分析方法验证、 确认和转移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
包括验证和确认的步骤、标 准、时间表、资源需求等, 以确保验证和确认工作的顺 利进行。
选择适当的设备和试剂,确 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
在验证和确认过程中,必须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操 作失误对分析结果的影响。
转移中的注意事项
明确转移的目的和要求
在开始转移之前,必须明确转移的目的和要求,以便选择 合适的方法和标准。
2023 WORK SUMMARY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验证结果评价
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得 出验证结果
针对验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 进措施和优化方案
将验证结果与预期目标进行比较,评 价分析方法的可行性
PART 03
分析方法确认
确认方法的选择
01
02
03
04
专属性考察
确保分析方法能够准确区分目 标分析物与其他潜在干扰物质。
线性范围考察
确定分析方法在目标浓度范围 内的线性关系,保证定量分析
引导听众进入主题, 为后续内容做铺垫
明确本课件的编写目 的和适用范围
汇报范围
01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 转移的基本概念、原则 和要求
02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 转移的实施步骤、注意 事项和常见问题

从化学药品分析角度浅谈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

从化学药品分析角度浅谈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

从化学药品分析角度浅谈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发表时间:2018-05-07T15:11:04.437Z 来源:《医师在线》2018年2月上第3期作者:马兆堂1 丁敏2[导读] 证明药典方法或法定方法在本实验室适用。

本文从法律法规及概念方面分析了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三者的区别和联系。

(1,江苏省泰州医药园区新药申报中心,江苏泰州 225300;2,江苏省泰州医药园区公共平台中心,江苏泰州 225300)摘要:本文从化学药品分析的角度解说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之间的差异,分析三者之间的联系、区别、适用范围及一般标准准则,为化学药品分析检验等相关工作提供实验方法参考。

药品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目的是证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和目的,被测样品质量可控,保证得到一致的、可靠的和准确的测定结果,同时也证明检验人员有能力成功地操作分析方法[1]。

目前不少化学药品分析检测员对于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理解有偏差,不清楚如何设计实验方案,在检测过程中出现按照拿到的标准方法或非标方法直接用于检测的现象,使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埋下隐患。

本文从化学药品的角度通过对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概念解析,确认如何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和技术手段,以达到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有效的目的。

1 法律法规方面目前,各国关于药品的方法验证都有相关的指导原则或相关技术文件,但方法转移及确认相关技术文件较少见,具体详见表1. 表1 关于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部分法规文件2 概念方面方法验证、方法转移和方法确认三者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对其总结如下:表2 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三者联系和区别2.1 方法验证分析方法验证就是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2]。

实际工作中,化学药品质量控制方法基本是由企业研发部门负责。

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质量控制方法也会不断调整优化,最后会形成终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

分析方法转移 确认和验证

分析方法转移 确认和验证
检测限 LOD
• 在低浓度被测物的色谱图上比较其响应信号与仪器的噪音,信噪比 S/N: 3:1 or 2:1
定量限 LOQ
• 在低浓度被测物的色谱图上比较其响应信号与仪器的噪音,信噪比 S/N: 10:1 • 线性试验的最低浓度对照品混合液 (6针),各成分 RSD: NMT 10% each
从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所有已知和未知杂质峰应能检测并能互相分离而且 与原料药主峰也能很好分离。
如果此方法将用于稳定性试验研究,那么必须进行强力降解试验来证明 所此方法也能检测和分离所有降解产物,并且主峰是纯峰,即此方法具 稳定性指示能力。
• 未在药典提及的杂质需对其进行方法全验证
分析方法确认 Analytical Method Verification
原料药的主峰与从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所有已知和未知杂质峰相分离。 如果此方法将用于稳定性试验研究,那么必须进行强力降解试验来证明
所有降解产物也能与原料药主峰分离并表明主峰是纯峰,即此方法具稳 定性指示能力。
分析方法确认 Analytical Method Verification
使用药典专论 HPLC 含量测定分析方法 药典制剂专论 Compendial DP Monograph
• 两人结果偏差:NMT 15%,杂质谱类似
范围 Range
• 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的区间,并能达到一定的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 ( LOQ-150% )
HPLC杂质分析方法验证 (续)
耐用性 Robustness
• HPLC 系统参数变化
流动相比例 (± 10%) 缓冲液的 pH 值 (± 0.2) 流速 (± 0.2 mL/min) 柱温 (± 5°C)
线性 Linearity

USP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转移

USP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转移
如果不能符合可接受标准,应启动调查来确定失 败的原因
方法转移的程序
培训阶段 差异分析 准备阶段
确认阶段
Summary
<1225>分析方法验证:分析方法用于非药典物 质或使用替代方法测试药典物质
<1226>分析方法确认:第一次使用USP方法测 定药典物质需进行方法确认
<1224>分析方法转移:将非法定方法从一个实 验室转移至另一个试验室

杂质水平(%) 浓度(ug/mL) 峰面积 %VS standard F值 F值RSD(%)
2.0
20.363 21797
117
9.34E-04
1.0
10.182 10340
111
9.85E-04
0.5
5.091
4890
105
1.04E-03
0.2
2.036
1863
100
1.09E-03 28.9
0.1
---这种方式更费时,更难发现存在于两个不同实 验室、操作人员及仪器间的差异
---不能保证实验室间测试方法的等效性
转移免除
接收方实验室能在不进行跨实验室比较测试的情 况下使用检测方法 何时使用: ---新产品配方与现有产品类似,且接收方已有这
样的分析经验 ---转移的方法与现在已使用的方法相同或类似 ---负责产品开发、验证或日常分析的转移方人员
---培训依据开发的阶段、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对 于相关仪器的经验
---涵盖尽可能多的检验程序相关的技术项目包括 安全事项和方法的注意事项
---对培训和分析员的确认进行记录
方案
---在分析方法转移执行前应讨论、商定并起草精 心设计的方案

方法转移与确认

方法转移与确认

分析方法转移和确认一.分析方法转移概念:分析方法转移是一个文件记录和实验室记录的过程,目的是证明一个实验室(方法接收方实验室)在采用另外一个实验室(方法开发方实验室)建立并经过验证的非法定分析方法检测样品时,该实验室有能力成功操作该方法,检测结果与方法与建立实验室检测结果一致。

关键词:文件记录:应当有经过流程化签批的方案、记录、报告。

经过验证:转移之前需经过方法验证。

非法定分析方法:药典等法定方法不适用方法转移。

有能力:需要评价方法接收实验室执行该方法的能力,包括资源,经验与对该方法的理解。

检测结果一致:可以通过检测结果对比的方式证明。

二.方法确认概念:分析方法确认是指首次使用法定分析方法时,由现有的分析人员或实验室对分析方法中关键的验证指标进行有选择性的考察,以证明方法对分析样品的适用性,同时证明分析人员有能力使用该法定分析方法。

关键词:首次使用:在进行方法确认前,不得使用该方法进行检测。

法定分析方法:适用于药典方法、部颁标准、国标等,不适用于企业自议方法(即使批准后)关键的验证指标:非全验证三.对分析样品的适用性:由于处方、工艺、合成路线等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杂质谱、晶型、溶解度等性质的不同,法定方法并不一定适用于某些分析样品。

有能力:只要是资质、经验。

方法确认与转移相关指导原则1.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90992.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9100P1224P12265.FDA的Analytical procedures and method validation对比试验:最常用的方式。

转移方与接收方对同一批次样品进行分析。

共同验证:一般为方法的重现性验证。

在验证:一般为部分验证转移豁免:样品类似,接收方有使用经验,一般为同品种不同规格、制剂与原料药等。

法定方法:适用于方法确认方法相同或相似转移方相关人员调到接收方。

管理文件:接收方应当有方法转移相关的管理文件,对方法转移相关活动作出规定,包括文件编号规则、方法转移流程、各方责任、培训与签批等。

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验证转移与确认

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验证转移与确认

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验证转移与确认摘要:分析方法的适用性取决于分析方法的验证、转移传递和确认,以确保最终结果的一致性,提高可靠性。

由于方法验证、转移和验证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不同,任何分析和验证的目标是获得稳定性和可靠的准确数据的方法,方法验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无论使用哪种方法,分析方法通常需要验证转移与确认。

在此基础上,有必要详细说明其联系方式和适用范围,化学原料药检验提供参考。

关键词:化学原料药;分析方法;验证;转移;确认分析前言:对于中国的化工原料来说,欧美国家是重要的出口目的地。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查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分析方法的验证转移与确认的目的是证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适合于相应的测试要求和目的,获得准确的测试结果。

通过化学分析法的验证,转移,确认,可以有效地证明质量管理。

一、化学原料药的分析方法验证转移与确认概念分析(一)方法验证方法验证的核心是通过实验室设计和测试,验证方法对预期用途的适用性。

在医药品的研究开发中,有必要根据产品的变化调整品质管理方法。

在决定质量方法的时候,公司还必须对证明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方法进行全面检查。

1.方法转移方法转移的概念包括三个要素:方法设置实验室、方法验收实验室和比较测试。

方法转移在实验室获得的结果和使用标本化方法的实验结果的关联性。

测试样本的数量与方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有关,并且接收实验室是否具有实施该方法的经验。

在转移方法之前,应注意确保接受该方法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该方法涉及的关键参数。

制定详细的动员程序也很重要,以确保双方实验室人员之间的良好沟通。

(三)方法确认在应用分析方法时,药品检验实验室不需要验证方法,但必须确认方法,以证明实验室能够正确应用药典方法。

待确定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有效的规定,只能通过方法本身的特点和检查员的专业知识进行确认,并由实验室进行操作。

以下是决定需要做什么的有用参考:方法本身的复杂性、方法的关键步骤、操作和影响结果的关键方法,以及验证方法复杂性的最重要方法的选择参数。

药典分析方法确认与验证

药典分析方法确认与验证

药典分析方法确认与验证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主要内容:分析方法的验证分析方法的确认分析方法的转移方法验证、方法确认和方法转移的文件管理【背景介绍】只有经过验证或确认的分析方法,才可以用于物料和产品的检验以及清洁验证。

检验方法必须经过验证或确认是物料和产品放行的前提之一。

因为只有经过验证或确认的分析方法才可以可靠有效地用于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是为完成检验项目而设定和建立的测试方法,它详细描述了完成分析检验的每一步骤。

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仪器及仪器参数、试剂、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等的制备、测定、计算公式及限度要求等。

不同分析方法各有特点,同一分析方法可用于不同的检验项目,但验证内容会有不同。

例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药品的鉴别和杂质定量检验,两检验项目在方法验证时要求不同。

前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而后者则需要重点验证专属性、准确度和定量限。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药品(包括物料和产品)的理化分析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的验证与确认。

清洁验证方法的验证。

不适用于:化学药品的微生物方法,生物制品分析方法验证。

【方法验证】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和验证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合理的实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符合检验项目的要求。

建立质量标准时,应对分析方法中的各检验项目进行完整的验证。

当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修订时,可根据变更的内容决定对分析方法进行部分验证还是完整的验证。

当原料药合成工艺发生变更时,可能引入新的杂质,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的专属性就需要进行验证,以证明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能够检测新引入的杂质,且新引入的杂质对主成分的含量测定应无干扰。

当质量标准中某一项目分析方法发生部分改变时,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时,检测波长发生改变,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测限、定量限、专属性、准确认、精密度、线性等内容的验证,证明修订后的分析方法的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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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药物研究与生产中分析方法转移确认及验证概念解析中检院药物分析之家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目的是证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和目的,被测样品质量可控,保证得到一致、可靠和准确的测定结果,同时也证明检验人员有能力操作分析方法。

方法学验证、转移和确认是建立和重现一个好的分析方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方法学验证、转移和确认,可以对采用该方法所得到的检测结果的质量和可靠性进行判断。

1、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相关的指导原则和法规要求目前国内外和分析方法学有关的指导原则和技术文件中,大部分都是阐述分析方法验证的内容,很少有专门阐述分析方法转移和确认的文件。

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以及“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都有专门的关于方法学验证的指导原则。

其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0年和2001年分别发布了“化学药品分析步骤和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和“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欧洲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发布的GMP指导原则对分析方法验证有明确的要求,并于2011年7月21日发布了“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南2012年2月1日生效,用于药代动力学和毒代动力学研究中生物样品定量测定的分析方法验证。

ICH在1995年和1996年分别发布了Q2A“分析步骤验证-定义和术语”和Q2B“分析步骤验证-方法学”;ISO17025于2005年发布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通用要求”第“5.4.5”章节中对分析方法验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另外,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药局方和中国药典都有专门的附录收载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关于方法学确认,ISO17025:2005通篇只在“5.4.2”中有一小段描述:“……在进行检测或准之前,实验室应确认能够正确操作这些标准方法。

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

最早发布相应技术文件专门阐述方法确认的是欧洲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联盟。

其在2005年发布的质量保证技术文件“分析方法验证”中指出:ICH 分析方法验证的指导原则主要是针对制药企业而制定的,规定制药企业在制定药品分析方法时需要验证哪些数,用于向药品监管机构证明该方法可行,产品质量可控。

而欧洲各国的官方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从事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根据药典方法或者标准方法进行药品检测分析,药典方法或标准方法都是经过验证的方法,药品检验实验室在操作时,没有必要再次对方法进行验证。

但是药品检验实验室需要证明药典方法或标准方法对本次检验所测品种的适用性,即要进行方法确认。

方法确认具体内容和方法的检测类型有关,不同的检测类型(鉴别、杂质分析、含量测定等)方法确认的内容不同。

第1次完整提出方法确认(method verification)这个概念的是USP32版。

USP32版附录〈1226〉983中收载了一个新的指导原则“药典分析方法确认”(verification of compendialmethod),对方法确认的概念、方法确认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阐述,至于方法确认的具体内容,USP没有详细说明,只是给出了以下指导意见:1)通过系统适用性试验证明实验室的操作能力和证明检验系统符合方法要求;2)判断方法的复杂程度;3)确定方法操作的键步骤和影响检验结果的关键方法学参数;4)根据方法的复杂程度,选择最为关键的几个方法学参数进行考察。

2、药品分析方法的分类药品质量分析根据被测物的不同,分析方法通常可分为化学药品分析方法(analytical method)和生物检定方法(biological assay,or bioassay)。

化学药品分析方法是指采用分析仪器或者装置,对化学药品(包括中药)中的成分进行定性或者定量检测分析。

由于化学药品成分相对单一和结构相对简单,因此,相对应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和检验检测也比较简单,易于操作,能够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比较少,对于同一份样品来说,比较容易获得一致的检验结果。

生物制品(包括疫苗、抗体、细胞因子、酶等)的分析方法通常叫做“生物检定方法”。

根据ICH的定义,生物检定的内容包括:测定某个特定器官对某个生物制品的生物学反应、测定细胞水平的生化或者生理学反应、免疫学作用下的酶反应速率或者生物学反应以及配体或者受体结合反应。

由于生物制品的复杂性,生物检定方法的范围很广,包括理化分析方法、效价测定方法、细胞活性测定、酶活性测定、免疫测定等,随着新技术和新生物制品的不断出现,生物检定的范围仍在继续不断扩大。

由于方法的多样性,长期以来国际上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生物检定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在日常检验工作和生物检定方法建立的过程中,也缺乏相应的参考标准和指导文件。

2013年5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的USP36版,在其附录〈1032〉“生物检定方法设计和建立(design and development of biological assay)”、〈1033〉“生物检定方法验证(biological assayvalida-tion)”和〈1034〉“生物检定数据的分析(analysis Of biological assay)”中,对生物检定方法的建立和验证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这是目前国际上最新,也是内容最为全面的关于生物检定方法验证的指导原则和参考文件,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除以上提到的化学分析方法和生物检定方法外,有人把专门对生物基质(如血液、血清、血浆或尿液)中的药物或者代谢产物进行定量测定的分析方法叫做生物分析方法(bioanalytical meth-od)。

其结果用于评价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试验效果,包括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药代动力学和毒代动力学等,这对于药品研发来说至关重要,在药品注册时,这些研究材料都要提交给药品监管当局进行审评。

单从分析方法手段和操作过程来说,生物分析方法和化学药品分析方法属于同一范畴,都是采用分析仪器(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等)和手段对被测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但由于样品的特殊性,相对于化学药品分析方法来说,生物分析方法更加复杂和困难。

这是因为生物样品中含有很多复杂的生物基质,这些生物基质对被分析物的准确测定干扰很大,即所谓的基质效应。

如何尽可能地消除基质效应,进行合适的样品前处理,是保证生物分析方法准确有效的关键因素。

另外生物样品的量一般都非常少,给样品分析和方法验证带了很多不便;再者,由于生物分析方法的结果用于计算药代动力学结果,进而评价药物在体内的行为,因此对生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非常高。

正是基于以上特点,相对于化学药品分析方法,生物分析方法的验证、转移和确认更加复杂和烦琐。

但由于采用的分析手段和试验操作基本上一致,因此两者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基本原则和验证项目总体上是一致的。

3、方法验证、方法转移和方法确认概念解析各国药品监管机构发布的指导原则以及ISO17025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方法学验证的内容中,一般都会提到以下3个概念:方法验证(method validation)、方法转移(method transfer)和方法确认(methodverification),三者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都是为了保证检验方法适合于检验、被检样品质量可控,同时确保检验人员有能力操作方法;但由于检验目的、检验人员、检验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以上3个概念的内涵和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由于国内关于方法学验证、转移和确认的内容大部分都是由英文版本翻译而来,不同检测领域的译者和专家在翻译过程中理解程度和术语用词都不尽相同,另外,除方法学验证外,目前国内外很少有专门阐述方法转移和方法确认的公开指导原则和技术文件。

以上原因导致国内药检系统实验室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对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概念不清,理解混乱,尤其是方法确认,各地药检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明确统一的指导,具体做法不尽一致,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且浪费资源。

本文结合国际上有关的指导原则对这3个概念进行解析。

3.1、方法验证WHO、FDA、USP和ISO17025对于分析方法验证的定义和解释基本一致,其核心是实验室通过试验设计和测试,证明被验证的方法适用于该方法拟定的检测用途。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方法验证主要由方法建立者进行,方法建立者必须要证明所建立的方法能够满足期望的检测用途。

由于大部分药品质量控制方法是由生产企业建立,因此方法学验证的工作大部分是由企业的分析方法研发部门来进行。

制药企业在研发产品的过程中,随着产品研发过程的不断深入,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也在根据产品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优化,最终形成一个终产品质量控制方法。

企业的研发部门在建立质量控制方法时,需要对该方法进行充分的验证,以证明所建立的质量控制方法能够达到控制本产品质量的目的。

在方法验证的过程中,为了证明方法可行,就要对方法学涉及的相关参数进行验证,具体验证哪些参数和方法的用途有关。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以及国际组织都有各自的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中要求的验证参数也不尽相同,而且不同指导原则对有些参数的定义也存在差异,为了能够有一个统一的术语和定义,来自欧盟、美国和日本药品监管机构和制药工业的专家组成ICH工作小组制定了方法学验证参数定义、验证要求,形成了ICH相关指导原则,该原则是目前方法学验证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指导则。

表1中列出了ChP、USP、EP和ISO17025中定义和要求的方法学验证参数。

同时,由于方法的检测目的不同,各方指导原则对于不同检测目的的方法所要求的验证的参数也有所不同,表2中列出了ICH 指导原则中规定的不同检验目的需要验证的参数。

3.2、方法转移一个实验室建立了分析方法并经过验证后,当其他实验室(方法接收实验室)在使用这个方法进行检验检测时,就牵涉到方法在2个不同实验室之间的转移问题,接收方法的实验室需要证明其能够成功地在本实验室中运行该方法,这就是所谓的方法转移。

常见的方法转移情况有:分析方法由公司的研发实验室转移到质控实验室;由于生产线转移使分析方法从A生产地点转移到B生产地点;分析方法由某公司转移到合同公司;由于X公司购买了Y公司的产品,方法由Y公司转移到X公司。

目前,很多大型跨国制药企业都建立了其内部的方法学转移指导文件和规程,但没有一个官方指导原则来具体说明接收方法的实验室如何具体操作。

唯一比较有名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是2009年美国药典附录专家委员会在美国药典论坛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分析方法转移-新附录的建议”的论述性文章。

方法转移这个概念包含3个要素,即方法建立实验室、方法接收实验室和比对性测试。

所谓的转移,就必须至少包括2个实验室,即方法建立实验室和方法接收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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