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砂法试验记录

灌砂法试验记录
灌砂法试验记录

(m)

(cm)(g)(g)(g)(cm 3)

(g)

(g)

(g)

(%)(%)782.20

757.95 3.2

577.23557.71 3.5775.84

756.18 2.6

757.78738.58 2.6778.27

745.47 4.4

705.67675.28 4.5622.74

609.93 2.1

577.68562.49 2.7811.59

772.94 5.0

749.07718.88 4.2660.81

640.94 3.1

692.17

667.47

3.7

复核:路基填土压实试验记录(灌砂法)

D1K31+340

压实系数孔隙率(%)里 程

试验条件填料名称

压实方法

颗粒密度ρs

(g/cm 3)最大干密度ρdmax (g/cm 3)

最优含水率ωopt (%)

试验砂密度(g/cm 3)D1K31+430D1K31+426D1K31+438D1K31+342D1K31+346≥90

实测值

91.9

94.3

93.3

94.7

93.3

95.2

规定值

≥90≥90

≥90

≥90

≥90

4.6

3.4

干密度

(g/cm 3)

1.92

1.97

1.95

1.98

1.95

1.99

2.04

2.06

湿土质量干土质量含水率平均含水

率3.4

2.6

4.5

2.4

湿密度(g/cm 3)

1.99

2.02

2.04

2.03

3174

试坑土质量61775345

6433

6720

7903

6539

试坑体积

3104

2646

3153

3310

3874

6086试验坑内砂质量

4222

3599

4288

4501

5269

4317

试验佘砂质量

647164995938626056501/1/5/1

试验砂质量

131351254012668132031336112845碾压遍数

1/1/5/1

1/1/5/1

1/1/5/1

1/1/5/1

1/1/5/1

22填土厚度

20

20

20

20

20

20

232.52

232.12

232.12

232.52

232.12

次2

222位

置左2.5中右3.7左2.8 1.36含水率

附注:

试验:技术负责人:

中右4.4

标 高232.12晴、无风

砂夹碎石机械振动碾压

2.32 2.09

3.1灌砂筒

ф150

024

/

/

采用标准《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仪器设备

施工里程及部位:D1K××+350~550原地面

试验日期:

名称

型号编号示值范围

分辨率施工单位:试验编号:2006-土密度-0001工程名称:

路基工程

委托编号:2006-土密度-000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压实方法:主要是区分机械振动碾压还是人工小型机械压实。

颗粒密度:按最新检验批次确定的颗粒密度填写。

最大干密度:填写击实试验所确定的颗粒密度。击实试验在填土颗粒粒性发生明显变化时或 达到最大检验批次时应重新送检确定,此后试验便以新的击实结果填写

最优含水率:填写击实试验报告中所确定的最优含水率,最优含水率需与最大干密度对应。试验砂密度:当使用不同厂家或对试验砂密度有怀疑时应重新标定。

里程:填写试验点所在施工里程。

委托编号:应与试验委托单上的编号保持一致,此编号应按试验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编写,同 一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中的委托编号也有可能不连续,原因同“试验编号”。试验日期:填写施工试验日期,同一检验批次的施工试验应在同一天进行。

仪器设备:应填写使用的主要试验设备名称与型号,此试验主要是区分灌砂桶规格。“示值 范围”与“分辨率”应该是针对“台秤”而言的,但灌砂过程中的台秤与含水率 试验中所使用的台秤分辨率不一致,此处应该隶属于表格设计缺陷,建议施工试 验单位在做试验报告时予以更改。

采用标准:填写试验依据,铁路工程应依据《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 公路工程应依据《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其他工程可依据《土 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试验条件:可填写试验时的天气情况,因为风力、空气湿度等对试验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填料名称:填写颗粒分析时确定的材料名称。

依据《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07)(此表实例为铁路试验,但在《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 10102-2010)中没有此试验的使用范围),灌砂法试验范围如下:

施工单位:应填写至具体施工项目部

工程名称: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应与工程开工前 与监理单位确定的“单位工程划分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施工里程及部位:写明具体施工里程与此次试验的具体施工部位所隶属的分项。

试验编号:此栏由试验单位统一编写。因同一试验单位有可能负责不同项目的试验,因此同 一单位工程或同一分项工程中的试验编号有可能不连续。

路基填土压实试验记录(灌砂法)填表说明

181920212223242526

27293031

32

333435363738394041抛砖引玉,希望各位同行多提宝贵意见。

附注: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试验:由试验操作人员签字。符合:由数据复核人员签字。技术负责人:由试验室主任签字。

此报告应加盖试验单位的“试验专用章”与“检测机构资质认证章(CMA)”方可有效。

干土质量:为烘干后的土质量,与湿土质量一样,对应粗粒土应精确至0.1g,对于细粒土应 精确至0.01g。

含水率:应为(湿土质量-干土质量)/干土质量,注意应以水质量除以干土质量,个别试验 员经常误以为是除以湿土质量,这是错误的。结果精确至0.1%。平均含水率:是两次含水率试验的平均值,两次含水率试验平行差值应符合试验规程规定。干密度:应为湿密度与(1+含水率)的商,应精确至0.01。规定值:为设计规定的孔隙率或压实度值。实测值:为实测试验结果,应精确至0.1%。试验余砂质量:应为灌砂后的筒和筒内砂质量之和,应精确至1g。

试坑内砂质量:应为试验砂质量与试验余砂质量的差值再减去椎体的砂质量。试坑体积:是由标准砂换算过来的体积,应为试坑内砂质量除以试验砂密度。试坑体积的确 定应符合标准试验要求,太小会影响试验精度,太大会造成浪费。

试坑土质量:应为试坑内取出的土体总质量,应精确至1g。湿密度:应为试坑土质量与试坑体积的商,应精确至0.01。湿土质量:为测定含水率时所取质量,所取质量范围应符合试验规程“含水率”试验的要 求,取土质量太少,会影响试验精度,太多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位置:填写试验点所在具体位置,可按与中线的距离填写。标高:填写试验点位的高程。

层次:填写此检验批次所隶属的施工层次。

填土厚度:填写此检验批次施工后的压实厚度而不是虚铺厚度。

碾压遍数:表中的“1/1/5/1”表示静压1遍,弱振1遍,强振5遍,静压收面1遍。试验砂质量:应为初始筒和筒内砂质量之和,应精确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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