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法规名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规章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1997.12.21

实施日期:1997.12.21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

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

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

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

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

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

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

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

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

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

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

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

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

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

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

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

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

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

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

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

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

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就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竣工或阶段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

用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六)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

造记录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水利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但对于施工单位来讲,面对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如何有效地进行管理,应着力做好哪些管理方面的事情,才能有效地完成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提高管理效益目标,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怎样处理好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共同探讨的一个话题,本文结合这次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在实际施工中的管理经验,简单论述在水利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极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质量的内涵:一是工程的保证率,即为服务对象提供工程设计的防洪、供水等功能和服务的能力。二是工程的可靠度,即工程自身安全可靠程度,在设计标准内不能出现安全问题,要保证结构完整和效益发挥。三是工程的耐久性,即在运用工况和自然环境作用下,工程长期满足预定功能的能力。 在实际施工质量管理中,首先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树立牢固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领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前期、中期、后期的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其次是搞好施工过程质量监控。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范围较广,

从设计图纸、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被忽视,熟悉和掌握监控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预控状态。 第一,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而要对其进行监控。不仅要检查进场实物,还要检查质保书,看其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还要根据规定做复试。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亦要进行监控。第二,分部、单元、工序工程做好“三检制”是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分部、单元工程质量是单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而质量监控工作应把它作为主要环节来抓。在单元及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做到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终检,各部门严格把关,出现问题应立即纠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第三,区分质量控制点。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与薄弱环节是质量控制的重点,要与一般的控制项目进行区分。质量控制点主要有两类,一是新技术、新工艺,因是第一次施工,质量无把握,因此要重点控制;二是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如模板接缝、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以及混凝土表面错台、挂帘、蜂窝、气泡等质量通病。对这些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重点控制,只要方法对头、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次是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探讨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探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水利水电已经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和重要基础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更是工程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文章根据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阜东灌区9座泵站及引河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建设,对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进行探析,具体描述了什么是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以及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具有深远的意义。 标签: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水利工程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不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在不断地增加,水利工程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例如,安全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节水工程以及病险水库的加固除险工程等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施工质量作为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必须受到重视加强管理,使水利工程整体的安全性得以提高。 1 工程概况 阜东灌区9座泵站及引河工程主要包括:新合泵站、杨陆泵站、王桥泵站、单荡泵站、射河泵站、一支渠泵站、四支渠泵站、青沟泵站、杨集泵站、马河疏浚、潮沟河疏浚、海陵河疏浚、青南河疏浚、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2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2.1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水利水电工程指的是通过国家投资、中央以及地方进行合资、地方进行投资等投资方式修建的用于除涝灌溉、防洪防旱、供水围垦以及水力发电等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所谓水利工程的质量指的是在国家和水利行业中现在拥有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批准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以及水利工程合同内提出的对于进行施工的水利工程的安全、经济、使用以及美观等各种特性的综合要求。所谓的施工质量管理指的是对水利工程在建设期的质量进行管理。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单位要使用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手段和模式,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把先进的科技和工艺进行推广,依靠科技进步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努力创新,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 2.2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实行的质量管理体制为项目法人负责、政府进行监督、监理单位进行控制以及施工单位进行保证。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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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 1997.12.21 ( 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 1996年— ) 》和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 包括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 或个人, 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 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 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 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 不代替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 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 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 努力创立优质工程, 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 增强质量法制观念, 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第四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五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第六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七章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水利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探讨

水利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探讨 发表时间:2015-12-25T14:35:44.10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9期供稿作者:袁志超 [导读]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广东东莞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项目经理等“五大员”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袁志超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广东东莞 523200 摘要:水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面积大、地点分散等特征,管理方面需要对重点部分进行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管理。本文根据工程实践,对水利项目的质量管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水利项目;质量控制;实例分析 一、工程实例 万江某区域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主要对于新建排灌站2座,排量30立方每秒,砖砌渠道200m、渠道护砌300m,河堤达标处理6KM,填方16万立方,混凝土8000立方,工程重点片区大、地点分散,单体较小等因素影响,导致质量监控难度大。在实际工作中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有效控制质量、投资、进度等目标,加强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其中质量控制是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 二、工程总体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首先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选派有经验有能力的甲方代表,要求监理单位成立项目部,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为项目总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专业的工程师和部分成员的项目监理部,并把项目管理部成员资格证书等材料报建设单位备案。各专业工程师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随时调整,确保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总工程师主持编制重点片区项目规划,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按规划制定钢筋绑扎、模板工程、混凝土浇筑、金属结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渠道护砌、清淤工程等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细则开展工作。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项目经理等“五大员”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检查混凝土工程、清淤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水土保持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针对重点片区项目的特点,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对拟进场的测量仪器计量认证情况、机械设备年检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准进场;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以上检查结果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并上报项目法人备案。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后,以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给项目部管理人员,并上报项目法人备案。 总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审核并签发施工图纸、签发进场通知和合同项目开工申请。 (二)工程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1)落实相关检测工作 对施工单位自检均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对重点片区项目进场的水泥、钢筋、止水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许进场,见证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取样、送检,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信。 ①运用好平行检测手段。 在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的同时,对相关原材料、中间产品均进行抽检,混凝土试块不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3%,土方试样不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5%进行独立送检,以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 ②做好第三方检测工作。 制定重点片区的第三方检测计划,让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就介入,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建筑物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有序、客观、公正的检测,为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提供科学的检测依据。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工程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旁站、巡视”等工作方法,做到“旁站重点部位,巡视覆盖全面,以工序、单元工程验收促进工程质量”,促使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①对重点部位项目中的排灌站等重要工程实行全过程旁站监控。 排灌站站是重点重点监控对象,共6条1.2米轴流泵。泵室基坑开挖后,及时组织基坑验收,检查基坑地质条件是否和前期钻探资料一致。泵室墙体立模之前,监督施工人员对混凝土基础进行清理,对新老混凝土接合部位浮浆和薄弱层凿除,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进场的每车商品混凝土均进行坍落度检测,四面墙体同步上升,控制震捣部位和时间,既把混凝土中的气体震出,表面出现浮浆,又不因过度震捣造成混凝土离析。拆模后,督促施工人员加强对混凝土的养护,用土工布对墙体进行覆盖,并勤洒水保湿;对拉钢筋切割后,施工人员用防锈漆对钢筋断头进行防锈处理后,用高标号水泥浆封堵。 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专业的工程师对工程中所用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检查出厂合格证,验收合格后方准进场使用。在安装过程中全程旁站监控,并指导施工人员安装作业。 ②加大巡视检验力度。 在工程区域内,不可能做到每个工程地点、每个工序均旁站监控,工程施工质量不易控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派足够的管理人员并配足配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每天对小型建筑、渠道工程、河道清淤、砂石路等工程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不留管理盲点。对渠道工程和河道清淤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每100m设1个检测断面用于检查施工质量,工程完工后,按断面总数的20%进行复测,检查断面尺寸和高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对于塘坝清淤工程,不仅要做好清淤断面的检测,还要对清淤土方进行现场检查、计量。对因交通等原因,无法使用商品混凝土而使用自拌混凝土的工程,严格要求并指导施工人员按混凝土设计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水泥、砂、石和水等原材料进行称重,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确保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 ③以工序、单元工程验收促进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对已完工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自评合格后报验收,对该工序进行复查、复评,对不合格工序要求施工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制度(20200515183449)

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 制。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 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 落实到末端。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 予以明确。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评审制 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公司授权范 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 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 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 科学的总结。 6、加强公司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 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89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 朱玉鑫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朱玉鑫 发表时间:2017-12-18T10:56:39.5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6期作者:朱玉鑫[导读] 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水利工程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水利工程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防洪防涝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净化水质,灌溉农田,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这样看来水利工程的建设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如今随着水利工程广泛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因为施工管理不佳导致水利水利工程设施出现了大量的质量问题,这严重影响到了水利工程的施工水平以及施 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所以说我们应该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合理的控制。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施工管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其施工管理水平对工程质量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也是影响人们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的关键性因素。因此需要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意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施工管理工作,以及质量管理与控制,施工人员需要充分认识到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在施工实际过程中结合自身丰富的专业经验及知识技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充分考虑,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1水利工程的概括 在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主要是了更好的实现水资源的利用、水源的控制以及水资源的调配,这样的建设能起到防洪防涝的作用,在本质上可以减少灾情的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施工相关人员的基本素质不高,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施工以及没有对水利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等等问题,所以说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规划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水利工程进行统筹,尽量兼顾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在本质上实现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2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 2.1涉及范围大 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大范围广,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在水利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地对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区域进行考察,对区域涉及的水环境、气候变化、地形地貌以及工程所在地的企业、交通状况进行详细了解。根据对区域主体的调研数据,从区域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宏观要求合理化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使水利工程成为利国利民的伟大工程。 2.2涉及领域广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如物理学、工程力学、水文学、管理学等,因此施工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及综合性。在施工管理中需要对各个领域及各个学科等进行综合性的考虑,施工人员需要了解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例如生态环境、园林经济、气象条件等,才能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及管理质量。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地了解,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才能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有效性与标准性。 2.3水利工程涉及的法律多 由于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性质比较特殊,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方面我国也颁布了许多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例如《水利法》,在这种法律的约束下能够保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合理性,保障工程建设的权益。所以说,水利工程的管理者要在管理过程中明确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按照法律法规中的各种要求及进行落实,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在施工中容易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环境因素、地质因素、人为因素等,且水利工程施工的周期长、施工量大,因此需要在水利工程施工前对地质环境及其他环境因素进行预测与勘探,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此外,施工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可抗因素,如泥石流、地震、滑坡、火山等自然灾害,也包括当地经济、工程资金及施工周期等人为因素的影响。 3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措施 3.1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首要的是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目前我国施工人员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或质量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因此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意识,从而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并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下去。其次,需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行为及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中都进行严格管理,避免有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从而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最后,还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使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从而使水利工程施工水平得到提高,施工单位还需要加强对专业技术性人才及管理型人才的培养,根据对工程的实际贡献率为依据,对专业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从而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设更加专业化,才能对专业人才进行合理的分配,使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根本的保障。 3.2严格记录质量情况对水利工程进行控制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为了管理人员更好的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控制,需要对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严谨的记录。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每一个施工环节到下一个施工环节都有着一定的联系,所以说为了保障施工从头至尾顺利的进行,就必须要对施工的每个环节进行记录,形成良好的质量控制。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相应的工程质量报告大会,并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情况分别进行汇报,便于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另外,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质量问题,也要进行及时的记录,以便于及时的解决相关的问题。 3.3建立健全质量监理制度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监理水平对水利工程施工的各个方面都产生影响,高水平的监理工作可以对工程质量、施工周期及工程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的现象。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要有切实的质量监管制度作为根本保障,还要注意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使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除此之外,还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制度,对监理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群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进行融合,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 3.4严格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的质量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发表时间:2019-12-27T10:31:15.51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9期作者:王忠 [导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能够满足人们在水利水电方面的需求,对推动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当中,只有完善的施工管理方能有效地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 王忠 32092219711020xxxx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能够满足人们在水利水电方面的需求,对推动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当中,只有完善的施工管理方能有效地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本文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几点普遍问题以及相应的完善措施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理论支持,同时提供更加具有建设性的实践参考意见。 关键词:水利水电;质量管理;措施 城市的建设虽然促进了现代化的发展,带动了企业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水利水电的功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水利水电管理的工作中,施工技术的创新尤为重要,加强知识的学习,加强技术应用,这样水利水电工作才能够跟上时代的进步。水利部门应加强对水利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视,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创新环境,完善成果管理机制,扩大交流范围,以实现水利水电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1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意义水利水电工程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水利水电工程运营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将水资源的势能转换为电能,进一步实现对水资源的可再生利用。作为一种清洁、环保的能源,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其施工技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场实际情况,优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才能促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安全、质量体系,从而保障工程总体成效。以良好的工程总体成效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高效运作,通过相应的技术、安全、质量体系优化,保证其稳定、高效运作,才能取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现今水利水电质量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并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相关规范,认真控制各个施工环节的工程质量,导致工程的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由于施工现场人数较多,而且各种作业同时进行,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人数较多,所以就导致管理上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出现。由于需要施工的对象较多,且施工环境又较为复杂,很难实行统筹规划,对技术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追赶进度,尽量降低自己的成本投入,将一些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工程建设,导致水电工程的质量不达标,引发不少安全事故,给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较为复杂和多变的环境,这对于施工的质量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水利水电工程。在对工程施工的监管中,存在许多的监管漏洞,不管是施工现场还是施工技术的应用,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技能不够熟练。 3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分析 3.1 完善施工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之更加适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需求,更加能够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态相吻合。施工管理制度的完善属于开展施工工作前的必要程序,需要对施工的技术与工艺进行严格检查,保证施工方案中的所有技术与工艺均能够与施工技术规范相符。同时要对相关施工程序的正确与否予以关注,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照标准施工。对于整个施工项目责任人的选拔,要制定相关选拔制度,避免出现裙带关系,要保证公开、公正及公平的选择,保证所选拔的责任人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能力,能够对整个工程负责,对施工管理制度积极且妥善地实施,以此提高整体的施工制度执行力度。 3.2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及队伍建设 质量监督是水利建设质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是提高水利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项业务要求高、政策性强的工作。在质量监督员的配备上,既考虑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的合理性,也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加强培养管理人才素质,一方面,应注意管理人员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以及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网络水平和外语水平等方式,以实现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3.3 强化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并且每个施工工序之间都相互约束、相互关联,每道工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利工程质量,如在土方开挖环节中,作为施工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在施工中做好防护工作,降低对周边地基土带来的影响,并且施工要迅速,避免出现地基受冻问题,而且土方开挖作为施工基础,对后续施工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加强水利工程现场施工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根据施工合同规定,落实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坚决打击恶意竞争的竞标,以法律依据为基础,规范施工中的各个流程。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更有着重加强质控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如在基坑施工中,很多施工企业没有做防护措施,也就是保温工作不到位,使得基坑不牢固,提高了施工安全隐患,并且要做好排水工作,避免因积水问题导致塌方危险。 3.4 健全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机制 健全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机制的方法包括:加大对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搞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合理对工程的投入、工期、质量等进行控制,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现象。另外,在实际施工当中,必须符合行业规范以及要求。除此之外,总监督员或总工程师要就全部的施工工作,签订相关的质量保证协议,避免水利施工的质量不符合标准。最后一点,加强对水利施工现场的控制能力。由于整个工程的大规模性,须分很多步骤去完成组成,且相互间存在着一定的制约控制,并直接影响整个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 4 结束语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属于我国基础性工程建设,能对我国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并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水还,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在针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管理的时候,施工企业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严格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6号,2009年1月1日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19-05-31T16:34:30.277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第4期作者:胡国栋 [导读]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参加施工安全例会的学习,强化施工人员掌握安全防范措施及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口水利服务站 223300 摘要:水利工程属于我国社会发展及经济进步的重要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之一,水利工程质量不仅仅影响着农业的发展,还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效的质量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现阶段由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等并不十分完善及成熟,使得现阶段的水利工程在施工、质量、建设成本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影响着水利工程质量的提高。因此有效的解决对策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分析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优化对策,笔者针对现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及探究。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影响着农业灌溉,还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相对于其他工程项目来说,水利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具有较大的投资建设规模,且实际施工环境的安全性较低,对于施工质量方面的要求较高,一旦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将会导致水利工程整体建设工作、后续使用功能等受到影响,给后期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伤[1]。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应针对现阶段现如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优化解决对策,从整体上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1. 现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1)不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由于水利工程建设起步较晚,建设水平处于探究及提升阶段,管理过程中缺乏完善及明确的管理制度,水利工程管理法未能全面的落实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去,且传统管理体系中由于管理机构较多,容易出现权责重叠的问题,加上产权管理技术不先进,管理缺乏活动等导致质量管理出现问题。(2)管理意识淡薄: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缺乏质量管理意识,对于质量管理工作采用忽视的态度,使得质量管理流于形式,水利工程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2]。(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专业技能较为薄弱,未能按照相应的施工计划、施工要求及施工规范开展施工操作,部分施工单位为了最大限度上节约施工成本会使用一些检验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且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不精美,导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3]。(3)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未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施工需求进行设计,导致多数水利工程设计深度不够且设计不全面。近年来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较多,地方政府在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时由于资金不充足,导致工程在勘测及设计阶段表现为存在较多不足之处,且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单位设计团队素质较低,导致实际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影响水利工程整体质量。 2. 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优化对策 2.1 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宣传及学习,提高管理人员质量意识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实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必要性的学习,在施工单位加大质量方面管理的宣传,让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意识到质量管理对于整个水利工程施工的意义及必要性,务必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放在整个工程的首位。引导每一个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认识到要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从自身内部抓起,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引导管理人员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树立“高质量”的意识[4]。管理过程中还可以落实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意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将水利工程各个环节质量控制管理水平与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及管理意识,调动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积极性。 2.2 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开始之前,应结合实际的项目明确相应的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水利项目工程管理部门首先统一、针对性的分析施工图纸,整体评估水利工程施工的具体方案实用性,质量管理人员应明确整体工程质量施工各项标准,结合不同阶段施工需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目标,在制定质量管理目标过程中应核实及保证质量管理目标能够实施。在制定质量管理目标过程中应针对质量问题预防控制目标进行引入,制定好相应的预防处理方案,及时的解决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真毒不同阶段施工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目标,科学分析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目标执行情况,促进管理工作主动性的提高。此外,还应在明确质量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首先应逐步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及情况完善及改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引导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依照相应的管理目标,从管理制度出发实施相应的施工及管理,最大程度上减少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5]。在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过程中应从施工单位各个部门选择一名管理人员组建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及管理机制,保证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预防及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的出现。 2.3 强化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 在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及安全意识,施工开展前、施工过程中明确向施工人员讲解施工过程中各个施工阶段质量不合格的危害指出,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促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相应的施工步骤、要求等进行施工。此外,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前应选择及考察施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操作水平及专业资质等综合素质,从根本上保证施工队伍的专业素质[6]。此外,还应强化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安全性等制定及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让每个施工环节及操作有据可依,促使施工人员将安全意识落实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去,在管理过程中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个人职责,强化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责任意识。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参加施工安全例会的学习,强化施工人员掌握安全防范措施及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 结语: 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结合实际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当地水利工程项目开展需求、现场情况出发通过实施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宣传及学习、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及强化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多元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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