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SOP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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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SOP1 xxx省xxx医院xxx科

药物临床试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SOP

目录

一、防范和处理受试者损伤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编号题目页码SOP-NFM-JJYA-001-01防范和处理受试者损伤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1 二、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ZD)

编号题目页码SOP-NFM-ZD-001-01 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13 SOP-NFM-ZD-002-01 人员培训制度-----------------------------------------------------------18 SOP-NFM-ZD-003-01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0 SOP-NFM-ZD-004-01 文件管理制度-----------------------------------------------------------24 SOP-NFM-ZD-005-01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26 三、试验设计规范(GF)

编号题目页码SOP-NFM-GF-001-01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36

SOP-NFM-GF-002-01 密固达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患者的短期安全性以

及处理方式临床试验方案设计SOP-----------------------

38

SOP-NFM-GF-003-01 重和林N、重和林R、重和林M30用于治疗中国2型

糖尿病患者临床试验方案设计SOP ------------------------

46

四、工作程序(CX)

编号题目页码SOP-NFM-CX-001-01药物临床试验SOP---------------------------------------------------55

SOP-NFM-CX-002-01 药物临床试验应急及急救预案SOP------------------------58 SOP-NFM-CX-003-0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62 SOP-NFM-CX-004-01 研究人员培训SOP----------------------------------------------------65

SOP-NFM-CX-005-01 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SOP------------------------------------70 SOP-NFM-CX-006-01 应急信件保存和紧急情况破盲SOP------------------------83 SOP-NFM-CX-007-01 药物临床试验保密SOP--------------------------------------------84 SOP-NFM-CX-008-01 药物临床试验临床启动会SOP--------------------------------85 SOP-NFM-CX-009-01 药物临床试验中期协调会议SOP----------------------------86 SOP-NFM-CX-010-01 药物临床试验总结会SOP----------------------------------------87 SOP-NFM-CX-011-01 试验药物接受、保存、分发、回收、返还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和/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吸收、分布、代及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 建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 员;(5)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的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 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的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 机构办公室秘书(5)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 行伦理审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 要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7)。如有特殊保管需求的,需报机构办公室和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的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关 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的,经PI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由PI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 的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6)。 6.步骤六:质量管理

药物临床试验源数据管理

药物临床试验源数据管理·广东共识(2018) (广东省药学会2018年9月18日发布) 撰写说明 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是评价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关键,完整数据链贯穿临床试验全过程。数据溯源是对数据的追本溯源,以实现对历史数据的重现。在临床试验中,源数据是作为溯源依据的数据,源文件是承载源数据的原始文件。临床试验产生的数据有其特殊性,数据类别较多、载体多样且保存方式各异。 自开展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以来,药监管理部门不断强调临床试验数据的产生、收集、记录和报告过程应真实、完整和准确。目前,对于临床试验中涉及源数据/源文件的记录、内容完整性、载体形式、授权人员、设备确证、可靠储存手段等要求,申办方/CRO、研究者、试验机构管理人员等各方仍存在认识的差异,或是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基于源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撰写《药物临床试验源数据管理·广东共识》,以阐明源数据/源文件的记录与修改要求,规范源数据/源文件等载体的保存,以及研究各方在源数据管理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 本共识参考了药监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管理规范,结合数据现场核查案例,且在起草和征集意见阶段得到业内诸多专家的指导,在此向各位同道的无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本共识可能存在不少缺漏和尚需完善之处,期待业内同道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共识撰写小组 2018年8月31日

1源数据定义 源数据(SourceData)指临床试验中的原始记录或其复印件(核证副本)上记载的所有信息,包括临床发现、观测结果以及用于重建和评价临床试验所必须的其他相关活动记录[1]。 在临床医疗实践中,同一事件的数据可能会由不同人获取并记录(如临床护士和研究医生可能都会采集试验中受试者的生命体征并分别记录在护理单和病历中,或由同一人获得并记录在不同的地方,如研究人员将采集的生命体征分别记录在临床病历和受试者文件中),为确证病例报告表(CRF)所记录数据的有效来源,应在临床试验开始前,采用“源数据鉴认表”(见附录1)与研究者确认完整的原始记录来源;另外,为确保临床试验的源数据得到完整、规范、准确的记录,可参考“原始文件记录建议”(见附录2)及对研究者进行培训和沟通。 2源文件的定义及类别 源文件的定义 源文件(SourceDocuments)指临床试验中产生的原始医学记录、医疗文件和数据。源文件包含了源数据,如医院病历、医学图像、实验室记录、临床试验的相关备忘录、受试者临床试验日记或评估表单、发药记录、仪器自动记录的数据、缩微胶片、照相底片、磁介质、X光片,及药房保存的处方、实验室和医技科室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复制或抄录的核证副本。源文件可以是纸质的和/或电子的[1]。临床试验中原始文件是指初次记录临床观察的文件,比如试验过程的文字记录、研究者开具的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等一系列文件等;或承载实验室检查及影像检查数据的文件,如血常规结果报告单及CT片等。有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或可能的其他形式[2]。 当原件不利于保存(例如热敏纸)、不便获得或丢失时,会采用核证副本作为源文件。核证副本指经核实的(如注明日期的签字或通过可验证的程序产生的),与原始记录信息相同的副本,并须有合理的解释说明。 源文件的类别 常规医疗文件(MedicalRecord)根据卫健委医疗病历管理要求,患者的就诊记录可分为两大类:住院病历及门(急)诊病历。具体内容可参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符合《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的电子病历也属于此类,打印存档的纸质病历应与电子病历一致。这些文件通常包含患者隐私和可识别信息。

药物临床试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目的: 为了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地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的各种损害和突发事件对药物临床试验地影响,最大限度地保护受试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能正常进行和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使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品临床研究若干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发现病例,及时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情发展。 2、依法管理:在药物临床试验的全过程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和不良事件,要及时报告,在整个控制和救治工作中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分级负责:药物临床试验中,充分发挥“三级质量监控”(申办方监查员、专业科室、机构办公室)严格执行标准化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监查、督察整个过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 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强化人力、物力、财

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期发现,及时报告,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领导机构:在院长领导下由医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接受投诉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配合并协调与之相关的争议和处理。 指挥体系:将临床药物试验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纳入医院抢救和正常的、2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中。(详见南京脑科医院重大突发事件和常见急危重症患者急救预案)。 日常管理工作: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为日常的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3药物临床试验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并负责日常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的报告。 4、参与人员:各专业科室医、护、技专业技术人员、ICU救护专业人员以及心理卫生人员。 四、防范措施: 伦理委员会的保证:临床试验开始前,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一)意并签署意见后方能实施;临床试验进行期间,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能执行;试验中发生任何受试者损害及严重不良事件,需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主要研究者的保证:药品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二)高级职称,参加过GCP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有试验方案中所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申办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验证的过程。本机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规范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 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 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PI及至少两名研究成员应接受过GCP培训,并提供证 书。 1.3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 PI、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1.4申办者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020- 87343565 )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 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

项审核的SOP》)。 3. 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 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 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求, 递交 机构办公室秘书。 4.2 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 4.3 取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后,审核通过后的合同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签 字盖章生效。 4.4 如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申办者还应向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将备案回执或相关证明交机构办公室存档。 5. 步骤五:项目实施 5.1 PI 参照“ PI 工作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5.2 申办者将试验用医疗器械及相关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由研究者派专人负责接 收、保管、使用、回收和退还并记录。 5.3 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召开启动会。 5.4 研究者遵照GCP 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 实施临床试验。

参考新药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研究

新药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研究 摘要新药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作为新药研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新药研发的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质量的数据不仅是正确评价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和依据,更是规范化高质量临床试验的重要标志。为了提高国内的临床数据规范化管理水平,尽快与国际的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规范和先进的临床数据管理规范接轨,真正能够获取高质量的数据进行了本次研究。 本文分析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研究现状,阐述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具体内容、特征和临床试验数据产生全过程,综述了临床数据管理计划以及新药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规范体系。回顾了国内外新药临床数据管理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国内传统“纸质”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探讨了目前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电子化系统包括电子数据采集、电子病例报告表的应用,提出在我国电子化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构建了电子化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设想,为提高新药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质量、效率和低研究成本开展了有益的尝试。 关键字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计划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电子化

The research of new drug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Abstract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i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clinical trial, which plays crucial role in the whole process in the clinical trial. Now not only true evaluation of the safety and effectiveness of new drug, but also high qualified clinical arises from the clean and high quality data.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domestic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level of clinical data, join the international GCP standards and advance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can make the high quality of data.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the contents of the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and the generation of clinical trial data, explains the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lan and the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standard system. Then it review s the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tatus of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home and abroad and analysis the deficiencies of domestic traditional "paper- based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It discusses the current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system including the electronic data acquisition, electronic case reports, the application of electronic signature, etc. At last, it Analysis of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domestic new drug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Key words C 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lan Clinical Trial Data Management Electronic System.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注册)临床实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胸科医院药物临床实验机构,遵照中国及要求,参照国、外开展药物(注册)临床实验的经验,结合我机构专业特点,制定临床实验研究过程管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者递交临床实验申请材料 申办者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注册)临床实验,首先按照机构办公室要求进行商洽,按照药物(注册)临床实验资料列表要求准备报送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本机构办公室秘书(婧,)登记备案。经秘书清点文件齐全后,开具回执。步骤二:项目立项审核 .机构主任\办公室主任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秘书递交药物临床实验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由临床实验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审评会议; .临床实验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审核意见表,机构和申办者与临床科室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由办公室秘书将审核意见表转送; .同意提出研究小组成员,研究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关培训证书。 步骤三:伦理委员会审核 .本单位为项目组长单位,由项目负责任()申办者研究组织()按照报送临床实验资料列表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伦理办公室秘书,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存档(彤群,:); .若本单位为项目参加单位,申办者将组长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批件交至机构办公室秘书备案;同时按照报送临床实验资料列表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机构办公室秘书,转交伦理委员会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四:通知审评结果 由医院伦理委员会秘书将伦理评审结果批件下达申办单位并报机构办公室备案。 步骤五:通过的临床审评项目签署协议或合同

机构办公室与通过临床审评的申办单位、按照合同模版拟定容,拟订经费预算,各方确定容无误后机构秘书递交机构主任签署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四份,申办方二份,一份,机构办一份归档),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启动临床实验项目。 步骤六:主持或召开研究者启动会议 .由申办者负责召集、主持本研究单位现场项目启动会,对等法规、实验方案及相关进行培训。该项目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应参加; .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主要研究者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七:临床实验材料及药品的交接 申请者应配合项目研究小组尽快将临床实验用药品交机构药物管理人员(药物管理员:芃,),药品管理参照本机构“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临床实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派专人按规定要求定期负责领取、保管、分发、回收和退还。 步骤八:项目实施 1.项目管理实施负责制。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2.研究者遵照规、实验方案及相关实施临床实验; 3.申办者负责派出合格的、研究者所接受的监查员; . 机构将对实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在实验过程中,若发生,研究者按照相关的积极处理,并及时通报监查员和本院伦理委员会(:联系人:彤群); .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应积极配合,做好准备接受稽查,并将稽察结果交机构备案; .申请人对本实验的涉及的伦理,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研究小组进行数据收集、分析,撰写总结报告。临床实验进行超过年以上,申办者须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递交年度总结报告。

药物临床试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范与处理药物临床试验突发事件得预案 一、目得: 为了积极防范、及时控制与有效地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得各种损害与突发事件对药物临床试验地影响,最大限度地保护受试人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能正常进行与药物临床试验得质量,使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品临床 研究若干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发现病例,及时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情发展。 2、依法管理:在药物临床试验得全过程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现得突发事件与不良事 件,要及时报告,在整个控制与救治工作中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分级负责: 药物临床试验中,充分发挥“三级质量监控”(申办方监查员、专业科室、机构办 公室)严格执行标准化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监查、督察整个过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 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与医疗救治快速反应,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 照早期发现,及时报告,依靠科学,措施果断得原则,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领导机构:在院长领导下由医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得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本院医 务人员得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得执业情况、接受投诉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配合并协调与之相关得争议与处理。 2、指挥体系:将临床药物试验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纳入医院抢救与正常得医疗纠纷处理 工作中。(详见南京脑科医院重大突发事件与常见急危重症患者急救预案)。

3、日常管理工作: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为日常得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药物临床试验得 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并负责日常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得报告。 4、参与人员:各专业科室医、护、技专业技术人员、ICU救护专业人员以及心理卫生人员。 四、防范措施: (一)伦理委员会得保证: 临床试验开始前,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能实施;临床试验进行期间,试验方案得任何修改均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能执行; 试验中发生任何受试者损害及严重不良事件,需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二)主要研究者得保证: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高级职称,参加过GCP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得专业知识与经验,熟悉申办者所提供得与临床试验有关得资料与文献,并有权支配进行该项试验所需要得人员与设备;具有 处理不良事件得能力与及时上报事件得责任心。 (三)研究者得保证: 熟悉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得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开始前,各抢救设备与急救药品及时到位,确保出现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时,受试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四)对受试者得保证:受试者必须就是自愿参加并且对研究项目有充分得了解;必须始终尊重受试者保护自身得权利;尽可能采取措施以尊重受试者得隐私、资料得保密,并将其身体与精神以及人格得影响减至最小;向受试者告知该项试验得各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 愿确认其同意参加临床试验得过程,须以签名与注明日期得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五)机构得保证: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主要研究者资格得保证;对各专业科室设施得保证;对临床试验方 案得质量保证;对临床试验数据资料得质量控制;建立符合GCP管理规范得工作制度、设计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2、制定受试者损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受试者损害与突发事件处理小组,保证医疗过程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51577

附件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 一、概述 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是评价临床试验结果的基础。为了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科学可信,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和指导原则,用以规范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整个流程。同时,现代新药临床试验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又为临床试验及其数据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也推动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积极探索临床试验及数据管理新的规范化模式。 (一)国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现状 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提出了一些原则要求,但关于具体的数据管理操作的法规和技术规定目前还处于空白。由于缺乏配套的技术指导原则,我国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方面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质量良莠不齐,进而影响到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客观科学评价。此外,国内临床试验中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模式大多基于纸质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CRF)的数据采集阶段,电子化数据采集与数据管理系统应用有待推广和普及。同时,由于缺乏国家数据标准,同类研究的数据库之间难以做到信息共享。

(二)国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简介 国际上,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的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ICH E6 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有着原则性要求。对开展临床试验的研究者、研制厂商的职责以及有关试验过程的记录、源数据、数据核查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以保证临床试验中获得的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各国也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和指导原则,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具体的依据和指导。如:美国21号联邦法规第11部分(21 CFR Part 11)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的规定(1997年),使得电子记录、电子签名与传统的手写记录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而使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能够接受电子化临床研究材料。据此,美国FDA于2003年8月发布了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对Part 11的规定作了具体阐释,并在计算机系统的验证、稽查轨迹,以及文件记录的复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2007年5月,美国FDA颁布的《临床试验中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的指导原则》(Guidance for Industry: Computerized Systems Used in Clinical Investigations)为临床试验中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和使用提供了基本的参照标准。 而且由国际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学会(Society of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SCDM)还形成了一部《良好的临床数据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GCDMP),该文件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规

受试者出现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受试者出现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名称: 适应症: 承担专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 病人来源和随访(可以多选): 住院,,门诊 具体流程: 一、受试者住院期间(包括期间)发生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1、当受试者出现损害及突发事件时,医护人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 或值班医生汇报。 2、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立即 报告本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可 以为同一个人)、辅助研究者(由主要研究者授权,职称必须是 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辅助研究者接到 汇报后应在15分钟内亲自参加或委派高年资医生到病房协助 处理。如情况非常危险,必要时可联合麻醉科医师、医师进行 抢救。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在处理事件的同时,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 者应在12小时内将受试者的症状、程度、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经过等记录于病历及观察表上。 4、主要研究者或辅助研究者应将该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在12小时 内报告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详见三),必要时

可直接向机构主任或机构办公室主任(电话详见三)报告。5、研究者可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终止试验观察,或者仅调整试验用 药剂量/暂时中断研究。 6、如属严重不良事件或重要的不良事件,需要紧急破盲时,研究 者应立即通知申办方和机构办公室质控员,根据方案要求及破盲的实施破盲,并详细记录破盲过程。 7、对发生不良反应的受试者,应观察和随访至症状或体征及相应 理化检查恢复至正常,并按和方案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申办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学伦理委员会。 8、如发生医疗纠纷或有相关倾向,参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危 害医院公共秩序应急预案》。 二、门诊病人或随访期间在院外发生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1、实行主管医师和研究者负责制。 2、与受试者建立通畅的联系,至少应告知受试者以下联络电话: 主管医师、辅助研究者、研究协调员、医学伦理委员会。 3、一旦接到受试者出现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信息,主管医师 立即通知医务科,医务科应立即组织外出预备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负责协调。 4、外出预备队至少包括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必要时可以请120 协助。 5、外出预备队将受试者接至医院临床试验专业科室或者处理。专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临床试验运行流程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遵照中国GCP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结合我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步骤一:申办者/CRO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请首先与本机构就研究科室、PI等相关问题进行商洽。 步骤二:申办者/ CRO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材料 申办者或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并提交《伦理审核申请书》(附件2)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步骤三:审核 1.申办者/CRO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 3.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 步骤四:主持或召开研究者会议 1.PI遵照“PI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2.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 位,主要研究者、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由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机构办公室秘书,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

伦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取得伦理批件后,申办者/CRO与研究者初步拟定协议和经费预算,签字确定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并呈交机构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生效。 步骤七: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 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和“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的原则,将试验药物交予药剂科保管(苏兴国) 步骤八:临床启动会的召开 协议签署后,由申办者/CRO负责召集、PI主持本研究单位现场项目启动会,对GCP等法规、试验方案及相关SOP进行培训。所有该项目的成员均应参加。 步骤八:项目实施 1.实施项目管理、PI负责制。PI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2.研究小组遵照GCP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 3.机构将定期对试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 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SAE,PI按照相关的SOP积极处理,并及时通 报机构及伦理委员会。 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PI应会 同研究小组和机构成员共同参加稽查,并将稽察结果交机构备案。 6.如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机构将协助申办者/CRO在临床试验中召开项目 中期总结会、电话会等。 7.临床试验进行超过1年以上,申办者/CRO须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 室递交年度总结报告。 步骤九:药物回收与材料归档

药物I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Ⅰ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I期试验)的管理,有效地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提高Ⅰ期试验的研究质量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规范,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Ⅰ期试验,旨在为Ⅰ期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供指导。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参照本指导原则。 第二章职责要求 第三条申办者应建立评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程序和标准,选择、委托获得资格认定的I期试验研究室进行Ⅰ期试验。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I期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和稽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第五条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CRO)执行I期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委托前对合同研究组织的研究条件、能力、经验以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当合同研究组织接受了委托,则本指导原则中规定的由申办者履行的责任,合同研究组织应同样履行。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真实性及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六条Ⅰ期试验研究室负责Ⅰ期试验的实施。研究者应遵循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执行临床试验方案,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应在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指南》)的实验室进行。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伦理委员会应针对Ⅰ期试验的特点,加强对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保护,重点关注:试验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试验方案设计和知情同意书的内容,研究团队的人员组成、资质、经验,受试者的来源、招募方式,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等。 第三章实施条件 第九条Ⅰ期试验研究室应设有足够的试验病房,也可以设有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试验病房应符合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管理指南》的要求。均应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能满足I期试验需要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 第十条I期试验研究室应配备研究室负责人、主要研究者、研究医生、药师、研究护士及其他工作人员。所有人员应具备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特长、资质和能力。实验室人员应符合《实验室管理指南》的要求。 (一)研究室负责人。研究室负责人总体负责I期试验的管理工作,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研究室负责人应具备医学或药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药

实施药物GCP指导模板---临床专业组部分

模版4: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专业组部分 基本信息 现场检查对象: 现场检查日期: 现场检查小组派出部门: 人员组成: 姓名:专业:职务/职称: 机构临床专业组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1.临床专业组的基本设施与临床试验条件 2.专业组负责人及骨干队伍的基本要求 3.专业组药物临床试验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4.专业组2004年1月以来承担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情况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检查结论: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整改意见:

现场检查记录

3.3.10专业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11是否制定应急信件保存和紧急情况破盲SOP 3.3.12应急信件保存和紧急情况破盲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13是否制定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的SOP 3.3.14药物临床试验保密的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15是否制定召开临床启动会的SOP 3.3.16召开临床启动会的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17是否制定临床试验中期协调会议SOP 3.3.18临床试验中期协调会议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19 是否制定临床试验总结会SOP 3.3.20临床试验总结会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21 是否制定试验药物接受、保存、分发、回收、返还SOP 3.3.22试验药物接受、保存、分发、回收、返还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23是否制定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SOP 3.3.24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25是否制定严重不良事件报告SOP 3.3.26严重不良事件报告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27是否制定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撰写SOP 3.3.28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撰写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29 是否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SOP 3.3.30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3.3.31其他相关SOP:如 √是否制定病例报告表设计SOP 病例报告表设计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是否制定知情同意书设计SOP 知情同意书设计SOP是否有可操作性 √是否制定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审核SOP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就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得药物得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得临床、药理与/或其她药效学方面得作用、不良反应与/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得就是确定试验药物得安全性与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得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得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 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员;(5) 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得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 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得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得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机 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得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得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 伦理审评。 3.2 最终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得要 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得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得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电话)。如有特殊保管需求得, 需报机构办公室与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得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 关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得,经PI授权得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得书写,需由PI授权得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得 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得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电话:)。 6.步骤六:质量管理 6.1.申办者派出合格得、为研究者所接受得监查员,参照GCP要求对整个试验 过程进行监查。 6.2.机构质量管理员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得问题提出书面整改 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具体要求可参考《临床研究质量检查得SOP》与《临床研究得问题分级与处理SOP》。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得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临床研究缺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 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1]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的管理,有效的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提高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质量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现予印发。请你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起草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Ⅰ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I期试验)的管理,有效地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提高Ⅰ期试验的研究质量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规范,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Ⅰ期试验,旨在为Ⅰ期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供指导。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参照本指导原则。 第二章职责要求 第三条申办者应建立评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程序和标准,选择、委托获得资格认定的I期试验研究室进行Ⅰ期试验。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I期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和稽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第五条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CRO)执行I期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委托前对合同研究组织的研究条件、能力、经验以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当合同研究组织接受了委托,则本指导原则中规定的由申办者履行的责任,合同研究组织应同样履行。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真实性及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六条Ⅰ期试验研究室负责Ⅰ期试验的实施。研究者应遵循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执行临床试验方案,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急性中毒应急预案

急性中毒应急预案 Ⅰ.目的:建立急性中毒应急预案,规范处理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受试者安全。Ⅱ.范围:适用于所有药物临床试验。 Ⅲ.规程: 急性药物中毒系急症病例,抢救不及时会导致迅速死亡。抢救步骤为: 1、迅速确定诊断,估计中毒程度。 2、尽快排出尚未吸收药物。 3、迅速采取排毒、解毒措施。 4、积极对症支持治疗。 一、急性药物中毒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以及相应的实验室检查迅速做出诊断。 二、排毒方法 (一)催吐:对神志清醒的患者,最简单的方法是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嘱患者先喝适量温清水或淡盐水,再促使呕吐,直至吐出液体变清为止。(二)洗胃:正确掌握洗胃技术。每次灌洗量为300-400ml,直至洗出胃液清晰为止。一般成人共需洗胃液5-10L,灌洗液温度370C。 (三)导泻及灌肠:洗胃后于胃管内注入硫酸镁20克或硫酸钠20克,肾功能受损者不用硫酸镁,可用20%-40%甘露醇l00-250ml。灌肠用1%温皂水约5000ml,高位连续灌洗。活性炭加入灌肠液中,可促使毒物吸附后排出。(四)利尿排毒:积极补液同时合并应用利尿剂;碳酸氢钠与利尿剂合用,可碱化尿液,使有些化合物如巴比妥酸盐、水杨酸盐以及异烟肼等离子化而不宜在肾小管内重吸收。 (五)血液净化:包括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 三、拮抗解毒 (一)有机磷药物的解毒剂:解磷定、氯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可与磷酰化胆碱酯酶的磷酰基结合,而将胆碱酯酶游离出来,恢复其水解乙酰胆碱的活性。

(二)金属与类金属的解毒剂:此类解毒剂多数是络合剂,能与多种金属离子络合成无毒或低毒的可溶性金属络合物而从肾脏排出。如二琉基丙醇对砷、汞、铅中毒有效。 (三)氰化物的解毒剂:解毒剂以亚硝酸盐和硫代硫酸钠合用效果佳。前者的作用在于生成足够量的高铁血红蛋白。在高铁血红蛋白已形成后,迅速给硫代硫酸钠,在体内硫氰酸酶作用下,能与游离的和与高铁血红蛋白结合的氰离子结合成毒性较低的不活动硫氰酸盐而排出体外。 (四)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解毒剂:亚硝酸盐、苯胺中毒时主要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丧失携氧能力,常用的解毒剂为美兰和甲苯胺兰。 四、支持疗法 (一)高压氧治疗 主要适应症有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急性硫化氢、氰化物中毒、急性中毒性脑病、急性刺激性气体导致肺水肿等。 (二)肾上腺皮质激素 治疗原则为早期、足量、短程。 (三)其他对症支持疗法 1、低血压休克:充分补液、应用血管活性药物、配合使用α-肾上腺素能药 物。 2、心跳骤停:参阅“心跳骤停与心肺复苏应急预案”。 3、急性呼吸衰竭:保持呼吸道通畅;人工呼吸;氧气疗法:氧气浓度以40% —60%较好;治疗肺水肿。 4、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而非血容量不足所致,早期可应用渗透性利尿剂(甘 露醇或山梨醇),无效时可改用襻利尿剂(速尿或利尿酸钠)。一旦急性肾功能衰竭已形成,就应控制入量,少尿期注意防治水中毒、高钾血症和酸中毒,多尿期则应注意水电解质的补充。血液透析适用于两种情况:①肾毒性物质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有水中毒、明显的氮质血症、高钾血症, ②肾功能不一定受损,但血中含有高浓度的可透析性毒物,它的代谢和排 泄很慢以致威胁患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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