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保护
2-1 保障各类物权 (教学课件)——高中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用权同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2、他物权——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主体:农民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有农权村土依地法是利农民用的该基土本生地产建资造料,住也房是及农民其最附可属靠的设生施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 度。法③律保保护护农期村土限地:承包农关村系的村长民期有稳定权(长30期年,占可有续和期)使用宅基地。
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
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籍、床、汽车
自行车 手机 房子下面的土地 学校的房子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动产
√ √ √
不动产
√ √ √
(二)财产权
3. 物权
(1)含义: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 (2)基本原则:
不动产 动产
①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 抵押权、质权等。
(【3)注设意立目】的区:分为充所分有发权挥和动产他和物不权动产:他的价物值权,一做到般物不尽享其有用。处分权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2、他物权——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主体:农民 ②主要内容: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
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是一篇关于物权的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向读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一、物权的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扰、追究侵权责任等绝对权利的权利状况。
物权具有物定人不定、绝对性、排他性、自治性等特征。
二、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指对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享有的物权。
不动产物权是相对稳定和长期的物权,拥有者对于不动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拥有更长久和更广泛的控制。
动产物权指对移动物享有的物权。
动产物权相对于不动产物权来说,动产权的流通性和易变性更强,交易和转让过程较为频繁。
四、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指共同拥有同一物的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所享有的物权。
共有产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形式,因为它需要共有人相互协调、平衡各自的权益。
五、物权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保护物权是法律的基本职责。
对于侵害他人物权,法律规定了行政、民事、刑事等多种法律责任,以强化物权的保护和维护。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是一个关于物权的综合性法律,规定了物权的定义、种类、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它为我国物权法的规范和改进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物权法的原则(3篇)

第1篇一、引言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物权的性质、内容和保护方法。
物权法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是指导物权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本准则。
本文将围绕物权法原则展开论述,以期为我国物权法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
这一原则体现了物权关系的稳定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物权种类法定。
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均为法定物权种类。
(2)物权内容法定。
物权的内容,如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用益物权人享有的权利等,均由法律规定。
(3)物权效力法定。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均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2. 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
这一原则体现了物权法的价值取向,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序良俗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物权人行使物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物权人行使物权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不得违背善良风俗。
物权人行使物权时,不得违背善良风俗。
3. 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是指物权法对各类物权主体实行平等保护,不得歧视。
这一原则体现了物权法的公平性,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平等保护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各类物权主体享有平等的物权。
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均享有平等的物权。
(2)各类物权主体在物权纠纷中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
在物权纠纷中,各类物权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3)各类物权主体在物权保护中享有平等的救济途径。
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各类物权主体均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寻求救济。
4.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指物权法的制定、实施和司法实践,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物权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利于提高物权法的实施效果。
物权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物权法是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我国,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种类、物权变动、物权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物权法在调整民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物权法在调整民事关系时,应当尊重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物权法在调整民事关系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诚实守信。
4. 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指物权法在调整民事关系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物权种类1. 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物享有的全面、独立、永久的支配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利。
2.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 处分权处分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处分权,包括转让、赠与、抵押、出租等。
四、物权变动1. 所有权变动所有权变动是指所有权的取得、丧失、变更等法律事实。
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买卖合同(2)赠与合同(3)继承(4)赠与、遗赠2. 用益物权变动用益物权变动是指用益物权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法律事实。
用益物权变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3. 处分权变动处分权变动是指处分权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法律事实。
处分权变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抵押权(2)质权(3)留置权五、物权保护1. 自力救济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自行保护自己的权利。
2. 请求司法保护请求司法保护是指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物权保障措施

物权保障措施物权是指对物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保障物权的有效性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物权保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法律、技术和社会三个方面展开,探讨物权保障的措施。
一、法律措施1.建立健全的物权法律体系物权法律体系是维护物权的基础。
应不断完善物权法律制度,确保其立法科学合理、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包括界定物权的范围和内容、确权登记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各类物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加强物权保护机构建设建立专门的物权保护机构,加强对物权侵犯案件的调查和打击力度。
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打击和处理物权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3.完善物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物权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渠道。
应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减轻司法负担,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二、技术措施1.加强物权登记管理建立全面的物权登记管理系统,确保物权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物权登记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性。
2.保护物权的数字化防伪技术应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物权的数字化、可追溯和防伪防伪。
对于易伪造的物体,如艺术品、名牌商品等,可以使用数字身份认证和防伪技术,加强物权的保护。
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针对物权登记和交易涉及的大量个人和企业信息,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加强数据加密、权限控制和访问审计,防止信息泄露和盗用,确保物权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三、社会措施1.加强物权教育宣传加强对公民和社会各界的物权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的物权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公众遵守物权法律法规,增强对物权保护的共识。
2.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树立信用意识。
加强对物权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提高违法风险,倡导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
3.推进普惠型物权保障政策关注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地区的物权保障问题,推出普惠型物权保障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调整范围]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命题题眼1、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都适用物权法。
需要明确的是,物权法并不一般性地调整所有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物权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
2、物的理解“物”系民法上的一个基本概念,理解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不能在“物”这一语词的通常意义上来理解民法上的物,也不能把物等同于“财产”。
通常所称之物,泛指一切物理学上的物,包括动物、植物、矿物、日月星辰等,而且人体自身也被包含在物之内。
但是,民法学上所称之“物”,必须具有能为私权客体的属性,既涉及一般意义上的有体物,也涉及某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如可以转让的不动产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由法律确认的适用物的规则的财产权利。
(2)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法律特征:①物具有非人格性。
人自身不能作为民法上的物,除法律允许外如脱离人身的毛发等,不得以人身作为物权的客体。
即使是某个人自己,也不得认为对自己的身体的整体或者部分享有物权法上的权利。
②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须为有体物或者有形物。
所谓“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是指物理上的物,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电等。
所谓“有体物”或者“有形物”主要是与精神产品相对而言的,著作、商标、专利等是精神产品,是无体物或者无形物,精神产品不是物权法标准的对象,主要由专门法律如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调整③作为物权客体的物须为独立物。
第八章物权的行使与保护

✓4.消除危险请求权。又称妨害防止请求权, 是指当物权人的物权有被妨害之可能时,对 于有可能造成妨害的人可以请求其防止妨害、 以消除危险的权利。
✓5.恢复原状请求权。指当物权人的不动产 与动产被他人非法侵害并遭到损坏时,如果 能够修复,权利人可以请求加害人加以修理、 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以恢复物的完整性 的权利。条件:
✓2.返还原物请求权。指权利人对无权占有 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原物 的请求权。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 人。
•思考:返还原物请求权中“权利人”的范围
•思考:间接占有人是否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例]房屋所有人通过出租使他人合法占有房 屋,此时,如发生第三人无权占有房屋,房 屋所有人作为间接占有人能否对无权占有人 行使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呢?
•4。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并不是一 个真理性问题,而是一个政策考量性的问题。
(三)债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
➢按照侵权行为法的规定,依法行使侵权损 害赔偿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在无法恢复物的原状的 情况下,由权利人向侵害人所提出的以货币 的方式赔偿损失的请求权。
•思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还 是债权请求权?
(二)物权的行使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应 当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禁止物权滥用
三、物权的公法限制
(一)征收。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 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 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转归征收 人的法律事实。
•1.征收的构成要件。
•(1)征收的主体是国家。(2)征收应依照 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3)征收标的是集 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 动产。(4)征收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物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物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具体物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意义。
物权的名词解释涉及到其定义、性质、特点和法律保护等方面,下面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物权的定义物权是指人们对特定的物体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物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力。
物权的定义主要体现了对特定的物体所具有的权益,这些权益是法律规定和保护的。
物权的定义中还强调了物权的内容,即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力。
物权的定义是对物权概念的具体界定,能够准确描述物权的特点和属性。
二、物权的性质物权的性质体现了其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
物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它是以特定的物体为客体,以个人或者法人的实际占有为基础,通过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关系。
物权是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的,即物权人对物体所享有的权利具有绝对性,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同时,对于同一物体,只能有一个物权人享有物权,其他人都不能从中获取权益。
三、物权的特点1. 专属性:物权是绝对的、排他的,即物权人对物体所拥有的权利是独占而不受干扰的。
其他人无权插手、侵犯或干涉;2. 继承性:物权是可以继承和转让的。
在物权人死亡或者将物权转让给他人时,物权可以通过继承或转让的方式传递给其他人;3. 被动性:物权在未行使的情况下,不产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只有物权人行使了物权,才能够保护其合法权益;4. 终止性:物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止。
例如物权人放弃物权、物权存在期限到期或者物权因法律原因被撤销等。
四、物权的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物权享有充分的保护。
《物权法》是我国物权法律的基本法律文件,明确了物权的性质、内容及其保护的范围。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人对于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权的行为都有法律保护。
同时,物权的保护还得到了其他相关法律的支持,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