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八大项税种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八大项税种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八大项税种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八大项税种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八大项税种

——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张方涛

1、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保税区企业以一个月为一期,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纳税。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设施维护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设施维护费是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只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防洪设施维护费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设施维护费的纳税期限,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方式。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按月计征,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申报纳税。

5、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只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

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5月份,下半年在11月份。

6、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只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5月份,下半年在11月份。

7、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使用税只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

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期限是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8、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对同一种类应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https://www.360docs.net/doc/a512451910.htm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360docs.net/doc/a512451910.html, 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问:企业是2010年成立的,技术转让类,请问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一、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的变更,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文章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512451910.html,/shuishou/nsfd/wa1503062197.shtml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2009-11-24) (一)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营业税。 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娱乐业税率为20 %。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基本税率为33 %。另设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 含) 以下的,减按18% 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以上10 万元( 含) 以下的,减按27 %税率。 纳税期限:季后十五日内预缴,年终四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 %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七日内缴纳。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资”企业暂不征收) 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如何正确纳税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如何正确纳税? 2016-04-21 08:27?来源:物业之家? 问题1:物业公司的小区停车费是按照其他生活服务业缴纳6%的增值税还是按照不动产租赁的缴纳11%的增值税。若停车费按照不动产租赁这条进行,有可能申请简易征收吗? 答:(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税目解释的规定,停车服务属于一销售服务/(六)现代服务/5租赁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的适用税率为11%。 (二)如果公司服务业连续12月销售总额小于500万元,可以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规定,征收率5%。 (三)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第1点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征收率5%缴纳。 问题2: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过程中,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在营业税项下,上述代收费用不计入营业额,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般纳税人要缴纳的税种及计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要缴纳的税种及计算方法 国税要交增值税, 地税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城建税=增值税(或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或营业税)*3% 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成立的时间,来确定交给国税局或地税局。 年中或年末,按销售总额*0.13%交堤围防护费 目前中国开征的税种中,除了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以外,企业如发生应税业务都会涉及.如: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关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小规模纳税人应该上缴的几个基本税种: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比例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还有土地税等小规模增值税率

3%;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7%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教育税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地方教育税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印花税销售收入*1.2*0.03%账簿资金每个5元注册资金*0.05%一次性租赁合同*0.1% 企业所得税营业利润*25%中小企业可优惠5%或10%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工资总额 *2%残疾人保证金职工人数*0.015*年社平工资每年一次土地使用税使用面积*3、5、8、12/平米,每季度一次,在每年的3、6、9、12月缴纳房产税租赁合同*12%租赁合同*5.6%开票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税租赁合同*0.1%出租方负担的印花税

国税地税税种一览表

国税一览表 一、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二、消费税: 征收围:烟、酒、珠宝、首饰、护肤品、鞭炮、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种商品。 征收率:分14个档次,最低3%,最高45%。 地方税费一览表 一、营业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额标准的通知》(湘财税〔2005〕 102号)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除法定税率以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中,地税部门对不具备查账征收的企业实行1%-5%比率附征。 四、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郴地税发〔2008〕1号) 项目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3500元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3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在中国境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3500元以外,还有附加减除费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全年应该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际征收中,地税部门对不具备查账征收的个体生产经营所得实行1%-5%比率附征。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税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额-800元(或者应税项目收入额×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5)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方法

国税及地税各种税种及其计算方法

1、增值税 小规模:生产加工企业:税率3% 计算方法: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应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7% 、13% 税负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计算方法: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应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税率25% 计算方法:A、查账征收(按利润征收)=利润总额*25% B、核定征收(一般是收入核定) 商业:=收入*4%*25% 服务行业:=收入*10%*25% 生产加工企业:=收入*5%*25% 交通运输业:=收入*7%*25% 建筑业:=收入*8%*25% 二、常见地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营业税(不同行业税率不同) 一般性服务行业:5%,包括咨询服务、货运代理、广告业、金融保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特殊行业:建筑工程安装业、邮电业、交通运输: 3% 娱乐业:20%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 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 代表处(外资)、办事处(内资):按费用核定收入纳税(将费用换算成营业额)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 营业税=营业收入*5% 代缴代扣业:劳务中介、物业管理:=(收入-成本)*5% 2、城建税1%、5%、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地方教育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注: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3%、4% 文化体育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3% 广告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4% 4、个人所得税(税率:5%—45%见附表) 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境外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如一次性意外收入(如中奖等):=收入*20% 5、印花税 账本印花税:建账开始,每本账应贴一张印花税票(5元/张) 实收资本印花税:=实收资本*万分之五 合同印花税:=合同交易金额*万分之五 企业所得税 税率目前是按所得税法规定核算的企业所得额小于3万按18%,3万-10万按27%,10万以上按33% 营业税税金=营业收入×税率(交通、建筑、邮电、文化体育业税率3%服务业5%)

主要税种及税率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序号纳税人类别增 值 税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城市 维护 建设 税 教育 费附 加 个人 所得 税 企业 所得 税 房 产 税 车辆 购置 税 车船 使用 税 印 花 税 1 从事农业产 品生产 ●●●●●●●● 2 从事工业产 品生产 ●●●●●●●●● 3 从事商品批 发、零售 ●●●●●●●●● 4 从事加工、修 理修配 ●●●●●●●● 5 交通运输业●●●●●●●● 6 建筑业●●●●●●●● 7 金融保险业●●●●●●●● 8 邮电通信业●●●●●●●● 9 文化体育业●●●●●●●● 10 娱乐业●●●●●●●● 11 转让无形资 产 ●●●●●●●● 12 销售不动产●●●●●●●● 13 服务业●●●●●●●●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 税收分三类: 1、国税征收; 2、地税征收; 3、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一、国税征收: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税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三、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1、增值税: 国税75%,地税25%; 2、营业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国税与地税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 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归地税。

6、xx 维护建设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7、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国税,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税。 二、主要税种的税率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文化体育业等3%;娱乐业20%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5、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娱乐业收入的3%缴纳; 6、印花税: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 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 万元至10万元27%,10 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 (2009-11-24 09:16:51) (一)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营业税。 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 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 5 %,娱乐业税率为 20 %。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基本税率为 33 %。另设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 ( 含 ) 以下的,减按 18% 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 ( 含 ) 以下的,减按 27 %税率。 纳税期限:季后十五日内预缴,年终四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 %—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 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七日内缴纳。

营改增后发票变化及特殊事项

营改增后发票变化及特殊事项 1.营改增后发票类型 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和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客运发票、门票等。 2.电子发票 (1)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3.营业税发票过渡 营业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上述“特殊情况”是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4.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 (1)“购买方”栏填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为必填项,另“纳税人识别号”有个别地区要求

为必填项(比如小陈税务上次去广州出差,要求),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2)“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3)“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4)其他栏次填开要求。“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5.预付卡(购物卡)发票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只能取得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营改增对地税部门的影响浅析

营改增对地税部门的影响浅析 2013年8月1日起,国家先后将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邮政、电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截至目前,我省地税部门共向国税部门移交纳税人13187户,共涉及营业税收入21亿元。随着营改增全面扩围和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势必会对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税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营改增对地税部门的影响 营改增后将会对地方既得财力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会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长期以来,营业税都是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且营业税具有稳定性、可控性等特点。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十二五”末营业税将全改为增值税,地方税收将失去主体税种,地税收入大幅下滑,地方财政收入也将大幅缩水。 营改增产生的“马太效应”导致其他税费流失。一是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税,全面移交国税后随增值税附征,加之与国税部门的信息无法实时交换,只能依靠定期比对补征的方式弥补,时间滞后且增加额外工作量,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二是按照规定,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管辖权是随着主体税种走,全面实行营改增后,新办企业的

所得税全部划归国税征管,地税部门管辖的户数将面临萎缩。三是由于缺乏营改增户的管理手段,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户、“以票控税”的个体工商户、建筑安装企业附征的所得税流失,地税部门代征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随之下降。 征管模式面临重构。营改增改变了企业原有的缴纳方式,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由国税征收,其余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依然由地税部门管理,地税部门肩负的征收和管理责任并未减轻。地税部门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税”手段随营改增后失去功效,由于国地税管理自成体系,大量的基础信息不能共享,造成零散户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能会无视地税部门管理,选择性避开申报地方税费环节,相关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地税收入难以保证,征管难度加大。 城建税等附加税收入预测难度增大。现行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教育费附加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营改增后,原有的营业税纳税人在缴纳附税时实行单独申报,计税依据全部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很难实现源头控管,无法从地税部门自身掌握的信息来预测收入,增加了地税部门的收入预测难度。 二、营改增后地税对策的思考 地税部门承担着保障地方财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

主要税种税率表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w# [5 X4 E# C, l- K- @+ h 1.税收的概念( ^' A9 |5 G4 q: u' a1 Z 税收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范,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e& f7 C6 w( H) h1 y0 w 2.税收的作用]5 c" c: _ H$ p* ?7 q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x y( Y3 [$ [5 H* L, |6 U a1 W0 E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H* ^! G1 ^- k# |' k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和税收制度预先规定每一种税的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和征税标准等,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固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法定标准征收,二是连续征收。 (三)税收的分类 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准类型代表税种 征税对象流转税 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税 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类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资源税 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 类 印花税、屠宰税 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 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关税类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营业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央地 方共享 税 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 计税标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

营改增后以不动产投资涉税案例研究

营改增后以不动产投资涉税案例研究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对于以不动产投资涉税业务国税局、地税局、企业解读上并不统一,认识上有差距。本文笔者将通过通过举证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关键词:营改增;不动产投资;涉税案例甲公司2012年建立,当时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与了很多优惠政策。当时政府委托当地A建筑公司建设厂房,并移交给甲使用,故厂房并未在甲公司账面上。2016年5月,甲公司和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乙公司,甲占75%,以甲现有土地厂房出资,政府占25%,以现金出资。那么问题来了。第一,甲出资的厂房中,厂房没有原始入账凭证,能对外投资吗?其二,营改增后,以不动产投资如何缴纳税收呢?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涉税焦点在于增值税如何处理。那营改增后以不动产投资相关的涉税问题应该怎样来进行解决处理呢?根据国家相关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至第19号,是目前全面营改增的指导性文件。一、预缴税款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视情况缴纳增值税:第一,一般纳税人在对其今年四月三十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让时,其中不包含自建不动产,建议选择较为简单方便的计税方式来进行计税,其销售额为获取的所有价款与价外的相关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应纳税额应依照5%的征收率来进行相关计算。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在对非自建老项目进行转让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话,预缴税款时是差额预缴,纳税申报时也是差额缴税,并抵减预缴税款,预缴税

款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第二,一般纳税人在对其今年四月三十日前自建不动产进行转让时,建议选择较为简单方便的计税方式来进行计税,其销售额为获取的所有价款与价外的相关费用,应纳税额应依照5%的征收率来进行相关计算。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在对自建的老项目进行转让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话,预缴税款时是全额预缴,纳税申报时也是全额缴税,并抵减预缴税款,预缴税款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第三,一般纳税人在对其今年四月三十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让时,其中不包含自建不动产,建议选择较为简单方便的计税方式来进行计税,销售额应以获取的销售额(包含所有价款和价外相关费用)来进行计算。纳税人应以取得的所有价款与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在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主管地税机关依据5%的预征率来进行预缴税款,并向相关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换言之,一般纳税人转让非自建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话,预缴税款时是差额预缴,纳税申报时是全额缴税,并抵减预缴税款,预缴税款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第四,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换言之,一般纳

国税地税征收税种及税率[1]

国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 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消费税 一、烟 1.甲类卷烟45% (现在为56%)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2.乙类卷烟30%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3.雪茄烟25%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20%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2.薯类白酒20%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240元 /吨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220元/吨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四、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五、护肤护发品 自2006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10% 七、高档手表 20% 八、游艇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实木地板5% 十一、成品油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效应分析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由此,上海先行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一、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政策影响 本文主要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税务部门的征管权限以及对试点地区的财政收入等三个方面对该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影响。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交通运输业在营业税税目中属于“交通运输业”的征收范畴,税率为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的企业会涉及两个税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对于前者来说,貌似税率提高,税负增加,其实不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年不含税应税服务额达到500万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根据现行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进行抵扣政策,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业企业购进的作为经营用的汽车、固定资产、汽油以及其他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予以抵扣,由于抵扣的影响,试点交通运输企业的最终税负率会远远低于上述名义税率11%。 根据分析可以得出,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对于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是结构调整,稳中有降。 2、营业税改征增值对现代服务业的税负的影响。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的另一个行业就是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这些行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前,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征收范畴,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他行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

国税及地税各种税种及其计算方法

一、常见国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增值税 小规模:生产加工企业:税率3% 计算方法: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应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7% 、13% 税负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计算方法: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应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税率25% 计算方法:A、查账征收(按利润征收)=利润总额*25% B、核定征收(一般是收入核定) 商业:=收入*4%*25% 服务行业:=收入*10%*25% 生产加工企业:=收入*5%*25% 交通运输业:=收入*7%*25% 建筑业:=收入*8%*25% 二、常见地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营业税(不同行业税率不同) 一般性服务行业:5%,包括咨询服务、货运代理、广告业、金融保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特殊行业:建筑工程安装业、邮电业、交通运输: 3% 娱乐业:20%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 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 代表处(外资)、办事处(内资):按费用核定收入纳税(将费用换算成营业额)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 营业税=营业收入*5% 代缴代扣业:劳务中介、物业管理:=(收入-成本)*5% 2、城建税1%、5%、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地方教育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注: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3%、4% 文化体育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3% 广告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4% 4、个人所得税(税率:5%—45%见附表) 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境外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如一次性意外收入(如中奖等):=收入*20% 5、印花税 账本印花税:建账开始,每本账应贴一张印花税票(5元/张) 实收资本印花税:=实收资本*万分之五 合同印花税:=合同交易金额*万分之五 企业所得税 税率目前是按所得税法规定核算的企业所得额小于3万按18%,3万-10万按27%,10万以上按33%

税法里各税种的税基和上税比率各是多少

税法里各税种的税基和上税比率各是多少 1. 营业税、增值税 首先,要看你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业,基本分为以下几种:一个是以销售为主的企业,主税为增值税,由国税管理,这类企业细分又分为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按照销售额的3%缴纳税款,一般纳税人实行17%税率,但进项可以抵扣(在国税缴纳),和销售有关的企业又分为工业和商业,工业是指有加工业务,商业是指你从别处进货,在你公司销售的行为。 还有一个行业就是以劳务换取收入的行业,比如邮电通讯业,酒店,餐饮,影院,医院,培训机构,中介服务,装饰、劳务、施工、房地产等众多行业,它的主税以营业税为主(在地税缴纳),税率最低为3%,一般服务行业为5%。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企业有了收入以后,是否缴纳了营业税或者增值税以后就可以了,答案是:否,那么,国家还要在这些税种的基础上收取附加税,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是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基础上乘以7%,比如,我这个月的应该缴纳增值税1000元,没有营业税,那么还应该缴纳城建税为1000*7%=70元;如果我本月需要缴纳营业税1000元,没有增值税,那么,应该缴纳的城建税一样的算法,假如我本月需要缴纳营业税为600,增值税为800,那么,城建税就是(600+800)*7%;教育费附加是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基础上乘以3%,算法和城建税一样。它们都属于地税。 3、印花税 印花税缴纳的范畴非常广泛,一般在注册的第一个月报税时需要按照企业注册资本(也就是你的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税率是万分之五,例如,你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则需要缴纳500元的印花税,其次,在签订各种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税率不同),每年初还应按照所建账本缴纳每本5元的印花税,为了防止企业漏缴印花税,特规定凡是有收入者,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一般税率为万分之三。 4.残疾人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工会经费、土地使用税等 残疾人基金是残联收的一个税种,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数为基数,去年人均四百多元,一年收一次。 工会经费地方工会组织收取的一种税金,是以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为依据,税率一般为百分之二。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在文化行业收取的一种税种,是以收入为依据,税率一般为百分之三,如广告业就要加纳这个税种。 房产税是以你房屋的面积和价值为依据,假如你们企业有了房屋,就需要给国家缴纳房产税(另外,如果你是租赁的房屋作为经营地址,对方不给你出具正规发票,你就需要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代开发票,其中需要缴纳房产税)。

营改增政策解答(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一) 一、关于我省营改增营业税发票过渡衔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规定:自2016 年5 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 年6 月30 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 年8 月31 日。 据此,营改增之后,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景点门票(含企业冠名发票)、“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专用发票”和“河北省路桥通行费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纳税人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至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已经开具发票的验票及空白发票的缴销手续。除上述发票外的其他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纳税人于2016年7月31日前至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已经开具发票的验票及空白发票的缴销手续。 (二)纳税人确有需要延用地税机关监制发票的,应提供经地税部门确认的发票结存信息,至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延期使用手续。

二、关于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问题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为: (一)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上(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只能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二)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下(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三)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住房)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地税机关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向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也就是说,买房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的,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2.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也就是说,免税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地方税收各税种税率一览表

地方税收各税种税率一览表

2009年3月30日

地方税税种及税率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3、金融保险业:5% 4、邮电通信业:3% 5、文化体育业:3% 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 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 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 二、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三、资源税 税目税额幅度 原油8-30元/吨 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0.3-5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 盐 固体盐10-60元/吨 液体盐2-10元/吨 四、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六、房产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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