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指标计算公式
标准身高体重算法

标准身高体重算法
身高体重是一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通过科学的算法计算标准身高体重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用的标准身高体重算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身高体重指数(BMI)的概念。
BMI是衡量一个人体重和身高的比例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为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BMI在18.5以下属于偏瘦,18.5-24.9属于正常,25-29.9属于超重,30及以上属于肥胖。
其次,我们可以利用标准身高体重算法来计算自己的标准身高体重。
首先,我们需要测量自己的身高和体重,然后按照上述BMI 的计算公式计算出自己的BMI指数。
接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我们可以判断自己的健康状况,从而得出自己的标准身高体重范围。
在计算标准身高体重时,还需要考虑年龄、性别等因素。
不同年龄段和性别的人群对于BMI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儿童和青少年的BMI计算方法与成年人略有不同,需要参照相应的年龄
段和性别的BMI标准来计算标准身高体重。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BMI只是一个大致的指标,对于一些特殊体型的人群(如运动员、孕妇等),BMI的判断可能不够准确。
因此,在计算标准身高体重时,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估,如体脂率、肌肉量等。
总之,标准身高体重算法是通过计算BMI指数来评估一个人的健康状况,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年龄、性别、体型等因素,综合评估一个人的健康状况。
希望大家能够通过科学的方法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医护比计算公式

医护比计算公式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
【计量单位】比值(1:X)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医院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与全院同期
注册护士总数之比。
【计算方法】
医院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
医护比=
全院同期注册护士总数
【指标说明】
(1)分子:考核年度医院注册医师(助理医师)总数,即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1(简称电子化注册系统)显示已激活状态并在册的医师总数。
(2)分母:医院同期注册护士总数,即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显示已激活状态并在册的护士总数。
1 参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8 号)。
(3)注册医师(助理医师)以主要执业机构2进行统计。
(4)注册医师以及注册护士不区分注册人员的岗位(是否临床岗位)和性质(是否在职员工),只要在注册系统中显示已激活状态并在册的医师、护士,均在统计范围内。
2 参阅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
3 号)。
患病率的计算方法

患病率的计算方法患病率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人群中患某种疾病的比例。
它是衡量疾病流行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工作的重要依据。
计算患病率的方法有很多种,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计算方法。
1. 患病率的计算方法之一是“累积发病率”。
累积发病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特定人群中发生某种疾病的人数与该人群总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为:累积发病率 = 累积发病人数 / 人群总人数× 100%。
例如,某小镇上共有1000人,其中有50人患上了流感,那么该小镇的流感累积发病率为:50 / 1000 × 100% = 5%。
2. 第二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是“年度发病率”。
年度发病率是指在一年内,特定人群中发生某种疾病的人数与该人群总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为:年度发病率 = 年度发病人数 / 人群总人数× 100%。
例如,某市2019年共有10000人,其中有500人患上了癌症,那么该市2019年的癌症年度发病率为:500 / 10000 × 100% = 5%。
3. 第三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是“点病率”。
点病率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上,特定人群中患某种疾病的人数与该人群总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为:点病率 = 点病人数 / 人群总人数× 100%。
例如,某医院2019年1月1日的门诊人数为1000人,其中有100人患上了感冒,那么该医院2019年1月1日的感冒点病率为:100 / 1000 ×100% = 10%。
4. 第四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是“年龄特定患病率”。
年龄特定患病率是指在特定年龄段的人群中患某种疾病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年龄特定患病率 = 年龄特定患病人数 / 年龄特定人群总人数× 100%。
例如,某社区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共有500人,其中有50人患上了糖尿病,那么该社区中65岁以上老年人的糖尿病年龄特定患病率为:50 / 500 × 100% = 10%。
死亡专率计算公式

死亡专率计算公式
死亡专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某种疾病或原因导致的死亡人数与总人口数之比。
计算死亡专率的公式为:死亡人数÷总人口数×1000‰。
其中,‰表示千分之一。
这个公式是用来衡量某种疾病或原因对人口死亡率的影响程度,是公共卫生领域中常用的指标之一。
死亡专率计算公式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可以用来对比不同地区、不同年份、不同人群之间的死亡率情况,从而更好地了解某种疾病或原因对人口健康的影响。
同时,死亡专率还可以作为公共卫生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参考指标,帮助政府和医疗机构更好地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防疫措施和治疗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死亡专率时需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因为数据的质量对计算结果的准确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同时,在进行跨地区或跨国家的比较时,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或国家的人口结构、社会经济状况、医疗水平等因素对死亡专率的影响。
因此,在进行跨地区或跨国家的比较时,需要进行适当的标准
化处理,以确保比较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总之,死亡专率是公共卫生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指标之一,计算死亡专率的公式是死亡人数÷总人口数×1000‰。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比较时需要考虑到数据的
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不同地区或国家的人口结构、社会经济状况、医疗水平等
因素的影响。
手卫生依从率计算方法
手卫生依从率计算方法手卫生依从率是指医务人员在临床操作过程中正确执行手卫生措施的比例。
它是衡量医务人员手卫生行为的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指标,对于控制医院感染和传播病原体有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用的手卫生依从率计算方法。
1.确定观察指标:手卫生观察指标应包括手消毒和手洗的依从率。
手消毒依从率是指医务人员正确执行手消毒操作的比例,手洗依从率是指医务人员正确执行手洗操作的比例。
2.观察样本选择:应根据需要选择代表性的观察样本。
一般可选择病房、手术室、门诊等不同场所进行观察,以获取全面的手卫生情况。
3.观察方法:观察应采用密封式-随机采样法,即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对医务人员进行连续观察,不预先通知被观察者,并保证观察者不与医务人员发生交流,以消除主观因素的影响。
观察时间应选择在工作高峰期、嘈杂状况大、病人流动比较频繁的时段进行。
4.数据收集:对观察到的手卫生行为按照手消毒和手洗分类,记录依从和违反的次数。
5.数据分析:依据所收集到的数据计算手卫生依从率。
手卫生依从率的计算公式为:手卫生依从率=(依从次数/(依从次数+违反次数))×100%。
依从次数即医务人员正确执行手卫生操作的次数,违反次数即医务人员未正确执行手卫生操作的次数。
6.结果解释:计算出的手卫生依从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若结果高于预期水平,可以认为手卫生措施执行良好,若结果低于预期水平,则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如加强手卫生培训、提供更好的手卫生设施等。
总结起来,手卫生依从率计算方法是通过观察和统计医务人员手卫生行为的依从情况,从而评估手卫生措施的执行情况。
通过计算手卫生依从率,可以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从而提高手卫生水平,减少医院感染和传播病原体的风险。
菌斑百分率计算公式
菌斑百分率计算公式菌斑百分率是一项用于评估环境卫生状况的指标,它可以反映出一个区域内菌斑的分布情况。
菌斑是由微生物形成的一层薄膜,主要由细菌、真菌和其他微生物组成。
菌斑的形成对环境卫生有重要影响,因此菌斑百分率的计算对于评估环境卫生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菌斑百分率的计算公式如下:菌斑百分率 = (菌斑数量 / 总样本数量) × 100%其中,菌斑数量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检测到的菌斑的数量,总样本数量是指在同一范围内取样的总数。
通过计算菌斑百分率,我们可以了解到菌斑在整个样本中的分布情况,从而评估环境卫生的状况。
菌斑百分率的计算结果可以用来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和改善工作。
通过对不同场所的菌斑百分率进行比较,我们可以找出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地方,并采取相应的卫生措施进行改善。
同时,菌斑百分率还可以作为卫生监测的一个重要指标,用于评估卫生管理的效果。
在实际应用中,菌斑百分率的计算可通过采集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来完成。
首先,需要在不同场所或区域中取样,将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
实验室会通过特定的方法和技术,对样本进行处理和检测,得到菌斑数量和总样本数量。
然后,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菌斑百分率的结果。
菌斑百分率的计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样本的采集应具有代表性。
不同场所或区域的样本应该能够充分反映整个区域的菌斑分布情况。
因此,在采样时需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和数量,以确保样本的代表性。
样本的处理和检测过程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实验室技术人员需要掌握专业的实验技术和操作技能,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菌斑百分率的计算结果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解读。
菌斑百分率只是评估环境卫生状况的一个指标,需要结合其他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综合评估。
只有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采取有效的卫生管理和改善措施。
菌斑百分率是评估环境卫生状况的重要指标,可以通过实验室检测和计算来得到。
它对于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和改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样本的采集代表性、实验操作的准确性以及结果的综合分析。
累计ddd数计算公式
累计ddd数计算公式累计DDD数计算公式是一种用于计算药物患者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平均每日剂量(Daily Defined Dose,DDD)的计算公式。
DDD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药物使用指标(ATC/DDD)系统定义的,是一种以特定单位量表示的常见药物的最小可分剂量。
因此,累计DDD数计算公式可以通过药物剂量、频率和时间信息来确定患者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平均每日剂量。
累计DDD数计算公式如下:总DDD数=∑(每日剂量×频率)累计DDD数=总DDD数÷给药天数其中,每日剂量是指患者每次用药的剂量;频率指的是患者每天服药的次数;给药天数指的是患者使用药物的总天数。
例如,一名患者在7天的给药周期内,每次用药的剂量为20mg,每天使用2次,则可以用累计DDD数计算公式计算出该患者的平均每日剂量:总DDD数=20mg×2次×7天=280mg累计DDD数=280mg÷7天=40mg因此,该患者在7天的给药周期内,其平均每日剂量为40mg。
累计DDD数计算公式能够准确确定患者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平均每日剂量,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能够更好地管理患者的用药情况,降低药物过量和不良反应的风险,从而达到药品优化使用的目的。
此外,累计DDD数计算公式还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了解不同药物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政策。
累计DDD数计算公式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每日剂量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用药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其次,给药天数应当根据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更准确的计算结果;最后,频率应当根据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更准确的累计DDD数计算结果。
累计DDD数计算公式是一种有效的用于计算患者平均每日剂量的方法,它可以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管理患者的用药情况,减少药物过量和不良反应的风险,从而达到药品优化使用的目的。
因此,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累计DDD数计算公式,以改善患者的用药安全性。
人体重标准计算方法
人体重标准计算方法
一、身高体重计算法
身高体重计算法是一种简单的计算方法,用于估计一个人的标准体重。
该方法是根据身高和体重之间的关系来计算的。
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例如,一个身高为170cm的人,其标准体重为:170-105=65kg。
二、世界卫生组织的计算方法
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了一种计算标准体重的方法,适用于成年男性。
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
例如,一个身高为170cm的男性,其标准体重为:(170-80)×70%=63kg。
对于女性,可以使用类似的公式计算标准体重,但需要乘以90%而不是70%。
三、体重指数法
体重指数(BMI)是一种常用的衡量肥胖程度的指标。
BMI是通过一个人的体重(以千克为单位)除以身高(以米为单位)的平方来计算的。
BMI=体重(kg)/身高(m)²
根据BMI值,可以判断一个人的肥胖程度。
一般来说,BMI在18.5-24.9之间被认为是正常范围,而超过25被认为是超重或肥胖。
四、标准体重法
标准体重法是根据一个人的年龄、性别、身高和体型等因素来计算标准体重的方法。
这种方法需要考虑到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的体型差异,因此比简单的身高体重计算法更准确。
五、肥胖程度计算法
肥胖程度计算法是一种更精确地衡量一个人肥胖程度的方法。
该方法是通过测量身体脂肪含量、腰围、臀围等指标来计算肥胖程度。
这些指标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肥胖程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要指标计算公式
一、卫生资源:
1.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 年末卫生技术人员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
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年末执业(助理)医师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
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年末注册护士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
4.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数 = 年末村卫生室人员数/年末农业人口数×1000,年末
农业人口数为户籍人口数
5.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年末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
6.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年末全科医师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
7.每千人口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数 = 年末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数/年
末常住人口数×1000
8.医护比 = 1: (年末注册护士总数/年末执业(助理)医师总数)
9.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 某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经费/年末常住人口数
10.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 = 某年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该年医疗卫生机构
总支出×100%
11.医疗收入构成 =某年某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该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总额×
100%
12.门诊收入成本率 = 某年医疗卫生机构每门诊人次支出/该年医疗卫生机构每门诊人次
收入×100%
13.住院收入成本率 = 某年医疗卫生机构每住院人次支出/该年医疗卫生机构每住院人次
收入×100%
14.医疗业务成本构成(医疗支出构成)= 某年医疗卫生机构某项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支出)
/该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支出)总额×100%
15.平均每床固定资产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原值/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
16.资产负债率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负债总额/年末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总额×100%
17.流动比率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流动资产/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流动负债×100%
1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 某年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该年医疗卫生机构在岗
职工数
19.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 = 某年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该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
×100%
20.总资产增长率 =医疗卫生机构(年末总资产-年初总资产)/医疗卫生机构年初总资产
×100%
21.净资产增长率 = 医疗卫生机构(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医疗卫生机构年初净资
产×100%
22.固定资产净值率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净值/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原值
×l00%
23.公共卫生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 某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支出/该年医疗卫生机
构总支出×100%
24.非公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 = 年末非公医疗机构床位数/年末医疗机构
床位总数×100%
25.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数的比例 = 年末民营医院床位数/年末医院床位总数×
100%
26.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
27.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 = 年末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年末农业人口数×1000
28.医师与床位之比 = 1:(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
医师数)
29.护士与床位之比 = 1:(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护士数)
30.设备配置率 = 年末配置某种医用设备的机构数/年末同类机构总数×100%
31.每床占用业务用房面积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
位数
32.危房所占比例 =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危房面积/年末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100%
33.提供中医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占比例 = 年末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数(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乡镇卫生院数、村卫生室数)/年末同类机构总数×100%
34.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 = 报告期末由主管部门审核达到建设标准的某类医疗卫生机
构数/同期该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35.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所占比例 = 年末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数/
年末村卫生室总数×100%
36.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所占比例 = 年末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
数/年末乡镇卫生院总数×100%
二、医疗服务:
1.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 = 报告期内入院人数/同期(门诊人次+急诊人次)×100
2.非公医疗机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 = 报告期内非公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 同期医
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100%
3.平均就诊次数 = 年末总诊疗人次数/年末常住人口数
4.年住院率 = 年内入院人数/同年末常住人口数×100%
5.出院病人疾病构成 = 报告期内某病种出院人数/同期出院人数×100%
6.非公医疗机构住院量占住院总量的比例 = 报告期内非公医疗机构出院人数/同期医疗
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00%
7.民营医院住院量占医院住院量的比例 = 年内民营医院出院人数/同期医院出院人数
×100%
8.病床使用率 = 报告期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实际开放总床日数×100%
9.平均住院日 = 报告期内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出院人数
10.病床周转次数 = 报告期内出院人数/同期平均开放病床数
11.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 报告期内诊疗人次数/同期平均执业(助理)医师数/同期
工作日数
12.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 报告期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
数/365
13.急诊死亡率 = 报告期内急诊死亡人数/同期医疗卫生机构急诊人次数×100%
14.住院死亡率 = 报告期内住院死亡人数/同期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00%
15.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 = 报告期内医院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同期医院出院人数
×100%
16.I类切口甲级率 = 报告期内医院I类切口甲级愈合例数/同期医院I类切口愈合例数
×100%
17.I类切口感染率 = 报告期医院I类切口丙级愈合例数/同期医院I类切口愈合例数
×100%
18.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 = 某年末城乡居民累计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人数/同年末同
地区常住人口数×100%
19.千人口献血人数 = 报告期内献血者人数/同期常住人口数×1000
20.人均用血量 = 报告期内临床用血总量/同期常住人口数
21.血液检测不合格率 = 报告期内血液筛查检测结果不合格数/同期血液筛查检测总数×
100%
三、医药费用:
1.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 = 报告期内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期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总额×100%
2.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 报告期内门诊医疗收入/同期总诊疗人次数
3.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 报告期内出院者住院医药费用/同期出院人数
4.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用 = 报告期内出院者医药费用总额/同期出院者住院天数
5.病人医药费用构成 = 报告期医疗卫生机构某项医药费用/同期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医药
费用×100%
6.病人医药费用增长率 =(报告期病人医药费用-上期病人医药费用)/上期病人医药费
用×100%
四、药品与材料供应保障:
1.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 = 报告期内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累计入库金额/同期医疗卫生
机构基本药物累计订单金额×100%
2.基本药物回款率 = 报告期内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回款金额/同期医疗卫生机构基本
药物入库金额×100%
3.基本药物使用率 = 报告期末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收入/同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住
院药品收入总额×100%
4.基本药物占药品费用比重 = 报告期内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收入/同期药品费用×
100%
5.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覆盖率 = 年末省级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平台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用户数/该年末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6.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率 = 某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入
库金额/该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累计采购金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