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结果复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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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

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

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检验科成为了各行各业必不可少的一环。

各类检验科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着产品质量和人们的生活安全。

然而,由于人为或技术因素的存在,偶尔会出现测试结果错误的情况。

为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有效的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一、复核的目的检验科结果复核制度的目的在于核实原始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并在有误差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以确保客观、公正、准确的测试结果。

通过复核,可以降低误差率,提高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确保用户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复核的原则1. 无侵扰性原则结果复核应该采用无侵扰的测试方法,即不对原始样品或标本进行二次测试,以免影响原始结果的准确性。

复核的方法和仪器设备应与原始测试方法保持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复核工作应独立于原始测试工作,复核人员应该是与原始测试人员不同的人员。

这是为了避免测试结果的误差在同一人员之间延续,提高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3. 样本选择原则复核样本的选择应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确保具有代表性。

应选择与原始样本相同的类型、数量和特点的样本进行复核,以确保复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复核的程序1. 复核计划制定复核计划是复核工作的第一步。

复核计划应明确复核的时间、人员、样本选择和复核方法等,确保复核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进行复核根据复核计划,复核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原始测试结果进行复核,以核实结果的准确性。

复核人员应仔细、认真地进行复核,确保过程的严谨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3. 复核报告复核完成后,复核人员应编写复核报告,详细记录复核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和结果。

复核报告应包括复核的目的、方法、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等,并在复核报告中注明复核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四、复核结果的处理1. 发现问题如果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原始测试结果出现误差或不准确现象,复核人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提出合理的解释和分析,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并改进测试流程。

检验复核复验及记录管理规定

检验复核复验及记录管理规定

检验复核复验及记录管
理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目的
规范检验结果的复核、复验及记录管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所有检验、试验操作的复核、复验及记录。

3.职责
技术质量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化验室负责实施。

4.内容
检验或试验完毕,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逐项进行检查,在原始记录上签名,并由另一名检测人员对其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复核者在记录上签名。

检测人员在自查原始记录与复核者确认无误后,才能对检品做出检验结论,将检测结果以表格形式上传技术质量部。

上传前检测人和复核人亦应对表格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传递。

当检出不合格项目的情况时,检测人员应及时向化验室主任汇报,原始记录要清楚。

技术质量部收到上传的检测结果后,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其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发现有误及时与化验室主管联系。

对不合格或边缘合格品,须经复验后再下结论。

如经复验后,仍不能下结论,应立即向技术质量部负责人报告。

必要时,报总经理同意后送国家权威机构检验。

复验结论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复验时,先由检测人员上报所需复验的样品名称与项目,然后由技术质量部根据具体情况(检品来源、外观、工艺条件以及首次检测情况)决定抽样与复验方式以及复验时应注意的事项。

保存好检验复核、复验的相关记录,如需对检测数据进行修改,应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检验科检验报告复检制度

检验科检验报告复检制度

检验科检验报告复检制度检验科检验报告复检制度是指在初次测试结果出现异常或存在争议情况下,进行再次复检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一项制度。

复检是对初次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再次验证和评估的过程。

其目的是通过重新检验的方法,减少误差和异常情况的发生,提高检验结果的可信度。

检验报告复检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在初次测试结果出现异常或存在争议时,进行再次复检可以消除人为操作的误差,减少实验仪器的误差,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检验科作为提供诊断依据的重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医疗诊断和治疗效果。

2.提高科室的专业水平:通过对复检结果的分析和比对,可以发现初次检验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和改进。

逐步提高科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标准,以提供更加准确和优质的检验服务。

3.保护患者的权益:检验报告是医疗诊断的重要依据,对于患者来说具有决定治疗方案和病情判断的重要意义。

如果初次检验结果存在错误或误差,将可能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后果。

通过复检制度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初次检验结果的不准确性,保护患者的权益。

检验报告复检制度的实施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原则:1.科学性:复检结果必须经过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流程来进行评估、分析和确认。

复检方法应与初次检测方法一致,使用相同的试剂和仪器,以确保结果的可比性。

2.独立性:复检过程需要由与初次检验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进行操作,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复检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以保证复检结果的可信度。

3.公正性:复检结果应与初次检验结果进行公正的比对和评估,以确保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复检结果需要尽快向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反馈,确保及时纠正和处理异常情况。

4.可追溯性:复检结果需要与初次检验结果进行关联,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备份。

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估,为进一步的研究和审核提供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复检制度和相关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级复检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

检验记录及复核 复验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复核 复验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复核、复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检验记录及复核、复验,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分析室检验的全过程。

3.内容
3.1所有分析的样品必须有分析检验记录,检验记录需用墨水或不褪色的圆珠笔书写,笔迹应清晰。

3.2更正错误的方法是在错误的原始数据上划一条单线以保证其清晰可见,并在更改处签名。

3.3记录填写完成后,分析员要签名及分析日期。

3.4分析员分析完样品,检验记录填写完成后,由本班班长进行复核,检查所用实验方法是否有误,分析数据是否正确,在确认准确无误后签名及复核日期,质检部产品及原料由检验工程师复核并由质检部经理审核。

3.5在复核时发现有错误时,必须对其样品进行重新检验,直至确认分析结果准确无误。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福建************公司GMP文件文件名称: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复核、复验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ZL-QC-008-0O起草人日期年月日第 1 页,共4页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分发号批准人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部分发部门质量部1目的:建立质量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规程,明确质量检验记录分类编号、书写、保管要求;建立检验结果复核规程,确保检验记录规范,结论准确;建立检品复验制度,确保检验结论的准确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检验记录的管理;适用于所有检品检验结果的复核复验管理。

3 责任者:质量部4 管理内容:4.1检验记录:4.1.1书写要求:4.1.1.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规格、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或来源。

4.1.1.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4.1.1.3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

4.1.1.4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4.1.1.5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

4.1.1.6有检验原始数据和计算公式。

4.1.1.7有检验者、复核者签名和日期(应写全名)。

复核后的记录,属复核错误的,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4.1.1.8字迹清楚,色调一致。

4.1.1.9书写正确,无涂改,若有涂改应用单横线或双横线划去,划去的字应可辨认,并在更改处签名。

4.1.1.10检验结果的书写应与标准规定相一致。

每项检验完毕均需下结论。

4.1.1.11报告书号编号方法:将报告书分为物料、产品、验证、试制品四大类,其报告书号分别为(W、C、Y、S)××××(年份)××(月份)××(日期)××(当日报告序号);例2017年03月01日出具的第1份物料报告书,其报告书号为“W2017030101”。

4.1.1.12质量检验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

检验复核与复验管理制度

检验复核与复验管理制度

检验复核与复验管理制度
1.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物料、成品(中间产品)及工艺用水、空气洁净度等的检验管理。

2.检验:质量部人员负责按规定的程序对原辅包装材料、成品(中间产品)、工艺用水、洁净度等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复核:检验结果由检验人签字,质量检验经理或指定有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复核并签名。

3.1复核内容包括:检品的检验方法,操作过程,数据计算,检验标准及检验结论等,复核人要对检验数据的可靠性以及检验项目的漏项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复核无误后,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应交质量管理部部长做最后审核。

以判定该批检品是否合格,能否入库(或出库)。

4. 复验:对于进厂原辅包装材料贮存即将超过贮存期限或贮存过程中发现异常,由仓库保管员申请进行复验,复验过程应按上述检验、复核程序进行。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验制度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复验工作。

复验工作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检验确认材料的合格性,排除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环节的可能性。

一、复验范围与依据:1. 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砌块、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等,均需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复验。

2. 复验工作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复验程序: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

2.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包装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可辨。

3. 按照预定的抽检比例,从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送至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

4. 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报告结果判定材料是否可用。

三、处理措施:1. 若复验结果符合要求,则材料可用于施工;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应追溯其来源,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 对于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应重新评估其资质,必要时更换供应商。

四、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材料复验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材料批次、复验时间、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等。

2. 所有复验记录应整理归档,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以备未来查询和审查。

五、责任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材料复验工作,确保复验制度的严格执行。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复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若发现违反复验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复检标准操作规程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复检标准操作规程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复检标准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检验质量,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规范实验流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3.职责3.1实验人员在检测结束后查看实验结果,判断是否有需要复检的样本。

3.2实验结果审核人员需再次审核实验结果,确保需复查的样本位置和号码无误。

3.3复检人员再次核对复检样本的信息及结果判定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复检该样本。

4.程序4.1样本(人源性内参基因)未起4.1.1检测试剂检测的是人源性内参基因,因此如实验样本为人员则需要复检;如为食品、物品、环境等非人员则不需要复检。

流程:实验结果出现样本(人源性内参基因)未起,确认为人员样本后,结果审核人员需在实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表》上将该孔位用红色笔标记出来;核对一致后通知核酸提取人员找出需复查的样本;核酸提取人员核对样本信息后,在样本管写上“需复查”作为标记并在复检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表》上写明样本条码号,然后进行复检。

如复检结果人源性内参基因仍未起,告知客户为采样失败样本,需重新采样;如复检结果人源性内参基因起跳,ORF1ab基因和N基因均未起跳,结果报告为阴性。

4.20RF1ab基因、N基因、E基因中任1个或多个基因阳性时立即上报并进行复测:4.2.1.用2种试剂复测原样本,2种试剂结果均阴性,则为阴性。

4.2.2用2种试剂复测原样本,任一试剂阳性,按阳性样本上送至疾控中心复核。

流程:实验结果出现样本ORFIab基因或者N基因E基因1个或多个起线,结果审核人员需在实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表》上将该孔位用红色笔标记出来;核对一致后通知核酸提取人员找出需复查的样本;核酸提取人员核对样本信息后,在样本管写上“需复查”作为标记并在复检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表》上写明样本条码号,然后进行复检。

复检时选取两种试剂同时进行扩增。

如复测结果为阴性,则判定第一次实验结果无效,找出实验污染原因,出具阴性报告;如复测结果为阳性,同时联系疾控中心送检阳性样本,并通知相关部门组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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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检验结果复验程序
1.目的
当出现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合格或存疑时,为了本公司内部进行复验核查;同时,为了有效地处理客户提出的复验申请,维护客户的根本利益,力求检验结果公正、可靠,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进行复验;也适用于客户对本公司检验检测数据、检验检测报告结论有异议,并提出复验要求。

3.职责
3.1检验检测人员、原始数据复核员、审核员,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员、报告审核员、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均可提出内部复验申请或复验要求。

3.2客服部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复验申请。

3.3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批客户对本公司检验报告提出的复验申请。

3.4实验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验。

3.5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样品复验进行监督。

4.程序
4.1出现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合格或存疑时,检测人员、原始数据校核员、原始数据审核员,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员、报告审核员、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均可提出内部复验申请或复验要求。

4.1.1内部申请复验时,填写《内部复验申请表》,并由实验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4.1.2内部复验的样品,应当首先选用分割给各组检验检测的未污染的、保存完好的样品。

如果原检验检测的样品不足以进行复验或原检验检测样品已经腐败,可以在保证留样的情况下,选取部分留样样品;如留样样品在内部复验后不
能满足留样量要求的,应当通知客户加送样品,客户加送样品的费用可与客户商议由我公司承担,客户加送样品后方可进行复验。

4.1.3内部申请或要求进行复验的,参照《检测工作控制程序》相关流程开展,并保留两次检验检测的所有原始记录。

4.2客户对检验检测数据或检验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在收到检验检验报告之日起,在检验检测合同(或委托单)和检验检测报告扉页说明的期限内提出复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2.1申请复验单位提出复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4.2.1.1申请复验单位法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申请人身份确认。

4.2.1.2加盖申请复验单位公章的《客户复验申请表》(原件)。

4.2.1.3原检验检测报告原件。

4.2.1.4提供收到检验报告日期的证明性材料。

4.2.1.5其他证明资料。

4.2.2客服部收到复验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交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批,客服部通知客户是否受理复验。

客服部从受理复验开始,将所有复验流程填写至《复验处理登记表》,并存档。

4.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予以复验:
4.2.3.1逾期提出复验申请的;
4.2.3.2复验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4.2.3.3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验目的的。

4.2.4对受理复验的按以下工作程序办理:
4.2.4.1在受理复验申请时,告知客户预缴纳复验费用(根据国家有关收费规定或合同委托单中约定的价格)。

4.2.4.2客服部和样品组从样品库调取留样样品,并随同有关资料送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测。

4.2.4.3实验室应在申请复验单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检测,并作出复验结论。

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验,实验室应有充分、合理的解释,并书面报客服部,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客服部向申请复验单位解
释。

4.2.4.4复验本公司的检验检测数据,原则上由实验室经理安排非原检验人员进行复验。

4.3申请复验的受检单位为上级食品检验机构对本公司留样的调取。

4.3.1上级食品检测机构需凭单位介绍信和调样凭证,方可从我公司调取样品。

4.3.2双方办理调样交接手续。

4.3.3所调复验样品是保存在我公司样品库里的完好样品。

客服部和样品组负责调取。

4.4复验结果的处理
4.4.1客户提出复验申请或要求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一致时,由客户承担相关检测费用。

4.4.2内部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时,实验室应向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提交书面原因分析说明。

4.4.3客户提出复验申请或要求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报告结论不一致时,实验室应向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客服部提交书面分析报告。

4.4.4经复验证实,复验结论与原检验报告结论不一致,系检验工作不符合所致,按《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执行。

4.4.5申请复验单位应按规定预交纳检验费用。

如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4.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复验报告送交抽检主管部门、申请复验单位和本公司存档。

5.相关记录
XXXX/ZLJL-4.6-06内部复验申请表
XXXX/ZLJL-4.6-07客户复验申请表
XXXX/ZLJL-4.6-08客户复验处理登记表
6.相关文件
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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