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监事会工作制度

信用社(银行)监事会工作制度
信用社(银行)监事会工作制度

信用社(银行)监事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健全市联社监督机制,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加强对联社发展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联社监事会工作对本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业务上接受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的指导。

第三条监事会重在监督、质询、更正和反馈,履行下列职责:㈠、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㈡、监督联社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㈢、检查联社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运营等情况;

㈣、验证联社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㈤、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对理事会决议提出质询;

㈥、监督主任室的经营管理行为,必要时对主任室的决定提出质询;

㈦、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㈧、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采取下列方式:

㈠、召开监事会会议,形成会议决议;

㈡、听取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

㈢、根据监事专长,按财务、社务和业务对监事进行工作分工;

㈣、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

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㈤、核查联社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对联社主任进行质询;

㈥、派代表列席联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和有关业务会议。

第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季度后一月内召开季度例会,经监事长或三分之一的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必须符合国家法规、金融政策和联社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大多数社员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联社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联社资产安全、造成联社资产流失或者侵害社员权益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提交理事会讨论,或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同时向省联社监事会报告。

第八条监事会指导联社的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的工作,内部监督部门必须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协助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九条联社理事会、主任室应当对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联社应当定期、如实地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不得拒绝、隐匿、伪报。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联社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华夏银行 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监事会]华夏银行: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及本行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为做好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事会监督检查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关于 监事会职责的规定,监督全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履责行为等方面,以督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保护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条监事会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形式,以监事会组 织监事进行检查的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检查,也可以要求本行有关部门协助检查。 第四条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的监事牵头组织和领 导。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监事会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行财务活动; (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规章,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三)董事会确立稳健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 的情况; (四)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形成评估报告; (五)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六)董事的选聘程序;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八)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九)本行经营管理过程的专项检查,如资产质量、利润的真实性、大额投 资审批、呆坏帐核销、重大案件、关联交易等; (十)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委托的专项调查或检查活动。 其中,监事会应当重点监督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重点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遵循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 和监事会相关决议,在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三)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资本管理、薪酬管理和信 息披露及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等情况;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情况;董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提出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 中国人民银行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 银发〔1987〕10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会计工作,是银行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反映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银行职能的重要工具。为了统一全国银行会计准则,充分发挥银行会计在各项业务、财务活动中的核算、监督和管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各级机构办理会计事项,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银行会计工作的任务主要是: 一、正确组织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计算和反映金融业务、财务活动情况,为贯彻政策、考核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决策,提供正确的数据。 二、加强服务与监督。通过认真办理资金收付与划拨清算,促进和监督各单位、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宏观控制、微观搞活服务,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三、贯彻“勤俭建国”方针。加强经济核算,管好营运资金及财务收支,正确核算成本,监督和维护资金、财产的安全,努力增收节支,扩大社会主义积累。 四、开展会计检查、辅导与会计分析。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检查、辅导、管理,不断提高核算质量与效率。运用会计数据与资料,分析资金及财务变化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全国银行会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管理本地区银行必须统一的会计工作。 第五条银行的会计规章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陕西宝鸡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本行公司治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宝鸡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本行监事会设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监事会按照本行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监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本行5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外部监事。 第四条监事会监事长、两名以上外部监事或者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可以提名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监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委员会的活动,由监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未指定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监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监事会根据本行章程及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事会决定予以更换: (一)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二)任期内严重渎职或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认为不适合担任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监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人选,对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监事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和初步评价意见; (三)负责拟订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报告,提交监事会审定后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五)负责拟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六)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3年度监事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要点 一、2013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1、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会议讨论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13年度工作计划。 2、列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列席公司各项会议。 为了对公司经营和决策中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监督,保障公司的良性发展。2013年度上半年,监事会主席列席了公司的五 年战略发展规划各项会议、风控会议、总办会、员工座谈会、培训会、渠道部工作会议、党委会及监管机构会议等。 4、对公司业务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公司渠道销售数据分析,监事会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 总结基金销售工作,从渠道建设、结构优化、资源配比等角度找出亮点和不足,促使形成公司在未来销售渠道规划和建设的方向、策略,使得公司发展得更快、更优、更好,成为民生银行集团化发展中不可缺失的板块。 公司经营层就监事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做出了迅速回复和 分析。在总结渠道工作亮点的同时,就基金留存比例、与建行的深入合作及持续营销工作如何有效开展进行了总结,在取得总行及分行的共同支持、充分重视总行的二次收入分配政策、民生和建行对于产品选择的取向、公司在特定产品上给予一定考核倾斜及加强对建行的客户服务方面提出了工作解决方案。 5、加强同业沟通与联系。组织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赴建信基金监事会学习调研。 双方就监事会设立现状、基金公司股东结构、监事会职能和定位、银行系基金公司监事会的共性与特性、公司考核体系及各国监管职能部门的设置权限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经过学习调研,双方监事会均认为: (1)由于每个公司背景、组织关系的不同,监事会的工作现状也不同,应在做好监事会规定工作的同时,发挥各个监事会的自身特点开展工作。 (2)关于监事会的定位。总体来说监事会不属于行政机

如何做好银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银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李顺明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会计基础工作对于银行而言也是事关生存发展的关键。 商业银行这些年在业务发展的同时,会计基础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也还时有大大小小的案件发生。所以,如何做好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必须引起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深刻反思。 一、当前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柜员及岗位管理方面。一是核心系统柜员调离操作岗位或休假,会计主管未及时将柜员号注销或锁定;二是营运作业平台操作员调离,其操作员号仍然由其他柜员使用。 (二)现金、单证及重要物品管理方面。一是柜员离开营业柜台未对印章、单证和现金入箱上锁,且未退出或锁定操作界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网点对重要单证在交易中产生的作废凭证,未按规定流程记账作废,导致账、簿、实不符。三是网点对现金日终卡把复点执行不到位,未仔细核对尾箱现金,只是对尾箱部分成捆现金进行了卡把复点。四是网点未认真落实现金及重要单证查库制度。查库次数不够,或查库时只核对当班柜员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登记簿,未与机构表外账核对;自助设备的查库频率不够。 (三)柜面资金收付业务管理方面。一是个别营业网点

授权业务流于形式,存在授权时不验单,不验屏现象;二是挂失申请书要素填写不全,无授权人签章;三是对个人账户大额款项进出情况未进行排查和监控;四是销售理财产品时理财产品对客户风险揭示不到位。 (四)自助设备管理方面。一是自助设备未按规定双人清机,保险柜钥匙未分人保管;二是自助设备吞卡、错账处理不及时。 (五)对账管理方面。对对账不相符的问题,未查明原因。 二、问题成因分析 (一)制度执行力不够,规范操作意识不强。造成逆程序操作、重要单证管控不严、未按期查库、交接手续不全及自助设备的清机、检查、钥匙、密码、吞卡和长短款等环节违规操作现象。 (二)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思想仍然存在。对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缺乏按章操作、合规经营的意识,缺乏从源头上杜绝违章问题的执行氛围和有效措施,导致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时有发生。 (三)员工风险意识比较淡漠,合规文化尚未真正形成。风险教育未完全落到实处,合规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柜员合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欠缺,盲目互信的现象依然存在,柜员对本岗位职责及所经办业务的风险点及可能形成风险的后果认识模糊,对易产生案件的违规操作行为缺少应有的防控。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商业银行。不设监事会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商业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监事会工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工作、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并根据资产规模、业务状况和股权结构合理确定监事会规模和构成。监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应当包括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因特殊股权结构需要豁免的,应当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监事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第八条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外部监事就职前应当向监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承诺勤勉尽职。外部监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年,不应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商业银行。不设监事会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商业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监事会工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工作、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并根据资产规模、业务状况和股权结构合理确定监事会规模和构成。监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应当包括股东监事、职 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 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 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 监事候选人。因特殊股权结构需要豁免的,应当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第七条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监事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第八条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外部监事就职前应当向监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 承诺勤勉尽职。外部监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年,不应在超 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第九条监事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应当由外部监事担任。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积极指导商业银行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实施对部审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工作考评。 第十一条监事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二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外,监事会应当重点监督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工作计划为全面开展监事会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监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做出如下计划: 1、每个监事会成员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坚特学习业务和文化知识,为行使监事职责打 好基础,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2、监事会成员要对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和全面分析。 3、监事会及时对监督、检查、考核情况做出报告,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 的意见。 4、监事会成员要履行职责,坚持不脱离生产,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实际,接受员工的监 督,经常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 5、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积极帮助职工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增强公司凝聚力。 6、监事会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的 模范,联系职工关心职工的模范,刻苦学习精通技术业务的模范,秉公监督、检查、考核维 护公司利益的模范。 7、监事会每月要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并请职工代表提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事

会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监事会 2014年3月19日篇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公司监事会 2012年工作计划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落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紧 紧围绕公司2012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合营企业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 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 重要经营业务和和关键管理环节,以及重要生产、经营部门的监督检查,关注董事会决策和 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探索建立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法律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监督工作有效性。 1、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 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使监督工作建立在“全面监督、重点突出,合法有 效、监督有力”的基础之上。 2、完善监督职能。紧紧把握钢铁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探索建立监事会工作新机制。

《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

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 成员履职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董事会的规范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高管人员和监事在评价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董事的履职评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董事指的是银行董事会的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五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重点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遵循本行章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和监事会相关决议,在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中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三)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资本管理、薪酬管理和信息披露及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等情况;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情况;董事参加会议、发表建议、提出意见情况;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存款人及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监督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董事互评称职评价未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同时董事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 (一)董事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 (二)董事表达反对意见时,不能正确行使表决权的; (三)董事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决重大事项,董事未提出反对意见的; (四)本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董事未能及时提请董事会有效整改的; (五)本行经营战略出现重大偏差,董事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

2020最新银行监事会履职情况的工作总结

2020年,***支行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管要求和本支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紧密围绕支行中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使监事会工作不断深入,现就2020年度监事会如下: 一、监事会开展工作情况 (一)以履职监督为中心,不断完善履职评价工作 根据本支行章程、监管部门要求,监事会于2020年一季度完成了本支行理、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通过理、监事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和监事会评价等多种途径综合汇总得出履职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本支行理、监事及三会一层。 (二)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落实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计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主要提交审议通过了包含2020年度监事会履职报告、股金分红方案、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贷款呆账核销的报告、法人股权转让的报告、营业网点装修、2020年度“三会一层”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等各类议案26项,并对报告期内理事会的召开、议案的审议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就相关议题发表监督意见,提高了监督效果。 (三)积极筹划部署,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为切实做好支行换届工作,支行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分阶段实施换届工作步骤,根据《***支行章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筹划部署换届工作,完善优化理、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全面推进**支行科学发展永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加强风险巡查工作,强化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支行监事会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监事长风险巡查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项目,积极探索和总结检查监督方法与经验,严格处罚问责机制,对稽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违规操作行为起到震慑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日常监督情况 **支行监事会主要通过列席会议(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会议)、部门访谈、基层调研、调阅资料、与外部审计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支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薪酬管理、重大财务活动等进行监督。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银行案防工作措施

银行案防工作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金钩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立案查出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董事会职责; 监事会职责; 高级管理层职责; 适当的组织架构; 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

信用社(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信用社(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第一章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依据会计基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第三条、正确区分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四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信用社的业务及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反映、管理和监督。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信息。 第五条、有权要求开户单位的财会部门和本社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违规的业务事项,单位领导人坚持办理,会计人员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本社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社主任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各项会计信息。 第八条、有权参与本社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规定 第九条、信用社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以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信用社的经济业务情况。在各会计期间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不得变更。 第十条、信用社会计核算遵循真实性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确保会计资料正确可靠。不准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不得仿造、篡改会计凭证、帐簿,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一条、信用社会计核算遵循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及时并序时进行,会计凭证传递、款项划拨不得积压延误,帐务必须当日结平。 第十二条、信用社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属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入帐;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十三条、信用社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认和核算

银行支行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银行支行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银行支行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立足岗位稳步发展 时光如梭,岁月匆匆,不知不觉,加入湖北xx农商行这个光荣的集体已近三月,时近岁末,中国人向来就有在此时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传统!今天,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写下这篇工作总结,望领导和各位同事指正! 过去的XX年对于年轻的xx农商行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对于朝气蓬勃的xx农商xx城支行来说也是值得纪念的一年,对于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xx支行来说,同样是值得细细回味的一年!在这一年的里,我觉得有10件大事,值得我们去共同记忆! 它们分别是: (1)XX年xx农商行“春天行动”在各级行社的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 (2)XX年4月8日,湖北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拟任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各级领导与股东亲切见面,这标志着xx农商银行正式成立。 (3)XX年5月19日,湖北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开业。xx市副市长王忠运、人行xx中心支行行长李帆、xx银监分局邱承金局长和贾德志副局长出席挂牌

仪式。xx农商银行部分股东代表,各县级行社董、理事长,xx农商银行机关员工及各一、二级支行、农村业务部负责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4)伴随着xx农商行的成立,xx农商行xx城支行也随之成立,晋锐任行长。 (5)原隶属于xx城支行的卧龙支行成为总行直属二级支行,不再纳入xx城支行管辖范围内。 (6)XX年新招录的大学生有7名分配到xx城支行,其中4位女同志分配在xx集支行,3名男同志分配到xx支行。 (7)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各支行行长人员调动,xx任xx 支行行长。 (8)xx城支行正式搬迁到xx路上,办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xx路支行也开业在即。 (9)在新一轮的老旧网点改造浪潮中,xx农商行xx支行即将在原址重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栋现代化的4层办公楼将矗立在xx镇的街头,更好的服务百姓大众。 (10)xx城支行客户经理实行集中办公,未来除部分网点外,各基层网点的客户经理统一在胜利街网点集中办理业务。 总结完辉煌的XX年,展望让人期待的XX年,我们依旧信心满满。XX年是马年,马者,骏也,“骏骨”即指才能出众之人,又称“才俊”,取溢美之意,称“十全十美”。亦音

《商业银行会计》作业集答案(专本科函授)

2、业务活动 3、商业银行会计 4、第一线 5、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的 6、商业银行经营活动 7、基本假设、时间、空间 8、基本假设条件 9、九大 10、可靠性 11、不确定性因素 12、相关性 13、决策、决策 14、可理解性 15、经济、金融 16、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17、一致 18、经济实质、法律形式 19、重要性 20、适当简化或省略 21、资产或者收益、负债或者费用 《商业银行会计》辅导教材答案 第一章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3) 2、答案(4) 3、答案(1) 4、答案(4) 5、答案(3)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1)(2)(3)(4)(5) 2、答案(1)(2)(3)(4)(5) 3、答案(1)(4) 4、答案(2)(3)(4) 5、答案(1)(2)(3)(4) 6、答案(1)(2)(4) 7、答案(1)(2)(3)(4)(5) 8、答案(1)(2)(3)(4)(5) 9、答案(1)(2)(3)(4)(5) 10、答案(1)(2)(3)(4)(5) 11、答案(1)(2)(5) 三、填空题: 1、基本理论和实践 2、业务活动 3、商业银行会计 4、第一线 5、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的 6、商业银行经营活动 7、基本假设、时间、空间 8、基本假设条件 9、九大 10、可靠性 11、不确定性因素 12、相关性 13、决策、决策 14、可理解性 15、经济、金融 16、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17、一致

18、经济实质、法律形式 19、重要性 20、适当简化或省略 21、资产或者收益、负债或者费用 22、提前或延后 23、各项会计制度 24、管理体制、任务要求 25、既负责管理全辖的会计工作 四、判断题: 1、错。改为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对 3、对 4、错。改为商业银行会计内部管理涉及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其内容有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和离任交接制度。 五、名词解释: 1、商业银行会计:商业银行会计是整个会计体系的一个分支,是将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于商业银行的一项经济应用科学。它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商业银行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反映、控制与监督的重要信息系统和管理活动。 2、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着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这一基本假设,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或事项作出正确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作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在会计主体假设下,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商业银行自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3、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货币计量假设前提下,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延续下去。根据这一假设前提,商业银行所拥有的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或转换,而它所承担的债务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得到补偿。 5、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权责的发生为基础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

银行外部监事工作制度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的规范运作,根据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部监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监事。 第二章外部监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担任外部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备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 (三)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外部监事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应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一)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二)在本行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成员; (三)就任前3年内曾在本行任职的人员; (四)在本行借款逾期未归还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在与本行存在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的人员; (六)本行可控制或通过各种方式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任何人员; (七)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第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本行独立董事。 第六条本行聘请的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第三章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第七条本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可以提出外部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八条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外部监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本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九条外部监事在本行任职不得超过3年。 第十条外部监事每年为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外部监事可以委托其他外部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一条外部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一)因职务变动不符合外部监事任职资格条件且本人未提出辞职的; (二)一年内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次数少于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的;

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工作计划 为全面开展监事会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监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做出如下计划: 1、每个监事会成员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坚特学习业务和文化知识,为行使监事职责打好基础,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2、监事会成员要对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和全面分析。 3、监事会及时对监督、检查、考核情况做出报告,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4、监事会成员要履行职责,坚持不脱离生产,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实际,接受员工的监督,经常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 5、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积极帮助职工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增强公司凝聚力。 6、监事会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的模范,联系职工关心职工的模范,刻苦学习精通技术业务的模范,秉公监督、检查、考核维护公司利益的模范。 7、监事会每月要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并请职工代表提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监事会 2014年3月19日篇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 2012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落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紧紧围绕公司2012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合营企业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要经营业务和和关键管理环节,以及重要生产、经营部门的监督检查,关注董事会决策和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探索建立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保障资产保值增值。二、主要措施:(一)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监督工作有效性。 1、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使监督工作建立在“全面监督、重点突出,合法有效、监督有力”的基础之上。 2、完善监督职能。紧紧把握钢铁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探索建立监事会工作新机制。树立“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并重”、“财务监督与重大事项跟踪并重”的工作思路。改进完善2012年财务监督模式和资产效率与效益监督模式,建立监事会内部主体责任清晰、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3、建立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信息沟通渠道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构建“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主动、严细监督,提高监督效率,支持经营班子依法经营。 (二)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 1、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目的,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更加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去,要带着问题搞调研,确保日常工作务实科学、细致深入。 2、针对职能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客观公正调查分析,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向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提交改进意见。 3、发挥监事和工作人员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中信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修订)

中信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信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会计工作,加强全行会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银行《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06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真实提供会计信息。 第三条本行会计工作按照“统一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会计工作在行长的领导下,由会计部门统一管理。行长对本机构及辖属机构的会计工作负责。各级会计部门负责管理本机构及辖属机构的会计工作,并对本行行长和上级会计机构负责。 上级行会计部门对下级行会计工作负有业务领导、检查和监督的职责,下级行应严格执行上级行的会计规定。 第四条本行各级机构处理会计事项,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第五条本行根据内部规范管理需要、外部监管要求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合理确定会计核算级次。 第六条本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本行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并根据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期是指短于一个 —1—

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八条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分账制核算方式。人民币业务以“元”为记账单位,元以下计至角分,分以下四舍五入。外币记账单位和外币符号遵循国际惯例。 第九条本行表内科目采用借贷法记账;表外科目采用单式收付法记账。 第十条本行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如需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一条本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二条本行会计核算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所发生的业务事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记账。 (二)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代收他行票据,收妥抵用。 (三)重要会计事项应换人复核,并按授权流程严格控制。 (四)当日对外营业时间内受理的凭证,必须当天进行处理,各项会计业务应于营业日当日结账。 (五)对于当日发生的差错,应以抹账的方法办理冲账;对于隔日错账,应填制记账凭证办理更正,其中:更正本年度错账应使用红字冲账的方法;更正以前年度错账应使用蓝字反向调整的方法。错账冲正影响计息的,应对积数进行相应调整。错账冲正及调整计息积数应经有权人员授权 —2—

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本行法人治理,保障本行董事、监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董事、监事在规范法人治理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本行稳健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对象为本行董事、监事。 第三条对董事、监事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工作由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织实施,本行综合管理部承担具体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考核主要围绕董事、监事是否能够认真、有效地履行职责。内容包括: (一)掌握本行的基本情况。定期阅读本行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对本行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按照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监事会。 (三)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发表专业意见。 (四)依照本行章程规定,客观、真实地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监事会发表意见: 1、本行发展规划与发展战略; 2、本行重大贷款、投资及关联交易; 3、董事、监事推荐与提名; 4、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续聘; 5、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6、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7、其他机构投资或收购本行股权; 8、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9、可能损害股东利益的事项; 10、银监部门认定或章程规定应由董事、监事参与决策的其他事项。 (五)董事、监事应提交述职报告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条董事、监事的考核等级及标准。 董事、监事的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不称职两个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董事、监事能够较好地履行本考核办法第四条第所列职责的,考核等级为称职。 (二)董事、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不称职: 1、一年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 2、连续两次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不发表任何意见的; 3、利用董事、监事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未按时完成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指派任务的。 第三章考核程序

银行2020年工作计划模板

银行2020年工作计划模板 各股室: 为提升丰县支行履职水平,在上级行绩效考核工作中的再取佳绩,支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工作目标:争创中心支行优秀单位。2020年支行工作思路: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推动创新、提升水平、促动和谐、再上台阶。现将2020年度工作计划印发,请落实执行,并根据上级部署即时调整。 一、财务绩效评估 (一)在分行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增强业务条线绩效管理,仅从一 家银行或一家银行的一个人的年度实行绩效评价显然是不全面的。理 应应用财务数据或财务比率,对一家银行实行多角度的比较分析。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同业比较分析等 【趋势分析】:主要将一家银行若干年的财务报表按时间序列作 比较 【结构分析】:将某一项目,按照规定标志分类,划分成若干组 成部分,计算出各个部分在整体中所占的比重,从部分与整体的比例 关系看其对整体的影响 【同业比较分析】:将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与其他银行、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相比较 各种方法能够结合使用,如将我行不同年度的结构百分比报表逐 项比较,就是与趋势分析相联系的做法。 (二)如何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自动化 【财务管理信息化应以财务管理为重点。】所以,如何利用最新 的信息技术,融入新的管理会计思想,增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财 务分析等管理功能,成为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目标。

【财务信息系统的功能应从事后的核算发展到实现全面管理、控制、评价和优化。】全面管理是以优化企业的整体资源为目标,完整 配置、计量、记录银行所有财务状况相关的业务资源和业务活动,并 实行详尽的核算、统计、分析、考核,以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增值流、工作流的统一管理。对所有的经济活动和业务数据,能根据管理 个控制的各种需要实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查找、比较、分析,建立不 用类型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评价体系,提供对管理决策的支持,提升我行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的竞争力。 二、成本控制 首先成本管理是银行经营的重要内容,也是管理会计研究的核心 领域。重视成本管理的主动性引导,将成本管理延伸、融入到各运营 环节,调动各成本中心对于资源配置与产出分析的行为自觉,实现成 本管理的自觉控制,在当前强调精细化管理思维的经营形势下,具有 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传统成本管理的目的可简单地归纳为减少支出、降低成本,这就是成本管理的狭义观点。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银行 很容易陷入片面降低成本的误区,不能为决策提供所需要的准确信息。在现代成本管理的观点中,企业不能再将成本管理简单地等同于降低 成本,而是基于成本效益观点,实现由“减少、降低”向“一定投入、更多产出”的转变。其次要划分员工类群,使人力资源配置与岗位资 源的结构优化相一致。在对员工情况实行摸底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学 识水平、业务素养、操作技能、应变水平、气质形象等,依据业务特 点逐一对照,划分管理、营销、服务等不同类型,择机适时调整部分 工作人员岗位,明晰发展定位和培养方向,使人力资源配置与岗位资 源的结构优化相一致。如对于具有潜质的人员列入班子后备人才,并 安排在重要部门和岗位,在充分调动其创新工作和大胆管理的积极性 的基础上,对其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水平实行磨炼。 三、优化财务运营模式及增强集中化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化,内部控制逐步成为商业 银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和银行经营管理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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