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政策依据

关于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政策依据
关于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政策依据

关于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政策依据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下岗失业人员大量涌现,为指导企业切实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减员增效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我省出台了《在国有企业中理顺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1999]40号,就理顺劳动关系问题提出实施意见,现作重点回顾(为保持文件原貌,以下各文件引用条文编号不变):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停薪留职、挂名、“两不找”、长期外借、长期放假、隐性就业等人员的劳动关系;

(二)对下岗职工,离岗退养,长休病假、产假,长期上学等人员进行界定,规范管理;

(三)按规定办理并完善招收人员备案,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手续,建立健全对各类人员的档案管理。

(四)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完善企业劳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劳动管理运行机制。

五、理顺劳动关系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下岗职工的处理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并从进中心签协议之日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下岗职工不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不签协议的,不支付其基本生活费。

2.下岗职工无论进中心与否,企业与之保留劳动关系的期限最长为三年。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从进中心签协议之日起计算;不进中心的,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成立前已下岗的,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之日起计算,之后下岗的从下岗之日起计算。对于劳动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三年的,保留劳动关系的期限应和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相一致。

3.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依法与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在本企业以外从事稳定工作达半年以上,且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半年以上的;

(3)劳动合同或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期满的;

(4)三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介绍就业,或者不参加为其组织的转业(转岗)培训的。

(十一)关于职工档案转移与管理的问题

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已就业的,其档案关系应转入新用人单位,也可转入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未就业的转入失业保险机构。

(十二)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职工与原企业劳动关系解除后,原企业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职工到新的用人单位就业后,新单位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恢复养老保险关系手续。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办实体、自谋职业的,职工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前后与再就业以后的缴费年限和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发[2002]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

完善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做好接续服务。下岗失业人员离开企业时,其过去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继续保留,企业和个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补缴。下岗失业人员由企业招用再就业的,应由新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达到退休年龄后按实

际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对接近内部退养年龄的下岗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方便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并积极探索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办法。对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社会医疗救助。

从以上两个文件总结如下: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2、下岗职工无论进中心与否,企业与之保留劳动关系的期限最长为三年。3、职工与原企业劳动关系解除后,原企业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企业改革正深入进行,作为社会“安全网”、改革“减震器”的社会保险正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行了多次改革,即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企业+社会”,到20世纪70年代的“企业保险”,再到1984年以后的“社会保险”。近16年来,社会保险在保险方式上从社会统筹到“统账结合”,在保险项目上从少到多,在保险范围上从窄到宽,不断完善。在国有企业改革、经济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虽然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与社会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 1.社会保险资金短缺,收支矛盾加剧 社会保险资金不足,支大于收是目前社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这种被动运行的局面,给职工一种“社会保险不保险”的直觉,影响了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企业改革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资金不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背负着50年的历史债务。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1986年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起步,1992年实行个人缴费,1996年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从现收现付转向了部分积累,在转制过程中就出现了社会保险历史债务问题。社会保险历史债务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二是新制度实施前已参加工作的“中人”在旧制度下已形成的养老金权益的体现额,派生出“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债务。这两部分人的退休金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险历史债务。对这一项债务,政府没有拿出补偿的具体政策,而是将负担压在了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上,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筹资方式实际上又变成了现收现付式,“新人”的个人账户已成了名义账户,账户里的钱被“老人”挪用了,从而形成了空账户,这可谓是旧账未还,又添新账。这是社会保险资金短缺的原因之一。 (2)现有筹资渠道过窄,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只停留在口头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因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而造成效益下降,缴费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却迅速增加,从1992年到1999年底,平均年增长率为11.9%。在这种状况下,原有的筹集渠道就难以满足实际支付的需要了。虽然扩面工作已引起人们的关注,列为近几年社会保险的主要工作,《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将养老保险范围扩展到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但从实际效果上看,非公有制经济类型的企业尚未真正参加养老保险,有的上千人的企业只纳入几十个人,有的索性一个不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只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列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对一些参保征缴办法等具体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所以,使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纳统工作流于形式,徒有虚名,从而导致社保资金筹资渠道越来越窄。 (3)由于社会保险制度不健全,造成一些企业有机可乘,严重欠缴社会保险费。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缺乏严格意义上的立法作保证,加上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的国有企业陷入了普遍经营不景气,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的困境,一些好企业也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十分困难。近几年,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累年增加,数额惊人,小型企业上百万,中型企业超500万,大型企业上千万,虽然从中央,到省、市逐级办了“学习班”,像这样的征缴力度可以说够“强化”的了,但结果怎样?也是交一部分,敷衍了事,前账未清,又欠新账,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终审稿)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内容摘要: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帮助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在这个注重公平和追求和谐的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拉大社会贫富差距,损害社会公平,制约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必须制定和实施公正合理的社会政策,在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司法保护的加强、社区服务的创新以及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给予弱势群体有力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以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弱势群体、公平、社会保障、政策、政府 正文 引言: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 30多年,GDP 年均增长率达到 9.8%,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资源配置的方式由行政命令手段为主转向了以市场价格机制为主这一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使社会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我国出现较严重的失业、下岗问题,形成了众多的弱势群体,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使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日益艰难,在党和政府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以及让全社会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一宏伟目标面前,弱势群体令人堪忧的生存状况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为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政府应成为弱势群体生活保障的主要力量。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构成以及现状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浅析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析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论文 题目:中国当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学号: 姓名:姚利平 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11人力资源管理(1)班 指导教师:易艳玲 完成时间: 05月 20

中国当前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 问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起来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系统,担负着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公平与效率的使命。文章简要阐述了当前加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对策 0.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经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可是,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1.中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及特点 1.1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多种就业形式的出现,中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不但覆盖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

工,还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它企业的职工覆盖进来。“中国将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其中城镇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要达到3.05亿人。新农保、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要达到3.6亿人、4.75亿人、1.82亿人和1.42亿人。同时,将研究探索建立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登记管理制度。截至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4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1.39亿人。【9】”社会保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使老年、失业、患病、工伤等低收入社会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 1.2建立了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职工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其中,企业和职工各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弥补地方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养老金支付缺口。,国务院设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过中央财政拨款、减持国有股及其它方式筹集社会保障的战略性储备资金。多方共担的新机制的建立,拓宽了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也增强了劳动者的自我保障意识。 1.3创新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

当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浅析当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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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浅析当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目录 摘要与关键词 (2) 一、职工下岗的原因 (3) 二、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点 (4) 三、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对策 (4) 参考文献 (7)

[摘要] 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年来,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失业现象,政府分别完善了社会保障,经济等制度,并加大力度落实具体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吸纳失业人员,并投资提高失业人员的竞争力,鼓励再就业,采取宏观与微观调控同步进行,尽最大努力减少失业人员,增加就业岗位,发放政府补贴,解决再就业难这个长期难以改善的问题。 [关键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对策

浅析当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下岗职工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深化改革,出现员工供过于求的趋势,加上年龄的增长和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一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力越来越低,他们已经不适应了社会的快速发展,渐渐成为日益被排斥和边缘化的特殊弱势群体,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一、职工失业的原因 我国职工失业主要存在以下五个原因: (一)总量性原因 我国劳动力总量长期供大于求,是我国失业存在的根本原因。由于过去我国人口政策的失误,使得现在劳动人口众多,就业岗位不足以满足失业人口,劳动人口比重越来越高,使失业问题更加严重。 (二)劳动力素质原因 我国劳动力数量众多,但整体素质不高,劳动者技能与工作岗位所需技能不对称现象日渐显着,许多新兴行业、新兴工种人才紧缺,比如有的行业需要的是高新技术人才,但是往往这样的劳动者数量很少,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面对着人满为患的传统企业,他们面对的是“精兵简政”的人才策略。现在的社会上出现了两个极端的现象。这就出现了新兴工种人才紧缺,传统员工下岗失业的不良局面。 (三)技术进步的影响 “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改革创新,技术进步是对我们企业的基本要求!所以在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器替代工人”的现象时刻都在发生着,机器代替了大量劳动力,使就业岗位减少,没有优势的员工就会下岗,失业人数的增加就不可避免了。 (四)就业观念的影响 历史遗留的观念也是在无时不刻的影响着一部分就业人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实行的是“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导致一部分失业人员观念陈旧,影响了他们的再就业,依赖政府安置就业,自谋职业的意识不强,宁愿靠国家,企业拨付的基本生活费勉强度日,也不愿积极参与就业市场的竞争。还有一些追求“铁饭碗”的,重是国企而不愿意到私企个体等去工作,失业在家。陈旧的观念,也影响着失业人员的就业。

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成就为世界所瞩目。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也获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它有助于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社会保障是现在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待遇,社会急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更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关系着社会主义社会能否更快,更好地发展,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传统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即着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部分城市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改革,继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了适用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安置、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残疾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举办的社会福利和有关的社区服务,完全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二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反思及应对.docx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反思及应对 一、“去产能”与“新下岗职工”断保问题的产生 随着中Y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去产能问题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得到了从中Y到地方各级政F的重视。20XX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去产能“的发展;20XX年中Y经济会议上,去产能被列为今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在此背景下,职工分流安置无疑成为了此次去产能任务的重中之中。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去产能”主体多为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原因这些国有企业大多技术落后、效率低下、冗员严重。而处理淘汰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必然涉及到大批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中造成了约7000万人下岗,占当时职工总数的63%。国家依照“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的思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建立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艰难的化解了下岗潮。如今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下岗职工问题再次进入社会视野,而这一次下岗职工所面对的经济、政策、社会保障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变化。为了与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进行区别,我们将此次去产能过程中下岗人员称为新下岗职工。 二、研究现状 目前学界关于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研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注下岗职工下岗后制度层面问题对于下岗职工社会保障的影响。郭于华,常爱书(20XX年限短期化,缴费人群年轻化”的趋势。

毕向阳(20XX年代国有企业改革下职工养老保险的断保问题,亦或是仅仅将其归结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养老保险持续性问题,缺乏对目前新时代形势下对养老保险影响的把握能力。 三、新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现状分析 济宁市主要依靠煤炭开采,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20XX年济宁市国有企业32家其中11家亏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岗总人数74万人,平均工资收入520XX年来随着济宁市产业结构调整,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企业开始寻找新的出路或者破产重组,出现大量下岗工人。为了深入研究分析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下岗职工断保问题,对济宁市实地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通过实证研究概括出了新下岗职工断保现状。第一,“4050”人员断保的居多。在调查数据中40-50岁断保退保下岗人员占总数46.4%。40岁到50岁正处于中年时期上有老,下有小。第二,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普遍较短。根据调查累计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下(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占总数的72%,这意味着大部分下岗职工在失去工作后如果选择中断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当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面临着三种选择:继续缴纳满15年或者一次性补缴满15年;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递交个人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关系,一次性提取个人帐户资金。无论是哪种选择都会对下岗职工的晚年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暗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第三,下岗职工群体内部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差异化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女性参保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主要原因是由我国城镇职工退休年龄所决定的,根据即

社会保障答辩问题整理.docx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1、问: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趋势)是什么? 答:①主体多元化、政府不再是唯一责任主体 ②保障含义更为广泛,不仅仅是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③私营市场化,可借助私营解决公有问题 ④强调服务在整个社保体系中的重要性,服务从救济到预防 2、问:社会保险特点:课本P5 ○1强制性:通过国家立法推行,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参加; ○2互济性:参加者定期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当其中有人遭遇风险而受到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领到一定数量的保险金,实行风险分担、互助共济; ○3储备性:参加者按规定缴纳费用作为基金,储存待用; ○4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加者的物质帮助,限于收入损失的赔偿,即劳动者在劳动中断、收入中断时才有权得到给付。 由此看出,社会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必须尽到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问:.中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什么问题?(第2章ppt108页) 答:①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 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制度整合、衔接和推进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日趋紧迫,难度不断提高; ③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矛盾比较突出; ④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大部分空账运行,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加大; ⑤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信息化建设发展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

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社会保障基金 1、问: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风险和意义 答:风险:(1)有可能促使现收现付制度的恢复,不利于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使未来潜在的支付危机进一步扩大,并有可能重走发达国家或福利国家的老路。 (2)可能激化地区之间的矛盾。 (3)加重财政负担,甚至造成巨大的财政赤字。 因此,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筹资方式的改变需要谨慎考虑。 意义:(1)有利于社会保障基金及时、足额的收缴,确保社会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转。 (2)有利于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余缺调剂的责权制度。 (3)有利于社会公平。 (4)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 2、问:社会保障资金的去向/投资方向 答:银行存款、国债、股票、投资基金、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基础设施建设、海外市场 3、现收现付的特点 以近期横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收支方式,以规定收益方式实施,有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总额进行社会筹资。这种模式一般以支定收,在实际执行时会有一定余额。(代际:两代人之间) 优点:?可以适时调整征税比例或缴费额度,保持收支平衡; ?互济性强;?操作简单,管理成本较低;?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同时还可以避免在长期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经济和政治风险。 缺点:缺乏必要的积累,没有长远规划,受人们需求水平增长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的影响较大。 四、养老保险 1、问:【智利的社会保障模式的评价】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帮助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在这个注重公平和追求和谐的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拉大社会贫富差距,损害社会公平,制约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必须制定和实施公正合理的社会政策,在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司法保护的加强、社区服务的创新以及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给予弱势群体有力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以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弱势群体、公平、社会保障、政策、政府

正文 引言: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 30多年,GDP 年均增长率达到 9.8%,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资源配置的方式由行政命令手段为主转向了以市场价格机制为主这一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使社会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我国出现较严重的失业、下岗问题,形成了众多的弱势群体,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使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日益艰难,在党和政府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以及让全社会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一宏伟目标面前,弱势群体令人堪忧的生存状况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为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政府应成为弱势群体生活保障的主要力量。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构成以及现状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弱势群体是社会学最初使用和界定的范畴,泛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势力差的人群。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由制度变迁所引致的利益在社会各阶层的重新分配加速了社会阶层的嬗变,社会学领域中的“弱势群体”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展。 对弱势群体的界定,由于我国学者使用的标准不同,所以对弱势群体的定义有很大不同。根据收集的很多资料,我认为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性、集合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因素比较的结果,在界定弱势群体时必须考虑收入水平、竞争能力、人力资本、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经济资源占有、承受力这些因素。综合上述因素,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失去发展机遇和客观条件,在经济收入、经济资源占有、人力资本、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导致生存困难、发展机会匮乏、承受力脆弱,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扶助的群体。[1](二)弱势群体的构成 现阶段中国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者群体。在中国长期的二元体制下,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倾斜政策,使得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1%。但是,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宏观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城市贫困现象开始出现并且日

关于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关于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一、关于穷困问题:对于赋闲的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社会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家庭人均收益低于每月160元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改制企业职工符合低保前提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申请。对于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的低保人员, 凭有关证件可向市社保局申请暂时封存养老保险关系。 2、关于无力交缴养老保险金问题:国度、省有关文件对社保费交缴和封档停缴等养老保险政策都有明确规定,应按政策规定执行。考虑近年来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较快,2009缴费年度,个别工商户和灵活参加工作人员仍可按不低于去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申报缴费基数。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除国度政策规定可以封存养老保险关系外,其它人员仍应接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费。办理了赋闲证的人员,在原领取赋闲布施金时期未封存养老保险关系的,可申请顺延封存时间。但办理封存手续时,应缴清封存前所欠的社保费、利钱,所欠社保费的滞纳金,由社保部分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考虑。此后要是国度对改制企业出台了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是否应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原劳动部下发的《劳动工作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规划》(劳部发〔1998〕59号)规定,下岗职工无论是否实现再就业,将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行个人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比如,下岗职工郑丽是1986年6月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实行个人缴费是1992年4月开始的,此间,工作无间断,这22年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加上1992年4月至今的缴费年限,两项合并计算,便可以计算出自己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是否继续缴费?根据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问题解答〉中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渝社险〔1998〕241号)文件规定,参加了重庆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下岗职工,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为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均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要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下岗职工,以后无论其中间是否间断,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可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1997]26号文,决定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个文件里,规定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提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求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许多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片面理解“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概念,认为缴够15年(含视同缴费)就不必再继续缴费了,而个别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夸大这种说法,无形中加深了职工对这一概念的曲解。一些30至40岁左右的下岗失业职工,他们距离退休还有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对这种说法心存疑惑:我们已经有15年以上的缴费或视同缴费工龄,还需要缴费吗?答复是明确的:应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由下岗失业职工的缴费历史和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办法决定的。一方面,所谓“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必要也是最低条件,主要针对开始缴费时年龄偏大且没有缴费历史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他们一般从开始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有15年左右缴费年限,由于缴费时间短,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而下岗失业职工已具有较长的缴费历史,缴费起点高。根据退休养老保险金设计原则,缴费时间长、缴费水平高,则保障水平高。所以说,下岗失业职工应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否则,

下岗职工社会保障问题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第32卷第2期JOURNAL OF THE GRADUATES VOL.32?2 2011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2011 下岗职工社会保障问题* 刘君谢嘉华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内容提要】社会保障制度被誉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运行的“减震器”, 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成为就 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作为改革开放、社会转型代价的直接承担者,已逐渐沦 为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中国一个独特而带有普遍 性的问题。这一问题对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建立完善的社 会保障体系,为全社会尤其是国企下岗职工“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应是 促成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要素之一,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意义。本 文首先对国企职工下岗及其社会保障的相关研究进行简单介绍,再讨论分析国 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状况及现存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完善国企下岗 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思路,希望能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和谐社会提 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障 一、文献综述 世界各国的政策文献和有关论著对社会保障的具体说法不尽相同,各国都依据自己的特点和认识来解释社会保障的含义,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司编著的《社会保障导论》一书对社会保障的解释为,“社会保障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来向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于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姜守明和耿亮,2002)。在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定义也众说不一。当然对社会保障基本性质的认识也有比较一致的地方,如对社会保障对象一般都认为是一部分特定的社会成员,即在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或灾害等原因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需生活水平时,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又如在社会保障提供标准上,一般都确认是对基本生活的保障,以达到最低生活 *收稿日期:2011-07-01 作者简介:刘君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专业;E-mail:liujuntracy@https://www.360docs.net/doc/a812129241.html,; 谢嘉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专业;E-mail:gracexjh089@https://www.360docs.net/doc/a812129241.html,

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社会保障机制

一、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一词是我国特有的概念。“下岗职工”一词的含义为:因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在原单位已无工作岗位,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社会上再就业的职工(简称“三无人员”)。受地缘关系与地方财政的影响,下岗职工生活待遇差别较大。效益好的企业可以保证下岗职工待遇的兑现,效益差的企业的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基本无着落,甚至原有的养老、医疗保险也因此而中断。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困难,更难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为了保证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许多地区采取了“财政拿一块,失业保险金砍一块,企业减人带资带一块,社会捐助一块”的做法,并制定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 1998年,中央进一步明确了“三三制”,即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企业负担1/3,政府财政负担1/3,各种社会保险、救济捐赠渠道负担1/3。政府根据目前下岗职工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对政府需要负担的必要支出作了优先考虑,1998年中央和地方此项预算支出175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用是1997年的5倍,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而据1998年一季度不完全统计,全国下岗职工人均月生活费仅84元,2/3的下岗职工未领到基本生活费,1/3的下岗职工生活极度困难。究其缘由,是“三三制”一时难以落实,有许多大量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其本身就存在严重的生存危机,无能力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加之一些地方财力有限,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困难,捐赠渠道不畅,下岗职工再就业率不高,使得资金发放工作更是举步维艰。一些地方也因财政困难难以落实1/3的基金,以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 与此同时,又有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和公开失业人员,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放弃失业人员的身份,属于隐性就业群体,既可得到隐性就业收入,又可从原单位获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收入或失业保险金。天津市劳动局的一次调查表明:下岗职工70%自己找到了工作,公开失业人员中,也有不低于50%的人在从事着有报酬的劳动,而且报酬不低于一般的生活费标准,无怪乎不少下岗职工宁愿领取很少的生活费也不愿离开国企。据上海市城调队1999年2月对3000名下岗人员所进行的问卷调查,正在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的下岗人员有971名,而其中的672名属隐性就业者,占下岗职工再就业者的比重达69.2%,隐性就业率达24.9%。下岗职工为何隐性就业,除了可以以“下岗职工”的身份从原单位获得养老和医疗保险、并可每月领取下岗生活补贴以外,用工单位不愿与下岗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其招聘和退聘就更为灵活,由此还可以减轻提供法定社会保险的费用,降低劳动成本。因而,下岗职工和新用人单位均有利益驱动,何乐而不为。 二、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的社会保障机制 市场经济国家,失业是个永恒的话题。从上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看,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中、西部落后地区与许多中小城市职工再就业问题非常突出。今后几年,随着国企规模的缩小、人员进一步精简和政府机构改革,还将增加大量的下岗者或分流者,脆弱的财政支持与其他资金来源的相对拮据,维系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长期供给犹如杯水车薪。 如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排除体制障碍,沿着隐性失业公开化→扩大失业保险比率控制→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改革思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同时理顺财政体制、劳动体制与社会保障体制。系统改革思路为: (一)在隐性失业公开化改革的基础上,放松公开登记失业率的低比率控制,以发放失业保险金作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的第一道环节。 非公开失业即隐性失业。国有企业隐性失业比率大约为25%左右,是我国隐性失业的主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问题 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它关系到社会成员中有多少人能够直接享受到社会保障权利,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比较低。例如,在社会保险五险中,养老保险是参保人数最多的,但也只有16554万人,而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为7374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等于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之和。从上述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与从业人员的人数相比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很低。目前,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以及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而这部分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逐年增大。因此,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还比较低,与国际相比,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 (二)个人账户与社会保障基金问题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采取的筹资和管理模式。但在这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难以回避的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实现个人账户以后,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因缴费年限不同而出现个人账户资金的不同。针对这种情况,考虑历史遗留的问题,目前对不同年龄的职工采取了不同的办法来计发养老金,也即所谓“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由于“老人”和“中人”在过去的传统制度下并没有养老金的缴费积累,所以他们也就无法凭借现在的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实际上,对于这两部分人的养老金问题,不得不依靠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缴费积累来支付,甚至动用“新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填补“老人”的退休金,其结果是“老人”“中人”的账户是空的,“新人”的账户也是空的,再加上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或拖延缴费,这就使得个人账户变得有名无实。如果空账继续维持,将会在未来若干年后造成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危机。个人账户的做实,取决于“老人”和“中人”账户的资金来源。由于“老人”和“中人”在旧体制下没有实行缴费制,而是由国家包下来,在财务上有一部分工资不作为企业成本,而是作为企业的超额利润上缴给国家,当职工生老病死时再由国家补偿给劳动者。现在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对这部分劳动者予以补偿,在理论上是完全公平和合理的。 (三)就业与失业保险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在今后的若干年内,就业将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最大的难点。目前我国就业主要面临着来自城乡的双重压力。据估计,现在我国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就业机会是900多万个,但竞岗的人数是2000多万。到2005年3月底,全国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2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如果加上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失业率可能超过10%[7]。今后10年,还将有1.5亿-2亿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向非农行业和城镇转移。此外,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就业矛盾的焦点。 (四)城镇贫困人口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同时,社会贫富差距也在扩大。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但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还在快速扩大。衡量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5左右,而且居高不下,城镇20%富裕家庭拥有全部金融资产的67%以上,城乡实际收入和福利差距接近6比1,城乡平均有20年的收入增长距离。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对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起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关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调研报告 萍乡市武功山职业中专周志刚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其现状 (一)对于弱势群体的界定 群体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存在的。目前我国弱势群体是一个规模较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弱势群体”之弱,一是弱势的经济基础;二是弱势的社会政治地位及各种公民权利;三是弱势的竞争力。通俗地讲,弱势群体就是社会各个群体中处于劣势的脆弱的人群,可以界定为: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要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和贫困者。在社会层次结构中,是收入水平低(即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 、生活水准低(即绝大部分收入用于食品消费)和生活处境难(即无固定收入来源,劳动能力,以维持生计)的贫困群体,可认为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形成与中国当前的体制改革、社会转型以及结构调整的社会背景有着直接的联系,属体制转轨性或结构调整性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人: 1.失业人员即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失业下岗的问题日益严重化,不少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和干部下岗。 2.“体制外”的人及其他特殊人员指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 3.缺乏利益保障的农民工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识,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他们虽然为城市的发展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 4.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人中许多人原来的单位无能力给这些退休职工增加工资,交纳社会医疗保险等,需要政府拿出钱来援助。五是久病、重病而无钱医治的人及其家属,以及天灾人祸中的困难者。中国每年有大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失学失业的人员。全国每年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不同程度的援助才能摆脱灾难困境的城乡居民约有 4000- 5000 万人。 (二)弱势群体的现状

下岗职工社保的作用如何实现

下岗职工社保的作用如何实现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成为就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作为改革开放、社会转型代价的直接承担着,已逐渐沦为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一个独特且有普遍性的问题。下岗职工社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下岗职工社保的作用如何实现呢? 如何实现下岗职工社保的作用 如何实现下岗职工社保的作用?下岗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可以实现社保的作用,为下岗职工提供基础保障。下岗职工灵活续保中,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00%之间选择(如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社保补贴,必须以高档即省平工资100 %为基数缴纳。“4050”人员可享受60%、“4050”以下人员享受40%)。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20%。

举例说明,以2010年为例:湖南省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274元/月,下岗职工选择享受社保补贴,其缴费额为:2274元/月*20%*12月=5457.6元,如参保者为“4050”以下人员,则可享受2183元(5457.6*40%)社保补贴,本人缴纳3274. 6元。本人如选择不享受社保补贴,缴纳金额为2274元/月*60%*20%*12月=3274.6元。 下岗职工社保如何参保 下岗职工社保如何参保:个人参保(所谓自由职业者)请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一寸照片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入保手续。 企业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需要去社保中心开户,需要带上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财务印,公章,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完后,去劳动保障中心,还要带上员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寸照片进行登记。 交费一般各地有不同档,这个您到社保中心直接就可以咨询,建议办理前拨打社保中心电话12333详细咨询当地政策,以上为国家基本政策,各地一般都有所不同。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2、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4、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

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 内容提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改革、稳定社会、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西部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还没有覆盖农民,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把完善社保体系与培育资本市场联系起来设计,构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新型关系,塑造合理的利益机制,降低道德风险,以法律手段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坚持整体设计,农村、城市全面推进社保体系建设,为西部推进城市化进程奠定基础。 关键词: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是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是国家调整在社会保障中发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手段,目的在于维持公民基本的生活水平,从而使劳动力的再生产得以可持续。 西部平稳推进改革与发展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完善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要为这个体系建立一个面向全局性的、社会性的保障基金。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真正做到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社会融合和社会稳定。迄今为止,西部已基本建立了“三条保障线”制度,保

证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加强了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还必须看到,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运行与管理尚不规范,产生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非常单一,资金缺口较大。西部省市区基本上是“吃饭财政”,支付庞大、沉重的社会保障,已是力不从心。如,2002年,青海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亿元,但2000年,该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社会福利补助就已高达21亿元,此三项已超过当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5〕四川省180个县(市区)中,就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36个,财政赤字县87个。2002年,全省低保资金年资金缺口高达11.3亿元,〔6〕自己根本无法解决。一些省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不仅对部分离退休人员没有能力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而且还存在一些历史欠账,面临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如2002年,新疆全年征缴总收入32.04亿元,全年养老金总支出34.91亿元,当年收支差为2.87亿元,减去当年收回的补缴金额1.41亿元,实差为1.46亿元。〔7〕 企业不按规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目前许多企业一方面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尽量少缴养老保险费。虽然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加大清欠力度,但往往是边清边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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