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价[2013]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赣建价[2013]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赣建价[2013]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赣建价〔2013〕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调研、科学测算并征求意见,决定调整我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0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3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现行定额的建设工程。

(二)2013年9月1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2013年9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13年9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费。

四、本通知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直接与该局联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9日

最新江西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文章字号:??????????????文章字体:???? 赣建价〔2018〕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水务局,各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经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2017年12月1日之前颁布,目前尚在使用的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4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8元/工日。 (二)2017版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1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2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现行定额的建设工程。 (二)2018年10 月1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2018年10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18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

《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得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赣建价发字[2005]36号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赣建价发字[2005]36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得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施、施工、中介等单位: 为了配合《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的贯彻执行,满足全面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需要,进一步合理确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特制定《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现予印发。 本办法自 2006年元月1日起与《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施行。2006年元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按本办法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我站反馈。 附:《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更好地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与《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本办法中的人工、机械、垂直运输等费用的计算是根据定额含量和我省实际综合确定的。

一、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应根据工程的部位,檐高及采用垂直运输机械情况的不同,按下表计算相关费用。 使用预拌砼 (泵送)工料机费用扣除表 单位:元 /m 3 砼 二、构筑物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计算办法 1.人工费按相应定额项目的50%扣除,混凝土搅拌机按相应定额项目的100%扣除。 2.使用泵送预拌混凝土时,相应定额项目的垂直运输费按50%扣除。 三、预拌混凝土单价的组成 预拌混凝土价格的构成:1.预拌混凝土出厂价;2.预拌混凝土生产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 3.施工现场的泵送费,包括泵送、接管、布管拆洗人工费、水费、泵送管及配件摊销费。 4.泵送车和地泵进(出)场费。 考虑到各地的材料价格等不尽相同,预拌混凝土的单价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各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站测算发布。 四、其他有关问题

门窗报价表

铝合金门窗报价表 窗型型材颜色玻璃位置报价备注 凤铝788豪华型下宽轨平移窗白、灰、绿 厚度1.4mm 5mm白玻198元/㎡ 平移窗报价含配件,平开 窗五金配件150元/套。 如需仿钢色、黑色、咖啡 色等另加30元/平方:升 级钢化单层加20元/平 方,双层加40元/平方 5+6A+5中空248元/㎡ 凤铝789豪华型上下宽轨平移窗白、灰、绿 厚度1.4mm 5mm白玻208元/㎡ 5+9A+5中空258元/㎡ 凤铝799豪华型上下宽轨平移窗白、灰、绿 厚度1.4mm 5+12A+5中空308元/㎡ 凤铝50豪华型 平开窗白、灰、绿 厚度1.4mm 5mm白玻280元/㎡ 5+9A+5中空330元/㎡ 三轨四轨 景观窗 白、灰、绿5+9A+5中空428元/㎡ 香港龙图超气密 窗白、灰、绿 厚度1.4mm 5+12A+5中空258元/㎡ 香港龙图899平移窗厚度白、灰、绿 厚度1.4mm 5mm白玻208元/㎡ 5+9A+5中空258元/㎡ 阳光房系列白、灰、绿 窗型型材构成玻璃位置报价备注 凤铝实用性阳光 房 顶面框架 80*44*1.4mm 铝合金管 8mm钢化玻璃 280元/㎡ 转角及辅料80元/米,阳 光房防水35元/㎡ 顶面框架 80*44*2.0mm 铝合金管 318元/㎡ 凤铝豪华型阳光 房 顶面框架 80*44*2.0mm铝 合金管 5+0.76+5mm夹 胶钢化玻璃 488元/㎡ 断桥系列 产品名称玻璃配置单价五金件备注 断桥60型隔热隔音气密推拉窗5+9A+5中空普 通玻璃 580 110元/扇 国产进口五金件另行 报价 断桥70型隔热隔音气密推拉门5+9A+5中空普 通玻璃 680 380元/扇 断桥50型隔热隔音气密平开窗5+9A+5中空普 通玻璃 780 280元/扇 防盗窗纱窗 彩钢防盗窗拉闸型,可上锁220元/㎡ 配锁可选(明锁或暗锁),常规颜色白、绿国定型110元/㎡ 环保型纱窗80元/扇隐形纱窗100元/米

塑钢门窗报价表

塑钢门窗报价表(一) 型材(88系列)110元/㎡ 寸钢(1.5mm)30元/㎡ 玻璃(5+9A+5)70元/㎡ 密封胶10.5元/㎡ 发泡剂5元/㎡ 毛条5元/㎡ 胶条 6.5元/㎡ 五金件8元/㎡ 机械费2元/㎡ 制作费15元/㎡ 安装费22元/㎡ 运费1元/㎡ 管理费5元/㎡ 利润15元/㎡ 合计305元/㎡ 以上单价组成形式为:塑钢型材为88系列彩色塑钢;玻璃为普通浮法5+9A+5中空玻璃,若特殊部位需要采用钢化夹胶玻璃,需另加120元/平方米,低辐射Low-e钢化需加80元/平方米;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报价表(二) 型材(1.4mm)220元/㎡ 玻璃(5+9A+5)70元/㎡ 耐候胶28元/㎡ 密封胶10.5元/㎡ 发泡剂5元/㎡ 毛条5元/㎡ 胶条 6.5元/㎡ 固定片 1.8元/㎡ 五金件(滑轮、 月牙锁、执手等)45元/㎡ 机械费3元/㎡ 制作费25元/㎡ 安装费25元/㎡ 运费 1.5元/㎡ 管理费8元/㎡ 利润15元/㎡ 合计469.3元/㎡ 以上单价组成形式为:彩铝壁厚为1.4mm,若要2.0mm彩铝,另加20元/㎡;玻璃为普通浮法5+9A+5中空玻璃,若特殊部位需要采用钢化夹胶玻璃,需另加120元/平方米,低辐射Low-e钢化需加80元/平方米;

玻璃钢化门报价表(三) 玻璃(12mm钢化)90元/㎡ 玻璃开孔10元/㎡ 铝合金方管(100*44)80元/㎡ 预埋件(镀锌)10元/㎡ 玻璃胶30元/㎡ 制作费20元/㎡ 安装费60元/㎡ 小计300元/㎡地弹簧180元/副 拉手(不锈钢)45元/副 门夹(不锈钢)35元/只 利润50元/樘 小计310元/樘 以上单价组成形式:所有玻璃门面积合计后乘以300元每平方米,然后再累积门窗樘数后乘以310元/樘,两者总和为决算总价。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设厅 赣建价【2001】2号 关于颁发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建委: 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办标【2003】48号〉、《关于印发〈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01】27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建筑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四部定额简称为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并已经审定通过,现予颁发,自2005年元月1日起全省执行。 凡在2005年元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按《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执行;凡2005年元月1日以前完工和2005年元月1日以后续建工程仍按原定额执行。已经办理工程结算的不再重算。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管理、解释。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定额通知 抄送: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 总说明 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铝合金门窗招标文件范本

xxxxxxx铝合金门窗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xxxxx有限公司 2011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1、综合说明 (2) 2、投标方 (3) 3、招标文件 (3)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语言 (4) 2、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组成 (4) 3、工程有关情况和投标内容编制说明 (5) 4、投标文件无效 (9) 5、投标保证金 (9) 6、投标书有效期 (9) 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 8、投标文件递交 (10) 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11)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一:投标函 (22) 附件二:投标报价表 (23) 附件三:单价分析表 (24) 附件四:门窗设计要求及配置 (25)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2、投标方

2.1、投标人资格 2.1.1具有建筑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1.2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为二级以上资质 2.1.3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2、投标委托 2.2.1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2.3、投标费用 2.3.1 投标单位承担其现场勘察、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 3.1.1招标文件有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对照目录进行核查,如因投标单位所领招标文件不全造成投标单位废标或不能中标,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被拒绝。 3.2、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答疑前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须知综合说明要求提出。 3.2.2在招标单位统一组织招标答疑后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仍有疑问或异议,请在投标截至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递交或传真至顺驰地产运营部。逾期招标方将不接收投标单位的任何疑问。 3.2.3对于投标单位的投标疑问,招标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3.3.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在2013年月日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招标方提出的答疑,均可对投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3.3.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已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3.3.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延长投标的截至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赣价协〔2015〕9号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

附件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 费率:‰

说明: 1、本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制计算,当咨询项目的咨询费不足3000元者,一律 按3000元/项收费。 2、安装工程造价含主材和设备价格,但不含甲方供应的设备价格。 3、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合同价、工程变更价款 的审核,现场签证审核,参与设备材料询价,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审 核等内容,如超过以上工作内容则另行计费;咨询企业在开展施工阶段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中,如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则可另按核 减额6%的比例增加咨询服务收费。 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本通知未作规定,执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 正式核定全省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赣发改 收费字[2006]46号)中第十一项“建筑工程鉴定”的规定。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分档累进计费方式,如某工程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收费额如下: 200万元×4.5‰=0.9万元 (500万元-200万元)×4.3‰=1.29万元 (1000万元-500万元)×4.1‰=2.05万元 (3000万元-1000万元)×3.9‰=7.80万元 (5000万元-3000万元)×3.7‰=7.40万元 应收咨询费合计=0.9万元+1.29万元+2.05万元+7.80万元 +7.40万元=19.44万元 各设区市协会联络处、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会员、行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精神,全国各地将陆续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为适应我省放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后的新常态,指导和规范从业单位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的发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会员和社会有关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诉求,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国家建设部149号令)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

赣建价〔2014〕5号 13清单相关

赣建价〔2014〕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以下统称为2013计价计量规范)以来,我厅组织全省各主管部门、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等建设市场各方主体深入开展了宣贯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主动提前做好新规范实施后的衔接 工作,为我省全面执行新规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全面实施和执行2013计价计量规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9月1日之后,全省范围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或推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所规定的计价方法和内容与“2013计价计量规范”有差异或抵触的,一律按“2013计价计量规范”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三、“2013计量规范”中明确规定由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选择确定和自行规定的有关计价内容,将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和计价工作的需要,尽快做出明确的具体规定。 四、各地各部门在执行“2013计价计量规范”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联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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