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茶和固态含茶制品
代用茶

代用茶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采用类似茶叶的饮用方式(通过泡、煮等方式来饮用)的一类产品的俗称。
1、名词解释是茶叶代用品。
又称代泡茶、袋泡茶、代饮茶等。
代用茶分为叶类、花类、果类和根茎类;2、分类同于茶的饮用方式,一般由卫生部规定的食品分类中的“药食同源类”、“可用于保健品类”两类物品中的单种或多种物品组成,用这些植物的根、茎、叶或者果实制成的茶制品。
以采摘非茶树植物的芽叶为原料,按茶叶加工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当前在市场上较为流行的植物代用茶主要有芦笋、苦丁茶、杜仲茶、柿叶茶、桑叶茶、柳叶茶、榆叶茶、银杏叶茶、人参叶荼、野菊花茶、野藤茶、菊花茶、甜叶菊茶、绞股兰茶、薄荷茶、玫瑰花、金银花、大麦茶、枸杞、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葛根茶等。
代用茶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这三种病菌,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则有严格限量。
3、市场情况目前市场上代用茶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主有三个方面.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先天种植和加工过程中原因.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保管和加工中的原因.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贮存原因.实际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产品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目前北京市出台了代用茶地方标准.江苏地区,多是以备案的企业标准.其中对原辅材料的相关要求1.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包装材料和容器应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
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市监食生〔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整治对象1.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2.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二)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二、整治措施(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如下:1. 生产许可情况。
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宣布将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进行严格监督管理,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质量不合格、违法添加等问题,加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保障。
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因其方便携带、口感好、风味独特等特点,深受消费者喜爱,市场需求量逐年增长。
由于市场监管不力、企业生产和销售环节缺乏规范,部分食品企业违法添加成分、打着健康食品的旗号虚假宣传、质量不合格等行为屡禁不止,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健康风险和财产损失,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严厉查处,对其产品进行下架处理,违法产品一律予以销毁处理,对相关企业和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以震慑各类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对食品广告宣传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食品广告宣传的抽查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等行为的将给予行政处罚,对经营者进行公示警示,并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处理。
鼓励广大消费者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后积极举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质量合格证、配料表等信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鼓励消费者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敢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大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茶叶作为一种经济作物和饮料,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也成为了许多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为了规范茶叶生产经营行为,保证茶叶质量和安全,国家对茶叶相关企业进行了许可证的审查,其中包括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下面我将就这两方面的细则进行详细讲解。
首先是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制成的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和工艺品等。
审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质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足够的生产规模和设备条件,并拥有相关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人员。
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
2.原料安全要求。
茶叶作为主要原料,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茶叶生产企业应从合法渠道采购茶叶原料,检验其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不使用过期茶叶或含有有害物质的茶叶。
3.生产工艺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并建立完善的生产操作程序。
同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设备、仪器和容器,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4.产品质量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食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应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和报备相关数据。
5.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标识和包装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并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企业信息等。
同时,要做好产品的追溯管理,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接下来是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代用茶是指经过加工制作而成的不含茶叶的代用饮品。
审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质要求。
代用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场所、技术人员和管理体系。
2.原材料要求。
代用茶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安全、合法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工艺要求。
代用茶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茶叶作为中国传统的特产之一,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有关茶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规范茶叶
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制定了《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这一细则旨在确保茶叶行业的安全、合规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该细则对茶叶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产茶叶
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相关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并且
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需要提供完备的营业执照、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身具备从事茶叶生产的基本
条件。
其次,细则对茶叶产品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茶叶作为一种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有害物质和添加剂。
细则明确了茶叶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卫生、消毒、储存等各个环
节的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此外,细则还对茶叶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准入进行了规定。
只有获
得了相关的生产许可证,经过审查合格的企业才能生产和销售茶叶产品。
茶叶产品的销售渠道也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严禁通过非法途径
进行销售。
最后,细则还对茶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
相关部门要定
期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细则。
对于发
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促进茶
叶行业的健康发展。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
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
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1. 引言1.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整治背景包括市场上存在的假劣产品、不合格产品以及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整治目的是为了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共健康安全。
整治措施包括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等。
整治范围覆盖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旨在全面清理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整治效果将直接影响食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健康,将有助于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提升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信心。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建立长效机制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最终目标。
2. 正文2.1 整治背景近年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隐患和消费者权益问题。
一些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往往采用劣质原料和添加剂,生产工艺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这些食品在市场上销售,严重威胁了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
据统计,近年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销售额持续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与此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监管空白和监管不到位,生产和销售劣质食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风险。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担忧。
为了有效解决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行动将从源头严格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众健康。
通过整治行动,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维护公众饮食安全,提升消费者信心。
2.2 整治目的整治目的是为了确保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的安全和合规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1 适用范围适用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含茶制品、代用茶。
2.2 产品种类2.2.1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不含茶叶成分的各种产品等不属于含茶制品)。
2.2.2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叶类产品有桑叶茶、薄荷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2.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T 14553 粮食、水果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9648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3204 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3376 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SN/T 1117 进出口食品中多种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2.4 抽样2.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或称量销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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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用茶的概念、分类及检验标准的讲解一、定义
以桑叶、淡竹叶、紫苏、菊苣、荷叶、鱼腥草、藿香、马齿苋、薄荷、杭白菊、菊花、金银花、代代花、白扁豆花、槐花、蒲公英、槐米、百合、大麦、苫养、苦瓜片、枸杞子、山楂、胖大海、罗汉果、柠檬片、决明子、大枣、砂仁、莲子、桑椹、紫苏籽、榧子、桃仁、青果、白果、杏仁(甜、苦)、黄芥子、枳椇子、佛手、桔红、香橼、莱菔子、白芷、木瓜、覆盆子、茯苓、山药、姜、玉竹、鲜白茅根、鲜芦根、薏苡仁、酸枣仁、橘皮、甘草、桔梗、黄精、葛根、玫瑰茄、刺梨、黑枣、酸枣、麦芽、沙棘、益智仁、白扁豆、赤小豆、刀豆、火麻仁、芡实、郁李仁、高良姜、薤白、小蓟、黑芝麻、乌梅、栀子、香薷、木犀科粗壮女贞苫丁荼、攻魂花(重瓣红攻瑰Rose rugosa cv. Plena)、人参(人工种植)、页菊、乌药叶、辣木叶、茶树花、阿萨伊果、金花茶、沙棘叶、玉米须为原料(根据生产要求以上一种或几种原料组合配比使用),添加或不添加辅料[苹果干或菠萝干、猕猴桃干、葡萄干、枣子干、桂圆干、荔枝干、苹果干、哈密瓜干、柚子干、梨子干、李子干、香蕉干、桃子干、革莓干、芒果干、菠萝、无花果干、蔓越梅干、金橘干、圣女果干、乌梅干、蓝梅干、木瓜干、红薯干、草莓干、玫瑰果干、橘子干,橙子干、樱桃干、火龙果干、桑葚干、丁香、肉豆蔻、淡豆鼓、冰糖、红糖、白砂糖、蜂蜜(可根据产品要求进行配比使用),经选剔、干燥或烘炒、混合(拼配)或不混合(拼配)、切制或不切制、调配或不调配、内包装或外包装工艺制成的代用茶。
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或袋装袋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分为(花类代用茶、叶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二、分类
1:叶类代用茶产品有:桑叶、淡竹叶、薄荷.紫苏、菊苣、荷叶、鱼腥草、藿香、马齿苋、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乌药叶、辣木叶、沙棘叶.
2:花类代用茶有:杭白菊、菊花、贡菊、金银花、玫瑰茄、代代花、白扁豆花、槐花、槐米、蒲公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茶树花、金花茶;
3:果(实)类(含根茎类)代用茶产品有:以薄荷、百合、大麦、苦莽、苦瓜片、枸杞子、山楂、胖大海、罗汉果、柠檬片、决明了、大枣、砂仁、莲子、桑葚、紫苏籽、榧子、桃仁、
青果、白果、杏仁(甜、苫)、黄芥子、枳椇子、佛手、桔红、香橼、莱菔子、白芷、木瓜、覆盆子、茯苓、山药、姜玉竹、鲜白茅根、鲜芦根、薏苡仁、酸枣仁、橘皮、甘草、桔梗、黄精、葛根、刺梨、黑枣、酸枣、麦芽、沙棘、益智仁、白扁豆、赤小豆、刀豆、火麻仁.、芡实、郁李仁、高良姜、薤白、小蓟、黑芝麻、乌梅、栀子、香薷、木犀科壮女贞苫丁荼、人参(人工种植)、玉米须。
4:混合类代用茶以花类、叶类、果(实)类(含根茎类)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
三、检验标准感官指标
理化指标
微生物指标
二、固态含茶制品的概念及检验标准的讲解
一、定义
以绿茶或红茶、乌龙茶、黄茶、黑荼、白茶为原料,添加茉莉花茶或代代花茶、玫瑰花茶、桂花茶,配以辅料(辅料或根据生产要求行选配组合添加使用)枸杞子、红枣、莲子、菊花、金银花、杏仁(甜、苫)、山楂、胖大海、桂圆干、罗汉果、柠檬片、薄荷、淡竹叶、桑叶、紫苏、荷叶、鱼腥草、藿香、马齿苋、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荼、甘草、代代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Plena)、白扁豆花、槐米、百合、苫瓜片、决明子、肉桂、桑椹、薏茁仁、酸枣仁、橘皮、桔梗、黄精、金枯干、苫荞、玄米、葛根、大麦茶、乌梅、枳棋了、菊苣、杭白菊、槐花、蒲公英、砂仁、紫苏籽、榧子、桃仁、青果、白果、黄
芥子、昆布、佛手、桔红、香橼、菜菔子、白芷、术瓜、覆盆子、茯苓、山药、干姜、玉竹、鲜白茅报、鲜芦根、玫瑰茄、刺梨、钝项螺旋藻、极大螺旋藻、黑枣、酸枣、麦芽、沙棘、益智仁、白扁豆、赤小豆、刀豆、火麻仁、茨实、肉豆蔻、郁李仁、高良姜、生姜、薤白、小蓟、黑芝麻、人参(人工种植)、冬瓜、丁香、大豆、贡菊、核桃仁、冬瓜、蜜饯、苹果干、菠萝干、猕猴桃干、葡萄干、枣了干、荔枝干、苹果干、哈密瓜干、柚子干、梨子干、李子干、香蕉干、桃子干、草莓干、芒果干、菠萝、无花果干、蔓越梅干、金橘干、圣女果干、乌梅干、蓝梅干、木瓜干、红薯干、草莓干、玫瑰果干、橘子干、橙子干、樱桃干、火龙果干、奇异果干、桑椹干、乌药叶、辣木叶、蛋白核小球藻、梨果仙人掌、雨生红球藻、茶树花、阿萨伊果、广东虫草予实体、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金花茶、显脉旋桥覆花(小黑药)、雪莲培养物、沙棘叶、天贝(以大豆为原料经米根霉发酵制成)。
经选剔、灭菌干燥、根据需要混合(搭配)、添加(或不添加冰糖、红糖、白砂糖、黑糖、蜂蜜)、粉碎或不粉碎、成型颗粒或者不成型颗粒、包装(或者袋装)工艺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袋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固态古荼制品.
二、检验标准
感官指标
理化指标
微生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