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 Shipman 中文管理合同
BIMCO新造船合同

BIMCO新造船合同1. 引言BIMCO 〔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是一个国际航运业务的标准合同组织,在船舶行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BIMCO新造船合同是由BIMCO制定的,旨在为新造船的买方和卖方提供一种平衡和全面的合同框架。
2. 合同概述BIMCO新造船合同涵盖了各种与新造船业务相关的方面,包括价格和支付安排、交货和验收、保证和担保、监督和检验等。
该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在新造船交易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3. 合同主要条款3.1 价格和支付在BIMCO新造船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需要协商确定新造船的价格,并且约定付款的方式和时间表。
通常情况下,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付款和最终付款。
合同还规定了买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取消合同的条件和补偿。
3.2 交货和验收根据BIMCO新造船合同的规定,卖方需要确保新造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进行交付。
买方有义务对新造船进行验收,以确保其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合同还规定了由于交付延迟引起的赔偿和违约责任。
3.3 保证和担保在BIMCO新造船合同中,卖方需要向买方提供一些保证和担保,以确保新造船的质量和性能。
这些保证和担保通常包括船舶的设计、建造和材料的合规性等方面。
3.4 监督和检验为了确保新造船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BIMCO新造船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派遣相关的监督员和检验员进行监督和检验。
同时,合同也规定了监督和检验的程序和义务。
4. 合同解决争议渠道如果在执行BIMCO新造船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中规定了解决争议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买方和卖方都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解决,合同规定了争议提交仲裁的程序和方法。
5. 合同的法律适用BIMCO新造船合同明确指出了适用的法律和地点。
合同通常适用的是国际海商法和相关的国际公约,而地点那么是合同签订所在国或指定的仲裁地点。
6. 总结BIMCO新造船合同是一个完善的新造船交易合同框架,它涵盖了交易的各个方面,保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BIMCO标准造船合同法律注意津要5则范文

BIMCO标准造船合同法律注意津要5则范文第一篇:BIMCO标准造船合同法律注意津要BIMCO标准造船合同法律注意津要出处:本站原创编辑:佚名发布时间:2008-11-7 00:16船舶建造合同,虽然对其法律属性(船舶买卖抑或加工承揽)尚存争议。
但是,船舶作为海商法中最重要的客体,其特性决定和影响着海商法诸多具体制度的特殊作用不可小视。
加之,船舶的不动产性必然涉及独立的第三方与船舶密不可分的船舶登记、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留置权等特别是船舶买卖中的物权特殊问题。
我国《海商法》仅在第二章船舶中对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作了比较粗略的规定。
值得提请注意的是,我国《海商法》第十四条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
”可见,船舶建造合同在行使民事权力中的作用和地位。
我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0月1日生效)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亦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故而,依我国法律,在建船舶可设定抵押,船舶建造周期中又有不同阶段的价值体现,这种船舶价值可能直接量化为担保价值、保险可保价值,甚至转让、拍卖之变价等。
具体到BIMCO标准新造船合同第三十七节则有“船舶建造保险要以船厂和船东的共同名字投得,并包括战争和罢工条款,费用却由船厂承担。
保险价值还包括船东供应品,若发生船舶供应品价值变化,船东亦应变更保险价值。
”这种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除了在中国保险市场不具可操作性外,其可能波及的船舶物权的行使和维护将是十分棘手的。
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

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船舶出租方):_______乙方(船舶承租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船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船舶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船舶信息1.1 船舶名称:_______1.2 船舶国籍:_______1.3 船舶类型:_______1.4 船舶总吨位:_______1.5 船舶载重吨位:_______1.6 船舶建造年份:_______1.7 船舶主要技术参数:_______二、租船期限2.1 本合同租船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甲方应确保船舶在租船期限开始前_______日内完成所有必要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船舶适航。
2.3 乙方应在租船期限结束前_______日内将船舶交还甲方,并确保船舶在交还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如下:3.1.1 首期租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1.2 后续租金: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2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等额租金发票。
四、船舶使用及管理4.1 在租船期限内,乙方享有船舶的使用权,并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船舶操作手册及船舶管理规定使用船舶。
4.2 乙方应确保船舶在租船期限内安全、合规运营,并承担船舶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4.3 乙方在租船期限内不得将船舶转租、抵押或用于非法用途。
五、维修保养5.1 甲方负责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船舶在租船期限内处于良好状态。
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

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1. 船舶描述:包括船舶的名称、国籍、船型、载重吨、建造年份等详细信息,以确保租船人对所租用的船舶有清晰的了解。
2. 租赁期限:明确规定租船的起止时间,包括租期的长度和具体的起止日期。
3. 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以及可能涉及的货币种类和汇率问题。
4. 交船与还船:规定船东在何时、何地将船舶交付给租船人,以及租船人在租期结束后应在何处、何时将船舶归还给船东。
同时,还会涉及到交船和还船时船舶的状态和条件。
5. 船舶的使用与航行区域:明确租船人对船舶的使用目的和航行区域,以确保船舶的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
6. 维修与保养:规定船东和租船人在船舶维修和保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故障修理等。
7. 保险:说明船舶的保险责任和保险安排,包括船东应购买的保险种类和租船人可能需要承担的部分。
8. 免责条款:列出一些情况下船东或租船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如不可抗力、战争、罢工等。
9. 争议解决: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如仲裁或诉讼,以及适用的法律和仲裁地点。
需要注意的是,BIMCO 定期租船合同范本是一个通用的框架,在实际使用中,双方通常会根据具体的租船业务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各自的需求和利益。
租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可能会因不同的船舶类型、航线、市场条件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签订定期租船合同之前,建议双方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内容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双方的意愿和要求。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和具体的 BIMCO 定期租船合同范本内容或相关信息,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航运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权威的解答。
BIMCO标准新造船合同

目录表解释第一节--船舶1.建造方与买方的责任2.概述3.入级,规则与规范4.国际海事组织(IMO)有害材料详细清单5.保护涂层6.原始资料来源第二节--财务7.合同价格8.航速缺陷9.油耗过量10.载重量缺陷11.舱容缺陷12.其他缺陷(选择条款)13.交船拖期14.担保(a)买方分期付款/履约担保(b)建造方的退款担保(c)担保的依从和到期15.支付(a)分期付款(b)修改及其他项目付款(c)违约金付款(d)付款程序16.税,关税,印花税,应付款和各种费用17.引发的权利18.利息第三节--生产19.转包20.认可21.买方供应品(a)买方(b)建造方22.买方的代表,助理,高级船员和全体船员23.检验,试验及试航24.修改及变更25.建造方的修改及材料代用26.规则和规范的变更27.试航(a)通知(b)天气情况(c)试航实施(d)验收或拒收的方法第四节--交船28.交船29.交船文件30.尾期付款31.所有权和风险32.船舶的所有和驶离33.船舶注册第五节--法律34.可允许的延期35.建造方的担保36.保证工程师37.免除责任和职责建造方的免除条款:(a)在交船前或交船时发现的缺陷的责任 (b)在交船后发现缺陷的责任(c)在第三方更换或修理的责任 (d)默认条款共同免除条款:(e)下列终止责任 (f)死亡和人身伤害的责任 (g)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职责38.保险(a)建造险(b)保险程序的确定39.中止和终止(a)买方终止(b)建造方终止(c)工程的中止(d)认定破产(e)买方终止的效力(f)建造方终止的效力40.版权,商标及专利权41.适用的法律42.争论解决第六节--杂项43.通知44.合同生效日期45.转让(a)建造方的转让(b)买方的转让46.后续选择权47.完整的协议48.第三方权利附件A(保函)附件B(规格书)附件C(厂商表)定义在合同中:“银行工作日”是指表格2、3中规定地点以及当汇款为美元时纽约的银行都营业的日子。
bimco的航次租船合同6篇

bimco的航次租船合同6篇篇1BIMCO航次租船合同协议甲方(船东):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租船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依据BIMCO制定的航次租船合同条款和条件进行租船业务合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租船合同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船舶描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船舶(以下简称“租赁船舶”)出租给乙方,船舶的船名、船旗国、船舶类型、船舶吨位等详细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乙方确认已对租赁船舶进行充分了解和检查,并同意接受其当前状况。
二、租船条款和条件1. 租期:租期自乙方接船起至完成航程并交还甲方止,具体日期以双方约定的交接时间为准。
2. 租金: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详见合同条款。
3. 航行区域:租赁船舶的航行区域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 船舶运营:乙方应保证租赁船舶按照合同约定的航线运营,并确保船舶技术状态良好,遵守相关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
5. 保险与赔偿:乙方应为租赁船舶购买相应的保险,并承担因船舶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赔偿。
甲方有权对船舶保险事宜进行监督。
6. 船舶证件与文件:乙方应保证租赁船舶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件和文件,包括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
7. 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在租船期间应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具体权利和义务详见合同条款。
三、交接事项1. 交接地点:双方约定的港口或地点。
2. 交接时间: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
bimco 光租合同范本
bimco 光租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船舶出租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甲方的船舶,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船舶信息1.1 船舶名称:_______1.2 船舶国籍:_______1.3 船舶类型:_______1.4 船舶总吨位:_______1.5 船舶载重吨:_______1.6 船舶建造年份:_______1.7 船舶主要设备:_______第二条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甲方应保证船舶在租赁期开始前_______日抵达指定的交船地点,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使船舶适航。
第三条租金3.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3.2 租金标准为:_______元/天。
3.3 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
3.4 乙方应在每季度末前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条保险4.1 甲方应确保船舶在租赁期间保持有效的保险。
4.2 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船舶使用范围5.1 乙方租赁船舶仅限于_______。
5.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船舶转租、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维修和保养6.2 乙方应在使用过程中妥善使用船舶,并及时向甲方报告船舶发生的故障和损坏。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修船合同范本bimco
修船合同范本 bimco1. 引言修船合同是船舶运输行业中的重要合同之一,它规定了修船的具体细节和双方的权益责任。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修船合同的范本,参考了国际船舶经济和海洋组织(BIMCO)的相关规定和契约模板。
2.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以下几方签署:•甲方(船东):[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修船厂):[乙方公司名称]本合同的签署目的是确保船舶的修理和维护工作能够按照双方的协议进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合同条款3.1 船舶信息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船舶信息:•船名:•型号:•船舶特征:3.2 修理工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执行修理工作:•修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船体结构等。
•修理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指定期限内完成修理工作。
•材料和备件:乙方应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质材料和备件进行修理工作。
•质量保证:乙方应对修理工作提供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
3.3 付款条款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支付修船费用:•修船费用:甲方应按照双方协议确定的费用标准支付修船费用。
•付款期限:甲方应在修理工作完成后的指定期限内支付修船费用。
3.4 合同解除双方同意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违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5 知识产权任何由乙方在修理过程中开发的技术或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4. 附则4.1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争议解决途径如下:•协商: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
•仲裁: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仲裁地点],仲裁语言为[仲裁语言]。
4.2 合同变更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修正协议。
5. 免责声明本文档仅为参考之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署正式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和修改。
以上为修船合同范本,希望对船东和修船厂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bimco 光租合同范本
bimco 光租合同范本BIMCO 光租合同范本名称:[出租方名称]地址:[出租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名称:[承租方名称]地址:[承租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船舶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船舶描述第 2 条租赁期间1. 本合同的租赁期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 租赁期间届满前,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
第 3 条租金及支付方式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应按照逾期天数支付逾期利息。
第 4 条船舶的使用及保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船舶,并负责船舶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 乙方应妥善保管船舶,确保船舶及船上设备的安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船舶或船上设备损坏或灭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船舶转租给他人使用。
第 5 条船舶的交还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船舶交还至指定地点。
第 6 条保险及责任1. 甲方应为船舶投保[船舶保险种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船舶损坏或灭失,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 7 条免责条款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船舶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船舶损坏或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 8 条合同的解除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如船舶发生损坏或灭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船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 9 条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 10 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法律适用地]的法律。
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
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BIMCO定期租船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日期: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船舶,愿意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甲方船舶,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定期租船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船舶概况1. 船舶名称:_______2. 船舶类型:_______3. 船舶国籍:_______4. 船舶吨位:_______5. 船舶建造年份:_______6. 船舶船级:_______二、租赁期限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如乙方需延长租赁期限,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付款项的_______%。
四、船舶使用1. 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船舶进行合理使用。
2. 乙方应保证船舶在租赁期间的安全、清洁、维护和保养,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3. 乙方不得将船舶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保险及赔偿1. 甲方负责船舶的保险事宜,包括船舶保险、船员保险等。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船舶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
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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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议日期 波罗的海和国际海事委员会(BIMCO) 标准船舶管理协议 编号:“SHIPMAN 98” “” 第一部分
2. 船东 (姓名/名称、注册办事处地点及注册处法律)(第1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办事处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处法律 3. 管理人(姓名/名称、注册办事处地点及注册处法律)(第1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办事处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处法律
4. 协议开始执行日期(第2条) 船舶交付予船东当日。 5. 船员管理(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1条) 是 6. 技术管理(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2条) 是
7. 商业管理(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3条) 否 8. 保险安排(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4条) 否
9. 会计服务(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5条) 是 10. 买卖船舶(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6条) 否
11. 储备物资(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7条) 是 12. 提供燃料(按议定填写“是”或“否”)(第3.8条) 否
13. 租赁服务期限(如在第7栏填写“是” 时,方须填写)(第3.3(i)条) 否 14. 船东保险(填写选择第6.3条的(i)、(ii)或(iii)选项) 6.3(ii) 15. 年度管理费(填写年度金额)(第8.1条) 16. 遣散费(填写金额上限)(第8.4(ii)条) 根据集体谈判协议結果。 17. 协议终止日期(第17条) 有待双方议定 18. 法律和仲裁(填写选择19.1、19.2或19.3选项;如选择19.3,则须填写仲裁地点)(第19条)
19.1 19. 通知(填写邮寄地址及电报挂号、电传及传真号码,以寄发通知及通讯予船东)(第20条) 20. 通知 (填写邮寄地址及电报挂号、电传及传真号码,以寄发通知及通讯予管理人)(第20条)
第2栏所载订约方与第3栏所载订约方互相同意,本协议包含第一和第二部分以及本协议随附的附件“A”(船舶详情)、“B”(船员详情)、“C”(预算)及“D”(相关船舶),必须遵照当中所载条件履行。如若当中所载条件产生冲突,仅就产生冲突的条件而言,第一部分及附件“A”、“B”、“C”及“D”的条文将凌驾第二部分的条文。
签署(船东) 签署(管理人)
由Fr. G. Knudtzons Bogtrykkeri A/S、Vallensbaekvej 61、DK-2625 Vallensbaek印刷及出售。传真号码:+45 4366 0708 版權所有,由哥本哈根 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委员会刊發 發
行日期:一九九八年八月 1
第二部分 "SHIPMAN 98"标准船舶管理协议
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及词语具有本文所赋予的含义。 "船东"指第2栏所指的订约方。 "管理人"指第3栏所指的订约方。 "船舶"指一艘或多艘船舶,有关详情载于本协议附件"A"。 "船员"指船长、高级船员及普通船员,有关船员人数、职级及国籍详情载于本协议附件"B"。 "船员支持费用"指管理人就提供高效率及合乎经济原则的管理服务而引致的所有一般开支,但未能清楚分摊至管理人当时所管理的任何个别船舶。在不损害前述规定的一般性的原则下,有关开支包括候命船员薪金、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计划、见习船员培训计划、病假薪金、进修假期薪金、招聘及面试成本。
"遣散费"指雇主因提前终止于船舶上服务的雇用合约而须依法支付予船员或就船员所支付的费用。 "船员保险"指就船员险所投保的保险,船员险包括但并不限于身故、疾病、遣返、伤残、船舶失事失业赔偿及个人财物损失。
"管理服务"指第3条第1至8款所列明的服务,于第5至12栏显示确认。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指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决议案A.741(18)所采纳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或其后任何有关修订。
"STCW 95"指一九七八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于一九九五年修订或其后任何有关修订)。
2. 委任管理人 船东谨此委任管理人而管理人谨此同意担任船舶的管理人,自第4栏所述日期起生效及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按本协议规定予以终止。
3. 协议基准 在本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在本协议期间,管理人须以船东代理人的身分代表船东执行船舶的管理服务。管理人有权采取他们不时全权酌情认为必要的有关行动,以便按照有效的船舶管理实务履行本协议。
3.1 船员管理(仅在第5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必须根据STCW95的规定,代表船东为船舶提供适当合资格船员,提供此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能:
(i) 筛选及聘用船员,包括薪金安排、退休金管理及船员保险(第6条所述者除外); (ii) 确保在船员人数、职级、资格及认证以及雇用条例(包括船员税项、社会保险、纪律及其它规定)方面均符合船舶旗国法律的适用规定; 2
(iii) 确保全体船员均已通过体格检查,并由合资格医生证明他们适合从事受聘进行的工作,以及持有根据船旗国适当规定所签发的有效医生证明书。在没有适用船旗国规定的情况下,医生证明书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有关船员离开其原籍国当日前三个月,并在船员于船舶上服务期间仍然有效。
(iv) 确保船员的英文水平足以安全履行其职责; (v) 安排船员的交通事宜,包括遣送回国; (vi) 培训船员及监督其工作效率; (vii) 与工会进行磋商; (viii) 执行管理人的药物和酒精政策,除非另有协定。 3.2 技术管理(仅在第6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提供技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能: (i) 提供合适人士,以监督船舶的维护及整体效率; (ii) 代表船东安排及监督船舶进干船坞、维修、改装及保养,但管理人可产生必要的开支,以确保船舶符合旗国及进行交易地区的法律以及船级社的所有规定及建议;
(iii) 安排供应必需的储备、零配件及润滑油; (iv) 于管理人不时认为必要时,委聘验船师及技术顾问; (v) 根据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建立、实施及维护安全管理系统(SMS)(见第4条第2款及第5条第3款)。
3.3 商业管理(仅在第7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按船东的要求提供船舶商业营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能: (i) 根据船东的指示提供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求及就雇用船舶进行磋商以及订立(包括签署)租船合约或有关船舶雇用的其它合约。如若有关合约超过第13栏所载的期限,则首先必须取得船东的书面同意;
(ii) 安排向船东或其代名人妥当支付船东有权收取的,因租赁船舶或以其它方式与船舶有关所产生的所有租赁及/或货运收入或其它款项;
(iii) 提供航次估算及帐目以及计算应收或应付船舶租用人的租金、货运费、滞期费及/或速遣费;
(iv) 发出航运指示; (v) 委聘代理人; (vi) 委聘码头工; (vii) 安排有关船舶商业运营的调查。 3.4 保险安排(仅在第8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根据第6条按照船东指示或同意的条款及条件安排保险事宜,尤其是关于保险条件、投保金额、免赔限额及起赔额。 3
3.5 会计服务(仅在第9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 (i) 制订符合船东要求的会计制度,并提供定期会计服务、提交定期报告及记录, (ii) 存置所有产生成本及开支的记录以及协议双方结算帐目的必需或适当资料。 3.6 船舶买卖(仅在第10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按照船东的指示监督船舶的买卖,包括履行任何买卖协议,但并不包括上述协议的磋商过程。
3.7 储备物资(仅在第11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安排供应储备物资。 3.8 提供燃料(仅在第12栏显示议定的情况下方适用) 管理人须根据船舶商业交易所需,安排提供船东指定质量的燃料。
4. 管理人责任 4.1 管理人承诺将竭尽全力,按照有效的船舶管理实务,作为船东代理人代表船东提供议定的管理服务,以及保障及提升船东在有关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一切事宜方面的权益。
但是,管理人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管理责任时,可顾及他们不时受委托管理的所有船舶的整体责任,尤其是(但在不损害前述规定的一般性的原则下)管理人可按当前情况下管理人全权酌情认为公平合理的方式,分配可用的供应品、人力及服务。
4.2 如若管理人根据第3条第2款提供技术管理,则必须促使有关方面遵守旗国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会被视作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所界定的"公司",承担船舶营运责任及在适用情况下承担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所施加的义务及责任。
5. 船东责任 5.1 船东必须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准时支付结欠管理人的所有款项。 5.2 如若管理人根据第3条第2款提供技术管理,船东则必须: (i) 促使其所提供或代其提供的所有高级船员及普通船员均符合STCW 95的规定; (ii) 指示上述高级船员及普通船员遵循管理人有关管理人的安全管理系统的营运的一切合理指令。
5.3 如若管理人并无根据第3条第2款提供技术管理,船东必须促使有关方面遵守船舶旗国法律的规定,而船东或船东可能指定及已通知管理人的有关其它实体应被视作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所界定的"公司",承担船舶营运责任及在适用情况下承担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所施加的义务及责任。
6. 保单 船东必须根据第3条第4款指示管理人或以其它方式,促使于本协议期间: 6.1 船舶按不低于其完好市值或满载总吨位(视情况而定)投保下列保险,有关费用由船东承担:-