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土地资质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公布一九九七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和资质评审结果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公布一九九七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和资质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3.28•【文号】[1997]国土[籍]字第40号•【施行日期】1997.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公布一九九七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和资质评审结果的通知(1997年3月28日〔1997〕国土(籍)字第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83号)要求,1997年度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和资质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一、根据各土地估价机构所报评审材料、土地估价报告、上年度工作量、客户反映等,经评审,中国地产咨询评估中心等70家评估机构被确定为A级土地估价机构,牡丹江市地价评估事务所等39家评估机构被确定为准A级土地估价机构,惠州市地产交易所等机构未定等级,予以备案(A级、准A级、备案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根据国家土地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土地估价行业规范管理的要求,对A级、准A级和获准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从业范围规定如下:(一)A级土地估价机构,可独立从事基准地价及各类宗地地价评估,具体从业范围如下:1、基准地价评估;2、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的地价评估;3、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4、上市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评估;5、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涉及的土地估价;6、司法仲裁中涉及到的土地估价;7、征收土地税费涉及到的土地估价;8、其它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的土地估价;9、地价咨询。
(二)准A级土地估价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独立从事基准地价及估价额在1亿元以内的宗地地价评估,可与A级机构合作从事上市公司及司法仲裁涉及的和估价额超过1亿元的宗地价格评估,具体从业范围如下:1、基准地价评估;2、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的地价评估;3、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估价;5、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涉及的土地估价;6、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估价;7、地价咨询。
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及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及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作者------------------------------------------日期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文件冀土协[2008]1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会员:《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已经二 八年七月一日召开的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二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 、《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二 八年七月八日主题词:印发 机构 注册 资信等级评定 办法 通知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土地评估服务质量,促进土地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评估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管理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省土地估价市场及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在土地估价师协会执业注册,取得土地评估资质,准于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
第三条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实行执业注册制度。
凡在河北省境内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的评估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进行执业注册。
通过执业注册的机构,由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颁发《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经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方可从事土地评估业务。
第四条 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办理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注册与管理工作。
国家一级房地产资质全区范围内土地估价执业

国家一级房地产资质 全区范围内土地估价执业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宁夏力天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 估价期日:2016 年 1 月 15 日
估价报告编号:宁夏力天(2016)(估)字第 005 号
估价目的:抵押评估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估价期 日的土 地使用
者
宝塔实 业股份 有限公
司
宗地坐 落
土地出让金。于估价期日估价对象未设定抵押权,另根据委托方说明估价 对象地上建筑物无相关工程费用欠款,即法定优先受偿款为0元。
3、抵押价值估价结果 扣除上述委托方提供及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的抵押价值: 1602.93万元-0元=1602.93万元 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301元/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价值总额:1602.93万元 大写金额:壹仟陆佰零贰万玖仟叁佰元整(人民币) 估价结果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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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估价对象地上共建有34361.77平方米工业用途房产,现状容积率为 0.65。根据土地估价的合法原则,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容积率为0.65。
6、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银国用(2015)第11468 号),估价对象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3年03月03日,至估价期日,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为17.13年,故本次估价设定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17.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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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房地产资质 全区范围内土地估价执业
确定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价 值。 四、估价期日
2016年1月15日 五、估价日期
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5日 六、地价定义
估价对象位于西夏区规划黄河路南侧,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依据,结 合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估价师现场查勘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的地价定义如下: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方法主要是什么

Most people tend to beat their chests at the lost opportunities, but turn a blind eye to the immediateopportunitie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方法主要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就是路线价法。
每一种不同的评估方法的计算公式都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评估方法不是普通民众能够理解得了的,要有专业的评估界人士进行计算。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方法主要是什么?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
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
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二)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
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
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
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
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
目前土地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目前土地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土地是国家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各种经济活动的基础。
对土地进行评估是一项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目前土地评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文将分析目前土地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数据不准确中国土地评估工作中,存在大量的土地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不清晰、不完整,导致土地的真实价值无法准确反映。
土地评估所依据的土地利用证、土地权属证等证明文件不准确,存在虚报、篡改的情况。
2. 评估方法不科学目前土地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不够科学,无法真实地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
常用的比较法评估方法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反映土地本身的价值;而成本法评估方法又无法真实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
这些评估方法对于土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考虑,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3. 评估人员素质不高土地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情况。
一些评估机构为了争取项目,会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目的,造成评估结果失真。
由于行业监管不严,一些评估人员缺乏职业操守,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导致评估工作缺乏公信力。
4. 监管不足土地评估行业的监管不足也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评估行业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可以趁机从事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对于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和考核不够严格,也造成了一些低水平、低信誉的评估机构的存在。
二、建议1. 健全土地数据信息系统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数据的管理和整合,建立完善的土地信息系统。
通过统一的土地登记制度和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清晰、完整。
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更新土地信息,确保土地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应该加强对土地评估方法的研究和改进,推动土地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
引入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等,提高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2.02•【文号】自然资办发〔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部审定,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的重大意义土地估价行业监管是《资产评估法》赋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做好《规范》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指导行业协会、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规范》。
二、认真履行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职责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监管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理清监管边界,加强对省级及以下土地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集中清理,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的逃避监管行为,以及“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公平竞争行为。
集中清理情况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部。
三、促进土地估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支持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土地估价活动,严禁对土地估价机构依法开展的业务进行限制,严禁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不当干预。
支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依章程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共同促进土地估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土地学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土地学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在土地学领域,土地学会可以颁发多种资质证书,以认可和证明个人在土地学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以下是一些土地学会颁发的常见资质证书:
1. 土地评估师(Land Appraiser):该证书认可个人在土地评估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具备进行土地估价和评估的能力。
2. 土地规划师(Land Planner):该证书认可个人在土地规划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具备进行土地用途规划和土地开发规划的能力。
3. 土地管理师(Land Manager):该证书认可个人在土地管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具备进行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使用规划的能力。
4. 土地测量师(Land Surveyor):该证书认可个人在土地测量和测量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具备进行地形测量和土地界址测量的能力。
5. 土地法律顾问(Land Legal Consultant):该证书认可个人在土地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具备为土地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咨询和服务的能力。
这些证书通常需要个人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通过一系列考试和评估获得。
颁发证书的土地学会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
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资质要求和程序可以咨询当地土地学会或相关机构。
土地使用权评估操作规范协议(2024版)

土地使用权评估操作规范协议(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评估范围与目的1.1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范围1.2 评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2. 评估依据2.1 相关法律法规2.2 土地使用权评估准则3. 评估程序3.1 初步调查与资料收集3.2 现场勘查与评估3.3 编制评估报告3.4 评估报告的审核与审批4. 评估方法与技术4.1 市场比较法4.2 收益法4.3 成本法4.4 其他评估方法5. 评估人员的职责与资质5.1 评估人员的职责5.2 评估人员的资质要求6. 评估费用与支付方式6.1 评估费用的确定6.2 支付方式与时间7. 评估结果的使用与保护7.1 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7.2 评估结果的保护措施8.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后果9.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行为的认定与责任9.2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法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10.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与期限11. 合同的生效、期限与解除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期限11.3 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程序1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地点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13.2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3.3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14.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与地点14.2 合同备案的程序与期限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评估范围与目的1.1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范围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包括:(具体列举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区域、面积、用途等)。
评估范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 评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第二条评估依据2.1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活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确保评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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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估土地资质
土地资质评估是对土地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判定,用以确定土地的使用价值和适宜用途的过程。
土地资质评估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土地的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因此对于土地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土地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是评估土地资质的基础。
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交通便利程度和区位优势,自然环境则包括土地的地貌、气候、水文等因素。
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土地的利用潜力和风险程度。
其次,土地的土壤质量和水资源状况是评估土地资质的重要指标。
土地的土壤质量对于农业、园林绿化和森林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优质土壤能够保证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水资源是生产和生活的基础,评估土地的水资源状况可以确定土地的适宜用途和限制因素。
再次,土地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是评估土地资质的重要衡量指标。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对于土地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评估土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可以判断土地的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能力。
文化价值包括土地上的历史遗迹、文化景观等,评估土地的文化价值可以确定土地的旅游和文化开发潜力。
最后,土地的法律政策和社会因素是评估土地资质的重要参考因素。
法律政策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评估土地的法律政策风险可以帮助土地开发者更好地把握开发机会和风险。
社会因素包括土地的社会认可度和社会需求,评估
土地的社会因素可以确定土地的市场前景和投资价值。
综上所述,评估土地资质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土壤质量、水资源状况、生态环境、文化价值、法律政策和社会因素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通过评估土地的各项指标,可以确定土地的使用价值和适宜用途,并提供决策者和开发者参考,以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最大化潜力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