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自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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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1、简述税法的特征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税法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税法是权力义务不对等的法;税法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2、简述税法调整的范围税收分配关系。
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家内部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征收关系;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涉外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税收征管关系。
包括税务管理关生活经验;税款征收关系、税务检查关系、税务稽查关系。
3、简述税法的功能税法的功能,是指税法内在固有的并且由税法本质决定的,能够对税收关系和税收行为发挥调整和保护作用的潜在能力。
税法的功能,可以分为规制功能和社会功能两类。
税法规制功能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法的规范功能、约束功能、强制功能、确认功能和保护功能。
这些功能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组成税法规制的有机系统;税法的社会功能是税法本质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包括税法的阶级统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4、简述税法的八大规则性要素有哪些税法主体、课税客体、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
5、如何理解税率的设计是税收立法的中心环节?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
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由于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经济利益分配的调节手段,因而正确设定税率,是税收中心环节。
6、如何理解税收公平原则?理解税收公平原则,需进一步了解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及其具体含义: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前者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
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三章

六、减免规定
《增值税条例》第 16 条规定了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一、纳税主体
(一)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条例》第 1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 9 条规定,企业租赁或者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税法规定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销售应 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应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 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小规模纳 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 算,即按照销售额和 6%的征收率(1998 年 7 月 1 日起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 由 6%降至 4%)直接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增值税条例》第 16 条所称其他个人 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三章
第一节 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以及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中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954 年,法国正式提出了增值税这一全新的概念。
(法律法规课件)税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新版)

税法笔记第一章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根据一、税收概念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1、强制性。
反映国家意志,规定法定权利和义务。
2、无偿性。
国家不需要付出直接回报。
3、固定性。
法定要素都由法律确定。
五、税收的分类及其法学意义(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1、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者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是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主要以土地、房屋、车船为特定财产。
4、行为税是以某中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
可能是由于财政目的,也可能由于对特定行为限制。
5、资源税是以占有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直接税是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税负的税种。
以所得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多适用累进税率。
2、间接税是纳税人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担。
如增值税。
(三)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但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地方税税种进行调整。
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四)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的税种。
流转税大都是,但除消费税中的酒、酒精、成品油等之外。
自考00233税法章节详细讲义课件

税法重点重点难点重点重点难点本章重难点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税收的概念含义:目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知识点1税收的概念税收主体:三性非罚性社会属性知识点2税收的本质本质知识点3税收的分类税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最终归宿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计税标准知识点3税收的分类特定用途包含税款讲解归纳与举例【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知识点1税法的概念知识点2税法的特征(调整对象)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点3税收关系讲解归纳与举例【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知识点1税法的地位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公法知识点2税法的功能(调整税收关系和税收行为)三要素:(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知识点2税法的作用讲解归纳与举例【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知识点1税法要素的内涵和分类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者)征税主体有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纳税主体:是务人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课税对象或征税对象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的差别。
(质上具体化)(量上具体化)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是税法内容的核心部分1、比例税率: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2、累进税率: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3、定额税率: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选择纳税环节的原则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法定公平效率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1、税收法定原则: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1、税收法定原则: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2、税收公平原则:(1)横向公平。
(2)纵向公平。
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3、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行政效率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4、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有何区别与联系?(定义)定。
(作用)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4、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有何区别与联系?(关系与结论)知识点1税法的解释1、税法解释:三个特征性。
(1)法定解释:(2)学理解释:知识点1税法的解释2、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一章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 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
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它表现在:
1、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2、税收体现一整对象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参与税收征纳过程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分配关系。
2、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征纳程序关系。
3、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上级国家机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 间,因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所产生的具有责权性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即三性)
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 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 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
(二)税法的特点
1、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2、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 对等性。
3、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首先要分 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 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 程序。
(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 配关系。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税法》自考讲义(二)[1]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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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讲义(二第三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增值税法概述【单选】1、增值税法发端于法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在我国政治建立。
【多选】1、按照外购资本性货物所含的税金可否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
2、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立法原则有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简化原则;多环节、多次征原则。
【名词解释】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理论增值额: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V+M的V+M,包括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
生产型增值税: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不允许作任何扣除。
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既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又包括当期计入正本的固定资产部分,即大致为理论增值额与固定资产折旧之和。
从整个社会经济而言,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当期的折旧部分。
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为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之和,就整个社会来说,它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纳税期内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从当期的销售额中一次性全部扣除。
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为当期全部销售额或收入额扣除全部外购生产资料价款的余额。
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它相当于征税对象排除了任何投资,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简答】1、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有哪些特点?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1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
(2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
(3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
(4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凭进货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并在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征收。
自考“税法”串讲资料(四)

自考“税法”串讲资料(四)二、税率《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一般采取33%的比例税率,及27%或18%的优惠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3%就得出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第八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法律规定一、征税范围(一)纳税主体1、在中国境内设立总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境表里的分支机构。
2、在中国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
3、在中国境内不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即有来源于中国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项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征税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是征税的客体。
别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总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表里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也是征税客体。
二、税率对在中国境内设立总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境表里分支机构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再附征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3%的地方所得税,共计为33%.对在中国境内不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缴纳20%的所得税。
注意!2002年4月考试标题问题“简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税率”注意!2005年4月考试标题问题“简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及适用的税率”三、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即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就得出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第二节对外国企业征税的规定对承包工程以及与此相关提供劳务所得的征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征税第五章营业税法第一节概述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商品流通领域和非商品生产经营部门取得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营业销售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知识点1: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概念: 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而是权利是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2.综合性法规。
税法和税收的关系: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的特征:(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
(二)有别与社会在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关系: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三)税收的“三性”强制性(保证)、无偿性(核心)、固定性。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B)A.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2:税法的构成要素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一)总则(二)纳税义务人。
即纳税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相关概念,了解]①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②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③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三)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是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税种的基本征税范围,也决定不同税种名称。
[相关概念]计税依据(税基):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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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讲义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简答】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表达税收的公平原那么。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那么。
〔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4〕贯彻区域进展平稳、可连续进展的指导思想。
〔5〕鼓舞企业自主创新。
〔6〕通过专门的纳税调整,表达实质课税原那么。
第二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要紧内容【单项选择】1、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一样采纳25%的比例税率。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能够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承诺补偿的往常年度亏损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居民企业,其纳税地点为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运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运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多项选择】1、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的方式。
2、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销售物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同意捐赠收入。
【名词说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治理机构在各国境内的企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治理而特有的、没有实物形状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特点税,但承诺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幸免国际重复征税。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盈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简答】1.运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税收入有哪些?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以下收入为不计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次、财政治理的行政事业新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
其他不征税收人,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待规定中,免税收入的内容包括哪些?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符合条件的非赢利性组织的收入。
3.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应遵循哪些原那么?在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按照以下原那么确定;〔1〕销售物资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认,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4〕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宅地确定;〔5〕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3.简述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具体内容。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销售物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同意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运算。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减除应减免的税额和承诺抵免的税额后的月,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其运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2〕来源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运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专门征管规定【名词说明】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简答】1、«企业所得税法»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的具体措施有哪些?新«企业所得税法»为了防范和禁止避税行为,爱护国家里利益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如下:〔1〕独立交易原那么。
〔2〕预约定价安排。
〔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防范避税地避税。
〔5〕防范资本弱化。
〔6〕一样反避税条款。
〔7〕补征税款加收利益第七章其他实体税法第一节关税法【单项选择】1、海关负责关税的征收和治理。
2、征收报复性关税的物资品种、税率、期限和征收方法由国务院关税税那么委员会决定。
3、一样情形下,我国对出口物资不征关税。
4、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物资,能够免税。
5、进出口物资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6、海关应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同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
【多项选择】1、贸易性的进出口物资的关税纳税人有进口物资的收货人、出口物资的发货人、代理人。
我国进口税那么所设的税率有一般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最惠国税率。
【名词说明】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物资和物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简答】1、关税的特点和分类有哪些?关税是流转税中的一个独立税种,与其他国内商品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在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物资和物品。
〔2〕关税的课征范畴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即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畴〕为标准。
〔3〕关税的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
〔4〕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海关。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解功能。
〔7〕关税法规相对独立并自成体系。
依照不同的标准,关税可分为不同的种类:〔1〕依照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2〕依据关税征税的目的不同,关税能够分为财政关税和爱护关税。
〔3〕以征收关税的计征依据为标准,关税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4〕以一国是否能独立自主制定税法为标准,关税可分为自主关税与协定关税。
〔5〕按关税计征有无优待为标准,关税分为一般关税、优待关税。
【案例分析】关税应纳税额的运算。
贸易关税的应纳税额,以进出口物资的完成或应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对从价关税和从量关税而言,其应纳税额的运算公式为:〔从价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物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物资数量×单位物资税额实行复合关税的进出口物资,如进口录〔放〕像机、摄像机等,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运算方法是从价关税与从量关税应纳税额运算方法的结合,其具体运算公式为:〔复合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物资数量×单位物资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物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此外滑准关税和选择关税应纳税额的运算,或者适用从价格关税额的运算方法,或者适用从量关税应纳税额的运算方法。
第二节财产与行为税法【单项选择】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性质上讲,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
车船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多项选择】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租金收入、房产计税余值。
房产税的税率有1.2%、12%。
免纳房产税的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利性用的房产、企业所办的学校自用的房产。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权属、房屋权属。
印花税采纳的税率有比例、定额。
【名词说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收入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简答】1、简述财产税的特点:〔1〕以财产为征收对象。
〔2〕是直截了当税。
〔3〕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4〕财产税能够与所得税、消费税配合、相辅相成,发挥多方面的调剂作用。
2.简述财产税的分类。
〔1〕以课税对象的形状为标准,财产税尅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2〕以征收范畴为标准,财产税能够分为一样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3〕以财产存续时刻为标准,财产税可分为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
〔4〕以计税方法的不同,财产税可分为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
3、简述行为税的概念和特点。
行为税亦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行为税的特点包括:〔1〕目的性。
〔2〕期间性。
〔3〕灵活性。
4、简述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刻、地点和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刻。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刻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其说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
〔4〕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税机关缴纳。
5、简述印花税的优待措施。
依照现行有关印花税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以下凭证免纳印花税:〔1〕以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上,然而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用人将财产赠给以下三类单位所立的书据:①政府;②社会福利单位;③学校。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6、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畴是什么?房产税以在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样不单独运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
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方位为:都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不包括农村农民的房产,这要紧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