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读十九试用期的规定
保洁公司试用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保洁行业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客户的满意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规范保洁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保洁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洁公司的试用期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析保洁公司试用期的法律规定,以期为保洁公司及保洁人员提供参考。
二、试用期相关法律法规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试用期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提前三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对保洁公司的试用期制度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保洁公司在招聘保洁人员时,不得以性别、年龄、残疾、民族、宗教信仰等为由拒绝录用,并应当为保洁人员提供平等的工作机会。
三、保洁公司试用期的具体规定1.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洁公司的试用期期限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工资保洁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向保洁人员支付试用期工资,具体规定如下:(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考核保洁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保洁人员的综合素质;(2)保洁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3)保洁人员的工作成果。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第1篇【解读】本条守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施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员工延期转正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员工转正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标志着员工从试用期进入正式工作岗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员工可能无法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届满时完成转正手续。
为了规范员工延期转正的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就员工延期转正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员工延期转正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试用期不得超过本法规定的最长期限。
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员工延期转正的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延期转正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即试用期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
2.具有正当理由员工延期转正必须有正当理由,如:(1)员工在试用期内因病、事假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试用期未满。
(2)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了其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导致试用期未满。
(3)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婚假等,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试用期未满。
3.双方协商一致员工延期转正需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员工延期转正的程序1.提出延期转正申请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上述原因无法按时转正,应向用人单位提出延期转正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
新劳动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

• 问题1:何谓专业技术培训? • 问题2:如何认定培训费用? • 问题3: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呢?
竞业限制
• 只能限制哪些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限制内容:双方约定,但不能违反相关法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的补偿金情况 • 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除补偿金外,还需发给不低
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要在医疗补助费 基础上增加50%以上(重病情况),绝症100%。
• 问题1:补偿金的标准,个人月平均标准、企业月平均标
准
• 问题2:个人所得税:3倍以内,免征,3倍以上,按规定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 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可以不 支付
• 单位违归解除: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
5、用人单位面临的有关法律责任
不订立相应合同的责任及处罚
• 82条:
– 1年内未订立书面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 的工资;
– 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自应当 订立之日起按2倍支付工资。
• 应对:
– 辞职手续是否完备 – 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做好人力资源规划 – 做好组织设计与管理 – 做好人才素质测评 – 不能收押金,但可以约定担保人
企业在育人方面应如何应对
• 挑战
– 辞职的限制条件放宽 – 培训违约金的总额限制与计算方法对企业的限制与约束 – 培训违约金的认定
• 应对
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 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
能试用1次。
用期
➢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双方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相互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是用人单位放心选人,也是被聘用人员磨炼自我、展示自己的机会。
在劳动合同试用期中,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都非常重要。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特殊情况适当延长。
比如在技术水平较高的职位上,延长试用期是很普遍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超过了法定的六个月,那么这部分的约定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被聘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同时也是被聘用人员考察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满足自己工作及生活的需要。
试用期的主要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为被聘用人员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能力和素质的机会。
2. 为用人单位考察被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
3. 为双方提供一个更加了解对方的机会,对双方将来的劳动关系打下基础。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内容:明确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
2. 试用期限:明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其中包括试用期开始时间和试用期结束时间。
3. 工资待遇:明确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标准,和转正后的工资待遇标准之间的差异。
4. 试用期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试用期内双方的违约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试用期工资等违约行为会引起什么后果等。
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被聘用人员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并且被聘用人员自愿申请转正,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转正。
转正的内容包括:2. 福利待遇:转正的员工应该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
3. 员工权益:转正的员工应该被同等对待,享有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保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合同解除等。
劳动合同法法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法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法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
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
试用期延长规定是怎样的

试用期延长规定是怎样的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那么关于试用期延长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就由我带来相关资讯。
一、试用期延长规定是怎样的首先,试用期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但是在这里,试用期从两个月变更为四个月,虽然没有违背最长试用期的规定。
但是明显违背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欲延长试用期的,属于变相的二次约定试用期,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可否延长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

Don't worry about things you can't get, stay away from things with negative energy. Life is not bad, so don't addsorrow to your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如果能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则不需要支付赔偿,否则是需要按照劳动法中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
一、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法律条文: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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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十九: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
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
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
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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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
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
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
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在录用
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
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
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
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