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集团” 与中国的腐败问题[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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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改革红利如何生成——基于利益集团和制度分析的视角

中国的改革红利如何生成——基于利益集团和制度分析的视角

易被人们所忽视 。作为转型国家和正在跨 越 中等收入 陷阱的国家 ,世界银行报告指 出,深化 中 国经济改革可能会遭致三种人 的反对 ,其 中排在第一的就是 既得利益集 团。斯蒂格利茨也 曾经
说 , 中国要 防止利益 集 团 。广州 市 委政 研 室 的一份 研 究 报 告 ( 2 0 0 7 )基 于对 广 州 市 的调 研 列 出
就在于构建抵御利益集团对经济负面作 用的制度体系 。论文 以下安排如下 :第二部分是转型期
同 ,诺思 认 为 ,政 治 、文化 和 意识 形态 这 类 “ 非 经 济 因素 ” 在 决 定一 个 社会的经 济 是 否 会锁 人
陷阱时起了决定作用。换言之 ,制度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 本文将从利益集团与制度关 系的角度来探讨改革红利生成问题。我们的主要观点是 ,达到 中等收入水平的国家面l 临 着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跨越 中等收人 陷阱的问题 ,而制度创新 的关键
中 国改 革红 利生 成与 中国跨越 中等 收入 陷 阱 的关 键 就 是构 建 抵 御 利 益 集 团对 经 济 负 面 作 用
的制度体系。这种理论来源于诺思对拉美 国家的经济增长都不大成功或者半途而废的分析 。根 据世界银行 2 0 1 0 年8 月定制 的最新标准 ,目 前世界上 的 2 1 3个经济体 中,低收入 国家和地区有 4 0 个 ,中等收入 国家和地 区高达 1 0 4 个 ,而高收入 国家和地 区有 6 9 个 。基于生存竞争和市场法 则 ,主流经济学否认长期停滞于 “ 低收入陷阱”和 “ 中等收入 陷阱”的可能性 。在他们看来 , 经济 的竞争会促进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提高。但是 ,诺思 引证 了大量经济史 的例子来说明确实 存在 “ 停滞经济” 。这与世界银行提出的 “ 中等收入 陷阱”的分析不谋而合 。与主流经济学家不

对我国腐败问题的制度经济学思考

对我国腐败问题的制度经济学思考

标 的 经 济 人 , 们 通 过 比 较 成 本 —— 收 益 作 出理 性 的 选 择 。 他 因 而 当 私 人 利 益 与 公 共 利 益 产 生 错 位 和背 离 时 , 公 济 私 、 假 损 公 肥 私 的腐 败 行 为 便 有 可 能 发 生 。从 理 论 上 讲 , 要 存 在 只 着公 共决策 , 就存 在 着 外 部 效 应 , 就 存 在 着决 策 的社 会 成 也 本 和 收 益 与 决 策 者 个 人 成 本 和 收益 的差 异 和 背 离 , 即存 在 着 公 益 决 策 与 具 体 决 策 人 私 人 利 益 的矛 盾 , 种 矛 盾 若 不 能 予 这

腐败 的成 因 分 析
( ) 败 的 客 观 基 础 一 腐
的生产与 分配过程 , 是产生 于经济 市场, 行政权本 是 由 它 而 于 政 府 职 能 的 存 在 而 产 生 的 一 种 权 力 , 是 产 生 于 政 治 市 它 场 。 当 一 个 社会 的 资 源 配 置 是 由产 权 决 定 的 时 候 , 么 就 会 那 形 成一 种 寻 利 的 社会 ; 当一 个 社 会 的 资 源 配 置 是 由 行 政 权 决 定 的 时 候 , 么就 会 形 成 一 种 寻 租 的 社 会 。 还有 一 种 情 况 , 那 但 即 使 一 个 在 产 权 规 则 决 定 资 源 配 置 的社 会 里 , 果 政 府 在 经 如 济 中 的 活 动 范 围过 大 , 政 权 往 往 大 于 产 权 , 么 这 种 社 会 行 那 也 容 易 形 成 为 寻 租 的 社 会 。当 一 个 社 会 产 权 失 灵 的 时 候 , 人 们 就会 去 追 求 租 金 的 最 大 化 而 不 是 利 润 的最 大 化 。 权 失 灵 产 所留下来的权力真空就会被行政权填补 。 当社 会 还 有 大 量 租 金存在的时候 , 力就会进来 分割租金。 我国转型时期 , 权 在 一 些 政 府 官 员 的 腐 败 与 我 国 的 产 权 制 度 有 很 大 关 系 。 西 方 寻 在 租 理 论 看 来 , 府 应 该 慎 重 地 介入 产 权 问 题 。本 森 把 寻 租 看 政 作 是 个 人 或 团体 对 既 有 产 权 的 一 种 重 新 分 配 方 式 。 府 的作 政 用 在 于 定 义 或 维 护 产 权 . 们 可 以通 过 正 常 的 市 场 来 处 理 产 人 权 , 可 以 通过 政 府 来重 新定 义 或 分 配 产 权 。 这 种 作 用 可 以 也 增 进 社 会 福 利 , 如 明确 界定 财 产 归 属 , 护 市 场 秩 序 ; 可 例 保 也 以 损 害 社 会 福 利 , 如产 生 人 为 垄 断 。 制 竞 争 。 主张 政 府 例 限 他 在处理产权时采取保守慎重的态度 。 因为 用 行 政 手 段 改 变 产

浅析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及治理

浅析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及治理

浅析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及治理作者:谭鑫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02期摘要十八大期间中央两届领导人多次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表现出新一届党中央清除腐败势在必行。

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从“经济人”角度出发对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以制度的创新与构建为重点的防腐倡廉治理对策。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腐败自身利益最大化公共权力作者简介:谭鑫,中国传媒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腐败是政府官员滥用公共权利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它是公共权利异化的产物,是政治肌体上一股难以根除的恶性肿瘤。

正如胡锦涛、习近平等中央领导人所强调地,一旦任其蔓延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中共十八大期间,胡锦涛、习近平两届中共中央总书记屡次提出“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的强烈反腐信号,充分显示出新一届中共领导人对廉洁社会价值的高度重视和今后十年进行反腐倡廉政治改革的坚定不移的决心。

事实上,自建党以来反腐倡廉始终是我党高度警惕和紧抓的工作之一。

但是腐败问题为什么仍旧屡见不鲜,而且在近几年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呢?回顾以往反腐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对腐败问题的治理主要是侧重于对各级官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和制度对其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惩处等外部机制的措施,并没有充分地考虑到腐败问题产生的内部机制,这样提出来的治理对策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

因此,下面本文试图以布坎南等人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深入分析腐败问题产生的内部根源,以期能够提出相应有效的治理对策。

一、从公共选择理论看腐败现象的成因(一)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界的主导理论。

它主张政府应该尽可能多地对市场进行干预和控制,来弥补市场缺陷,保障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随着政府对经济干预力量的增强,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政府的规模也相应地不断扩大,导致政府机构的无限膨胀、社会资源浪费、官僚主义特权滋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政府干预”陷入“失灵”的困境。

关于权力与腐败

关于权力与腐败
责 任 编辑 : 龙 菲


( 螽3 ) 总 0晶1 9

2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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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当地政治生态环境变化的 “ 地方性权力实体”
和“ 腐败 既 得利 益 集 团 ” 。腐 败 已经 集 团化 、 固 顽
化 、 方 化 和裙 带 化 !“ 好 之焉 , 必 趋 之 ” 地 上 下 盛 行 , 是 官场 生 态 的异 化造 成 的 恶果 。从 政 心理 正
裂变 , 既要 做 官 , 还要 发 财 ; 行 “ 奉 金钱 是政 治 的
以法 治 同 , 我想 这真 是对2 世 纪 r 罔的极好 讽 刺 。 l f 1
因为深 受其 害 , 以一慨 抹杀 , 所 宁肯去 所 谓 的政治 文 明 的西方 国家找 治 周之 道 ,也 不 再敢 多谈 清 官
治 国。弱化 和无 视 对治理 腐 f 主体 主观 意识 的认 J ! 女 识 , 网通过 程 序上 的合理 合法 化来 防止 腐败 , 期 这
次 繁 荣 富强 起来 , 出现 了诸 如 “ 景 之 治 ” “ 观 文 、贞
事实 告 诉我们 , 力一 旦脱 离 监督 , 会 恶性 权 就
膨 胀 ,往 往 以权 力行 为 者个人 的好恶 为标 准 实施
之 治 ” “ 元 之治 ” “ 、开 、 康乾 之 治 ” 太 平盛 世 。但 等 是, 即便 是 这 些 明君 圣 主 , 无 一 例 外 不 是 以专 也 制 独裁 为 前提 的。况且 , 我 国历史 长 河 巾 , 多 在 更 的是 为 形 形 色色 的无 能 昏庸 的帝 王所 把 持 , 处于 权 力 金 字塔 顶 峰 的 不受 任 何 制 约 的 皇帝 , 身 就 本 是 最 大 的腐化 分 子 。整个 官僚 机构 贪 污腐 败现 象 绵延不断 , 花样 翻新 , 出不 穷 , 使 大 大小 、 层 致 的 动乱 不 断 , 大 劳 动人 民基 本 上是 在 动 荡 和被 盘 广

解读中国利益集团

解读中国利益集团

解读中国利益集团解读中国利益集团形成的利益集团,以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合法外衣为依托,以经济、政治利益为纽带,运用合法组织的资源,欺压、剥削人民群众,瓜分集体财产,谋取其成员的非法利益。

政府如何应对利益集团“当前政府要正确反映和妥善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复杂利益关系,就必须根据利益集团形态、性质、资源等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

打击非法利益集团,保护合法利益集团,扶持公共利益集团;要限制和规范特殊利益集团;最重要的是要关怀、救助社会弱势群体。

”程浩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

程浩认为,政府在近期内应该达到的目标,主要是使社会利益集团行为的有序化,为其成长、发展并发挥作用提供制度性平台,同时要创造条件使民间性利益集团合法化。

弱势群体在博弈中处于劣势,他们的利益,需要政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XX年7月31日,xx公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全国性立法,体现了中央立法机关保护弱势群体和公民权利的意愿及努力。

次日,中国正式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与此同时,施行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

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杜钢建指出,行政许可项目的泛滥在相当程度上搭建了“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权力部门~的机理。

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生效后将有效限制政府行政权力,在规定行政许可范围和清理行政许可程序两个关键环节上达到限制行政权力的目的。

最重要的是,《行政许可法》创立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行政许可法》的生效将制约官僚利益集团。

目前,影响较大的特殊利益集团,主要是以地区、部门为依托,以行业利益为纽带,常常借助公共权力、行政性垄断手段等,来获取特殊利益的经济性利益集团,如具有垄断地位的电力、电信等企业。

对于这些已经形成的、客观存在的特殊纚益集团,胡鞍钢的观点具有启发性。

他认为,应遵循三个原则来进行限制和规范:一是承认其既得利益,而不是消除垄断行业集团;二是限制垄断利益集团的特权,将其由“贵族”降为“平民”,从“经济人”与“政治人”的双重身份,变为纯粹的“经济人”,是企业家、银行家,而不是政治家;三是规范垄断利益集团的行为,重新建立商业游戏规则,迫使垄断行业从经济寻租、政治寻租,转变为依靠技术创新、高质量服务、良好信誉等,谋求利润最大化。

外国学者谈既得利益 中国百姓获利与贡献不成比例——访美国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黄亚生

外国学者谈既得利益 中国百姓获利与贡献不成比例——访美国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黄亚生

代 、7 0 年代那时开始说起 。那时对农村 的教育卫生投资 巨大 ,使中国的人力资 本质量得到了迅速提高 ,再加上改革 , 这样 ,两种力量的结合就形成 了巨大的 经济发展动力 。
这种制衡实际上是很软弱的 。不过 ,在 美国 ,有些方面如社会保险方面的制衡 非常好 。因为这个老百姓很容易懂 ,能 拿多少退休金很容易算 出来 。所以 ,既
初 ,是从土地 制度 入手 ,突破 计 划经济进入 市场 经济的 ,在
当 时也 突 破 了 不 少人 的 既 得 利
益 ,现在 看来 ,那时有 哪些经
验 可 以借 鉴 ?
可 以问 自己一个 问题 ,枪毙这 些多腐败官 员 ,还是有 这么多 腐败 案件 。而且一次 比一次猖 獗 ,~次 比一次数额 巨大 ,这 是为 什么 ?这就 说明有 制度漏
个巨大的伤害 ,是一个非常大 的隐伤。 我认为真正使中国经济发展起来主
要还 是 依 赖 民 间力 量 。上 世 纪 8 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代 主
益是否透明操作 ,政 府权力是不是受监 督 ?在美 国 ,既得利 益者 们权力 也很
大 ,与 中 国不 同 的 是 ,权 力 运 作 机 制透
要在农 村 ,1 9 9 0 年代是 城市 民营 企业
通百姓 ,即使对这些问题再感兴趣 ,但 也不懂啊 。这就说明透明本身并不会 自
动 形 成 制 约 ,在非 常 复 杂 的 问题 方 面 ,
革的既得利益者。其实 ,在任何地方都 存在既得利益 ,但关键我们要看这样的 既得利益是包容陛的还是狭隘的、排斥 性的既得利益 。中国当前出现的主要 问 题 ,并不是广大普通百姓没有获得既得
洞 的 背 景 在 后 面 ,没 有 透 明 ,

对既得利益与深化改革共识的思考


① 早在 2 0 0 4年 ,吴 敬琏就呼吁 “ 警惕既得利益 者阻碍改革 ” ( 在 “ 中国金 融 国际年会 ”上 的发言 ,中 国 改革论坛 网 2 0 0 4 年7 月1 3日) ; 新 华网 2 0 0 6年 1 月2 0 E t 转载报道 : 《 中国改革攻 坚何 困?五成专家指 既得利益 群体> ;中国新闻 网 2 0 1 3 年3 月1 6 E l 两 会 专稿 《 深 化改 革涉 及利 益 全面 调整 ,须 惠及 更 大范 围人 群 》 指 出 :
进步 ,也给人们带来 了很大的实惠 ,但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问题 , 尤其是贫 富差距和收入分配问
题 成 为 当下人 们高度 关 注 的焦点 。对 于如 何 深化 改革 ,人们 的认 识并 不 统一 ,但 大 家都 知道 改革 必 然 涉及 利益 的重 新调 整 ,所 以就关 注 “ 既 得利 益 问题 ” 、“ 既得 利 益 者 阻 碍 改革 ” 的说 法 就 容
益集团”作出了限定。 ② 一些学者更是明确指出,中国的既得利益集 团具有 “ 获利 的非正常性 ” 和 “ 行为的表面合法性 ”特征 ,“ 利益集 团财富的获得多是通过寻租 、官倒、垄断、侵吞国有资 产等非正常手段取得……除了一些违法行为外 ,利益集团对公共资源的占有从形式上看具有一种 合法性 ,一般是运用权力并通过对组织、制度 、政策进行影响、干预 ,维护或获取特有的共同利 益 ,故其一切活动都有法律 、制度层面的 ‘ 形式合理性 ’ ,并为了显示这种合法性 ,往往将小集
“ 改革最 大阻力在于利益集 团”这一观点 , 不仅 在民间和学界形成 共识 ,在执政党 内部也 得到广泛 的认 同。
② < 清华教授:既得利益集团望维持现状,阻止进一步改革》 ,《 南方都市报》2 0 1 2 年3 月1 8日;《 收入 分配方案要从既得利益集团入手》 ,《 东方早报》2 0 1 2 年l 1 月2 0日;邓聿文:《 真正的既得利益者是谁? > ,《 同 舟共进= 》2 0 1 2 年第 1 期。

腐败问题及其治理课件.pptx


2、政治后果 (1)动摇公共权力主体的合法性 (2)毒化社会政治心理
3、社会后果
6岁小学生:贪官有很多东西 长大想当贪官
“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想做官。” “做什么样的官呢?” “做……贪官,因为贪官有很多东西。”
9月2日,一年级小学生 的理想”的采访视频吸引了很多网民的 注意,其中一位小学生“想做贪官”的理 想更是激起网民的解读和议论,成为 当天的热点话题。截至9月2日晚11时 30分,已经有1.42万次点击,73条热议。
中高级干部从事腐败活动人数的增加,既是权 力腐败现象恶化的表现,又是权力腐败活动恶 化的一个直接原因。
2、权力腐败行为由个体行为发展为有组织群体行为
据统计,在查处的案件中, 80%的是团伙性的,往往 查处一人,挖出一串。象 沈阳的“慕马案”,涉及到 的部门一把手就是十几个。有的 案件是整个单位集体犯罪。还有 一种情况是法人犯罪。
廉政公署
1995年开始的清廉排行版,中国在世界的排 名从1995的倒数第四,曲折上升,到2009 年在180个被调查国家中居第79位。调查统 计以10分为最高分,一般说来,5分以上才 算得上是比较好的分数,得分越多清廉度越 高,反之越低。中国这么年来都在5分以下, 最高也只是得3.6分,说明尽管中国的清廉 度处在不断的进步之中,但是与那些清廉国 家相比,差距还相当大,中国仍处在腐败现 象高发多发的相持期,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 相对比较严重的国家,形势仍很严峻
反对腐败是关系国家 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 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 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 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
——胡锦涛在国际反贪局联合 会年会上的讲话
主要内容
一、腐败的涵义及其特征 二、腐败问题的危害 三、腐败产生的原因 四、腐败问题的治理

腐败导致党衰国亡

腐败导致党衰国亡到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的官僚特权阶层发生了根本变化。

起初,通过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后来,在“公开性”、“民主化”的旗号下,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放弃共产党的领导,照搬西方模式,在苏联实行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多党制和总统制等等,走上背弃社会主义的道路,结果“亡党亡国”。

苏联解体进程中意识形态的作用及其教训放弃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放任意识形态多元化,崇尚哲学的抽象人道主义、经济学的新自由主义、政治学的民主社会主义、历史学的虚无主义、文学的自由批判主义等,结果导致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甚嚣尘上,这是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

教训表明,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和斗争;必须掌握好各种舆论工具,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正确导向作用;必须对西方的意识形态渗透保持高度的警惕并采取有效的对策。

苏联“8·19”事件始末转眼间,苏联解体已十年了。

反思当年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土崩瓦解的历史,不禁让人扼腕叹息。

在苏联行将毁灭的时候,几位试图维护苏联本来联盟体制、避免苏联解体的政治家于8月19日发动事变,这是在悬崖边上挽救苏联的最后一次尝试,但仅仅两天就宣告失败。

8·19事件的悲剧性在于,它以维护苏联为初衷,但却成了苏联加速瓦解的催化剂。

此后,苏联解体速度骤然加快。

新联盟条约与新苏联1985年,戈尔巴乔夫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对苏联进行了震惊世界的大改革。

以1987年《改革与新思维》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戈尔巴乔夫开始全面推行所谓"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他鼓吹"民主化、公开性、多元化",取消苏共领导,将改革引上了歧途。

1990年,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托维亚先后宣布独立,苏联其它各加盟共和国的离心倾向也迅速增强。

为了保住苏联,1991年5月,戈尔巴乔夫和十五个加盟共和国领袖达成协议,同意组成"新苏联"。

大学已形成官员既得利益集团

大学已形成官员既得利益集团
木然
【期刊名称】《重庆国土房产》
【年(卷),期】2012(000)002
【摘要】在大学。

教师没当上官的想当官,当上官的想当更大的官,教师想当院长,院长想当校长,校长想升为省部级。

只有那些竞争官员的失败者才不得不搞学问.搞上学问之后再想当院长,院长再想当校长.走的仍然是官本位路线。

大学,已经完全脱离了他的应有生存与发展的轨道。

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官本位角斗场。

这样的大学.只会有政绩高楼、政绩硬件、政绩设施、政绩大学城、政绩人才、政绩交流,却产生不了一个真正意义的大师。

原北大教授温儒敏说,现在是按照官场那一套给学校管理人员套行政级别,
【总页数】1页(P54-54)
【作者】木然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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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一些地方或领域反腐败斗争始终形势严峻?为什么一些有利于改革的政策和举措会遭遇“中间梗阻”?为什么会出现当官的不敢独善其身、执法的不敢公正严格的怪象?为什么一些地方在挖出腐败分子以后工作依然阻力重重、不死不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和作怪。

所谓“既得利益集团”,指的是社会成员依靠权力或权钱交易首先获得利益的人所形成的群体或集团。

在我国现阶段,“既得利益集团”不仅存在,而且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

它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大敌,也是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改革成败的大敌。

关注这一课题,研究并探讨解决的政策,不能不说意义重大。

“既得利益集团”与中国的腐败问题邵道生毋庸臵疑,近年来,在上下的共同作用力下,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

然而,无论是中央的最高领导、中央纪委的全会或是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在谈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时,总离不开“依然严峻”这一断语,强调反腐败斗争的困难、艰巨、复杂和长期性。

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是与“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大有关系。

“利益集团”与“既得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的概念来自“利益集团”,是它的一个“子概念”。

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之一是社会利益的分化,是利益的多元化、群体化和个人化。

“利益集团”就是由于社会剧烈变革而导致利益结构发生深刻的质的变化的必然产物。

经济学家厉以宁在《转型发展理论》中说:“利益集团是一个不明确的概念,它是以经济利益目的相联系的一种无形组织。

所谓利益集团,是指这样一些人,他们彼此认同,有着共同或基本一致的社会、政治、经济利益的目的。

因此他们往往有着共同的主张和愿望,使自己的利益得以维护或扩大。

”他接着说:“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出现了若干个利益集团。

但迄今为止,学术界对现阶段中国利益集团的研究是很不够的。

”可见,“利益集团”是一个“中性化”的概念,本身并无贬义,我们不必因为不熟悉、不了解而将它“妖魔化”。

从上述意义来研究“既得利益集团”就简单多了。

所谓“既得利益集团”,是指社会成员中那类首先已经获得利益的一部分人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群体。

它是“利益集团”的一种,其本身也是“中性化”的,对此也不必“大惊小怪”。

问题是,“首先已经获得利益”是“靠什么手段”、“用什么途径”、“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若是靠勤劳致富、靠科学致富、靠资本合法经营致富,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不仅应该保护,而且还要大力提倡;相反,若是靠权钱交易、靠走私贩毒、靠资本违规经营而“首先获得利益”,那么不仅应该反对和禁止,还要依法惩处。

“利益集团”一旦与腐败挂上钩,就是必须警惕、反对和禁止的一种社会现象了,就绝对是一个贬义词了。

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既得利益集团”那么,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既得利益集团”呢?答案很明确:不仅存在,而且还相当严重。

前苏联是怎么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既得利益集团”有关。

美国专门研究俄罗斯问题的工作小组负责人说:“(前苏联)共产党是惟一一个在他们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

”的确,在这场“没有流血的政变”中,真正的大赢家是原来苏共的“特权阶层”——“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

前苏联衰落的真正原因在哪儿?主要就是在苏共党内,在那个几十年的僵化体制下形成了已经腐败了的特权阶层——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正是这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企图用资本主义的“合法制度”来保护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法攫取来的既得利益,从而加速了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党内的真正敌对势力是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特权阶层,是苏共自己毁掉了自己。

这是前苏联,那么当代中国呢?如果说中国已经形成了像前苏联那样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既无事实,也无可能,甚至还有点危言耸听。

然而,在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既得利益集团”已经或正在形成,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譬如被查处的湛江、远华和慕马案这三大腐败集团,就是由党内外一些有权势的腐败分子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借助于对权力、地位和资源的垄断,轻松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天长日久,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关系网”,互相“提携”、近亲“繁殖”,从而结成了利益和命运的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他们轻而易举地将共产党的政权异化了,他们代表的不是人民,不是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生产力,而是一小撮腐败分子、不法奸商、丑恶势力和走私犯。

所以,我将没有垮台的这三个地方政权,称之为局部的和平演变。

为什么查处他们那样艰难、那样惊心动魄?为什么一定要动用中央的力量才能彻底解决这既与那些腐败分子的殊死抗争有关,也与这三个地方腐败分子的基础——“既得利益集团”的垂死挣扎有关。

总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既得利益集团”并不是一个虚构神话,只要你能正视现实,就会发现在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这个“既得利益集团”还相当“活跃”,不时地“显示力量”。

“既得利益集团”是怎么形成的那么,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是怎样形成的呢?“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它有一个历史过程,有-些必须条件。

根据研究,它的形成一定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一是绝对的权力垄断、绝对的对资源的垄断,这是权力进入市场的先决条件。

二是善于钻政策空子的“官商勾结”,有权的和有钱的之间一定存在不可见人的权钱交易。

三是无论在官场或是商场,都有“龙头老大”这类重量级人物的存在,他们是“地头蛇”、“太上皇”。

四是“暴利的获得”,小利、大利还不行,一定是暴利,制造出一大批食国家利益的寄生虫,产生一批暴发户。

这既是“既得利益集团”出现的诱因,又是发展的动力。

他们基本上有两类人:一类是不三不四的违法商人;另一类则是有权有势的官员及其衙内。

五是“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

在这些地区或领域,法定的“游戏规则”被破坏殆尽,取而代之的不成文的、又无法拿出台面的“行规”或“业规”约束力极强,它的“权威”不能受到任何挑战,谁若是对它提出挑战,哪怕是半点违背,必遭到“集体惩罚”,让你无法在这一地区或领域继续生存下去。

总之,在一个地区、一个领域,官员们在上述条件下再加上没有有效监督机制的制衡,就很容易形成对利益的垄断,形成“排他性的分利集团”——“既得利益集团”。

“既得利益集团”不是一个组织性集团,它是无形的、精神性的,看不见却实实在在能感受得到。

既得利益者因为得到不菲的“既得利益”,因而都极其忠于这个“集团”,一旦这个“利益共同体”受到生存的威胁,用不着动员,就本能地会去“誓死捍卫”,拼命地维护“既得利益”。

因为是贪官们“造就”了一批“富翁”,所以当听到大贪官王怀忠被立案审查时,阜阳的一些“大款”狂妄叫嚣,就是倾家荡产也要保王过关,有的人更是一次拿出200万巨款欲为王“解套。

不管怎样,有一点必须强调,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并不存在于中国的最高层,而是存在于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当今反腐败斗争就是一场执政党领导全国人民与“既得利益集团”进行的斗争。

中国的反腐败形势为何总那么“严峻”反腐败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单个的、零星的腐败分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出一个抓一个,对政权构不成威胁;可怕的是腐败分子扎堆、抱团、连片,构成一种“势力”、形成一种“气候”。

若是这些腐败分子都是一个部门、一个领域、一个地区的举足轻重的人物,或者其头头是“一把手”,那么问题就会变得严重。

它会轻而易举地改变这个部门、这个领域、这个地区的“面貌”和“生态”,使之变成腐败分子的天堂和乐园。

往深处想一想,湛江、远华、慕马案不都是由一些扎成堆、抱成团的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组成的吗?这其实就是“放大”到地区一级的窝案、串案。

与一些“单位性”的窝案、串案相比,它的腐败级别更高、腐败后果更严重、腐败影响更恶劣、腐败势力更强大,反腐败也更困难。

于是,我们就常常看到这种现象:对这种“地区性”的窝案、串案,光靠当地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非得要中央插手不可,要中央组织抽调全国的精兵强将,花费很长时间、花大力气去查、去排除各种各样的腐败势力的干扰……在这样的条件下,反腐败焉能不艰巨、不复杂?如果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所谓的窝案、串案,其实质就是“由一群掌了权的腐败分子组成的腐败团伙”、“一个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就是“一个个小的既得利益集团”。

这些个“集团”组成的基本原则,就是遵循按对腐败的“贡献”进行分赃的“利益共享原则”。

这个“集团”为什么要拼死抵制反腐败?就是因为他们利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法制不健全,靠权力(或权力背景)、靠权钱交易发家勤富。

而这是违法的,一旦“东窗事发”,轻则丢党票、丢官位,重则被逮捕、遭审判、蹲大狱,甚至掉脑袋。

人们常说,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到国家命运的生死存亡的斗争,对“既得利益集团”来说,又何尝不关系他们的“生死存亡”呢?既然斗争双方都清楚地认识到这场斗争的性质,这就必然决定了这场斗争的惨烈和悲壮。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腐败与反腐败的高峰期,不仅腐败的级别高、案情重、范围广、牵涉面大,而且往往是案中有案,串案、窝案特别严重,有的甚至还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连在-起。

什么原因所致?就是与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兴风作浪相关。

这个“既得利益集团”的能量实在是大得很呐!它将权力圈内的腐败权力者相结合,形成权力层中的腐败权势。

他们充分利用现行干部监管体制中的不完善之处,以及他们自身的地位、权力优势,资源共享、权力互补,有利同分、有难同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结成了利益、命运上的“共同体”。

它甚至还将“红道”、“黄道”与“黑道”三结合,壮大腐败恶势力。

更严重的是,这个“集团”还不全是由腐败分子构成的,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利益”驱动而昏了头的“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干部”身在其中、混在一起,分不清、理还乱。

然而,却构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一种难以摧毁的“惯性势力”、一种能影响本地(或领域)经济社会、思想道德生态的“文化”,在一段时间内甚至能左右某些地方(或领域)改革的推进。

总之,当今中国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是与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存在的“既得利益集团”紧密相关的。

它虽不是产生这个“严峻”的全部,却是它的“重中之重”。

我们决不能低估它们对改革进程的影响,低估他们对社会反腐败敌对性抵制、阻挠的决心。

也许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能深刻理解中央“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这一思想的深刻内涵,才会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一个新课题,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寻找出科学的对策来,才能真正做到反腐败斗争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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