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鉴证和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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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税务鉴证方案

投标税务鉴证方案

投标税务鉴证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为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税务鉴证方案,以确保税务合规性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方案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投标税务鉴证流程•所需准备文件•税务鉴证的目标和意义•税务鉴证的主要内容2. 投标税务鉴证流程在进行投标活动前,企业需要进行税务鉴证。

以下是一般的投标税务鉴证流程:1.确定税务鉴证的类型和范围。

2.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投标项目的税务政策和要求。

3.收集、整理和核对企业的财务和税务文件。

4.组织会议,与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讨论税务鉴证事宜。

5.开展税务内部审核,检查企业在税务合规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6.税务外部鉴证,邀请具备资质和经验的税务鉴证机构进行审核。

7.整理鉴证结果报告,并在正式投标前进行审查和修改。

8.完成税务鉴证报告,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支持和解释。

3. 所需准备文件在进行税务鉴证之前,企业需要整理和准备一些文件和资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所需准备文件:•公司注册文件•最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和缴税凭证•合同和协议文件•相关政策和法规文件•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4. 税务鉴证的目标和意义税务鉴证的目标是评估企业在税务合规方面的风险,并提供必要的改进建议,确保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税务鉴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稳定企业的税务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正规企业更容易得到政府和客户的青睐。

•优化税务筹划,减少税务成本和负担。

•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5. 税务鉴证的主要内容税务鉴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企业税务登记和税务文件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企业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企业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合规性。

•企业税收筹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情况。

6. 结论投标税务鉴证方案是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只有在税务合规的基础上,企业才能保证投标的顺利进行,并获得更多的商机和利益。

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

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

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是指税务师事务所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税务记录和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审计、调查和分析,提供专业意见并发表鉴证报告的服务过程。

税务师事务所在鉴证业务流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

一、接受任务和确定范围在进行鉴证业务之前,税务师事务所需要接受客户的委托,并确定鉴证任务的范围和目的。

这一步通常包括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鉴证的具体要求、期望达到的效果和相关风险。

在确定任务范围后,税务师事务所会与客户签订鉴证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二、收集证据和分析数据接受任务后,税务师事务所会开始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记录、税务记录等。

税务师事务所将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审计,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可能存在的错误或违规行为。

在这一阶段,税务师事务所通常会采用抽样检查和数据分析等方法,确保鉴证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进行审计和调查在收集完相关数据后,税务师事务所将进行审计和调查工作,包括检查企业的账目记录、核对财务报表、与企业管理层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等。

税务师事务所将根据鉴证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税务合规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四、发表鉴证报告在完成审计和调查工作后,税务师事务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鉴证结果,编制鉴证报告并发表意见。

鉴证报告是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专业评价和意见,用于向客户和利益相关者说明鉴证结果和发现,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鉴证报告通常包括鉴证目的、任务范围、审计方法、发现结果和意见等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和专业权威。

五、跟踪和遵循在发表鉴证报告后,税务师事务所还将对企业的反馈和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企业能够按照鉴证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和遵循。

税务师事务所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后续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5.2号(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以下简称“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执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执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 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执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实行信任保护原则。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一)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二)委托人提供不完整资料信息,且经受托人书面通知后不补充完整的;(三)委托人要求违反执业原则的;(四)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五)其他应当终止业务的情形。

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应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执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指引(试行)》相关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应当遵循涉税鉴证业务与代理服务不相容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

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

税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流程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业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步骤:1.业务接洽与合同签订:与客户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期望的鉴证服务内容。

在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业务约定书或合同,明确服务的范围、目标、责任以及费用等条款。

2.收集资料:根据业务需求向客户提供资料清单,收集相关的财务、税务资料和其他必要的信息。

这可能包括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记录、交易凭证、银行对账单等。

3.计划与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鉴证工作计划,并评估潜在的税务风险。

这一阶段需要确定鉴证的具体目标、方法和程序,同时识别和分析可能影响鉴证结论的重大事项。

4.执行鉴证程序:按照既定的计划开展实际的鉴证工作。

这包括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计算、分析和验证,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鉴证程序可能涉及样本抽查、交叉核对、询问和观察等技术。

5.形成鉴证意见:基于执行的鉴证程序和所获得的证据,形成关于客户税务申报或事务的鉴证意见。

这些意见可能是无保留意见( 表示税务申报符合相关税法规定)、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6.编制鉴证报告:将鉴证过程和结果整理成书面报告。

鉴证报告通常包括背景介绍、鉴证目的、执行的程序、发现的问题、鉴证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7.沟通与报告交付:与客户讨论鉴证报告的内容,特别是任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正式交付鉴证报告,并根据约定完成后续的服务和支持。

8.后续跟进:根据需要进行后续跟进,以确认客户已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鉴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提供进一步的税务咨询和服务。

整个税务鉴证流程需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和职业道德标准,确保鉴证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税务师事务所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和客户的需求调整上述流程。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及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及操作指南

第一讲鉴证业务调查本讲解的文件依据是:《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所得税指南”)。

本讲解以业务流程为主线,共分为七讲。

前三讲属于鉴证准备的内容,第四讲、第五讲、第六讲等三讲属于鉴证业务实施内容,第七讲是鉴证报告的编制和出具。

本讲解是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执业规范的重点、难点串讲,是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管理的角度进行讲解,而不是从鉴证人员实施层面的讲解。

对于鉴证人员的取证程序、工作底稿编制、具体业务评价分析等操作层面的内容,作为操作实务另行讲解。

第一讲鉴证业务调查业务承接阶段包括鉴证业务调查和签订业务约定书等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一般由营销部门负责。

一些小事务所不设立专职的营销部门或人员,而设置业务部门负责办理业务承接事项,业务部门同时还要负责承办鉴证业务。

鉴证业务调查包括:承接条件调查和被鉴证单位情况调查。

被鉴证单位调查内容包括:洽谈业务意向、企业基本情况、委托方声明、会计政策、被鉴证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被鉴证单位重要事项。

被鉴证单位调查的内容所得税指南写得比较清楚且比较好理解,本讲中不做更深的说明,下面重点讲一下承接条件评估和了解业务环境的有关内容。

一、承接条件调查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三条和所得税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承接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鉴证业务,应当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和了解,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涉税鉴证业务委托:(承接条件)(一)是否属于鉴证业务注册税务师只有在调查阶段正确划分鉴证业务和服务业务,才能正确选择合同的适用类型,从而使所提供劳务与收费标准相对应,与所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从执业角度来看,区分鉴证业务与服务业务的积极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量上看,鉴证业务与服务业务的程序不同,取证的数量不同,对有关申报事项证明程度不同,直接结果是劳动量不同;二是从质上看,鉴证与服务的责任分配标准不同,鉴证结果的税法责任由事务所直接承担,服务结果的税法责任由纳税人直接承担;三是从风险上看,对同一个被鉴证单位如果项目负责人既做鉴证又做服务,由于利益的影响鉴证结论很难做到独立、客观、公正,鉴证风险很难有效防范。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 涉税鉴证服务、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 涉税鉴证服务、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涉税鉴证服务、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知识点】涉税鉴证服务涉税鉴证服务一、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1.概念:涉税鉴证,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凭借自身的税收专业能力和信誉,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

2.涉税鉴证业务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鉴证人、被鉴证人和使用人。

3.与非涉税鉴证服务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1)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作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用;(2)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3)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4)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

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

1.纳税申报类鉴证,是指税务师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相关项目及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评价、证明。

目前纳税申报类鉴证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2.涉税审批类鉴证,是指税务师对委托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就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作出评价、证明。

目前涉税审批类鉴证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3.其他涉税鉴证,是指除上述两类以外的涉税鉴证业务。

三、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

鉴证人的执业过程和鉴证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2.目的原则。

鉴证人应当充分考虑鉴证结果的预期用途,合理规划和实施鉴证程序,保证鉴证结果符合约定的鉴证目的。

3.独立原则。

鉴证人应当保持独立性,在被鉴证人和使用人之间保持中立,排除可能有损客观、公正鉴证的情形,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4.胜任原则。

鉴证人应当审慎评价鉴证事项的业务要求和自身的专业能力,合理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妥善处理超出自身专业能力的鉴证委托。

税务鉴证服务方案

税务鉴证服务方案税务鉴证是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等税务事项进行核实、审查、评价和提供鉴定意见的一种服务方式。

税务鉴证服务旨在帮助纳税人合规纳税,优化税收筹划,降低税务风险。

以下是针对税务鉴证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一、服务内容1. 纳税申报鉴证: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进行审查,核实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合规性鉴定意见和建议。

2. 法律合规性鉴证:通过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会计核算、税务合规情况进行审查,评估法律合规性,提供合规性鉴定意见和改进建议。

3. 税收优惠政策鉴证:通过对纳税人的业务活动、投资项目等进行审查,评估是否符合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提供优惠政策适用性鉴定意见和优化建议。

4. 跨境税务鉴证:针对涉及多个税收管辖区域的纳税人,通过对其跨境交易、利润分配、跨境支付等进行审查,帮助纳税人遵守国际税收规则,降低税务风险。

5. 税务风险评估鉴证: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活动、合规情况、交易模式等进行审查,评估税务风险的大小和可能性,提供风险评估意见和风险防控建议。

二、服务流程1. 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沟通,了解其业务模式、纳税申报情况、税务问题等,明确客户需求和服务目标。

2. 数据准备与整理:客户提供相关的会计记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等,我们对这些数据进行整理和准备。

3. 审查和核实:通过内部审核和外部核实,对客户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正确性和合规性。

4. 鉴定和评估:根据审查的结果,进行鉴定和评估,提供相应的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

5. 问题解答与建议:针对客户的问题和困惑,进行解答和建议,帮助客户解决税务问题和优化税收筹划。

6. 报告编制与交付:将鉴证意见、评估报告等编制成书面报告,交付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解释。

三、服务价值1. 合规纳税:通过税务鉴证服务,帮助纳税人确保其纳税申报和会计核算符合法律法规,减少违法纳税行为,降低税务风险。

2. 税收优惠利用:通过税务鉴证服务,评估纳税人是否符合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帮助其合理利用税收优惠,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备第一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具备条件,鉴证人承接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胜任能力评估应考虑对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熟悉程度,类似业务的鉴证经验,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该业务所必需的时间,能够按期完成业务。

评价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等执行鉴证业务的人员总量,是否能满足所承担鉴证业务的需求;评价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否能够与鉴证业务的质量标准相适应。

(二)应按照质量控制执行规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运行,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内部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为执业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对事务所与鉴证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

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时,应考虑提出放弃的建议。

(三)被鉴证人无法提供鉴证材料或其他原因限制鉴证人取得所需的鉴证材料,应考虑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执业身份对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避免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的鉴证结论,造成鉴证风险。

应关注调查的独立性保持情况是否受到不应有的干扰,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的资格,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对鉴证事项的证明力。

(四)鉴证时应充分估计鉴证中存在的风险,是否超出事务所的承担能力。

对超出事务所承担能力的风险,应考虑终止鉴证业务。

应根据不同期间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判断是否承接。

第二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前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应与被鉴证人达成以下业务意向:鉴证项目名称、鉴证项目年度、鉴证项目要求、鉴证项目完成、鉴证收费金额、双方法律责任、生效条件。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六章 涉税鉴证与纳税情况审查服务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六章涉税鉴证与纳税情况审查服务分类:财会经济税务师主题:2022年税务师(全套五科)考试题库ID:505科目:涉税服务实务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2020年改)对涉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和证明的服务是()。

A.涉税鉴证业务B.纳税申报代理C.其他税务事项代理D.纳税情况审查【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涉税鉴证业务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被鉴证人涉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的服务活动。

2、下列关于涉税鉴证事项评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A.鉴证人发表鉴证结论,应关注交易处理、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否客观、符合情理具备合理性B.鉴证人发表鉴证结论,应关注事实是否清楚,不用关注适用程序是否合法C.鉴证人发表鉴证结论,应关注证据是否确实充分D.鉴证人发表鉴证结论,应关注适用依据是否正【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鉴证人发表鉴证结论,应关注适用程序是否合法,处理税务事项整个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权限、内容、方式、步骤、时限、结果等程序事项。

3、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等证明。

A.1B.2C.3D.4【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3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等证明。

4、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中,被鉴证人不一定是委托人B.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中,鉴证事项包括交易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核心是纳税调整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C.鉴证人可以直接从委托人或被鉴证人提供的鉴证材料中取证,比如银行对账单等原始凭证D.鉴证报告的核心是对被鉴证人汇算清缴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予以评价【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鉴证人可以直接从委托人或被鉴证人提供的鉴证材料中取证,比如被鉴证人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被鉴证人出具的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来源和填写说明,被鉴证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和凭证。

税务鉴证合同-示范合同

税务鉴证合同-示范合同引言概述:税务鉴证合同是指由税务鉴证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一种合同,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委托人的税务事项得到专业的鉴证服务。

本文将对税务鉴证合同进行详细解析,包括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终止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合同的争议解决等方面。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1.1 合同的主体:税务鉴证合同的主体包括委托人和税务鉴证机构。

委托人是指需要鉴证服务的一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税务鉴证机构是指具备鉴证资质和专业能力的机构或个人。

1.2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税务鉴证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委托人的税务事项得到专业的鉴证服务。

合同的内容包括鉴证的范围、鉴证的方式和方法、鉴证的结果及报告等。

1.3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税务鉴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方式:2.1 鉴证的程序:税务鉴证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鉴证的程序。

鉴证程序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鉴证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2.2 鉴证的时间和地点:税务鉴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鉴证的时间和地点。

鉴证的时间应当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鉴证机构的工作安排进行协商确定。

鉴证的地点可以是委托人的办公地点或鉴证机构的工作地点。

2.3 鉴证的费用和支付方式:税务鉴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鉴证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鉴证的费用应当合理、公正和透明。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

三、合同的终止条件:3.1 合同的期限:税务鉴证合同可以约定有固定的期限,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的合同在期满时自动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可以提前通知对方终止。

3.2 合同的解除:税务鉴证合同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如一方严重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等。

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3.3 合同的终止后的处理:税务鉴证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进行结算和清理,包括未完成的鉴证工作和相关费用的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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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鉴证和审核程序税务鉴证和审核程序主营业务收入1.收入的确认依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按以下几种情况分类确认:(1)采用直接收款销售方式的,应于货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并已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交给购货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委托单位是否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发票账单和提货单是否已交付购货单位。

应注意有无扣压结算凭证,将当期收入转入下期入账,或者虚开发票、虚列购货单位,虚记收入,下期予以冲销等情形。

(2)采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的,应于商品已经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结合预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是否存在对已收货款并已将商品发出的交易不入账、转为下期收入等情形。

(3)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收款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是否发货,托收手续是否办妥,托收承付结算回单是否正确,是否在发货并办妥托收手续当月作收入处理。

(4)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劳务的,应结合存货、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审核是否在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并按税法规定作收入处理。

(5)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收入处理,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不入账、少入账、缓入账的情形。

(6)长期工程合同收入,应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审核收入的计算、确认方法是否合乎规定,并核对应计收入与实计收入是否一致。

注意查明有无随意确认收入、虚增或虚减本期收入的情形。

(7)采用委托外贸代理出口方式的,应于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发运凭证和银行交款凭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重点审核有无代办发运凭证和银行交款单,是否存在不按发运凭证或银行交款凭证确认收入的情形。

(8)对外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商品房的,应于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已经移交,并将发票结算账单提交对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用按揭方式销售的,审核是否按相关规定确认收入和交纳税金,即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9)对于向客户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用,如有线电视入网费、城市供热供水接网费、管道燃气入网费,审核是否按有关规定确认收入。

(10)对于企业取得的会员制会籍收入,审核入会者在入会后是否接受企业其他商品或服务而确定会籍收入,是否全额或分期计入收入。

2.验证应税收入在不同税目之间、应税与减免税项目之间是否准确划分,是否存在高税率的收入记入低税率的收入情况。

3.截止性测试:审核决算日前后若干日的出库单(或销售发票、账簿记录),观察截至决算日止销售收入记录是否有跨年度的情形。

4.审核企业从购货方取得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入账。

5.审核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重点审核给予关联企业的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用折让和销售折扣而转利于关联单位等情形。

其他业务收入1.其他业务收入依销售方式按以下情况确认:(1)材料销售的收入,应于货款已收到,并已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交给购货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审核有无扣压结算凭证,将当期收入转入下期入账,或将当期未实现的收入虚转为收入记账,在下期予以冲销等情形。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应于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重点审核代销清单的开出日期、商品的数量及金额的正确性。

(3)包装物出租收入,应于企业收到租金或取得收取租金的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重点审核发票账单和包装物发货单是否已交付租赁包装物单位,有无扣压结算凭证,将当期收入转入下期入账,或将当期未实现的收入虚转为收入记账,在下期予以冲销等情形。

(4)审核包装物押金收入,有无逾期未返还买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的情形。

2.抽查大额其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

3.对经常性的其他业务收入,从经营部门的记录中审核其完整性。

4.审核其他业务收入计价的合理性,查明有无明显转利于关联公司或截留收入;跟踪了解市场价格及同行业同期水平,判断计价是否合理。

5.审核其他业务收入涉及的相关各个税种是否及时申报足额纳税。

视同销售收入1.视同销售是指会计核算不作为销售,而税法规定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2.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采用还本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按货物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用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以物易物的双方是否都作购销处理。

5.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分解为销售、购入处理。

6.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利、返点及进场费、上架费等,是否按规定冲减成本及进项税金或确认收入和交纳税金。

7.审核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材料、自产、委托加工产品,是否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关税金。

8.审核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关税金。

9.审核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是否按规定确认收入。

10.审核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营业外收入1.结合固定资产科目,审核固定资产盘盈、清理的收益是否准确计算入账。

2.结合存货、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科目,审核是否存在营业外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情况。

3.审核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转让的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4.审核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5.审核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收到补价一方所确认的损益的正确性。

6.审核罚款净收入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纳税人是否将内部罚款与外部罚款区别,是否将行政处罚与违法处罚区别。

7、核企业取得减免或返还流转税、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

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1.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是指,会计核算不作收入处理,而税法规定应确认收入的除视同销售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2.审核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付未付的三年以上应付账款及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其他应付款确认收入。

3.审核企业债务重组收益,是否将纳税人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金额、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收入。

4.审核企业接受捐赠是否按税法有关规定将有关货币性资产及非货币性资产确认收入。

5.审核企业是否将因改组改制或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按规定确认收入。

6.审核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是否按规定并入总收入,是否发生了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的情形。

7.审核企业取得的保险无赔款优待,是否按税法有关规定确认为收入。

8.审核其他除视同销售收入之外税法规定应确认的收入。

投资收益1、评价投资收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索取投资收益明细表,并核对明细帐、总帐。

3、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明细账与有关凭证及签订的投资合同与协议,核查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了解接受投资单位情况,如企业对投资单位是否拥有控制权,核算投资收益的方法是否正确;有无应按"权益法"核算,而按"成本法"核算的问题。

4、根据"长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明细账及有关凭证,审查向对外投资时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评估确认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是否计入收益。

5、根据"长期投资"明细账核查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债券,发生的债券溢价或折价是否在存续期间分期摊销,摊销方法及摊销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不按规定摊销调整当期收益的问题。

6、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等明细账及其他有关资料,核查纳税人已实现的收益是否计入投资收益账户,有无利润分配分回实物直接计入存货等账户,未按同类商品市价或其销售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的问题。

7、审查联营企业适用税率,有无投资方税率高于联营企业,而没有按规定补税的问题。

8、审查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所取得价款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计入投资收益,有无挪作他用的问题。

9、审查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或向投资方分配,是否按销售和投资或销售和分配处理。

10、审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对外投资不计入长期投资科目,而记入往来科目,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入账,设立小金库的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1.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产品项目)是否相符;审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及其有关原始凭证,确认企业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2.获取生产成本分析表,分别列示各项主要费用及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将其与预算数、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同行业平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对有异常变动的情形,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采购成本的审核。

(1)审核由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构成的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

(2)审核购买、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各项应缴税款是否完税并计入存货成本。

(3)审核直接归于存货实际成本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4.材料费用的审核。

(1)审核直接材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

--审核"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有关内容、数据,与对应的"材料"类账户贷方内容、数据核对,并追查至领料单、退料单和材料费用分配表等凭证资料。

--实施截止性测试。

抽查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领料单、生产记录、成本计算单,结合材料单耗和投入产出比率等资料,审核领用的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耗用的相一致,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本期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宗领用材料。

(2)确认材料计价是否正确。

--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了解计价方法,抽查材料费用分配表、领料单等凭证验算发出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抽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表及有关的领料单等凭证,验证材料成本差异率及差异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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